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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九▪P20

  ..續本文上一頁、破解,于是便任他擺布。又,嚇唬衆生與觀世音菩薩的“施無畏”正好相反,故知嚇唬人是最不慈悲的事,是魔所行之事;而“安慰一切有情”、“利安衆生”則是菩薩的事業。故修行人應盡量避免嚇唬別人,或令他人驚嚇、心生怖畏或煩惱,方合于佛慈悲之旨。

  “及至其時,毫發無失”:此謂,等時間到時,他所預言的卻都絲毫不差地實現。但這是指“真正的魔”所作的魔事而言。至于當今,也有很多預言,但都沒有實現,如預言世界末日、地球毀滅(如前一陣子的“飛碟學會”事件),那是因爲彼“學會”的發起人所著的魔,並非大魔,而是小惡神、小惡鬼,沒有大的魔通,只有局部的、小小的鬼道,彼鬼以此小小能耐而附愚癡邪見而貪著的人身上,以求得一時、短暫的恭敬、祭祀、供養。然而此“蠅頭小利”一達到,這小鬼便離身而去,而著魔之人卻因預言不靈,導致身敗名裂,誠可愍也。

  【義貫】

  “又”彼透過受陰十境之“善男子”,已達 “受陰虛”融奧“妙”之境(得以離身無礙,見聞周遍。)由于其受陰已盡,故“不”複“遭”受陰所起之“邪慮”所惑 ,“圓”通之妙“定”開“發明”顯。然而此行者于其“叁摩地中”,忽然起一念貪著,“心愛”窮極“深入”之禅寂,乃至十分“克己”,不舍“辛勤”,卻“樂處陰”隱“寂”寞之處,“貪求”禅定中極其安“靜”甯“谧”的境界。

  “爾時天魔候得其”貪求靜谧之“便,飛精附”于旁“人”,令其“口說”相似之“經法。其”爲魔所附之“人實不覺知”自己已爲“魔”所“著,亦言自”己已證“得無上涅槃”、菩提等;旋即“來彼”貪“求陰”寂之“善男子處,敷座”而爲之“說”種種陰寂之“法,令其聽”法之“人,各知” 從“本”宿“業”(以顯其得過去世之通智);“或于其”說法“處,語一人言,汝今” 雖“未死”,但“已作畜生”相(畜生相已然現前),爲了證明其說,于是“敕使”另外“一人,于”其身“後蹋”其“尾”,以魔力所加故,“頓令其人起不能得” (不能起身)。“于是一衆”皆“傾心斂伏”。設于會中,“有人”忽然剛“起”一“心”念,此著魔人“已知其”念之“肇”始。他並于“佛”所製“律儀外”之非理、無益苦行、或詭異之行,令大衆“重加精”勤“苦”修,用以竦動人心(亦是誤導人入于外道之戒禁取,破佛禁製);彼更“誹谛比丘”,惡語“罵詈徒衆”,攻“讦”泄“露”他“人”私“事,不避譏嫌”(用以引發破和舍僧之五逆罪);“口中好言”于事實“未然”之“禍福,及至其” 所預言之“時”,亦“毫發無”差“失”地實現。

  “此”爲“大力鬼”有大神通力,其鬼“年老”爲魔王所錄用,而成“魔”眷,今奉魔王之命而來“惱亂是人” 修習正定;俟彼行者戒定慧體俱壞時,破壞修行之目的已達,魔即“厭足心生”,離“去彼人”之身“體”;于是修定之“弟子與”爲魔所附之“師,俱陷王難”,爲國法製裁。

  阿難,“汝當”令末世修行人預“先覺”知此種魔事,則不爲所惑亂,方能超越生死,而“不入輪回”;若“迷惑不”自覺“知”,受其惑亂,破戒定慧,隨順魔行,來世必“墮無間”地“獄”。

  ⑺貪求宿命——山川土地鬼神來撓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叁摩地中,心愛知見,勤苦研尋,貪求宿命。

  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殊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知善男子處,敷座說法。

  是人無端于說法處得大寶珠;其魔或時化爲畜生,口銜其珠、及雜珍寶,簡冊符牍,諸奇異物,先授彼人,後著其體。或誘聽人,藏于地下有明月珠,照耀其處,是諸聽者得未曾有。多食藥草,不餐嘉馔,或時日餐一麻一麥,其形肥充,魔力持故;誹谛比丘,罵詈徒衆,不避譏嫌。口中好言他方寶藏、十方聖賢潛匿之處,隨其後者,往往見有奇異之人。

  此名山林、土地城隍、川嶽鬼神,年老成魔。或有宣淫,破佛戒律,與承事者潛行五欲;或有精進,純食草木;無定行事,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俱陷王難。

  汝當先覺,不入輪回;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注釋】

  “心愛知見”:“愛”,貪愛。“知見”,超乎凡夫的宿命知見。

  “口銜其珠”:“其珠”,指其先前所獲之寶珠。

  “簡冊符牍”:“符”,竹符。“牍”,文書,信劄。

  “宣淫”:公然淫亂,無所隱也。

  “承事者”:侍候的人,即侍者等。

  “或有精進”:此爲邪精進,非正精進。

  “純食草木”:此爲以外道戒禁取之愚行,雙破行者之戒慧。

  “無定行事”:如數嗔數喜、喜怒無常,時勤時惰,沒有一定。令修定人抓不到頭緒,以讓人覺得莫測高深。

  【義貫】

  “又”彼透過受陰十境之“善男子”,已達“受陰虛”融奧“妙”之境(得以離身無礙,見聞周遍);由于其受陰已盡故,“不”複“遭”受陰所起“邪慮”之所惑 ,“圓”通之妙“定”開“發明”顯。然此行者于其“叁摩地中”,忽然起念“心愛”超凡之宿命“知見”因此于定中“勤苦研”究“尋”思,“貪”愛“求”取“宿命”通。

  “爾時天魔候得其”貪求神通之“便”,即“飛精附”于旁“人”,令其“口說”相似之“經法,其”爲魔所附之“人殊不”自“覺知”自己已爲“魔”所“著,亦言自”已己證“得無上涅槃”、菩提等。旋即“來彼”貪“求”宿命通“知”見之“善男子處,敷座”而爲之“說”種種宿命通之“法”,以投其所好。

  “是”著魔“人無端于”其“說法處”,順手即“得大寶珠”,以顯其瑞應及神通。“其魔或”有“時化”此著魔人成“爲畜生,口銜其” 先所獲之寶“珠及雜珍寶” 或上古之“簡冊”、竹“符”、木“牍”等古董史料,及“諸奇異物”品,“先授彼人,後” 複“著其體”(先給了他,又回到自己身上)。“或誘聽”法之衆“人”謂“藏于地下”中“有明月珠”,其光“照耀其處;是諸聽者”,驗之屬實,即傾心信受,“得未曾有”之歡喜(此爲以稀有事物,引發其貪愛心。)或自“多食藥草,不餐嘉馔。或時日餐一麻一麥”,然“其形”體依然“肥充”,以“魔力”所“持故”(此爲以外道禁取之愚法,用以雙破行者之正戒正慧)。常“誹谛比丘”不修其所教之理苦行,“罵詈徒衆” 飽食終日,“不避譏嫌” (此爲引發令犯破和合僧大罪)。又“口中好言他方寶藏” (此爲惑之以世間利益),或“十方聖賢潛匿之處”,言可帶他們前去親近供養,“隨其後”而往“者,往往見有奇異之人”(蓋鬼靈精怪所化也。此爲以出世間之利益迷惑之。)

  “此名山林”或“土地、城隍”或河“川”山“嶽”之“鬼神”,其鬼“年老”後,爲魔王所錄用,而“成魔”眷。其中“或有”令著魔者公然“宣”行“淫”亂,無所避忌,“破佛戒律,與”日常之“承事者”(侍者及服務之人)“潛行五欲”(暗中地造五欲之業;此爲以諸欲破行者之戒行)。“或有”令之起邪“精進,純食草木”(此爲以愚行破壞其正慧)。或“無定行事”,數嗔數喜,時勤時惰,莫測高深,以“惱亂是人” 修定(此爲以雜亂破壞其定心)。及至行者戒定慧體已破,破壞修行之目的已達,魔即“厭足心生”,而離“去彼人”之身“體”,于是貪求宿命之“弟子與”爲魔所附之“師”,以邪行不能止故,終“俱陷王難”,爲國法製裁。

  阿難,“汝當”令末世修行人預“先覺”知此種魔事,則不爲所惑,方能超越生死,而“不入輪回”;若“迷惑”而“不”自覺“知”,爲其所惑亂,而破戒定慧,隨于魔行,來世當“墮無間”地“獄”。

  ⑻貪求神力——天地大力精魅不撓

  【又善男子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叁摩地中,心愛神通種種變化,研究化元,貪取神力。爾時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口說經法。其人誠不覺知魔著,亦言自得無上涅槃;來彼求通善男子處,敷座說法。是人或複手執火光,手撮其光分于所聽四衆頭上,是諸聽人頂上火光皆長數尺,亦無熱性,曾不焚燒;或水上行,如履平地;或于空中安坐不動;或入瓶內,或處囊中,越牖透垣,曾無障礙;惟于刀兵不得自在。自言是佛,身著白衣受比丘禮,誹谛禅律,罵詈徒衆,讦露人事,不避譏嫌。口中常說神通自在。或複令人傍見佛土,鬼力惑人,非有真實。贊歎行淫,不毀粗行,將諸猥媟以爲傳法。

  此名天地大力:山精、海精、風精、河精、土精、一切草木積劫精魅,或複龍魅,或壽終仙再活爲魅,或仙期終,計年應死,其形不化,他怪所附,年老成魔,惱亂是人;厭足心生,去彼人體,弟子與師多陷王難。

  汝當先覺,不入輪回;迷惑不知,墮無間獄。】

  【注釋】

  “心愛神通種種變化”:心中貪愛神通所起之種種神妙變化。

  “研究化元”:研究變化之根元,即神通變化之本。

  “分于所聽”:“所聽”所有聽衆。

  “惟于刀兵不得自在”:“惟”,通“唯”,唯有,只有。“自在”,無礙。以魔未離欲,故有身見,因此尚不能于刀兵無礙,仍會被刀兵所傷。

  “自言是佛”:自稱自己是佛,或與佛相等的同義語,例如自稱法王、活佛(佛經中從無此一詞)或無上師等。此爲魔用以壞人對“佛寶”之正信、正知見。

  “身著白衣受比丘禮”:“禮”,頂禮也。此謂在家人受比丘頂禮。此即壞(破壞。此爲動詞)人對“僧寶”之正信、正知見。

  “誹谛禅律”:禅律即戒定之法。此爲用以壞人對法寶之正信、正知見。

  “口中常說神通自在”:此用以增進行者的貪著,以令其更加迷惑。是故吾人從今以後,若見有好說神通者,或喜歡搬神弄鬼的,便知道多半有問題,或即將有問題;如是之人,最好敬而遠之。請記住“佛敕弟子,即使有神通者亦不可隨便示現,以免驚世駭俗或吸引俗人注意,免招疑謗,更不可多說,免招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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