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止觀行是能運轉能載荷的雙輪,住菩提願中修習,是向這崇高的目標邁進,如此,就能預入大乘菩薩之林,趣入無上菩提了。不過發心後,不能積極的隨著這願心轉,而又退還下來,名之爲舍,苟能依此願心畢竟隨轉,不再退還,就名不舍阿耨多藐叁菩提願。菩薩的心願,是以最初發心所起的正願爲最緊要最基本,因他在一切希求世出世間的義利妙善願中,最爲殊勝第一的。當其一念菩提心願發動時,以希求爲其行相。所謂希求,在個己方面,是希求證得最高無上的正等菩提,在利他方面,是希求能作一切有情的畢竟義利。菩薩行者,就以這不舍菩提願心爲所安住,去實踐止觀行,因爲不退,是修止觀的最好方便,舍菩提願,那就不會再修行。有說:不舍願心,不特是所住,且亦是所依,因他是止觀行者的增上依,由此能使所修的止觀輾轉增長,止觀增長已,就可證得無上菩提了。
奢摩他、毗缽舍那,在菩薩行中,居于爲主、爲導、爲首的地位,其功用,如車之二輪,鳥之兩翼,行者修習,不可有所偏廢。止是令心專注一境,使粗顯的微細,散亂的平靜,昏沈的覺醒,如是達到惺惺寂寂、寂寂惺惺的地步,定境就修成了。定境修成,其相有叁:一、無分別,無分別,不是如土塊木石般的無知,是說境界現前時,任運曉了,不起主觀的心裏作意分。二、明顯,是說定境的了了分明,而不入于迷糊的狀態。叁、喜樂,是指定中所得的身心輕安與快樂。行者得此定境,不可以此自滿,須更進而修習悟入實相的毗缽舍那。毗缽舍那,是破無明,了生死,悟實相的妙觀,不修此,就不能達這目的。安然不動的定力,雖有增強記憶與了解的能力,但這只是世間智,不是出世間慧,所以必須要觀察實相,審谛真理,引發特殊的智慧,根絕認識錯誤的無明,方能了生脫死,悟入實相真理。因此,二者不但不可偏缺,就是一強一弱,也不能安穩的運轉到理想的目的地!如夜然燈觀壁上的畫,燈光明亮無風吹動,就能明見畫相的如何;燈光若暗或雖明而時爲風動,畫中的諸像,就不能了了明見。悟入諸法實相也是這樣,觀慧通達而得定力令住,就能親切見到諸法實相的怎樣,假使沒有實相妙慧,或有而爲分別風所動,諸法實相的怎樣,就難以見到了。大般涅槃經說:“聲聞不見如來種性,以定力強慧力弱故;菩薩雖見而不明顯,以慧力強定力劣故;唯有如來遍見一切,以止觀等故。由止力故,如無風燭,諸分別風不動心故;由觀力故,永斷一切諸惡見網,不爲他破”。止觀既這樣的重要,又這樣的不可偏缺,諸有求佛道度衆生者,能不安住在菩提願中著力齊修嗎?
己二所緣差別門
庚一當機請問
慈氏菩薩複白佛言:“如世尊說四種所緣境事:一者有分別影像所緣境事;二者無分別影像所緣境事;叁者事邊際所緣境事;四者所作成辦所緣境事。于此四中,幾是奢摩他所緣境事?幾是毘缽舍那所緣境事?幾是俱所緣境事”?
止觀是能緣,凡是能緣,必有所緣的境事。止觀所緣的境事,依世尊說約有四種。境是所緣的對象,以色等五麈爲眼等五根所取矚的意義說,通于五根;就所緣帶有行相籌慮的意義說,即不通五根而唯屬心法,因五根是沒有籌量考慮的作用的。事是體事的意思,簡別無體的境界。就心識所緣的對象說,是很廣泛的,于諸法中,不論是有體法無體法,無一不是所觀的對象。所不同的,緣無體的法名無事境,緣有體的法名有事境。慈氏今所問的四種境事,各有他的體性,所以名爲四種所緣境事。
一、有分別影像所緣境事:謂如有一止觀行者,對于由聽聞正法所得來的,或由教授教誡所得來的,或由見聞其它以及分別所得來的所知事的同分影像,在止觀的實踐中,予以審細的觀察揀擇,普遍的分別尋求,極普遍的分別伺察;但這所揀擇所伺察的同分影像,不是他本身有真實的自相,而是能緣心上所變現的一種狀態,所以名爲有分別影像所緣境事。
二、無分別影像所緣境事:謂止觀的行者,對于如前所取的影像相,雖不再加以觀察揀擇等,但對所緣的這影像相,卻能以奢摩他的實踐,來寂靜其內心的躁動,使心很安然的穩定下來,不再作其它之緣,所以名爲無分別影像所緣境事。
叁、事邊際所緣境事:此指所緣一切法的盡所有性與如所有性。以盡所有性說,盡其所有的一切所知諸法,雖然很多,但歸納起來,不出蘊、處、界的叁科體事。在叁科中,五蘊攝盡一切有爲諸法,除色蘊外,更沒有其它絲毫色法,除受蘊外,更沒有其它些許情緒,除想、行、識外,更沒有其它一點認識,意志與精神活動。至于一切諸法,把他歸納在十八界、十二處中。還有一切所知事,歸納到四聖谛中去。如是,無有少法所遺漏了。所以盡其精神與物質,有形與無形,有爲與無爲,有漏與無漏,世間出世間所有諸法體性,名爲盡所有性。以如所有性說,諸所緣的真實性、真如性、四道理性──觀待、作用、證成、法爾四種道理等,如其所有的體性是這樣,的確是這樣,不可變爲余性,如諸有爲法,是遷流不息、變化不居的無常性,就決不能變爲常住性。諸無爲法,是如如不動的真實性,也就決不能變爲虛妄性:所以名爲如所有性。統此盡所有性、如所有性二者,說名事邊際所緣境事。
四、所作成辦所緣境事:謂修觀的行者,對于如上所緣的影像,以修習多修習止觀的因緣,就能獲得究竟圓滿。由究竟圓滿的因緣,便得轉依,一切粗重的東西,就能予以澈底的解決。由解決粗重而得轉依的因緣,就超過所有的分別影像,生起所知事有無分別的現量智見。行者從實踐止觀,到達這種程度,就名所作成辦所緣境事。
如上所說的四種所緣境事,總名爲遍滿所緣,因爲都能遍行一切所緣境中,都能隨入一切所緣境中的;且爲過去、現在、未來諸佛所同說的。或謂有分別影像所緣境,是遍毗缽舍那品的,無分別影像所緣境,是遍奢摩他品的,事邊際所緣境事,是遍滿一切真實事的,所作成辦所緣境事,是遍因果相屬諸事的,所以名爲遍滿所緣。此四遍滿所緣,是佛所曾說過的,但在止觀品中如何所緣,這是一個問題,所以慈氏菩薩特別提出來請示佛陀。問意如文可知,不述。
庚二如來解答
佛告慈氏菩薩曰:“善男子!一是奢摩他所緣境事,謂無分別影像;一是毘缽舍那所緣境事,謂有分別影像;二是俱所緣境事,謂事邊際、所作成辦”。
佛爲慈氏解答說:四種所緣境中,以止觀各別所緣及止觀平等所緣,可作這樣的分別,無分別影像,是奢摩他所緣的境事,因爲止的作用,是止息分別散動,令心寂靜的。有分別影像,是毗缽舍那所緣的境事,因爲觀的作用,是對所觀的予以揀別抉擇,令心分明的。事邊際及所作成辦二者,爲止觀二道平等所轉的,因止與觀,是通緣這二種境界的。若以能得此四所緣境界的行者說,初二是地前勝解行的學者所得的,因他們以所聞教爲依止而修習時,不是別有一個什麼所緣,而是即以自所變似的諸法諸義爲影像相分,作爲所緣的。第叁事邊際,是地上聖者正觀所緣的境界,但要真正的了知諸境的邊際,須到十地菩薩方能辦到。第四所作成辦所緣境事,唯在佛地,因爲須得二轉依的無上佛陀,方可對于所要作的一切究竟成辦,佛陀以下,誰也做不到這種程度的確良。所以本經下雲:“彼于先時已得二種所緣,彼于今時得見道故,更證得事邊際所緣;乃至證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故,又得所作成滿所緣”。其它雖還有多種解釋不同,但非所要,故今唯依本經,略述如上。
己叁止觀方便門
庚一當機請問
慈氏菩薩複白佛言:“世尊!雲何菩薩依是四種奢摩他、毘缽舍那所緣境事,能求奢摩他?能善毘缽舍那”。
此段菩薩問意有二:一、菩薩怎樣依此四種止觀所緣能求奢摩他?二、菩薩怎樣依此四種止觀所緣能善毗缽舍那?求是希求的意思,就是對于自己所修的止事,生起一種能得能成的希望。普通一般的有情,向來都是貪著世間的五欲,其心向外奔馳而于止息的工夫,是無所希求的。即或有的衆生有時生起求止之心,但因沒有一種正確的方便,結果是沒有完成的希望。可是上說的四種所緣境事,既能爲修止的依止,亦能爲修止的正方便,所以他能使令發心希求奢摩他的行者,完成奢摩他行。因此,慈氏特別問到能求的所有行相怎樣。善是離過絕非的意思,就是對于所修的觀事,能夠離去雜染的過失,獲得清淨的功德。未曾聽過正法的有情,大都是一味的安住在個己的知見上,對于所觀的境義,不能作正確的思惟抉擇。即或有的曾經聽過正法的有情,由于不能如法合理的思惟,因而就不能正式的實踐實行,由于不能實踐實行的關系,所以對于諸法的境相,也就不能善知善了了!可是這兒所說的四種所緣境事,不但能爲修觀的依止,亦能爲修觀的正式方便,所以他能使令發心觀法觀義的毗缽舍那行者,對于所觀的諸法諸義獲得明淨,完成毗缽舍那行。因而,慈氏特別問到能善的行相怎樣。
求與善的二者,在止觀的實踐中,是唯說一還是通說于二,這在各家有不同的解釋。有的說:求善都是修的意思,所以用兩個不同的字,是就止觀分別而言的,實質沒有若何差別。有的說:求善通止及觀,本經所以分說,那是文字的影略,而意義是通的,如深密解脫經即譯爲“修行止觀,善知止觀”。也有約初後不同的說的:止在前修,所以說求,因初修還沒有到達止于至善的地步;觀在後修,所以說善,因能求以後必能到達至善的境地。有人依本經的“能求奢摩他,能善毗缽舍那”的明文,肯定的說求唯屬于止而不通觀,理由求是修義,修唯修于止的;善唯屬于觀而不通止,理由善是知義,唯毗缽舍那能夠善知諸法諸義的。實際,止觀二者,是輾轉初後,更互爲依的,因而求善也就通止及觀了。此中還有一問題,就是:依四種所緣境事,求止善觀,是總依四種還是別別所依?這可以行者的立場不同,作這樣的分別…
《解深密經語體釋 分別瑜伽品第六》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