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非從天降,亦非地出,亦非人與。自妄所招,還自來受。菩提心中,皆爲浮虛妄想凝結。”】
【注釋】
“菩提心中,皆爲浮虛妄想凝結”:“浮虛”,浮動虛妄。“妄想凝結”,一念妄想,凝而結成現境。如前經文所謂:“結暗爲色”。謂雖菩提心中本自清淨,但虛浮之妄想亦得凝結而成現境。正如虛空中本一片澄明,但以無明之烏雲凝結故,亦能覆蓋本心之大日光明,令自心世界成爲一片黑暗。
【義貫】
“如汝所言:寶蓮香等及琉璃王、善星比丘” 叁人之墮地獄,“如是”引發叁途之“惡業”果報,“本”從“自”心妄惑中所“發明”者,“非從天降” (並非天意)、“亦非”從“地出”(非無因生)、“亦非人與”(非無辜受人牽連)。全是“自”心“妄”惑妄業之“所招”感,終究“還自來受”,無可代免。然一切衆生“菩提心中”究竟本自清淨,如是業果之相,“皆爲浮”動“虛”幻一念“妄想凝”聚而“結”成之現境。
【诠論】
經雲:“一人發真歸元,十方虛空悉皆銷殒。”連虛空都銷殒,更何況天堂、地獄?且天堂地獄亦皆依虛空而住,怎能不隨之而殒?又,如來藏菩提心中,本自清淨、平等、不動;如果真正徹證了,此理自顯,入一真法界,虛空粉碎、地獄天堂本皆一如所現。然而若未悟而徒說地獄本空,不務真修,只恐徒讬空言,將自誤誤人。因此古德言:“了即業障本來空,未了仍須還宿債。”真修之人于此宜留意焉。
第七節 人趣之因果
1﹒人趣之因
①負債者互相追債
【複次,阿難,從是畜生酬償先債,若彼酬者分越所酬,此等衆生還複爲人,反徵其剩。如彼有力,兼有福德,則于人中不舍人身,酬還彼力。若無福者,還爲畜生,償彼余直。】
【注釋】
“若彼酬者分越所酬”:“酬”,償也。“分”,所償還之分。“越”,超過。謂:如果他所還的部分,超過他所欠的(所應還的)。
“反徵其剩”:“徵”,求。“剩”,多出的。謂即反過來去追索他多付的部份。可知業力不可思議,償債、索債分毫無差。
“如彼有力”:“彼”指原債主。“有力”,有善來之力。
“則于人中不舍人身,酬還彼力”:意即,原債主雖所得償還超過負債人所欠的,但因此人有宿昔善業之力,並有福德,則不用墮爲畜生,而只在人中以種種方式償對方所超付的部分。
【義貫】
“複次,阿難” 彼諸衆生系“從是畜生”之身,以“酬償先”世所負之“債”,然而“若彼”所“酬”償“者”,其“分”超“越所”應“酬”償者,“此等”還債“衆生”即于來世“還複爲人,反” 過來向債主“徵”還“其剩”余的部分(多付的部分)。“如彼”原債主系“有”善業“力,兼有福” 報賢“德”之人,“則”來世僅“于人”趣“中,不舍人身”,而“酬還彼”負債者前世以畜生身過用之勞“力。若”彼債主系“無福者”,則來世“還”生“爲畜生”,反受其驅役或售賣,以“償彼”多“余”(超收)之價“直”。
②負命才互相殺食
【阿難當知:若用錢物,或役其力,償足自停。如于中間殺彼身命,或食其肉。如是乃至經微塵劫,相食相誅,猶如轉輪,互爲高下,無有休息。除奢摩他,及佛出世,不可停寢。】
【注釋】
“除奢摩他”:除了修自性本定之奢摩他法,曉了自性,反妄契真,如是即可止生死之業。
“及佛出世”:或值佛出世,聞佛說法,心開悟解,而解曆劫冤結。
“不可停寢”:“寢”,息也。否則無法止息生生世世相殺、相報之業。
【義貫】
“阿難當知:” 被反徵之人“若用錢物”、或賣其身,“或役”使“其力”,如是“償”還“足”數之後,“自”然“停”止,不至越分。然而“如于中間”曾“殺彼身命,或食其肉,如是” 殺食之債,“乃至”雖“經微塵劫” 數,怨習難忘,彼此“相食相誅”,以肉還肉、以命還命,遞相報複,“猶如”旋“轉”之車“輪”一般,互爲人畜,“互爲高下,無有休息。除” 了修自性本定“奢摩他”法,開解照了,返妄契真,可止如是生死業,“及”值“佛出世”,聞佛說法,心開悟解,能解一切冤結外,否則此相殺相食之業報“不可停”止“寢”息。
二、十類人趣(果報)
①頑類人
【汝今應知:彼枭倫者,酬足複形,生人道中,參合頑類。】
【注釋】
“枭倫”:“倫”,類。枭類即因貪習而墮爲怪鬼、再由怪鬼亦因本貪習而複轉爲枭類。
“酬足複形”:“酬足”,酬債已足。“複形”,恢複本形,即本人道之形,亦即再得人身。
“參合頑類”:“參合”,參雜混合。“頑”,冥頑難化。謂雖生于人中,但仍帶余習,故參雜混合于冥頑難化之類之中。
【義貫】
“汝今應”以智而“知:彼”因貪習曾墮爲怪鬼及“枭倫者,酬” 罪已“足”之後,得恢“複”人道本“形”;雖得“生”于“人道中”,然猶帶余習故,遂“參”雜混“合”于冥“頑”難化之“類”中。
②異類人
【彼咎征者,酬足複形,生人道中,參合異類。】
【注釋】
“咎征”:傳凶咎徵兆之畜類。
“異類”:異類之人,如身具二形(陰陽人),六根種種反常等。
【義貫】
“彼”因淫習曾墮風魃鬼,以及傳達凶“咎征”兆之畜類“者,酬”罪已“足”之後,得恢“複”人道本“形”;雖得“生”于“人道中”,然猶帶余習故,遂“參合”于種種妖“異類”之人(如二形、六根異常等)。
③庸類人
【彼狐倫者,酬足複形,生人道中,參于庸類。】
【注釋】
“庸類”:庸鄙之類,如媚世求榮、逢迎鑽營、吹牛拍馬之流。
【義貫】
“彼”因诳習而曾墮爲魅鬼,以及“狐倫”(狐類)畜生“者,酬”罪已“足”之後,得恢“複”人道本“形”;雖得“生”于“人道中”,然猶帶余習故,遂“參”合“于庸”鄙“類”之人,如媚世求榮、逢迎鑽營等。
④狠類人
【彼毒倫者,酬足複形,生人道中,參合狠類。】
“狠類”:狠毒無慈之類。
【義貫】
“彼”因嗔習而曾墮爲蠱毒鬼,以及“毒”蟲之“倫者,酬” 罪已“足”之後,得恢“複”人道本“形”;雖得“生”于“人道中”,然猶帶余習故,遂“參合”于“狠”暴無慈“類”之人。
⑤微類人
【彼蛔倫者,酬足複形,生人道中,參合微類。】
“微類”:卑微下賤之類。如倡優仆婢等。
【義貫】
“彼”因怨習而曾墮爲疠鬼,及“蛔”蟲之“倫者,酬” 罪已“足”之後,得恢“複”人道本“形”;雖得“生”于“人道中”,然猶帶余習故,遂“參合”于卑“微”下賤“類”之人,如倡優仆婢之屬。
⑥柔類人
【彼食倫者,酬足複形,生人道中,參合柔類。】
【注釋】
“柔類”:柔懦之類,如常爲人欺淩而無力自護,及能力陋劣,無法獨立自主者。
【義貫】
“彼”因慢習而曾墮爲餓鬼,以及爲人“食”啖之“倫者,酬” 罪已“足”之後,得恢“複”人道本“形”;雖得“生”于“人道中”,然猶帶余習故,遂“參合”于“柔”懦無能之“類”。
⑦勞類人
【彼服倫者,酬足複形,生人道中,參合勞類。】
【注釋】
“勞類”:勞苦之類,碌碌營生,無有休息。
【義貫】
“彼”因枉習而曾墮爲魇鬼,以及“服倫”畜生“者,酬”罪已“足”之後,得恢“複”人道本“形”;雖得“生人道中”,于然猶帶余習故,遂“參合”于“勞”苦不息、碌碌營生之“類”。
⑧文類人
【彼應倫者,酬足複形,生人道中,參于文類。】
【注釋】
“文類”:文雅之類,雖通文知書,然非大才。
【義貫】
“彼”因見習而曾墮爲魍魉鬼,以及“應倫”之畜生“者,酬”罪已“足”之後,得恢“複”人道本“形”;雖得“生”于“人道中”,然猶帶余習故,遂“參于文”雅之“類”,粗通文書。
⑨明類人
【彼休徵者,酬足複形,生人道中,參合明類。】
【注釋】
“明類”:具世智辯聰、小才小明之類。
【義貫】
“彼”因詐習而曾墮爲役使鬼,以及傳達祥“休徵”兆之畜類“者,酬”罪已“足”之後,得恢“複”人道本“形”;雖得“生人道中”,于然猶帶余習故,遂“參合”小才小“明”世智辯聰之“類”。
⑩達類人
【彼諸循倫,酬足複形,生人道中,參于達類。】
“達類”:通達人情世故之類,而非博古通今之達道之士。
【義貫】
“彼”因訟習而曾墮爲傳送鬼,以及“諸循”順之“倫”的畜生道者,“酬”罪已“足”之後,得恢“複”人道本“形”;雖得“生人道中”,然猶帶余習故,遂“參于”通“達”人情世故之“類”。
叁、結語:輪轉可愍
【阿難,是等皆以宿債酬畢,複形人道,皆無始來業計顛倒,相生相殺,不遇如來,不聞正法,于塵勞中法爾輪轉,此輩名爲可憐愍者。】
【注釋】
“業計顛倒”:“業”,惡業。“計”,籌度,虛妄忖度。以惡業妄計、種種顛倒。
“相生相殺”:衆生若相愛則相生,相憎則相殺。
“塵勞”:六塵于心勞動,令心勞苦,故是煩惱之異名。
“法爾輪轉”:“爾”,如是,如此。“法爾”,法如是故;“法”者,因果也;如是因必得如是果,此因果之自然法則,必當如是,無從改易,故經雲:“因果如是故”,省稱即言“法爾”或“法爾如是”。“輪轉”,即輪回。以衆生于叁界中輪回,猶如車輪之轉動,時上時下,循環不已,故稱輪轉。
【義貫】
“阿難,是等” 十類人道之倫,“皆以宿”世之“債酬畢”,恢“複”本“形”于“人道,皆無始來” 惡“業”妄“計”種種“顛倒”,相愛則“相生”、相憎則“相殺”,因而“不”能得“遇如來”、亦“不”能“聞”諸佛“正法”,故無緣修行福慧,但“于塵勞”煩惱“中”,不斷起惑造業受苦,“法爾”如是“輪轉”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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