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思維契入正信,以正信契入受持,以受持因緣來善于觀察法則、善于觀察心地,世尊如是教化我等,如是宣化教法,讓我等切自思維,善于守護!
賢護分觀察品之余
大方等大集賢護經卷第叁
隋天竺叁藏阇那崛多譯
賢護分觀察品之余
又諸如來。色無漏故。受亦無漏。乃至行識亦無漏。又諸如來。戒亦無漏。所有叁昧智慧亦無漏。乃至解脫解脫知見亦無漏。如是乃至諸如來。諸如來所有言說。已說今說當說。及一切法。斯皆無漏也。
無漏,是佛教特定的一個名詞,表達了佛法與一切法之不共,與一切外道之不共。佛教有“六通”之說,一切外道皆有五通法則,唯佛教有一個“漏盡通”,阿羅漢者親證,八地以上菩薩親證,諸佛如來親證此無漏的真實功德。
賢護。諸如是等一切佛法。智人能達。愚者莫知。
智愚二法,不是評判,但是運用之時,因智愚二法亦無自性故,如我們學佛人之持戒、犯戒,善人、惡人,凡者、聖者,亦複如是,莫能定位。那麼佛法中的種種法位,如初果、二果、叁果、四果,種種果位,是不是有位呢?此位亦是善巧增上,引導有情,令徹見心智,所謂增上加持方便,各顯本位善巧。
彼若能作如是觀時。一切諸法。悉不可得。
在凡夫世間,有所得法是我們所有作爲的唯一驅使動力,所謂無利不做啊。在諸佛教言法則中,實在無一法可得,用智慧觀故,慈悲觀故,廣利世間觀故,皆無一法可得。
雲何不可得。所謂誰能證也不可得。雲何證也亦不可得。何緣證也亦不可得。
在此“不可得”法中,我們善思維觀察,如是思維,漸次引導我等深入、周遍地觀察種種事相。
彼能作是觀已。如是入滅寂定。分別諸法。亦不分別諸法。
如前面講于一切法了了分明、了無染著,所謂滅寂定者,或稱寂滅定者,于一切造作已經休息,于一切塵勞亦已安住,不增不減故,所以分明于諸法,而無染著。
何以故。諸法無故。
此抉擇甚爲重要!
賢護。如火未生。或時有人發如是言。我于今日先滅是火。賢護。于意雲何。彼人是語爲誠實不。
一切世間衆生的虛妄煩惱本無所得,因虛妄而造成煩惱,實在無可滅者,是爲滅。一切凡夫有情,執著于泯滅煩惱之法,枉增煩惱,在本無煩惱中,新增“滅煩惱”之煩惱,枉受輪回。如是輪回,猶如我們執火把于虛空中一劃就是一個火環,此輪回中實無一物可得,但強執故,而産生輪回之相、輪回之業。
賢護答言。不也世尊。佛告賢護。如是諸法。從本以來。畢竟無得。
我們可以周遍觀察,隨時觀察,隨緣觀察,一切現緣心智中處處可以得觀——一切法畢無可得,但因虛妄執著、染著,以爲實有所得,而生起執著苦患!
雲何于今乃作斯說。我能證知一切諸法。我能了達一切諸法。我能覺悟一切諸法。我能度脫一切衆生于生死中。此非正言。
這是狂妄人、染著人、是非人、沈淪人之所言說,如現在世間有情多說“我是持戒者”、“我是行法者”、“我是正法者”、“我是正知見者”、“我是某因緣者”……實是爲染著者、執著者、墮落者,于法必然受其侵害。何以故?無智亦無得故,饒益世間,無智亦無得故,安住智慧,無智亦無得故,威德于有情,威德于現法,若有染著,必受其害。世人爲什麼于法不能得真實的利益呢?多因執著妄想之習慣相續不能間斷,過去執著是貪、嗔、癡、慢、疑、不正見,現在執著于所謂的正法、正見、度衆生、智、悲,如是種種亦是改頭換面之執著罷了,實是苦源,實是苦本!諸佛如來說誠實語,令我等正思觀察。現在在學佛的居士團體中、僧人團體中,多有如是知見,以爲自己有法可證、有法可得,所以多生驕慢,于不可得中強執有所得,于無所證中以爲有所證,枉受其苦啊!
所以者何。彼法界中。本無諸法。亦無衆生。雲何言度。但世谛中因緣度耳。
我們所觀察的一切世間生滅法中,實無本質,亦實無自性,因種種因緣,延續種種世間,所以“十法界秉然現前”。何以現前呢?若佛法界、菩薩法界、聲聞、緣覺、人、天、修羅、地獄、餓鬼、畜生,這十種法界中,皆以因緣而現,無有實質!因緣故,而現佛法界,因緣故,菩薩法界,因緣故,聲聞法界,乃至地獄、餓鬼、畜生,如是種種法界中,莫不是緣生緣滅,無有實得處,無有一法可染,那我們有何可執呢?若無所執,此人得以解脫;若無所染,此人得以智慧;若無所度,此人得以度盡衆生!
賢護。于意雲何。彼如是說。得爲實不。賢護答言。不也世尊。
我們作如是觀察,例如有的人說:“我爲寺院做了什麼什麼事”,有出家人說:“我爲道場做了什麼什麼事”,有的修行者說:“我爲修行做了什麼什麼事”,有的人閉過關,說:“我做過什麼什麼”,有的人修過戒律,說:“我做過什麼什麼”,如是染著,雖是染著的名相有異,實質所執、所染之結果是了無差別的,也就是說,本無所功德,妄認以爲功德,徒生驕慢。尤其在我們現前的佛法傳播中,墮入此類者甚多,所以無清淨心守護,無真實利益安住,從凡夫執著法則中走出,墮入所謂的佛法執著中,不能自拔,往往此類有情更加自以爲是,甚至不可一世、惑亂世間!本無諸法,亦無衆生,若如是真實抉擇,人得安樂住。這是我們一切學佛者應徹底地、清晰地、抉擇地、無畏地認知的一個法則。
佛告賢護。是故彼諸善男子善女人。若欲成就無上菩提。乃至欲成緣覺菩提聲聞菩提者。皆應如是觀一切法。
叁乘教言中,皆應如是清淨觀察,因爲此觀察是爲中觀正見,遠離二種邊見故。二種邊見者,若以是,若以非,若以凡,若以聖,若以染者、不染者,執者、不執者,如是無量無邊之說,皆墮二種邊見,不能出離生死對待海中,此是無邊際處,人不得解脫。叁乘菩提心中,無上菩提心者,諸佛所守護;緣覺菩提心者,十二因緣善觀察所守護;聲聞菩提心者,聞教而得度脫者善守護。如是叁類有情,所發菩提心智皆不能離開此法教,所以說“應如是觀”,除非我們不是佛教徒,遠離如是觀察。
我們在學習叁乘教言中應如是觀察,那在行般舟中呢?亦複如是,何以故?我們是佛教徒啊,欲行“十方諸佛悉皆現前”叁昧之時,決定應如是觀察,善于觀察一切法本無所生,本無所滅,亦無來去。
若于叁乘法則中,不如是觀察,則與菩提心無緣,何以故?在一切法所延續中,法不孤起故。我們常談諸佛如來世尊所施教,猶如馬勝比丘說于舍利弗的四句偈:“諸法因緣生,緣謝法還滅,吾是師大沙門,常作如是觀”,這四句偈是叁乘佛教所依止,若不依止此法,何以交流?何以運用?何以展現利益于世間?
作是觀時。則入寂定。無有分別。非無分別。
寂定,即寂滅定,是阿羅漢所親證,又稱滅寂定,證知無生之法,受想行識滅,出入息滅。證得此定,能斷見思二種煩惱,成阿羅漢果,因爲受心滅則愛滅,因愛滅則思惑斷,因想心滅則取相心滅,因取相心滅則見惑斷,故入滅寂定能斷見思二種煩惱、證阿羅漢果。
何以故。賢護。彼一切法。無所有。不生。然彼定有分別。即是一邊。定無分別。複爲一邊。
定有、定無分別,但是名相,在究竟智海中觀察,一切分別是本無分別之善分別法則。所以,菩薩是善于在無分別法則中清晰分別、饒益世間,以饒益世間故而現分別,以實無分別故而饒益衆生、現種種分別相。如是分別中,實無分別之本質,光耀世間,令分別衆生各個舍棄分別執著,而彙入清淨心智。諸佛如來具一切善巧,說八萬四千法,無一法可立,那又何以立八萬四千法?所謂本無所立中,隨衆生心份而設立,說種種對法令衆生得以解脫,滿一切衆生心願故。
若執于是、執于非,執于分別、無分別,二邊見中,不能解脫。對待心智,心相矛盾,在此中徘徊,實爲人類擇取之苦,現在習法者多在此處,善惡、是非……如此二種邊見中,徘徊不已,不能清淨安住,而心智動搖,妄生染著!
然此二邊所有。是無寂定。非無寂定。無思量處。無分別處。無證知處。無經營處。無聚集處。無思念處。無發起處。賢護。是名中道。
在世尊教言機製中,有兩大類機製在我們閻浮提廣泛傳播,一類是聖文殊教言機製,一類是聖彌勒教言機製,即中觀機製與唯識機製。機製,就是教言體系。不管在漢傳佛教,還是藏傳佛教,都爲這兩大機製所攝。南傳教言非是此攝,因爲聲聞乘中自有教法,即所謂“九部教法”。
所有數事處等。但依世谛說故。
所有對待、因果法則,莫不是由俗谛所攝,乃至說我們種種教言、種種設立,皆依世俗谛設立,若勝義谛,無以言說。
複次賢護。于彼真實第一義中。若中若邊。皆不可得。
所有言說,在此消融,無所功用,無所表達,所以“言權不及”,古來以久,此處有“言語道斷”之說、“千佛不傳”說、“無知”說等等。
何以故。賢護。一切諸法。猶如虛空。本來寂滅。
善哉!此處若不抉擇,則人以躁動、以妄舉爲法則,所以流落于輪回之中!我們在比丘戒中學了“叁細六粗”,“叁細”中,即所謂的真心之際刹那一動,動相建立,此處若不昧于真實之際,此人得以解脫;若昧于真實際,能所建立,即建對待,對待即建世間,世間六粗延續,即成種種煩惱,所謂自煩惱、聖煩惱、惡業煩惱、善業煩惱……種種煩惱,相互逼迫,爲六粗法中所生。若善知現下一念之初動,是本際光明,所謂智慧本源,無造無作,自得解脫,智慧圓滿,一時安住。凡夫有情,能所建立,心尚不知,況且六粗呢?本心初動之時,尚不能知,況且能所呢?本際之明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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