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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深密經語體釋 分別瑜伽品第六▪P13

  ..續本文上一頁在前。五、轉順解脫,轉是轉勝,因爲如理思惟的緣故,隨順解脫的成分,已勝過了聞慧。六、未能領受成解脫義,隨順解脫雖已勝過聞慧,但因煩惱未斷的關系,還不能證覺解脫。修所成慧的六義差別:一、亦依于文亦不依文,是說修慧取義,有時緣于總別教法而取其義,即是依文,有時離于言教而取其義,即是不依文。二、亦如其說亦不如說,義如思慧所說。叁、能善意趣,其義亦如思慧。四、所知事同分叁摩地所行影像現前,謂由修奢摩他、毗缽舍那的因緣,即能得定,由得定故,即有所知事的同分影像現前。若修不淨觀的,即有不淨所知事的同分影像現前,若修緣起觀的,即有緣起所知事的同分影像現前。五、極順解脫,謂由定力伏除現行煩惱的活動,就最極的善順于解脫了。六、已能領受成解脫義,謂由修慧的力能,解決煩惱的障礙,證得寂滅的涅槃,所以就領受解脫之樂了。如上所說,是爲叁慧知義的差別。

  辛二智見差別

  壬一當機請問

  慈氏菩薩複白佛言:“世尊!修奢摩他、毘缽舍那諸菩薩衆,知法知義,雲何爲智?雲何爲見”?

  這是當機者的請問,如文可知。

  壬二如來解答

  佛告慈氏菩薩曰:“善男子!我無量門宣說智、見二種差別,今當爲汝略說其相。若緣總法修奢摩他、毘缽舍那所有妙慧,是名爲智;若緣別法修奢摩他、毘缽舍那所有妙慧,是名爲見”。

  佛解答說:智與見,就他的體說,同以慧爲性,就他的義說,我曾以無量門宣說智、見的二種差別,可是現在不能爲你廣爲分別,只好爲你略說其相而已。什麼是智相?依經前說:“若諸菩薩,即緣一切契經等法,集爲一團、一積、一分、一聚,作意思惟……如是思惟修奢摩他、毗缽舍那,是名緣總法奢摩他、毗缽舍那”。緣此總法而修的,即名爲智。什麼是見相?依經前說:“若諸菩薩緣于各別契經等法,于如所受所思惟法,修奢摩他、毗缽舍那,是名緣別法奢摩他、毗缽舍那”。緣此別法而修的,即名爲見。其它諸教分別智、見差別很多,廣如測疏所引。

  己十叁作意遣相門

  庚一分別除遣諸相

  辛一當機請問

  慈氏菩薩複白佛言:“世尊!修奢摩他、毘缽舍那諸菩薩衆,由何作意?何等?雲何除遣諸相”?

  當機者提出叁個問題:一、諸作意中由何作意?二、除遣何等諸相?叁、用何方法除遣諸相?

  辛二如來解答

  佛告慈氏菩薩曰:“善男子!由真如作意;除遣法相及與義相;若于其名及名自性無所得時,亦不觀彼所依之相,如是除遣。如于其名、于句、于文、于一切義,當知亦爾。乃至于界及界自性無所得時,亦不觀彼所依之相,如是除遣”。

  佛解答說:一、作意分別起來,的確是很多的,如瑜伽師地論,說有七種根本作意及余四十種作意。本經這裏說的真如作意,就是瑜伽四十作意中的真實作意。真如作意的意思,依瑜伽的解釋,就是對于自相、共相及真如相,作如法合理的思惟諸法作意;依顯揚的解釋,就是緣于流轉、實相、唯識、安立、邪行、清淨、正行的七種遍滿真如作意。二、止觀行者所要除遣的諸相,就是法相與義相。法相,即指知法知義文中的所知法,如前經說:“由五種相了知于法:一者知名,二者知句,叁者知文,四者知別,五者知總”。義相,即指知法知義文中的所知義,如前經中說的十義、五義、四義、叁義是。此中不論是法是義,在如來的聖教中說起來,都是假名安立而沒有他的實自性的,然佛所以還要如是種種宣說者,無非是爲了令諸衆生的了知。如不了知他的假名安立而以爲有實自體,那就成爲遍計執了。由是應知此中說所除遣,是遣除遍計執,並不是遣除法義;文中所以說除法相義相而不說遣除遍計者,因爲了知法義才起遍計執的,所以說法義相,是所除遣。如下經說:“了知法義故,有種種文字相。此由一切法空,能正除遣”。種種文字相,就是執著實法實義。叁、用什麼方法除遣呢?先以知法中的名來說,謂請菩薩修奢摩他、毗缽舍那而觀名時,知彼諸名, 及名自性,唯是意言爲性,並不是離開心識,另有他的實在自體,也沒有親得所诠的作用,如生死、涅槃、煩惱、菩提的一一名稱都不過是識上現起的名言相,所以諸名及名自性,都是無所得的。不但觀名是無所得,就是觀彼所依之相,也是無所得的。觀名無所得,是遍計執無所得,觀彼所依相無所得,是依他起無所得。如是觀無所得,名爲除遣名的法相。如觀名的無所得,當知觀句、觀文,亦複如此。名、句、文叁,爲菩薩的所知法。如觀知法的無所得,當知觀于一切義,也是如此。一切諸義,爲菩薩的所知義。乃至是超略之詞,上說義有十義、五義、四義、叁義的多種差別,其中,界義說在最後,現單舉出最後的界義,即總攝前面的一切義,所以說乃至。菩薩修奢摩他、毗缽舍那觀于彼界及界自性時,了知此等也是無自性可得的。不但觀界及界自性是無所得,就是觀彼所依之相亦不可得。如是觀察遍計執無、依他不現,是爲除遣法義諸相的方便,離這方便,沒有其它的可以除遣,所以說如是除遣。此中主要說明以止觀行觀察法義境時,怎樣才能悟入唯識實性。依于本經,略如上說;而攝論中,說由四尋思及思如實遍智,于此似文似義意言,便能悟入唯有識性。可作參考。

  辛叁重征通釋

  “世尊!諸所了知真如義相,此真如相亦可遣不”?“善男子!于所了知真如義中,都無有相,亦無所得,當何所遣?善男子!我說了知真如義時,能伏一切法義之相,非此了達余所能伏”。

  此中,先是當機者的重征,次是如來的通釋。真如義的義,可約道理講,也可約境界講。境界名義,因真如是清淨所緣的境界;道理名義,因真如理性非是虛妄顛倒的。當機者問:如前所說真如作意所緣的真如,當如理觀察了知這真如義相時,這真如相是不是也可遣除呢?佛爲他解釋說:行者入真觀時,沒有能取所取的相貌,能所取相沒有,那裏還會有所得呢?無得無相,又有什麼可遣?所以說當何所遣。無相,是無能所取的遍計執相;無得,是無依他起的現前可得。因此,佛更進一步的對慈氏說:要知我說一切諸相,是以真如去遣除的,但遣除了諸相後,證得實相真如時,這所證所了知的真如,是沒有相貌可得的,所以不可再用其它的法來遣此真如。攝論講記說:“修法觀的菩薩……在觀心上,達到義不可得,識也就不可得時,這就悟入圓成實性,悟入一切義無分別名的法界。于法界中,親證現見與法界相應而住。這時候的菩薩,那平等平等的所緣能緣無分別智已得生起。能緣智是無分別的,所緣的真如境也是無分別的,在這如智的無分別中,所取能取的行相,都不可得,能所雙亡,所以叫平等平等。由此平等平等的無分別智現前,菩薩名已悟入圓成實性了”。當知攝論說的圓成實性,即是本經說的真如異名。

  庚二分別堪任觀察

  辛一當機請問

  “世尊!如世尊說,濁水器喻,不淨鏡喻,撓泉池喻,不任觀察自面影相;若堪任者,與上相違。如是若有不善修心,則不堪任如實觀察所有真如;若善修心,堪任觀察。此說何等能觀察心?依何真如而作是說”?

  當機請問文中,先舉喻,次合法,後發問。喻有叁:一、濁水器喻,器皿中的淨水,本可照面的,但若是混濁不淨的水,那就沒有這個功能了。二、不淨鏡喻,鏡是照面用的,假使上面布滿了不淨的塵垢,那就失卻這個效能了。叁、撓泉池喻,例濁水器喻可知。這是喻沒有聞思修的叁慧,不能觀察諸法真如。若能觀察自面影相的話,就成清水器喻,淨鏡面喻,澄泉池喻,所以說與上相違。合法是,行者在未得叁慧前,是不善修心的,由不善修心,所以就沒有力量堪能如實的觀察真如之相,如濁水等不能見到自面影相一樣。行者苦獲得叁慧,能善巧的修心,由善修心的因緣,就有力量堪能如實的觀察真如之相,如清水等能見自面影相一樣。若法若喻,都是世尊所曾說過的,但是,能觀察心固有多種差別,所觀真如也有七種不同,那末,你佛是依于那種能觀察心而作如此說的?又是依于那一種的真如而作如此說的?請佛爲我指示出來!

  辛二如來解答

  “善男子!此說叁種能觀察心,謂聞所成能觀察心,若思所成能觀察心,。若修所成能觀察心。依了別真如作如是說”。

  佛解答說:在衆多的能觀察心中,我依叁慧心作如是說。然此名觀察心而不名觀察慧者,因叁慧是屬定地所攝的,或心是一切之主,所以說心。在七種的真如相中,我依了別真如作如是說。了別是識,于各各境別,識能了達的。所以諸識名能了別,諸所緣境是所了別,而所了別的境,不離能了別的識,是識體上所現的影像,因此名一切行唯是識性。

  庚叁分別難遣諸相

  辛一難遣誰遣

  壬一當機請問

  “世尊!如是了知法義菩薩爲遣諸相勤修加行,有幾種相難可除遣誰能除遣”?

  當機者問:了知法義的菩薩,爲了進一步的遣除諸相,特別精勤勇猛的修諸加行,可見這所要遣除的諸相,是很困難的了!但是:一、于諸相中究有那幾種相最爲難可除遣呢?二、這難可除遣的幾種相,究又有什麼能夠除遣他呢?請佛爲我指示一下!

  壬二如來解答

  “善男子!有十種相,空能除遣。何等爲十?一者了知法義故,有種種文字相;此由一切法空,能正除遣。二者了知安立真如義故,有生、滅、住、異性,相續隨轉相;此由相空及無先後空,能正除遣。叁者了知能取義故,有顧戀身相及我慢相;此由內空及無所得空,能正除遣。四者了知所取義故,有顧戀財相;此由外空,能正除遣。五者了知受用義、男女承事資具相應故,有內安樂相、外淨妙相;此由內外空及本性空能正除遣。六者了知建立義故,有無量相;此由大空,能正除遣。七者了知無色故,有內寂靜解脫相;此由有爲空,能正除遣。八者了知相真如義故,有補特伽羅無我相、法無我相、若唯識相,及勝義相;此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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