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萦绕心头千年的孝思(盂兰盆经)▪P3

  ..续本文上一页”佛陀平等慈悲,普及一切,念念不离,随缘度化,于此可见一斑。那救济的方法是怎样的呢?

  【经文】佛告目连:“十方众僧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时,当为七世父母及现在父母厄难中者,具饭、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锭烛、床敷卧具,尽世甘美以著盆中,供养十方大德众僧。当此之日,一切圣众,或在山间禅定、或得四道果、或在树下经行、或六通自在教化,声闻缘觉,或十地菩萨大人权现比丘,在大众中,皆同一心,受钵和罗饭,具清净戒、圣众之道,其德汪洋。其有供养此等自恣僧者,现世父母、六亲眷属,得出三涂之苦,应时解脱,衣食自然;若父母现在者,福乐百年;若七世父母,生天,自在化生,入天华光。”

  “佛告目连:十方众僧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时”,佛告诉目犍连尊者具体救济母亲的方法,而这个方法施行的时间特别选在七月十五日僧众进行自恣的时候。为什么选这个时候呢?按佛教的传统,出家僧人在每年的四月十五日到七月十五日,要选定一个道场安住下来,没有特别事不应外出,三个月内精进用功,称为“夏安居”。安居结束后,大家可以自由离开道场。而这三个月当中,各人身、语、意上可能有过失,戒律上可能有违犯,自己却不知道,或者知道了而没有发露、忏悔,因此佛规定在安居的最后一天所有僧众集合在一起,每个人都接受大众僧的审察、批评和揭发,也就是将自己恣由他人举罪,有罪即应忏悔,因此称为“自恣”。通过三个月的精进用功,大家的道业一般会有很大增进,而在最后还作一次“自恣”,洗除所有罪垢,使个人更加清净圆满,僧团也更加清净和合,龙天护佑,诸佛欢喜,因此这一天又称为“佛欢喜日”。此时间、此人众,比平常更加殊胜。如《新疏》说:“今此日中,乃大众和合、互相勉励、遵崇道业、改过迁善之日,故名胜时。”

  “当为七世父母及现在父母厄难中者,具饭、百味五果、汲灌盆器、香油锭烛、床敷卧具,尽世甘美以著盆中,供养十方大德众僧。”也就是应当为自己过去七世的父母以及今生还处在厄难中的的父母,供设米饭饮食、百味菜肴、种种瓜果、洗浴器具、香油灯烛、床椅被褥等等,特别是应尽自己所能把得到的甘美饮食放在碗钵中,供养十方大德众僧。《疏》说:“厄难中者,通于存、殁(生、死)。殁则地狱鬼畜,存则病痛枷禁,皆名厄难。……百者大数,非定一百。五果者:一、核果,如枣、杏、桃、李等;二、肤果,如瓜、梨、柰、椹等;三、壳果,如胡桃、石榴等;四、糩果,如苏荏等;五、角果,如菱豆等。”(卷下)《新疏》说:“言尽世者,富则罗天下之珍奇,贫乃竭一人之力量,惟诚惟恳,无惜无悭。”

  “当此之日,一切圣众,或在山间禅定、或得四道果、或在树下经行、或六通自在教化,声闻缘觉,或十地菩萨大人权现比丘,在大众中,皆同一心,受钵和罗饭,具清净戒、圣众之道,其德汪洋。”在自恣日这一天,一切圣众,有的在山间入禅定,有的示现证得四种道果(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果),有的在树下经行,有的示现六种神通自在教化,这些声闻、缘觉圣者,或者是有些位登十地的菩萨大士权巧示现为比丘,来到僧团大众之中,都和合一心,受钵和罗饭(钵和罗饭即指自恣食)。《疏》说:“皆同一心是意和合,谓受供时皆同运惭愧殷重心、慈悲报恩救济心。人虽位有凡圣、德有优劣,而所运心一而无异,故云同也。”(卷下)《新疏》说:“怜愍施主,无着无贪,美食恶食,不生增减,故名一心。”他们都具备清净戒行和圣众的解脱之道,其功德如同汪洋大海一样深广。

  “其有供养此等自恣僧者,现世父母、六亲眷属,得出三涂之苦,应时解脱,衣食自然;若父母现在者,福乐百年;若七世父母,生天,自在化生,入天华光。”这即是说:如果有人供养这些自恣的僧众,回向给今生已经去世而堕入恶道的父母和六亲眷属(六亲:父、母、兄、弟、夫、妻,或指父、母、兄、弟、妻、子;眷属:父族、母族的一切姻戚),能促使他们得以出离三恶道的苦难,即时从恶道解脱而升天,在天界享受衣服和饮食自然而得的福乐;如果回向给现在还活着的父母,能促进他们享受人间福乐乃至寿命百岁;如果回向给七世父母,能促使他们升天,在天界自在化生,进入天上妙华光明。《疏》说:“天华光者,天上妙华光明也,略指快乐之相矣。”(卷下)《新疏》说:“据此一文,不惟度于父母,并及六亲眷属;不惟拔济饿鬼,悉使永离三涂;不惟荐度亡人,亦能利益现在。功德宏深,不可思议。故曰“令一切难皆离忧苦””。

  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做进一步的思考。第一个是关于七世父母的问题。尊者本来向佛陀求救,是为救这一生的母亲,但佛陀告诉他“当为七世父母及现在父母”。那么为什么只是兼济到七世父母呢?不是六世或八世,或者百千万亿世呢?对于广大心胸来说,应该存心利济无量世的父母,也即是利济所有众生,因为无始以来所有的众生都做过我们的父母,如《梵网经菩萨戒本》中说:“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佛的本意也是想利益一切众生的,如前面说“令一切难皆离忧苦”。但说为一切众生,一般人听了没感觉,发不起真切的心,乃至退缩,所以就随顺古印度常用的数字“七”而说七世父母,至少比只为今生父母扩展了很多。尊者先前心里所想所念的,无不是在饿鬼道里受苦的这一世的母亲。其孝心之至诚,足以让人感佩。但若仅想到一人,其心量无论如何也不能算是广大。由此,我们也更能真切地感受到只利益一部分众生的悲心与利益一切有情的大悲心的差别所在。也正是因为看到这一点,佛陀就善巧引导尊者发心更广大一点,如果再向前一步,那就是涵盖一切众生了,就成了大悲心,也就容易发起菩提心了。这与佛陀在《法华经》中所讲的“三乘是权,一乘是实”的主旨是完全契合的。

  第二个是关于因缘果报的问题。尊者直接将食物给母亲,她却吃不到,但如果将食物供养给三宝,母亲就能得到很好的利益。这对于崇尚理性思维的现代人来说,并不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甚至显得有些玄妙。为什么这样呢?因为人间业报福德虽然千差万别,但只是量上的差别,而跟恶鬼道业报福德的差别则是质上的。一般人局限在肉眼能见的经验中,对因缘果报的感受和认识是比较局限的。因缘果报原理甚深、作用复杂,必须广阅佛经、如法修行才能有完整认识和深切体认。就目犍连尊者的母亲来说,因为粗重悭贪的烦恼恶业所障蔽而不能享用尊者救济她的食物。但如果尊者在殊胜的僧众福田中诚敬布施,即是造了强大的殊胜善业。供僧的福德甚至超过供佛的福德,因为佛在僧数。如《杂宝藏经》说:“昔佛在世,大爱道为佛作金缕织成衣,赍来上佛,佛即语言:“用施众僧。”大爱道言:“我以乳哺长养世尊,自作此衣,故来奉佛,必望如来为我受之。云何方言与众僧也?”佛言:“欲使姨母得大功德。所以者何?众僧福田,广大无边,是故劝尔。若随我语,已供养佛。””(卷第四)唐朝道宣律师《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说:“僧田福大,不同佛法。如《成论》中:诸人以衣奉佛,佛令施僧:“我在僧中。由僧随我语,名供养佛。为解脱故,名供养法。众僧受用,名供养僧。供养僧者,具足三归。”故知僧德大也。”(卷下)另外,供养十方僧,施缘广大,正好对治悭吝恶业,而且母子相互间有近切、深厚的业因缘,尊者所做一切的心业力又恳切投向母亲,于是母亲就能得到此善业的利济而超脱恶业的困扰。如宋朝元照律师《盂兰盆经疏新记》说:“盆供为除悭习,悭即鬼业,业尽果亡。是以目连奉教以追严慈,母应时而解脱。”(卷下)

  可能有人心里疑问:经中讲的受供僧众都是圣僧,乃至有十地菩萨,现今末法时代圣僧难得,作盂兰盆供还有效果吗?效果主要观待三个方面的因缘:一是供养的对象,二是供养者的心行,三是供养物。就供养的对象来说,现今时代不及佛世殊胜,效果可能会差一些,但依经论所说,四个清净和合的凡夫僧就构成僧宝,就是殊胜福田。《新疏》说:“僧者梵语,具云僧伽,此翻和合众。和合有二义:一者理合,谓同证择灭无为;二者事和,谓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四人乃至无数,名之为僧。今言众僧,即是华梵合举,亦是以众表数、以僧表德也。具理、事二和,名真实僧;但具事和,名清净僧。真实僧宝能令胜义正法久住不灭;清净僧宝能令世俗正法久住不灭。故律藏云:下至有五人持律者和合同住在世间,是名正法不灭。当知佛灭度后,佛法命脉全寄于僧,供僧即为普供三宝,所以威神特尊也。又略由四义,当须众僧:一者佛法圣众,举世乐闻故;二者依戒修持,堪为福田,生物善故;三者正治饿鬼悭业,普供十方,转恶习故;四者佛法由僧建立,最可显于一体三宝,又十方同聚,凡圣交参,最可显于同体法性故。”

  即使僧众非清净和合,供养出家人也有大功德,如《大方广十轮经》说:“破戒非法、作恶威仪,见如是人,当共软语乃至礼足,以是因缘,此人后世生尊贵家,有大势力,常为一切之所瞻视,乃至当得入涅槃城。……恶行比丘虽犯禁戒,其戒势力犹能利益无量天人。……譬如烧香,香体虽坏,熏他令香。破戒比丘亦复如是,自堕恶道,能令众生增长善根。恶行比丘为不信所烧,身坏命终,堕三恶道,能使他人得大利益,示涅槃道。以是因缘,一切白衣不应侵毁轻蔑破戒比丘,皆当守护、尊重供养。”(卷第三)

  另外一些大菩萨可能会在末法时代示现为僧人,和光同尘,不是一般人所能了解,如《新疏》说:“十地菩萨大人者,欢喜地乃至法云地,分证法身,破无明,得中道,应本同流九界,广度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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