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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等大集賢護經》講記 賢護分思維品第一▪P14

  ..續本文上一頁、當下用、常行道之時,勝出叁界,是爲現下一念方便,即得抉擇,若廣延于未來,是爲成就安住,廣利世界,自他二利。

  此“不可輕蔑”甚爲重要!多有行法者,自以爲驕慢,欺辱他人;多有行法者,自以爲驕慢,墮入邪見;多有行法者,自以爲不如法,生卑賤之心,自他輕蔑;多有行法者,不知法無自性,妄染妄執妄識,以爲有得有失,妄生欺辱。于無所得法中,妄以爲有所得,多出增上慢人、勤苦之態,不得親近于法益,無有悲智善巧,泯滅方便,強執世界,自他二苦,各個相逼,如此墮落,是佛菩薩所悲憫之衆生,念佛甘露味喪失,所以這些都是當急救之人,不依法、壞法故。我們在此要善思維、善觀察。草木不可取代,人身不可诋毀,善知識啊,我們在行法之時,一定要尊重一切有情、一切機製、一切因緣,如是尊重,可出叁界、利益叁界!

  (86)雲何當得無诤論。如教說行故。

  “無诤論”,是淨土一法之根,是諸佛教言之根,是普利有情之根。此根,是具德之相,非造非作,不二平等智,本來如是。本無可诤,衆生分別執著故,建立種種诤見、诤議、诤論、诤法,是世間的勤苦。阿彌陀佛在行因地時立叁誓願,其根本誓願所守護延續的就是“無诤願”,爲無诤叁昧攝護,予一切衆生以無诤回施,令一切衆生得清淨平等智。此清淨平等覺,也是無量壽所安住,是其布施之藥,救療衆生生滅無常之心,以及造作生死對待之心。因此無诤是淨土一法之根,也是一切佛法善巧所在,若生對待,必然起诤,若起诤,生死困惑必然現前,依教修行就無從依止。因此在阿彌陀佛所立的叁秘密誓願中,其根本利益在于無诤,若識得無诤根本,即見阿彌陀佛清淨平等之智,見無量壽、無量光之延續。

  我們這個時代,大家可能比較困頓于“說法多,行法少”這樣一個流弊,一個道場的法則實施,往往不能做到十分恰如其分地真正相應,往往會産生一些情計上的爭議,但若是依法而行,就能消除我們各自的情計,而來如法地實踐,成就自他,利益世間。就淨土教言來說,以滅诤爲最勝方便,但世人以造作诤論、産生逆害爲習慣作業,甚至比較興奮于此。在一個道場中,或在修法過程中,一個人若說起是非就比較容易生喜,說到無事甯人這種真正的需求時往往不太安樂,這是凡夫之心,也是所謂的分別心、執著心。而般舟當下行,此常行道,的確應在我們面臨的每一個事情、每一個當口、每一個因緣,都如實地了知無诤的心智、平等的心智,消除不必要的本來無分別卻建立起來的分別見,遠離無益之苦。世人已熟悉于诤論與鬥爭,尤其是我們這個時代,把鬥爭當作一種樂趣了,與天鬥、與地鬥、與人鬥,總是其樂無窮。實際不是這樣的,這樣則種種現業苦,未來業苦,究竟業亦是苦。我們若是現業中清淨,在每一個當下鬥爭、疑慮、煩惱生起之時,消除于當下,解決于當下,認知于當下,那現下的果報、未來的果報、究竟的果報必然是清淨、平等、真實不可思議的。

  般舟行法之當下修,切莫忘記這個名詞背後就是我們所遇到的事、所遇到的相、所遇到的因緣,就在這個事情遇到的刹那,要及時地,不隔念、不隔時、不隔日地把它解決掉!你若是能不隔日地解決掉,此般舟雖然行得遲緩生澀一些,亦有般舟行法的利益;那麼不隔時,可以說就有不可思議的利益了;若真正地能不隔念,念念相續,那此人于叁昧力不假言說,而已有不可思議的善巧與功德。

  (87)雲何當得無艱難行。無住著故。

  “無艱難行”,實際是行法的輕安善巧。真正的學佛人是沒有負荷的感覺的,是沒有沈重、痛苦的感覺的,沈重痛苦是沒有佛法利益的一個當下表現。真正有智悲二法者,于法無染無著,何以艱難生澀呢?若心智多被事相蒙蔽,相互地激勵一些難緣,即是非,那就會産生不必要的苦。

  例如現在這個學習,大家慢慢會趨向一個比較平穩的過渡,我們也不必要興師動衆,此過程是我們現前每個人不加鼓勵、也不要推脫的一個學習佛法、實踐佛法的自利的責任。我耳朵裏經常被灌得滿滿的是別人如何、道場如何,他如何,這夥人如何……,而說“我”應該做什麼的,就少一些。有些菩薩就不太言說什麼,這樣就簡單一些。實際上,我們在一個事情艱難起來、生澀起來的時候,就從自心中觀察它的生起,這就是當下行,這的確是般舟法,就是常行道。如果一個事情引發出來了,令人生澀、艱難,那我們就沒有行道,那就非道,那就是惡道。如果確實不能導引有情趣向菩提、運用法則,那我們學習法則又有何用呢?是不是落于一個空洞的形式?

  我們在學習的每一個時刻,的確要尊重自己的心、緣,尊重自己的外在業相。此尊重,就是令人心智輕安,無染無著,常行道業于當下,並不是說我們學得很純熟了才去“常行道”。所謂修般舟,就是在我們聽法時、休息時、交流時,在遇到難緣時,遇到困難時,遇到人我是非時,去“無著住”啊。什麼叫“無著住”呢?不要把事情當真,不要把事情強化,在這如幻的業緣、現緣之前,我們要把它處理出來,不要把它強執成事實。若強執成事實了,後面還要忏悔,還要清除,還要改正,那就很費力氣了,就如要把一個房子建起來再扒掉一樣,強製的執著、生澀的執著,就會建立一個強製的惡業業相,然後想再把它動搖掉,就十分地費力。而如果我們在一個困難、業緣、矛盾生起的刹那,就依當下修、當下行這個般舟法去審視它,那也就“行無艱難”了。

  我們每個人在遇到一個事情的當口,可能是汙染源,也可能是清淨源,若把它如法地延續下去,就是清淨源;若把它汙染傳播下去,那就是汙染源頭,是個肇事者。菩薩,這不假言語,我們每個人都看得到,也都能理解。所以,我們對學法、用法的概念機製一定要純熟于當下、當事、當人!菩薩們,這是般舟行最好的緣起,最平常的緣起,最平白、最真實的緣起,也是最容易行的一個般舟行法。在佛教中,如天臺所判,一切叁昧中有四種叁昧,隨意叁昧就是在此處來修持的,即于一切意念、事相現前之時,不丟正念,當下認知,使自性流淌,或說自性之延續,之作用,這樣就不會昧失在事相的善惡是非上,就能于普等叁昧,或說隨意叁昧隨時修行,而般舟常行道本來也是需要在每一個當下修證的。

  (88)雲何當得知于實際。不分別諸法故。

  這一百二十二個“雲何”是般舟行法實際利益所含攝、所延續出來的,是賢護菩薩代我們大家啓問于世尊,由世尊宣化于大衆,令我們在修法中得以安樂住、真實住、利益觀察住。

  “雲何當得知于實際”,什麼叫“實際”?現實的因緣下有兩種實際:一是究竟實際,一是我們現前事相的實際。我們經常聽到人說:“實際上就是這個情況嘛”,“這就是實際情況嘛”,此事情發生、因緣現前了,稱爲現相實際,是現下的一個實際。當然也有究竟的實際,即是依理審觀的實際。若依理事二法觀于實際,就可得善巧,比如我們以不分別諸法的心智,也就是般舟行的心智,也就是常行道的心智,此“道”就是于現下實際中不分別諸法;而“諸法”者,就是諸心;“諸心”者,就是諸種感知、諸種業相。若在業相中,就是種種事相;若依究竟來說,依理來說,實在無所分別,無所造作,無所生滅。

  諸位善知識啊,一定要把佛法融入到自己的心靈深處,融入到自己的實際現下,真正作一個智者、悲者、方便者,一個擁有菩提心者,一個具足大悲、大智、大願的佛法行者,不辜負自己。不要認爲這離我們很遙遠,假如去實踐,它就不遙遠;假如把它推到他人邊、到佛邊、賢者邊、聖者邊,那就與我們不相幹了。這是很清晰的,“知于實際”者,有理事二法,依理說,實在是無所分別,依事相上說,分別處剛好以不分別善巧來觀察、運用,那就是清淨的行法者、真實的利益者。

  我們看到,貫穿始終的這幾十問中,全部講的都是如理的行法、如理的心智、如理的守護,遠離染著與诤訟,遠離生澀,遠離是非,遠離著實,知幻知化,知不可得。諸菩薩們,我們舍棄了家庭的因緣,舍棄了自己熟悉的生活環境,到這麼高的山上來,可能應該是唯一的一個目的——來實踐佛法、學習佛法。我們要認識清晰,要丟棄那些不相幹的、無意義的雜念、雜緣,不辜負自己現緣的勝功德機製、勝功德機緣、勝功德法則的得見得聞!若不如是,那就在輕慢自己、輕慢法則、輕慢現下,輕慢我們這個受十方養育的生命,那能得到什麼樣的利益呢?

  在佛教中,大家都提出來“感恩地生活”,說“一切衆生皆是佛菩薩,唯我是凡夫”,要感恩地對待有情,感恩地對待現緣,感恩地對待那些惡性有情,感恩地對待那些苦難因緣,何以故呢?皆是增上道業的加持與良師益導啊。我們哪有時間再去製造不相應的法則呢?我講這些,也還是希望大家用教、用經典來審觀自己的舉心動念,要把這個舉心動念看得清、認得准,一定不要放過它,不要認爲除了舉心動念之外,還有他物。若能把這個法則掌握得清晰、運用得成熟,那你真是世間的眼目、世間的善巧者、離苦者、得樂者,予衆生安樂者。

  所以,此“得知于實際。不分別諸法故”,在實際理地,于覺知無有塵染,依法觀察,如是則事相中的種種變化、種種染著、種種善、種種惡,實在正是我們行道、知心、知法的一個善巧機會、增上之緣,莫作墮落緣,莫作放逸緣,莫作縱容緣,莫沈浸在自己那種興奮與業力之中。興奮是什麼呢?我們都知道,很多吸毒品的人,明知道是毒,但還去抽,因爲他興奮;抽煙的人知道煙有毒,危害健康,但還去抽,因爲他興奮;喝酒的人知道酒對人不好,亂性,卻還去喝它;有的人打架鬥毆,知道不好,還去打架鬥毆,因爲興奮。爲什麼很多大家明知道不好的事情,還會要做它呢?就是中毒了,就是失去了當下的心智守護,失去了當下的緣起清淨。緣起不清淨了,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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