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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深密經語體釋 分別瑜伽品第六▪P7

  ..續本文上一頁、毗缽舍那。

  所謂緣總法,就是將如來所說的一切契經等的教法,總集合爲一團、一積、一分、一聚的來加以作意思惟,審慮觀察,所以名爲緣總法。如本經下面說:“雲何于彼總合了知?謂由總由所緣作意”。團、積、分、聚四字,都是一切的差別名稱。如集是總合的意思,就是把所有的諸法意義,總合起來作爲所緣。團是周遍的意思,就是遍一切處而無邊際的諸法,作意普緣。積是蘊含的意思,就是有些法的本身,蘊含著許多不同的相貌,現在把這衆多的相貌聚集起來,作爲所緣。分是齊限的意思,就是有些法本身並未到達圓滿,只是具足少分,現在就以這齊限的少分,作爲所緣。聚是和雜的意思,謂有諸法,彼此可以互相滲入,互相隨順,同一所作的,所以四者都是一切的差別義。

  止觀行者,所以要總集合緣契經等的十二分教,因這一切法,都是指導學者悟入宇宙的真理,證得無上的菩提,獲得究竟的涅槃的。此方行者聽了十二分教,就得聞所成慧,由此聞法如實解了諸法,由于解了諸法的因緣,就對諸法真理的真如,得以隨順而不相違了。但僅不違,其程度還差得很,必須要再進一步的依所聽聞的加以思惟,從審谛思惟中獲得思所成慧,由此思慧對于所受的教法,予以合法合理的簡別抉擇,以此簡別抉擇的功能,就可對諸法真理的真如,得能漸漸趣向而不背于真如之理了。不背真理,就得向真如之門邁進,以期步入真理之宮,所以就依自己思惟抉擇的無謬真理,如實修行。由如實修行,就得修所成慧,依此修所成慧,再加功用行的前進,就可臨近甚或證入真如之理了。認識真理,隨順、趣向、臨入真理的目的,是爲求得大菩提與大涅槃,所以臨入真理的止觀行者,到此也就能夠隨順菩提,隨順涅槃了。菩提是覺義,就是大智慧;涅槃是自在義,就是大解脫。菩提與涅槃,雖爲行者所尋求的目標,雖也已經得到了隨順,但在未轉依前,是還不能證得的。所謂轉依,扼要的說,就是轉煩惱障,得大涅槃,轉所知障,得大菩提。行者到此,雖未完成轉依的工作,但已能夠隨順轉依了。趣向彼,是說不但能隨順菩提、涅槃、轉依,且也能趣向菩提、涅槃、轉依了;臨入彼,是說不但能趣入菩提、涅槃、轉依,且已能臨入菩提、涅槃、轉依了,所以說及趣向彼若臨入彼。菩薩緣此十二分教,爲什麼能夠得到這樣的勝果呢?因爲菩薩作意思惟的一切法,其中說有無量無數的善法的緣故。這兒所說的善法,不唯是指善性所攝的善法,因一切有爲、無爲,有漏、無漏的諸法中,不論他是善性、不善性的一切品類,皆此法攝,從善所說,所以都名善法。行者若能這樣的思惟修習奢摩他、毗缽舍那,就名緣總法奢摩他、毗缽舍那了。

  庚叁釋緣總法差別

  辛一問答緣小總等差別

  慈氏菩薩複白佛言:“世尊!如說緣小總法奢摩他、毘缽舍那,複說緣大總法奢摩他、毘缽舍那,又說緣無量總法奢摩他、毘缽舍那。雲何名緣小總法奢摩他、毘缽舍那?雲何名緣大總法奢摩他、毘缽舍那?雲何複名緣無量總法奢摩他、毘缽舍那”?佛告慈氏菩薩曰:“善男子!若緣各別契經,乃至各別論義,爲一團等作意思惟,當知是名緣小總法奢摩他、毘缽舍那。若緣乃至所受所思契經等法,爲一團等作意思惟,非緣各別,當知是名緣大總法奢摩他、毘缽舍那。若緣無量如來法教,無量法句文字,無量後後慧所照了,爲一團等作意思惟,非緣乃至所受所思,當知是名緣無量總法奢摩他、毘缽舍那”。

  當機舉教發問的話,如文可知。佛陀解釋的時候,先釋緣小總法,次釋緣大總法,後釋緣無量總法。

  所謂緣小總法,就是以聞慧的所緣境而實踐止觀行。聞慧所緣的境界,即佛所說的十二分教,但當緣此十二分教時,不是總合的作一所緣,而是各各別緣的。如緣契經時,就不緣其它的十一分教,乃至緣論議時,又不緣其它的十一分教。可是別緣契經一分教時,是將所有衆多的契經,總攝爲一團、一積、一分、一聚而作意思惟的,別緣契經是如此,當知別緣應頌乃至別緣論議時,也是如此。由所緣的對象,局限在一隅,其範圍不大,所以名爲緣小總法。

  所謂緣大總法,就是以思慧緣所緣法而實踐止觀行。思慧所緣的境界,也是佛所說的十二分教,但當緣此十二分教時,不是各各別緣,而是總合的作一所緣的。如緣契經,不特唯緣契經這一分教,而是將應頌乃至論議等的十二分教,總攝爲一團、一積、一分、一聚而作意思惟的。甚而至于隨其所領受所思惟的一切處,總攝爲一團、一積、一分、一聚而作意思惟的。由此所緣的對象,是通而非局在一隅,範圍廣大,所以名爲緣大總法。

  所謂緣無量總法,就是以修慧所緣的境界而實踐止觀行。修慧所緣的境界,可以說他依于聞思的境界而緣,也可說他離于聞思的境界而緣,範圍廣泛普遍,不爲聞思所限,所以名爲緣無量總法。這又可以分爲叁類:一、緣無量如來法教,這在測疏中,有叁種解釋:(一)約所說法說,謂以音聲所說的教法,是有無量無數這麼多的。(二)約能說人說,說能說教法的如來,十方世界是有無數無量那麼多的。(叁)雙約能所說的人法而名爲無量的。雖有叁說,但均不怎樣合乎本經的文義,因爲此中主要是約所诠義說名法教的。如來法教所以說爲無量,因于一義中,可現無量義故。二、緣無量法句文字,這是約能诠教說爲無量的。文字,即通常所運用的一個個的單字,如天、人、江、海等,是不能诠表什麼的。句,是綴合幾個不同的單字,成爲一個有意義的完整句子,如說隨順菩提,隨順真如等。名,是字與句之間的每一法的名詞,在常識的認識中,可以指示某一法體,如說茶杯、水瓶等。此能诠法的名句文身,每一名句文身,可以現無量的名句文身,所以說緣無量法句文字。叁、無量後後慧所照了,這是約能緣的智慧,辨所緣的教法的。後後,依成唯識論說,是于言音輾轉訓釋的意思。若于輾轉訓釋的每一言音中,現起一切言音,是名緣無量後後慧所照了。這無量總法的叁類所緣,是義、法、辭叁無礙解的所緣對象。如以義無礙解緣彼所诠義時,就將無量所有的如來法教,總合攝爲一團、一積、一分、一聚的作意思惟,並不是緣于乃至所受所思的契經等法。義無礙解緣無量如來法教是如此,法無礙解緣無量名句文字,辭無礙解緣無量後後慧所照了,當知也是如此,所以就無須再加以說明了。

  辛二問答緣總名得分齊

  慈氏菩薩複白佛言:“世尊!菩薩齊何名得緣總法奢摩他、毗缽舍那”?“善男子!由一緣故當知名得:一者,于思惟時,刹那刹那融銷一切粗重所依。二者,離種種想,得樂法樂。叁者,解了十方無差別相無量法光。四者,所作成滿相應淨分無分別相,恒現在前。五者,爲令法身得成滿故,攝受後後轉勝妙因”。

  總法止觀,有小總法、大總法、無量總法的差別,這在上面已經一一解釋過了,但止觀行者實踐此行門時,要到怎樣的地位,方可說他獲得總法奢摩他、毗缽舍那呢?這是一個問題,所以慈氏提出來請示佛陀。佛回答他須具備五個條件方可名得:一、集總修,就是集所有的大乘教法,作總相的觀察,一法這樣,法法都這樣。這法法皆然的總相,也就是諸法的真如實性。二、無相修,就是在離名離相的一真法界中,觀察一切法不可得,名無相修。所以然者,因上說的集總相,本可通于有相修及無相修的,現爲表示唯于集總修上觀察空性,不是集總其它而修,所以說此第二無相修。叁、無功用修,就是不加作意、不由功用的任運雙修止觀,名無功用修。所以然者,因上說的無相修,是分有功用及無功用的兩種的,不知者以爲雖能無相修但仍有功用,非是造極之修,現爲表示不但能無相修,且能無功用修,所以說此第叁無功用修。四、熾盛修,就是對于所修的無功用行,仍然使之念念不斷的增勝,決不因爲得到無功用道,就感滿足而停滯下來,名熾盛修。所以然者,因上說的無功用修,有殊勝的有微劣的兩種,現爲表示唯采殊勝的一點,再接再厲的前進,所以說此第四熾盛修。五、無喜足修,就是對上所說的種種修,不論他念念增勝到了什麼程度,但決不以此爲滿足,而仍著著上進,名無喜足修。所以然者,因有些行者,實踐到了相當程度,便以爲滿足,而退墮小乘路上去,可是菩薩修習止觀的目的,爲的是要成佛,怎可得少爲足、中途退墮下來?所以說此第五無喜足修。

  行者由修上說的五種修爲因,就可成辦五種殊勝的妙果。一者,于思惟時,刹那刹那融銷一切粗重所依。所依,是阿賴耶識;粗重,是煩惱、所知的二障,賴耶中所含藏的二障種子,名爲粗重所依。行者以上五修,修習止觀二行,由止觀行的念念增勝熾明,就能熏成聞思修的無漏法身種子,因而也就能夠刹那刹那的融解銷散二障粗重的潛力,使他不得存在而獲得轉依。二者,離種種想得樂法樂:離是遠離,謂不但要遠離顛倒邪見的種種戲論相,就是佛見、法見、乃至涅槃見也要遠離,如是遠離諸見諸相,就能得樂法樂了。得樂法樂,攝大乘論說爲得法苑樂。法是法界,依如來的教法切實修行,得到其樂無窮的法味,名爲法樂。苑是譬喻,得法樂,如在花苑中隨意遊賞,使人喜樂自在。莊嚴大乘經論說這是修定之果,意義也就在此。叁者,解了十方無差別相無量法光:修習止觀,得無礙慧,能通達十方諸法的平等無差別相,了知法界無限無量,一法遍一切法,一切法即一法,其量周遍,其數無量,沒有分齊,沒有界限,所謂觸處洞明,而得無礙無量的大法光明。莊嚴經論中,把他總攝爲圓明二字,可說是言簡意盡了。四者,所作成滿相應淨分無分別相恒現在前:攝論說爲“順清淨分無所分別無相現行”。清淨分,有說是出纏的真實性,有說是當來的佛果位,修習止觀能引生彼,故名爲順。本經不言順清淨分而言所作成滿相應淨分者,所作成滿,是事成辦的意思,望于當來所得的佛果,得此稱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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