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忽然覆睹前異,記憶宛然,曾不遺失?則此精了湛不搖中,念念受熏,有何籌算?
阿難,當知此湛非真!如急流水,望如恬靜,流急不見,非是無流,若非想元,甯受妄習?
非汝六根互用開合,此之妄想無時得滅。
故汝現在見、聞、覺、知,中串習幾,則湛了內,罔象虛無,第五顛倒微細精想。
阿難,是五受陰,五妄想成。】
【注釋】
“又汝精明”:“精明”,精純妙明,指第八識。
“湛不搖處”:湛然不動搖之處。
“名恒常者”:“者”,語尾助詞,表假定。謂如果即稱這就是恒常不變性之本體的話。
“于身不出見、聞、覺、知”:對衆生身而言,則不出于見、聞、覺、知分別之用;可見此實爲“六和合”,並非恒常如一的“一精明”。
“若實精真,不容習妄”:“精真”,一精無雜,真實不虛妄。謂若此實是一精真實之體,則不應該會串習種種染妄。
“奇物”:奇異之物。
“憶妄俱無”:連憶忘都沒有;謂雖沒有專門去記住它,也沒有故意去忘掉它。
“前異”:先前所見之異物。
“記憶宛然,曾不遺失”:其記憶卻又能浮現,宛然如昔,就象從來沒有忘失過一般。此爲由前六識熏習之力,熏成種子,納在八識田中。《楞嚴經正脈》雲:“理實(依理而言)此識尚能憶持多劫(中)無量種習,而令之)次第成熟,豈止(憶持)現生之多年乎?”
“有何籌算”:“籌算”,籌量計算。有何可籌量計算的?也就是說:記憶儲藏的能力是沒辦法去計算的;例如此心中到底能憶持多少年,或多少事。
“非是無流”:不是沒有流動。
“若非想元”:“想元”,妄想之根元。謂此識陰若非前四陰的妄想根元。
“甯受妄習”:“甯”,怎麼。謂識陰怎麼會受前七識之妄習所熏?故可知第八識本身亦有極細的妄想性;因此唯識學上稱第八識爲“真妄和合”。
“非汝六根互用開合”:然此第八識極微細妄想性之消滅,若非你的六根(身心),已經達到能開合互用、體用圓通的地步,故能化“六和合”複歸于“一精明”之境。
“此之妄想無時得滅”:這妄想就沒有能消滅的一天。《楞嚴經正脈》雲:“五陰始從妄想而生,雖(現)有而恒無;終依(顛)倒(妄)計而住,(因此變成)雖(實)無(而)恒有,(即)所謂“從畢竟無,成究竟有。”是故(若)二計不亡,則陰牢不可破矣。”
“故汝現在見、聞、覺、知”:“現在”,現前存在的。“見聞覺知”,此系含嘗與嗅在內,共爲六精。
“中串習幾”:“串”,貫、慣。“幾”,微,微細。其中除了串習微細之妄想外。
“則湛了內,罔象虛無”:“湛了”,湛然明徹之體。“罔象”,無像、無相。謂則于此湛然明了之體內,只是罔象虛無,若無不無,似有非有;因此這第八識之體,凡夫便計之爲命根,外道即認作是涅槃之體。
【義貫】
阿難,“又汝”識陰之“精”純妙“明、湛”然“不”動“搖處”,汝若“名”此即爲“恒常”不變之性“者,于”衆生“身”而言,則“不”超“出見、聞、覺、知” 等分別之用,故知此識陰實爲六和合,而非一精明,以“若”彼“實”是“精”一無雜、“真”實不虛者,則它必“不容”串“習”種種染“妄”(譬如純金不應混雜泥沙)。以“何因”緣“汝等”若“曾于昔年睹一奇”異之“物”,雖“經曆”深“年歲”久,連“憶妄俱無”,你“于後”來“忽然覆睹”先“前”所見“異”物,卻又能令“記憶”浮現,“宛然”如昔,“曾不遺失?則” 可知,“此”八識“精了”于其“湛”然“不搖”之體“中”,系“念念受”六識之見、聞、覺、知及七識所 “熏”,無有停息,其數無計,“有何”可“籌”量計“算”的?
“阿難,當知,此” 第八識“湛”然不搖者,並“非真”常不可動搖之性;“如”深沈“急流”之河“水,望”之“如恬靜”,正因其“流急”而深故“不見”其動,“非是”真“無流”動;此識陰“若非”前四陰妄“想”之根“元,甯”(怎麼會)“受”前七識之“妄習”所熏?故可知第八只亦有極微細之妄想性。
然此極微細妄想必之消滅,若“非汝”之身心“六根”已達到“互用開合”,體用圓通,化六和合複歸于一精明者,“此之妄想”即“無時”而“得滅”。
“故汝現”前存“在”之“見、聞、覺、知”、嘗、嗅六精,其“中”除了“串習幾”微之妄相外,“則”于此“湛了”之體“內”,但是“罔象”(無象)“虛無”,若無而不無,似有而非有,是故識陰即是“第五顛倒”之“微細精想”。
“阿難,是五受陰” 即是由以上所說的“五妄想”所“成”。
【诠論】
《楞嚴經寶鏡疏》雲:“良以衆生自迷如來藏性,而有妄色妄心;(複)依此色心,而成五陰,(因此)故有世間凡、聖(之)差別也。若以衆生知見,執此五陰爲實有者,即(成)世間法。若以二乘知見,執此五陰爲空寂者,即(成)出世法。若在諸佛菩薩,善得中道,了色即(是)空,達空即(是)色,即爲出世上上法;(此)乃第一義谛,不思議境界也。設若離此五陰之法,則五乘聖教亦無安立之處也。以(此之)故,(此五陰)迷之則凡,悟之則聖,皆不出此。凡修定者,苟能于是,用金剛觀智,蕩滌空有(之妄)情計(度),掃除斷常(之)知見,了一真之本具,達諸妄以本空,則其五陰妄想之心,當體清淨,即是本如來藏妙真如性矣!”善哉斯言。
四、五陰各自之邊際
【汝今欲知因界淺深:惟色與空是色邊際;惟觸及離是受邊際;惟記與妄是想邊際;惟滅與生,是行邊際;湛入合湛,歸識邊際。】
【注釋】
“因界淺深”:謂五陰的因界邊際之淺深。
“惟色與空是色邊際”:“色”,有相之色。“空”,無相之空。“邊際”者,即範疇之義。此謂,有相的色與無相的空,皆是色陰的範疇,因爲色與空皆是色陰所攝,故並非“達于無色”就是修到了“色陰已盡”,而是要“並空亦盡”(連空的妄想都盡),才可說達到“色陰盡”。(因爲依于本經了義,“色陰”是包含了色與空——色與空二者皆是色陰妄想所攝,故空並非在色陰妄想之外。)
“惟觸及離”:“觸”,取著;“離”,厭舍。忻與厭皆是受陰的範圍;故並非厭離、或無觸便已達到受陰盡。
“惟記與妄”:“記”,有念。“忘”,無念。有念與無念皆是想陰的範疇。是故並非達到“無念”即是想陰滅。
“惟滅與生”:“滅”,定心之細行。“生”,散心之粗行。由于細心的滅相及粗心的生相,都是在行陰的範疇之內,故並非只要達到細心的滅相即是行陰滅。
“湛入合湛”:“湛入”,湛然而有所入。“合湛”,無所入而合于湛然。此二者皆是識陰的範疇,故並非只要入于湛然即是識陰滅。
【義貫】
阿難,“汝今”所“欲知”的五陰的“因界”邊際之“淺深”者爲:“惟”有相之“色與”無相之“空”皆“是色”陰之“邊際”(範疇);“惟”取著之“觸及”厭舍之“離”皆“是”在“受”陰之“邊際”內;“惟”有念之“記”憶“與”無念之“忘”失皆“是”在“想”陰之“邊際”中;“惟”定心細行之“滅與”散心粗行之“生”皆“是”在“行”陰之“邊際”中;“湛”然而有所“入”與無所入二者相泯“合”之“湛”然,皆“歸”屬于“識”陰之“邊際”中。
五、滅除五陰之頓漸——
理爲頓悟,事非頓除
【此五陰元重疊生起,生因識有,滅從色除。理則頓悟,乘悟並銷;事非頓除,因次第盡。我已示汝,劫波巾結,何所不明,再此詣問?】
【注釋】
“生因識有,滅從色除”:五陰生起時,是先從識陰而有;但要滅時,卻須先滅色陰。亦即,生時從細向粗,滅時則從粗向細。猶如穿衣與脫衣,穿時先穿內衣,脫時則須先脫外衣。
“理則頓悟”:理上則爲頓悟,因爲悟實無次第;亦即,要悟,即是一時頓悟,並非慢慢地悟。
“乘悟並銷”:若一念心開,則乘此開悟之力,五陰的五重妄想即一並消除;此即是見道位。
“事非頓除,因次第盡”:然而事相上則非可一時頓除,必須以次第修斷而盡。譬如脫衣入浴,一次只能脫一件,不可能一時內外褪盡。《楞嚴經正脈》雲:“如暗夜驚杌(wù樹木無枝)爲鬼(以爲無枝之樹爲鬼,因而驚慌)奔馳(到)荒越(荒郊野外),一旦被人說破,鬼想全消。”這就是理可頓悟,乘悟並銷億劫顛倒想的例子。“事非頓除,因次第盡”者,《正脈》又雲:“如鬼想雖以(已)全消,馳途豈能遽返?(驚迷中所跑過的路,怎能一下就回得來?)要須曆返前途,方歸舊處矣。”
“劫波巾結”:“劫波巾”,劫波羅天(夜摩天)所奉于如來之華巾。此事爲如來在前面第五章中所開示者,以明六根解結;于彼經文中阿難亦說:“是結本以次第绾(wǎn系)生,今日當須次第而解。
【義貫】
“此五陰”之根“元”乃由“重疊”而“生起”,其“生”時最先爲“因識”陰而“有”,然其“滅”則須“從色”陰先“除”。于“理”上“則”爲“頓悟”,以悟無次第,一念心開,“乘”此開“悟”之力,即五重妄想(億劫顛倒想)一“並”皆得“銷”除。然而“事”上則“非”可“頓除”,須“因”(以)“次第”修斷而“盡。我已示汝劫波” 羅天所奉拭“巾”之解“結”法,六解一亡(六結既解,一巾之名亦亡),汝尚“何所不明,再此詣問?”
【诠論】
阿難再問頓漸之意,蓋恐末世狂徒,以爲只須頓悟即可,不須漸修,而落于狂解及狂禅、狂密,壞無上法,自害害他;爲誡衆生勿落于此,特再請示世尊,實系阿難之大慈心故也。
第二節 結勸傳示未來
【汝應將此妄想根元心得開通,傳示將來末法之中諸修行者,令識虛妄,深厭自生,知有涅槃,不戀叁界。
阿難,若複有人遍滿十方所有虛空,盈滿七寶,持以奉上微塵諸佛,承事供養,心無虛度…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九》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