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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等大集賢護經》講記 賢護分現前叁昧中十法八法品第十叁

  大方等大集賢護經卷第五

  賢護分現前叁昧中十法八法品第十叁

  十法、八法是世尊對交流、解說般舟叁昧的一些基礎要求。此法本中,世尊已具體、清晰地羅列了如何實踐這個法則,如何具足成就這個法則,乃至說如何與他人交流的基礎要求亦涉足到。在此,我們來看看十法、八法的具體內容。

  爾時世尊。複告賢護菩薩言。賢護。若有比丘。樂欲修習此叁昧者。先當思惟彼無相想。

  “先思維彼無相想”,這是第一首要。在一切法的緣起中,若不以法無自性作爲緣起,那麼此人修外道知見,此人行外道法,不能于世尊菩提教言中證菩提分。爲什麼?這是我們學習佛法與外道知見的一個根本差別,比如在邊見中、對立見中,是不會思維無相的,一思維就會産生斷滅、頑空此類邪見。此“無相想”,實是無染想、無著想,亦是無自性想之善巧。

  既思惟已。我慢不生。

  因爲了無諸相可得,無對法可生,慢心不可得,卑賤之心亦會丟失,平等心智自然純熟,于是見佛不難,如淨水照物,自然是不難。但末世之中,多于驕慢,蔽塞人心啊。

  賢護。除慢高已。心意泰然。

  何以故?平等安泰,心自明了。驕慢邪見蔽殺有情,很快就把人的道德、善根殺掉了,許多學佛的出家、在家菩薩們比較令人遺憾的就是丟失了現下對自、對他的尊重,丟失了如實的恭敬、遠離戲論的恭敬。有的人把尊重當成一個戲論,當成一個不實之物了,這就丟失了當下的珍寶,即當下所有依正二報的廣大利益。若恭敬心中如實地尊重、平等地守護,現下就爲珍寶!這是一劑防腐的藥啊,不恭敬就是腐朽,而這味藥能使腐朽之物化作珍寶,不離刹那,不離當體。諸位善知識,我們與人交往、與人共住、與人同參、與人施教,乃至向人求教,若不以恭敬真誠之心,此人不得成就,這是珍寶所在。

  遠離衆相。

  即所謂清淨平等的心智,這是大摩尼寶存放之處。清淨平等,能促生一切功德。

  爾時即應爲他宣說如是叁昧。

  在與人宣說此叁昧時,若有人相、我相、衆生相,若有驕慢,此法難以交流。以前我接觸過許多沒有學習這個法則,以及對這個法有疑惑的人,因爲見一些走過般舟的人的驕慢心、自大心之後,而生起疑悔,當然也有的是此類衆生自身的驕慢、嫉妒心産生的自我障礙。當這兩種問題成熟的時候,就産生謗法、疑法,乃至說遇法而不願意行、不願意了知的這樣一個惡性後果。因此,我們觀衆相無相、遠離驕慢、心生真誠平等,這樣與人交流叁昧是有意義的,別人就會感覺到親切、可愛、真實,相應故;若以驕慢心與人交流這個法則,實是傷害世間、欺辱世間、欺辱他類有情,因爲大家本具諸佛同等的功德,只是說在起用方面有異,你何以驕慢呢?這是宣說此叁昧時十分重要,也是首要的一個條件。

  記得第一屆般舟法會將要召開之時,許多人問我設供的問題,我說現前的一切大衆都有資格供養諸佛、贊歎此法則,但沒有任何一個人能接受這個供養,如果說假我這個人的因緣來接住這個供養回施給叁寶、回施給法則,我是願意的,作這樣一個使者、仆人,我作得,但若是說供養我,則要不得。後來就做了一個供養法會,大家以種種物質的供養、禮贊的供養、念誦的供養來贊歎此法則的住世與傳播,來贊歎諸佛世尊的慈悲與威德,我們自己實在是沒有什麼應受人供養的東西。若我們當中有親證叁昧,叁摩波地如實安住的人,我一定極力推薦大家去供養他,何以故呢?緣此成就者,即得善巧,即很容易契入叁昧。

  在這個法則中,爲什麼我們不敢邁大步子呢?其中有一點就是因爲此時代人的善根福德不具、法緣不具,若是輕易地廣泛傳播,就會給人帶來謗法、疑法的惡性機製。所以,現在以這種一日一夜的行持爲主,這樣逐步相續、成熟,能令人的身心有所依止,于法則有所依止,有進趣的善巧,這樣會利益很多人、天,乃至說世間不可思議的有情。若我們有浮躁的、不相應的、貢高的東西,即有言不符實的法則,那就會危害這個法,遮這個法,甚至毀滅這個法本的住世。所以,對于此法,若不依經教、不依曆代成就善知識所傳播的法則,我們是很難把它如實地傳播下來的,虧得我們有這樣的經典來依止、來了解應如何交流。

  不應起诤。是中雲何名爲诤也。所謂妄想誹毀。即謗于空。名爲诤也。

  諸法性本空、無有塵染、無有一法可成,與這樣的心智不相應者,是爲诤心。若人證得無诤叁昧,于一切世間皆作包容,平等守護,何以故?心智無挂礙故、無對待故。阿彌陀佛因地是以無诤叁昧作根本守護,歸結其叁個根本誓願之根,就是無诤,就是所謂空、無染、無著、平等一味。此叁昧不離一切有情的當體,你說:“我運用的是貪、嗔、癡、慢、疑、不正見,染著種種顛倒知見,這跟叁昧有什麼關系呢”?當體即是,就是你識不得,你錯認自己現前的業相,實不知此業相實無所得,是幻緣所生,若用智慧門來觀察,是如夢如幻,現前成熟,緣滅就滅,了無所得啊;若用本質來視,其幻緣生起,即是叁昧生起。

  抉擇此處者甚稀少!那怎麼辦呢?就先以無诤來感動此類有情。所以阿彌陀佛在因地所發誓願中,是以無诤作爲清淨相守,或說爲清淨緣起的,順性發起廣大善巧誓願,欲度脫一切衆生,成就菩提,或說離一切苦,得一切樂。此“樂”,是法性之信順者因真實相應故,而得的廣大安樂與不可思議之智;而若不相應,則産生種種摩擦、對待、傷害,所以說逆性則多諸傷害,這些傷害實在是無益的。諸佛如來不過是法性寂滅海中的莊嚴相、真實相、威德相、具足相,令人期盼、向往,如此而已。而我們凡夫羸劣的、卑賤的、讓人痛苦的相,實在不過是瑣碎的、扭曲的、變異的、迷失的相,但還是不離寂滅海,未有離法性。所以,未有刹那因緣,未有一有情能離法性真如海啊。這是真實不虛的。阿彌陀佛親證這樣一個無诤的心智,所以照十方國無所障礙,決定一切衆生“聞我名號,俱來我刹”,何以故?心智如是,威德如是,本質如是,願力如是,攝衆生窮于未來孜孜不舍如是啊。因爲其自性發心真實相應,真實成就,無所畏懼,乃至未來際面對無量的衆生,無所畏懼,對于再頑愚的有情,也是無所畏懼,令其度脫,所以作廣大清淨教言獅子吼,威伏一切世間有情,現大威德,窮于金剛際,徹度無間相,予一切衆生得究竟利益。這個利益,是世尊守護此根本誓願所引發的一切凡聖不可思議的利益,若思議,你很難相應,因爲無以契合。

  “即謗于空。名爲诤也”,以前接觸到阿彌陀佛因地叁個願的時候,我說怎麼世間人宣傳的阿彌陀佛教言與這叁個誓願都是違背的呢?舉一個誓願,不說誓願的具體內容,只說其表相,阿彌陀佛立的一個誓願是廣習一切法、利一切衆,其叁昧耶誓願的名字不是這樣,但內容是這樣,即要習一切法則,不論是佛法,還是外道,要利一切衆,不論是蜎飛蠕動,乃至愚癡有情,乃至謗滅佛法者,阿彌陀佛世尊皆以威德力攝護,即無畏威德力,無對待威德力,無诤威德力,順用法性、徹底了知一切諸相非相之威德力。所以謗疑者,亦不得謗疑之真實之業,何以故?阿彌陀佛徹底摧毀了這種虛假、變幻無常的相,他在一切衆生無量壽、無量光心智這個根本法則上抉擇了。若不以一個根本法則來抉擇,那九界衆生還是九界,何以故?大家安立在自己的業相中,不能自拔,以爲業爲實,以爲業爲真,以爲業爲守護。這樣怎麼能饒益十方呢?善導大師也講“專複專”,但這個“專複專”的後面是指一法深入之方便,非是謗他法、疑他法,非是不利他類有情,非是排斥他類有情!絕對不是這樣的,而只是說初學、欲得此利益者,應“專複專”。那些利益現前者、隨順佛誓願者,是“專複專”之功德現前者,他們就不會說排斥哪一類、向往哪一類、守護哪一類,若有親有疏,怎麼與阿彌陀佛“照十方國無所障礙”得以相應呢?所以,無诤甚爲重要。在淨土法門的修行中,如果我們不理解這種用心的方法,就把淨土法門變成一種等死的法門、趨死的法門,或者說是狹隘的、卑劣的法門,因此許多人不願意習這個法,再談般舟叁昧,就更感覺“那是聖人的事”了。而我們從這個經典看,世尊自始至終宣化的都是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皆應愛樂此法、求證此法、廣宣此法、讀誦經教、親證利益,處處如是宣化,沒有哪段文字說這是哪一類的聖人才能行的法。

  我們是不應與別人诤,本來世間是無诤的,本來世間是無對待的,出世入世中,對待法是凡夫所擇取,如果我們擇取這個“诤”,那就會墮入凡夫類心智,就會在凡夫業緣中流轉。我們不能妄認爲誰凡誰聖,凡聖無位啊,你說:“我這無明迷失、愚癡顛倒業是不是凡呢”?是,但你不能強執這個業,這個位也不能說是屬于你的,只是這種業相相續,而業相無我啊。善知識們,我們認識不到業相無我的時候,就會認爲名字我、無常我、業相我、煩惱我、習氣我、男女我、色身我,這些“我”都會壞掉的,都是在無我法中表露的一種因緣相罷了,若認此爲我,那真是錯認了一個法則,流轉無窮啊。

  賢護。是故彼比丘以無诤故。當能修學。爲他宣說此叁昧也。

  如果與人诤論,則很難交流這個法則。別人贊也好、謗也好,再惡劣的說法,我們也不能去有對待,何以故?事相無我,你何以染著呢?法則是無人相、無我相的,我們順應法則,就可以成就,但若順應人、我,則背道而馳,舉個例子,比如長江兩岸有許多池水、湖水,此湖水可能說彼湖水“非長江水”,而彼水說此水“也非長江水”,因此,如果我們要說一個法則的時候,就說這個法則,大家隨順這個法則、歸到這個法則裏面,就會被此法載負,得到利益,而法則之外的話就變得沒有意義了。

  我們說以人我是非,就會蒙蔽一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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