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計度死後俱非,後際昏瞢,無可道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爲第八外道立五陰中死後俱非,心顛倒論。】
【注釋】
“于行存中”:“行”,行陰。“存”,存在。
“兼受想滅”:“兼”兼以,再加上。“受想滅”,受想二陰已滅。
“雙計有無”: 既計有又計無,稱爲“雙計”。謂因見行陰現在,而計有:見受想二陰已滅,而計無,故成雙計。
“自體相破”:以有無兩計互破,故其自體相不能得存:因爲一物之自體相若不是無,就是有,不能說此物之體是“亦有亦無”;若說亦有亦無,則“有”與“無”互相沖突,即互相抵消,故此物之自體即破,于邏輯與經驗中都不能成立。
“死後俱非”:即死後變成非有非無。“亦有亦無”稱爲“雙亦”;“非有非無”稱爲“雙非”。既然生時爲“亦有亦無”,死時就應成“非有非無”。
“色受想中,見有非有”:“有”,是指行陰之有。“非有”,則是指已滅的前叁陰,因爲此叁陰已經滅了,故成非有。此謂,于已滅之色受想叁陰中,相對于現猶存在的行陰之“有”,則那前叁陰即成“非有”。
“行遷流內,觀無不無”:“行”,行陰。“無”,前叁陰之無。“不無”,即非無,既言“非無”即是有。此謂,于現存的行陰之遷流內,對觀于前叁陰之“無”,則此叁陰之“無”並非無,而是有;也就是說:前叁陰之“無”這件事是“有”的。
“如是循環”:“循環”,指循環作觀,由後觀前,由前觀後。(提案 :此所謂“循環作觀”,其實就是“繞圈子”。)
“窮盡陰界”:“陰”,指色、受、想、行四陰。“界”,界限,範圍。
“八俱非相”:“有”“無”二法及“俱”“非”排列組合,即衍成四俱與四非,稱爲八俱非。此八俱非爲:
① 有;②無;③非有;④非無;
⑤亦有亦無;⑥非有非無;⑦非亦有非亦無;⑧非非有非非無。
這八俱非便成一切外道言說戲論的核心。
“隨得一緣”:即隨便舉一緣,如舉色陰,或受陰等,以任何一陰作爲因緣皆可。
“皆言死後有相無相”:“有相無相”,實是指“非有相非無相”。
“又計諸行性遷訛故”:“諸行”,即諸法,一切有爲法。“遷”,離,謂離于正理。“訛”,錯,謬。謂又以其所計著一切萬法之性,既皆遷離于正理,又訛謬錯誤故。
“心發通悟”:“通悟”,指邪通邪悟,而非真正通悟。
“虛實失措”:“虛”,即無。實“即有。謂令虛實皆無處安置,而不能指任何事物爲虛或實。
“後際昏瞢”:“後際”,未來。以其智昏故,所見之未來相亦昏矇一片。
“無可道故”:“道“,說。謂毫無一點道理或實質可說。
“立五陰中死後俱非”:謂彼外道即以五陰爲題旨,而立衆生于死後(其五陰)俱非有非無。(也就是說:人死後,其五陰不是有,也不是無。按:那是什麼呢?)
【義貫】
“又”入于“叁摩”地“中”之“諸善男子,堅” 固“凝”定、持“正”其“心”,不起愛求,故外“魔不”能“得”其“便”,乃能增進而破想陰;想陰既破,行陰即顯現,因此他以“窮”究十二“生類”之根“本”,(行陰),而“觀彼”行陰“幽”隱輕“清”、恒“常擾動”之根“元”(七識)。但是他卻“于行”隱尚“存中,兼” 以“受想”二陰已“滅”,而“雙計”亦“有”亦“無”(于尚存者計有,于已滅者計無),行陰的“自體”之“相”以此有無之互“破”,故不能成立;“是人”于是“墜入”外道之“死後”有無“俱非”,(非有非無)的妄論,從而更“起”種種“顛倒”邪“論”。
此人于已滅之“色受想”叁陰“中”,對“見”(對觀)行陰之“有”故前叁陰成爲“非有”;而于“行”陰“遷流”之“內”,對“觀”前叁陰之“無”這件事實“不無”(此無非無,而是有“無”這件事)“如是循環”對觀論證,由後(現在)觀前(過去),由前觀後,“窮盡”色受想行四“陰”之“界”限,達有無俱非,而衍成“八俱非相” 之亂論,于是“隨”舉“得一”陰爲“緣”(以此陰作題材),彼“皆言”此陰于“死後”非“有相”、非“無相。又” 以其所“計”一切“諸行”(萬法)之“性”既皆“遷”離于正理之外,充滿“訛”錯謬誤“故”,其 “心”即依此等邪理而 “發”邪“通”與邪“悟”,從而他即更加確定“有無俱非” 之邪見,而令一切事理之“虛實”皆“失”其“措”置之所。
“由此”對生前之雙非,更推而“計度死後”亦一切法“俱非”有非無。由依如是邪見而修證故,此行者但見“後際”(未來)乃一片“昏瞢,無” 絲毫之道或實質理之“可道”(可說),是“故”他便“墮落”于“外道”之惡見,以致“惑”亂自他“菩提”正覺之“性;是則名爲第八”類“外道”所“立”于“五陰中死後俱非”有非無、“心”魔所成之“顛倒”邪“論”。
㈨七際斷滅邪見
【又叁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于後後無,生計度者,是人墜入七斷滅論。
或計身滅,或欲盡滅,或苦盡滅,或極樂滅,或極舍滅。如是循環,窮盡七際,現前銷滅,滅已無複。
由此計度死後斷滅,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爲第九外道立五陰中死後斷滅,心顛倒論。】
【注釋】
“于後後無”:于行陰念念滅處,以爲是後後當歸于無。“後後”,疊語表強調,最後、最終之義。
“或計身滅”:“身”,指四大洲衆生及欲界天人之身。“滅”,歸斷滅。
“或欲盡滅”:“欲盡”,即初禅,以離欲得初禅故。謂計初禅當歸斷滅。
“或苦盡滅”:“苦盡”,即二禅。
“或極樂滅”:“極樂”,即叁禅,以叁禅爲“離喜妙樂”故。
“或極舍滅”:“極舍”,指第四禅,以四禅爲“舍念清淨”故。
“七際”:即⑴四大洲;⑵六欲天;⑶初禅;⑷二禅;⑸叁禅;⑹四禅;⑺四空天。
“現前銷滅”:現前之法悉歸消滅。
“滅已無複”:滅已,未來不更生。
【義貫】
“又”于“叁摩”地“中”之“諸善男子,堅”固“凝”定、持“正”其“心”念,不起貪求,故外“魔不”能“得”其“便”,乃能增進,而破想陰;想陰破已,行陰即顯現,于是他便能“窮”究十二“生類”之生滅根“本”(行陰),“觀彼”行陰“幽隱”輕“清”恒“常擾動”之根“元”(七識)。然而他“于”行陰念念滅處,以爲是于“後後”當歸于空“無”,因此而“生計度者,是人” 即“墜入”外道的“七”際“斷滅論”。
此人“或計”四大洲及六欲天之“身”當歸于斷“滅、或”計“欲盡”之初禅當斷“滅、或”計“苦盡”之二禅當斷“滅,或”計“極樂”之叁禅當斷“滅,或”計“極舍”之四禅天,乃至四空天當斷“滅。如是循環”推論,“窮盡七際”,妄計“現前”之法悉歸“銷”亡“滅”盡,“滅已”,于未來卻“無複”更生。
此行者“由此計度死後” 一切皆歸“斷滅”,而“墮落”于“外道”惡見,以致“惑”亂自他“菩提”正覺之“性,是則名爲第九” 類“外道”所“立”于“五陰中”計“死後斷滅,心”魔所成之“顛倒”邪“論”。
㈩邪計五處現證涅槃論(五現涅槃邪論)
【又叁摩中諸善男子,堅凝正心,魔不得便,窮生類本,觀彼幽清常擾動元,于後後有生計度者,是人墜入五涅槃論。
或以欲界爲正轉依,觀見圓明,生愛慕故;或以初禅,性無憂故;或以二禅心無苦故;或以叁禅極悅隨故;或以四禅苦樂二亡,不受輪回生滅性故。迷有漏天,作無爲解;五處安隱,爲勝淨依,如是循環,五處究竟。
由此計度五現涅槃,墮落外道,惑菩提性,是則名爲第十外道立五陰中五現涅槃,心顛倒論。】
【注釋】
“于後後有生計度者”:謂觀行陰念念相續無間,而計其最終(後後)必有實果産生,且恒常不滅。
“五涅槃論”:五處皆得究竟涅槃之邪論。五處爲六欲天,以及色界四禅天(初禅、二禅、叁禅、四禅)。
“或以欲界爲正轉依”:“欲界”,此指六欲天。“轉依”:爲唯識法相的術語。“轉”,轉變。“依”,所依。謂轉變下劣的所依,成爲勝上的所依;如從原來所依的染法、或煩惱法,轉而依于淨法,或菩提法、或般若法。蓋“轉依”的涵義,即與“斷證”一詞相近。又,“轉”字,古釋爲“轉舍、轉得”,意爲“轉舍劣法(或惡法、染法)”、“轉得勝法(或善法、淨法)”。然而須先“轉舍”,然後再“轉得”。正如于“斷證”,必須先“斷”,然後再“證”(如先斷煩惱、再證菩提)。又,唯識學所說之“二轉依果”,即是菩提與涅槃;以此二者爲經由修證聖道,而轉舍煩惱障以及所知障,而後所得的最勝妙果。故此“二轉依果”又稱爲所轉得之果。此句謂,此人邪計以欲界天爲究竟天之轉依(究竟果),即有若仙家之計六欲天爲長生不死之仙境。
“觀見圓明”:觀見欲界諸天(六欲天)之天光圓明。以此行者剛破想陰,圓定發明,初得天眼,故得觀見六欲天。
“或以初禅性無憂故”:“初禅”,色界初禅天。因爲初禅是離生喜樂地,系初離于欲界煩惱,欲界之苦惱不再逼迫,故他稱之爲“無憂”。此謂,此行者或以離于欲界憂惱的初禅境界,計爲究竟涅槃。
“或以二禅心無苦故”:謂爲此人或將二禅的定生喜樂、心中無苦的境界,計爲究竟涅槃。
“或以叁禅極悅隨故”:謂爲此人或將叁禅的離喜妙樂、極其喜悅相隨不離(極悅不斷)的境界,計爲究竟涅槃。
“或以四禅苦樂二亡,不受輪回生滅性故”:“苦樂二亡”,因爲四禅系舍念清淨,苦樂二念皆不生,此行者住于此境,便以爲已超脫生死輪回,不再受生死苦,因而計四禅境爲究竟涅槃。以上皆是將有爲、有漏的欲界及色界天,計爲無漏、究竟之勝果。
“迷有漏天,作無爲解”:謂迷于有漏的欲、色界天,計爲無漏、…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九》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