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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門論 第七講

  

《大乘百法明門論》(第七講)

  【原文】色法者,識之所依、所緣,乃五根五境質礙之色,亦名有對色,以能所造八法而成乃十有色也。無對色,即法處色也。

  甲一、簡述色法

  色法分二:有對色,無對色。

   乙一、正明有對色

  【定義】有對色:“識之所依,識之所緣”,所依與所緣境,五根五境。五根五境都是有質礙的,故名有對色。

  【因】物質彼此之間都是有質礙的,所謂有質礙,即會互相障礙。(爲什麼會互相障礙呢?因爲)所有的物質法,都是有一定空間的。

  【喻1】人坐在座位上,別人就不能坐了;

  【喻2】車位。車停在這個位置上,其他的車就不能停了。

  【因】(物質法)具有排他性,互相有妨礙、障礙,互相會影響。

  【喻】高速公路上停了一輛車不開,其他的車都會受到影響,車輛流行的速度也會受到影響。

   乙二、有對色分類

  【有對色分叁】

  ①障礙有對:由極微所構成的五根五境——“眼耳鼻舌身”五根,“色聲香味觸”五境,這十個色法互相障礙,不可以同時在一個處所存在,即名“障礙有對”。

  ②境界有對:六根六識,以及(與六根六識相應的)心所法,其所緣境界各各不同,不能緣其他的境界。

  【舉例說明】眼根、眼識及其相應的心所,它只能緣色境,不能緣聲境、香境。

  【因】我們的識與根,會受到境界的局限,也就是外境與人的關系,外境對人的影響。

  【喻】人在白天看得到,晚上看不到;貓在晚上看得更加清楚;魚在水中能看,在陸地上就不行;人在陸地上看得到,在水中就看不清楚、看不到。

  【小結】同樣一個境界,雖然都是色法,但對我們根、識、心所的影響很大。

  ③所緣有對:六識及其心所,不包括根,緣各自所緣之法。

  【差別所在】“境界有對”與“所緣有對”都是指的六境“色聲香味觸法”,如何區別呢?

  境界有對:識通過根去緣它(境),即“所緣”;

  所緣有對:刻意去緣,即“攀緣”。

  【因】“境界有對”和“所緣有對”雖然指的都是六境,但是從我們的識與心所來講,是不同的。

  【喻】境界有對,我們用眼睛能看到(的境),如桌子、椅子、人、木頭、石頭等等,非常廣泛;所緣有對,我們刻意去緣,特別用心去緣,這樣的所緣境。

   甲二、色法與修行的關系

   乙一、概述

  法相唯識,以及部派佛教中的“有部”,對色法非常重視。百法中,色法有十一個。

  【設問】爲什麼說色法與修行有關系呢?爲什麼它是法呢?

  【宗】法,具運載的作用;色法,也具有運載的作用。

  【思考】世間的物質沒有運載的功能,只是被運載。如石頭、木頭、沙等,要用車去拉。爲何佛法中談到的色法具運載的功能呢?這裏有很深的道理,我們後面會仔細討論,今天只是簡單地提一下。

  【修行誤區】我們通常不會認爲色法是法,不會認爲桌椅板凳,這些外在的事物是法,(不認爲它)與我們修行用功有什麼緊密的聯系。

  【糾正觀念】實際上,(外在的事物)不僅與修行有非常緊密的聯系,與我們學習、生活、工作都有緊密的聯系。

   乙二、如理認識色法與修行的關系

   丙一、色法與心法緊密相連

  色法,既可分爲有對色、無對色,也可分爲顯色、形色,顯色就是顔色,形色就是形狀。

  【喻1】講堂,長寬高都有比例。例如10米長、10米寬、4米高,就很恰當、很好用。反過來,若10米長、10米寬,20米高,這樣的空間對人來講就不實用,人也不會這麼蓋房子。但如果在大寮裏起竈、做煙筒,就需要很高很細長,空間就有關系。

  【喻2】在房間裏,桌子椅子的長寬高、什麼形狀,圓的、長方形的,關系都很大。

  【喻3】顔色更是如此。我們穿的服裝、建築材料,顔色的搭配都很講究,都是很深的學問。交通工具、汽車,有人喜歡不同的顔色;乃至禮品的包裝盒,也很講究顔色和形狀;城市、園林、盆栽,等等,所有的一切,都與色法有關。

  【喻4】我們排隊,排班,是否走得整齊,每個人的身體都是色法。大家速度勻稱,你故意走得很慢、快或者不走,對別人都會有影響,都會影響到人的心態。

  【色法與心法】若能很好地處理(色法),使之圓滿、協調、勻稱、合適,人的內心就會感到平穩,不會有障礙。外面做不好,內心就會有障礙,看了就起煩惱。

  有礙,既是外在的有礙,對我們內心也有礙。

  我們內心只有觀察到這個東西與那個東西有礙,這個人與那個人之間有礙,才會去處理。如果不知道,就很難處理,很難去做協調、化解矛盾的工作。

  所以,心法、色法都是緊密相連的。

   丙二、色法與修行辦道密切相關

  【喻】國家各個區域的劃分,省、市、縣、村鎮……,乃至寺廟裏各功能區的布局,講堂裏座位的排列,等等,這些都代表法。

  【錯誤心態】但是我們不認爲這個有什麼法,(覺得)只要過得去就可以了。拜佛,我自己有個地方拜就可以了;過堂,我自己有個碗可以吃飯就可以了,不會去管那麼多,不會認識這些與大家、與別人有聯系。

  社會上面沒有一套學問告訴我們這些與大家修行、辦道有關系,但佛法中有,法相唯識有。

  【應機譬喻】昨天直播(開示),效果很好,大家就很歡喜;播不出來,卡殼,大家就起煩惱。

  【如理認識】這些關系都是很大的。聲音,影響心態。聲音也是色法,色聲香味觸,對人都有很大的影響。

  【與自聯系】出家人、修道人,怎麼來對待這些問題?

  【師父破斥】我們不能認爲這不是一個問題,不是說山上沒水了大家找一點水這麼簡單(喻事到臨頭需要用時才去關注外在境界),怎麼與法去相連?(與法相連)不是說你少用一點水就有多少福報,多用一點水多就損失多少福報,不是這麼一回事情。

   丙叁、通過色法觀照法性

   丁一、概述

  【色法的歸納性】唯識告訴我們色法的分類,首先就界定,從我們根上、識上來判斷,眼耳鼻舌身五根所緣五境,這樣就很好區分,再多的物質都可統攝其中。

  【分類認識】這五種再分成叁種有對(障礙有對、境界有對、所緣有對),這叁種有對就告訴我們應該如何來認識、區分色法、物質,即我們的物質觀,我們對物質、色法的觀念、態度。

  【從相至性】不是很簡單的說“色法就是空”,法相、唯識恰恰是通過分析的方法來達到空,不是讓我們(直接)去悟到最高第一義谛,(不是)從本質上面來談“一切法無我”,(而是從法相入手)。

   丁二、從色法入手的原理

  【如理認識】九十四個有爲法,都是無我,它是生滅法,生死;六個無爲法,是不生不滅法,涅槃。生死與涅槃的區別:沒有生,當然沒有滅;有生,就會有滅。

  【心之生滅】生、滅都是同人的心有關,從人的心上面去分析。

  ◇我們心緣到一個境界,看到好看的就想看,聽到好聽的就想聽,起心動念都是生滅。

  ◇不生滅,即無論什麼境界都能用般若智慧去觀照,用無我來觀照,內心中沒有生滅動靜的差異。

  【直指內心】人內心的落差、反差很大,內心的動蕩是很大的,所以有這些落差、動蕩、起伏、不平靜,所有的一切都是生滅法,痛苦、快樂都是生滅法、有爲法。

  【難易不同】怎麼在色法的境界上來用功、來觀照不生不滅,是比較容易的,在心法上面就更難以琢磨。

  【以喻作比】

  ◇(從心法入手)我們說“慚愧心”,什麼叫慚愧心?怎麼來把握?怎麼(生起)慚愧心?把握不住。你說“信心”,怎麼來把握?很難把握。

  ◇(從色法入手)如高血壓、糖尿病人,必須吃某種藥品,醫生告訴你必須要吃這種藥,大家也都吃這種藥,你對這種藥就會有信心,時間一到,你就會去吃。不吃,血壓就會上去;糖尿病,指數就會上去,影響到人的健康。

  那麼,藥品就是我們信心所緣的對象,一到時間你就會想要吃藥。

  反過來說,如果沒有這種藥的話,我們就算知道說自己得了病要吃什麼藥,就很難專注,很難肯定說這種藥對自己有多大作用和幫助。

  【色法爲介】所以它需要一個外在的色法,正法的時候都沒有像,到像法的時候才有像,以便我們培養信心。(理解:正法時人根機好,可以直接從心法趣入,後世的人根機不夠,必須借助色法來認識、用功。)

   丁叁、在現實修行中如何運用

  【造論意趣】我們如何發長遠心,如何用佛教告訴我們的起心動念的方法來保持佛教告訴我們的應有心態?這是世親菩薩造論的根本意趣。

  【行持爲要】一部論,把它當作教材研究或當作佛法來修持是不同的。

  如果只是當成教材研究,就是研究理論;

  若把它當成思維修的教材,情況就不同。

  【以喻說明】思維修,如何用功呢?

  【喻1】比如念佛,實際上也是一種聲音,“阿彌陀佛”,(通過這種)聲音,我們的心、心所就比較容易安住到佛號的聲音之上。如果念佛時把四個字完全作爲自己所緣的境,是很難的,就不會分明,念十分鍾、半個小時,都亂掉了,忘記了,走神、念不下去。我們最多只能記住一個字,記住“阿”字,再多一個字我們都記不好。所以我們只要記第一個字,後面叁個字就能記住了。這就是我們用心的一個方法。

  【喻2】比如念經,念一念就念亂了,念不下去,起妄想了,心不知跑到哪裏去了。怎麼辦比較好呢?就要把每個字都念出聲,每個字讀音都正確,自然而然就專注。就是你把每個字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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