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萦繞心頭千年的孝思(盂蘭盆經)▪P3

  ..續本文上一頁”佛陀平等慈悲,普及一切,念念不離,隨緣度化,于此可見一斑。那救濟的方法是怎樣的呢?

  【經文】佛告目連:“十方衆僧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時,當爲七世父母及現在父母厄難中者,具飯、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錠燭、床敷臥具,盡世甘美以著盆中,供養十方大德衆僧。當此之日,一切聖衆,或在山間禅定、或得四道果、或在樹下經行、或六通自在教化,聲聞緣覺,或十地菩薩大人權現比丘,在大衆中,皆同一心,受缽和羅飯,具清淨戒、聖衆之道,其德汪洋。其有供養此等自恣僧者,現世父母、六親眷屬,得出叁塗之苦,應時解脫,衣食自然;若父母現在者,福樂百年;若七世父母,生天,自在化生,入天華光。”

  “佛告目連:十方衆僧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時”,佛告訴目犍連尊者具體救濟母親的方法,而這個方法施行的時間特別選在七月十五日僧衆進行自恣的時候。爲什麼選這個時候呢?按佛教的傳統,出家僧人在每年的四月十五日到七月十五日,要選定一個道場安住下來,沒有特別事不應外出,叁個月內精進用功,稱爲“夏安居”。安居結束後,大家可以自由離開道場。而這叁個月當中,各人身、語、意上可能有過失,戒律上可能有違犯,自己卻不知道,或者知道了而沒有發露、忏悔,因此佛規定在安居的最後一天所有僧衆集合在一起,每個人都接受大衆僧的審察、批評和揭發,也就是將自己恣由他人舉罪,有罪即應忏悔,因此稱爲“自恣”。通過叁個月的精進用功,大家的道業一般會有很大增進,而在最後還作一次“自恣”,洗除所有罪垢,使個人更加清淨圓滿,僧團也更加清淨和合,龍天護佑,諸佛歡喜,因此這一天又稱爲“佛歡喜日”。此時間、此人衆,比平常更加殊勝。如《新疏》說:“今此日中,乃大衆和合、互相勉勵、遵崇道業、改過遷善之日,故名勝時。”

  “當爲七世父母及現在父母厄難中者,具飯、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錠燭、床敷臥具,盡世甘美以著盆中,供養十方大德衆僧。”也就是應當爲自己過去七世的父母以及今生還處在厄難中的的父母,供設米飯飲食、百味菜肴、種種瓜果、洗浴器具、香油燈燭、床椅被褥等等,特別是應盡自己所能把得到的甘美飲食放在碗缽中,供養十方大德衆僧。《疏》說:“厄難中者,通于存、殁(生、死)。殁則地獄鬼畜,存則病痛枷禁,皆名厄難。……百者大數,非定一百。五果者:一、核果,如棗、杏、桃、李等;二、膚果,如瓜、梨、柰、椹等;叁、殼果,如胡桃、石榴等;四、糩果,如蘇荏等;五、角果,如菱豆等。”(卷下)《新疏》說:“言盡世者,富則羅天下之珍奇,貧乃竭一人之力量,惟誠惟懇,無惜無悭。”

  “當此之日,一切聖衆,或在山間禅定、或得四道果、或在樹下經行、或六通自在教化,聲聞緣覺,或十地菩薩大人權現比丘,在大衆中,皆同一心,受缽和羅飯,具清淨戒、聖衆之道,其德汪洋。”在自恣日這一天,一切聖衆,有的在山間入禅定,有的示現證得四種道果(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有的在樹下經行,有的示現六種神通自在教化,這些聲聞、緣覺聖者,或者是有些位登十地的菩薩大士權巧示現爲比丘,來到僧團大衆之中,都和合一心,受缽和羅飯(缽和羅飯即指自恣食)。《疏》說:“皆同一心是意和合,謂受供時皆同運慚愧殷重心、慈悲報恩救濟心。人雖位有凡聖、德有優劣,而所運心一而無異,故雲同也。”(卷下)《新疏》說:“憐愍施主,無著無貪,美食惡食,不生增減,故名一心。”他們都具備清淨戒行和聖衆的解脫之道,其功德如同汪洋大海一樣深廣。

  “其有供養此等自恣僧者,現世父母、六親眷屬,得出叁塗之苦,應時解脫,衣食自然;若父母現在者,福樂百年;若七世父母,生天,自在化生,入天華光。”這即是說:如果有人供養這些自恣的僧衆,回向給今生已經去世而墮入惡道的父母和六親眷屬(六親:父、母、兄、弟、夫、妻,或指父、母、兄、弟、妻、子;眷屬:父族、母族的一切姻戚),能促使他們得以出離叁惡道的苦難,即時從惡道解脫而升天,在天界享受衣服和飲食自然而得的福樂;如果回向給現在還活著的父母,能促進他們享受人間福樂乃至壽命百歲;如果回向給七世父母,能促使他們升天,在天界自在化生,進入天上妙華光明。《疏》說:“天華光者,天上妙華光明也,略指快樂之相矣。”(卷下)《新疏》說:“據此一文,不惟度于父母,並及六親眷屬;不惟拔濟餓鬼,悉使永離叁塗;不惟薦度亡人,亦能利益現在。功德宏深,不可思議。故曰“令一切難皆離憂苦””。

  這裏有兩個問題,值得做進一步的思考。第一個是關于七世父母的問題。尊者本來向佛陀求救,是爲救這一生的母親,但佛陀告訴他“當爲七世父母及現在父母”。那麼爲什麼只是兼濟到七世父母呢?不是六世或八世,或者百千萬億世呢?對于廣大心胸來說,應該存心利濟無量世的父母,也即是利濟所有衆生,因爲無始以來所有的衆生都做過我們的父母,如《梵網經菩薩戒本》中說:“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佛的本意也是想利益一切衆生的,如前面說“令一切難皆離憂苦”。但說爲一切衆生,一般人聽了沒感覺,發不起真切的心,乃至退縮,所以就隨順古印度常用的數字“七”而說七世父母,至少比只爲今生父母擴展了很多。尊者先前心裏所想所念的,無不是在餓鬼道裏受苦的這一世的母親。其孝心之至誠,足以讓人感佩。但若僅想到一人,其心量無論如何也不能算是廣大。由此,我們也更能真切地感受到只利益一部分衆生的悲心與利益一切有情的大悲心的差別所在。也正是因爲看到這一點,佛陀就善巧引導尊者發心更廣大一點,如果再向前一步,那就是涵蓋一切衆生了,就成了大悲心,也就容易發起菩提心了。這與佛陀在《法華經》中所講的“叁乘是權,一乘是實”的主旨是完全契合的。

  第二個是關于因緣果報的問題。尊者直接將食物給母親,她卻吃不到,但如果將食物供養給叁寶,母親就能得到很好的利益。這對于崇尚理性思維的現代人來說,並不是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甚至顯得有些玄妙。爲什麼這樣呢?因爲人間業報福德雖然千差萬別,但只是量上的差別,而跟惡鬼道業報福德的差別則是質上的。一般人局限在肉眼能見的經驗中,對因緣果報的感受和認識是比較局限的。因緣果報原理甚深、作用複雜,必須廣閱佛經、如法修行才能有完整認識和深切體認。就目犍連尊者的母親來說,因爲粗重悭貪的煩惱惡業所障蔽而不能享用尊者救濟她的食物。但如果尊者在殊勝的僧衆福田中誠敬布施,即是造了強大的殊勝善業。供僧的福德甚至超過供佛的福德,因爲佛在僧數。如《雜寶藏經》說:“昔佛在世,大愛道爲佛作金縷織成衣,赍來上佛,佛即語言:“用施衆僧。”大愛道言:“我以乳哺長養世尊,自作此衣,故來奉佛,必望如來爲我受之。雲何方言與衆僧也?”佛言:“欲使姨母得大功德。所以者何?衆僧福田,廣大無邊,是故勸爾。若隨我語,已供養佛。””(卷第四)唐朝道宣律師《四分律刪繁補阙行事鈔》說:“僧田福大,不同佛法。如《成論》中:諸人以衣奉佛,佛令施僧:“我在僧中。由僧隨我語,名供養佛。爲解脫故,名供養法。衆僧受用,名供養僧。供養僧者,具足叁歸。”故知僧德大也。”(卷下)另外,供養十方僧,施緣廣大,正好對治悭吝惡業,而且母子相互間有近切、深厚的業因緣,尊者所做一切的心業力又懇切投向母親,于是母親就能得到此善業的利濟而超脫惡業的困擾。如宋朝元照律師《盂蘭盆經疏新記》說:“盆供爲除悭習,悭即鬼業,業盡果亡。是以目連奉教以追嚴慈,母應時而解脫。”(卷下)

  可能有人心裏疑問:經中講的受供僧衆都是聖僧,乃至有十地菩薩,現今末法時代聖僧難得,作盂蘭盆供還有效果嗎?效果主要觀待叁個方面的因緣:一是供養的對象,二是供養者的心行,叁是供養物。就供養的對象來說,現今時代不及佛世殊勝,效果可能會差一些,但依經論所說,四個清淨和合的凡夫僧就構成僧寶,就是殊勝福田。《新疏》說:“僧者梵語,具雲僧伽,此翻和合衆。和合有二義:一者理合,謂同證擇滅無爲;二者事和,謂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身和同住、口和無诤、意和同悅,四人乃至無數,名之爲僧。今言衆僧,即是華梵合舉,亦是以衆表數、以僧表德也。具理、事二和,名真實僧;但具事和,名清淨僧。真實僧寶能令勝義正法久住不滅;清淨僧寶能令世俗正法久住不滅。故律藏雲:下至有五人持律者和合同住在世間,是名正法不滅。當知佛滅度後,佛法命脈全寄于僧,供僧即爲普供叁寶,所以威神特尊也。又略由四義,當須衆僧:一者佛法聖衆,舉世樂聞故;二者依戒修持,堪爲福田,生物善故;叁者正治餓鬼悭業,普供十方,轉惡習故;四者佛法由僧建立,最可顯于一體叁寶,又十方同聚,凡聖交參,最可顯于同體法性故。”

  即使僧衆非清淨和合,供養出家人也有大功德,如《大方廣十輪經》說:“破戒非法、作惡威儀,見如是人,當共軟語乃至禮足,以是因緣,此人後世生尊貴家,有大勢力,常爲一切之所瞻視,乃至當得入涅槃城。……惡行比丘雖犯禁戒,其戒勢力猶能利益無量天人。……譬如燒香,香體雖壞,熏他令香。破戒比丘亦複如是,自墮惡道,能令衆生增長善根。惡行比丘爲不信所燒,身壞命終,墮叁惡道,能使他人得大利益,示涅槃道。以是因緣,一切白衣不應侵毀輕蔑破戒比丘,皆當守護、尊重供養。”(卷第叁)

  另外一些大菩薩可能會在末法時代示現爲僧人,和光同塵,不是一般人所能了解,如《新疏》說:“十地菩薩大人者,歡喜地乃至法雲地,分證法身,破無明,得中道,應本同流九界,廣度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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