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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九▪P28

  ..續本文上一頁他什麼話都不說)。

  ④計“有無”之矯亂論

  【四者,是人有無俱見,其境枝故,其心亦亂。有人來問,答言亦有、即是亦無,亦無之中不是亦有,一切矯亂,無容窮诘。】

  【注釋】

  “有無俱見”:謂由于此人于定中觀察行陰是,雙觀其生處及滅處,故變成有無俱見。

  “其境枝故”:“境”,所觀境。“枝”,分歧。謂其所觀境現出分歧之象。

  “亦有、即是亦無”:“亦有”,他因見一切法有生,故他說是“有”。“即是亦無”,他因見一切法亦終歸于滅,所以他便說:“這個有也是無”。

  “亦無之中,不是亦有”:亦無(亦滅)之中,不一定是亦有(亦生),以滅者不一定更生。合上兩句爲:雖然亦有即是亦無;但亦無並不一定是亦有。

  “無容窮诘”:“诘”,問。“窮诘”,追問到底;也就是說,無法問清楚。這種說法在理則學上稱爲“套套邏輯”,又譯“循環論證”。(按:亦頗似當今流行的“白癡造句法”。)

  【義貫】

  “四者,是人”于定中觀察行陰時,因爲雙觀其生處及滅處,故“有無俱見”;因爲“其”所觀“境”之象系分“枝”不齊“故,其心亦亂” 而不一。因此若“有人來問”法于他,他便“答言:”法“亦有,即是亦無”(亦滅),以一切有生必歸于滅,故有等于無;但是他卻又說:“亦無之中不” 一定“是亦有”,以已滅者不一定更生,所以無不一定還有。如是他把“一切”義理及文字全“矯亂”了,令人“無容窮诘” 而得到任何明白確定的答案,一切一團混亂。

  2·結語:墮爲外道

  【由此計度,矯亂虛無,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爲第五外道四顛倒性不死矯亂,遍計虛論。】

  【義貫】

  “由此”自心魔之作祟而邪“計”妄“度”,成爲“矯亂”道理之“虛”妄、空“無”之言說戲論,因而“墮落”于“外道”之惡見,從而“惑”亂自他“菩提”正覺之“性。是則名爲第五” 類“外道”的“四”種迷正立邪的“顛倒性”、都是爲了求外道“不死”天之果報,不欲給人明確之見解,所作之“矯亂”正知見、周“遍計”度、“虛”妄之“論”。

  【诠論】

  此四種矯論,究竟有何過?其過咎爲:

  一、令人思緒不清,墮于無明愚癡。

  二、令人失去正知見。

  叁、令求法者無所適從。

  ㈥計“死後仍有十六相”之邪見

  【又叁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于無盡流生計度者,是人墜入死後有相,發心顛倒。

  或自固身,雲色是我;或見我圓,含遍國土,雲我有色;或彼前緣,隨我回複,雲色屬我;或複我依行中相續,雲我在色。皆計度言死後有相;如是循環,有十六相。從此或計畢竟煩惱、畢竟菩提,兩性並驅,各不相觸。

  由此計度死後有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爲第六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有相,心顛倒論。】

  【注釋】

  “于無盡流”:謂在行陰相續無盡的遷流不斷相。

  “死後有相”:謂死後仍會再有色、受、想等諸陰相,再從行陰中生起來。

  “或自固身”:“固身”,堅持固守其身形。(按:這很類似道家的作法。)

  “雲色是我”:說四大之色皆是我;此爲計色是我。

  “或見我圓”:或妄見我性爲圓融。

  “雲我有色”:“有”,擁有,所有。此爲計“我大色小,色在我中”。

  “或彼前緣隨我回複”:“前緣”,現前所緣之色。“隨”,任。“回複”,回旋往複運用。

  “雲色屬我”:此爲計“離色是我”。

  “雲我在色”:此爲計“色大我小,我在色中”。

  “死後有相”:謂身雖死而我心識仍在,故仍有我相在。

  “從此或計”:謂由此或更轉深一層計度。

  “畢竟煩惱,畢竟菩提,兩性並驅”:彼謂:畢竟之煩惱與畢竟菩提,皆是行陰造作所生,故皆如行陰之無盡,因此染淨二法之性實在是同時並存、並行不悖。

  【義貫】

  “又”入于“叁摩”地“中”之“諸善男子,堅” 固“凝”定、持“正”其“心”,不起愛求,外“魔不”能“得”其“便”,故能增進而破想陰;想陰既破,行陰即顯現,于是他便在定中“窮”究十二“生類”之生死根“本”,(行陰),而“觀彼”行陰“幽”隱輕“清”恒“常擾動”之根“元”,故他即“于”彼行陰相續“無盡”之遷“流”相,而“生計度”此行陰爲諸動之本元“者,是人” 從而“墜入死後”仍會再“有”色、受、想等諸陰“相”再從行陰生起之謬見,從而“發心顛倒”。

  “或自”堅持“固”守此“身”形,而“雲”四大之“色是我”(此爲計色是我)。“或”妄“見我”性“圓”融,“含遍”十方“國土”,而“雲我”擁“有色”(此爲計我大色小,色在我中)。“或彼”現“前”所“緣”之色,能“隨我”(任憑我)“回”旋往“複”運用,而“雲色屬我” (此爲計離色是我)。“或複我”系“依行”陰“中”之遷流“相續”之相而存活,故“雲我在色” 中(此爲計色大我小,我在色中)。如是等“皆”是虛妄“計度”而“言死後”身雖已死,但我心識仍在,故仍“有”我“相”在。“如是”之論說“循環”往複,共“有十六”種“相。從此或” 更轉深一層而“計”著“畢竟煩惱”與“畢竟菩提”皆是由有爲的行陰之造作而成,因此皆如行陰之無盡。是故真與妄二法之“兩性並”駕齊“驅”(同是並存),並行而不悖,故“各不相觸”、相妨。

  “由此”自心魔之作祟而邪“計”妄“度死後”仍“有”諸陰相“故”,因而“墮落”于“外道”之惡見中,于是“惑”亂自他“菩提”正覺之“性,是則名爲第六” 類“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有相”,于是成成就自“心”魔所造之“顛倒”邪“論”。

  ㈦八種邪計無相

  【又叁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于先除滅色受想中生計度者,是人墜入死後無相,發心顛倒。

  見其色滅,形無所因;觀其想滅,心無所系;知其受滅,無複連綴,陰性銷散,縱有生理,而無受想,與草木同。此質現前猶不可得,死後雲何更有諸相?因之勘校,死後相無,如是循環有八無相。從此或計涅槃因果一切皆空,徒有名字,究竟斷滅。

  由此計度死後無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爲第七外道立五陰中死後無相,心顛倒論。】

  【注釋】

  “于先除滅色受想中”:“先”,先前。在先前已除滅的色、受、想叁陰中。

  “死後無相”:即死後一切斷滅;這是外道斷滅論的一種。

  “發心顛倒”:由于此外道論,違悖佛教“修因證果”之谛理,而入虛無斷滅,故成愚迷顛倒。

  “形無所因”:“形”,形體,身形。“因”,依。因爲四大之色已滅,故身形無所依。

  “知其受滅,無複連綴”:“連綴”,關聯。受陰既滅,則色與心便不再有關連,蓋色法與心法中間的橋梁爲受陰;受陰一炒,其橋即斷。

  “陰性銷散”:“陰性”,此指前叁陰:色陰、受陰、及想陰。

  “縱有生理”:此指行陰,謂行陰即使還能得生。

  “而無受想,與草木同”:謂若光有行陰,而無受想二陰,便成爲既無想亦無受,如是即與無情之草木相同。

  “此質現前猶不可得”:“質”,體。謂此四陰(色、受、想、行)之體,現前于定中,尚且不可得。以前叁陰已滅,當然不可得;而行陰雖然現在,但它是念念遷流不住的,故亦不可得。

  “死後雲何更有諸相”:“雲何”,如何。“諸相”,諸陰之相。

  “因之勘校”:“因之”,因此,由是。“勘校”,複核確定、確認。

  “死後相無”:死後色受想行四陰之相皆成無。

  【義貫】

  “又”入于“叁摩”地“中”之“諸善男子,堅” 固“凝”定、持“正心”念,不起愛求,外“魔不”能“得”其“便”,故能增進而破想陰;想陰既破,行陰即顯現,于是他便在定中“窮”究十二“生類”之生死根“本”(行陰),而“觀彼”行陰“幽”隱輕“清”恒“常擾動”之根“元”(七識)。此時,若“于先”前已經“除滅”之“色、受、想” 叁陰“中”而“生”邪“計”籌“度者”(謂色受想本有今無,如今行陰雖現有,將來亦當成無),“是人”便“墜入”外道所計執的“死後”一切法皆歸于“無相”之斷滅論,則其“發心”遂成爲“顛倒”心。

  此人于定中觀“見其”四大之“色滅”之後,則念其身“形無”複“所因”(所依);若再“觀其想”陰“滅”時,則念其“心無”複“所系”;而當他“知其受”陰“滅”時,則計他的色與心“無複連綴”之橋梁;因他以爲前叁“陰”之“性”既已“銷”亡“散”滅了,此行陰“縱”仍“有生理”(仍舊存在)然“而”既“無受想”二陰,則此身乃“與草木同”。又,“此”色受想行四陰之“質”(體)縱使“現前”于定中“猶不可得,死後雲何更有諸” 陰之“相”可得?“因之”(于是)“勘校”複核確定之後,可下結論說:生前與“死後”四陰之“相”皆“無;如是循環” 論證共“有八無相” 論。既然現前質空,即無修因;而死後質空,便無證果,是故“從此或計涅槃” 菩提與“因果,一切”世出世法“皆”系“空”無,“徒有名字”,並無實際,一切法“究竟”歸于“斷滅”,遂成爲撥無因果之大邪見。

  此行者“由此計度死後”一切皆歸于空“無故,墮落”于“外道”之惡見(即學佛法成外道),以致“惑”亂自他“菩提”正覺之“性;是則名爲第七” 類“外道”所“立”于“五陰中”計“死後無相,心” 魔所成之“顛倒”惡“論”。

  ㈧八種俱非邪論

  【又叁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于行存中,兼受想滅,雙計有無,自體相破,是人墜入死後俱非,起顛倒論。色受想中,見有非有;行遷流內,觀無不無。如是循環,窮盡陰界,八俱非相,隨得一緣,皆言死後有相無相。又計諸行性遷訛故,心發通悟,有無俱非,虛實失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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