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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七▪P3

  ..續本文上一頁檀、沈水、蘇合、薰陸、郁金、白膠、青木、零陵、甘松、及雞舌香,以此十種,細羅爲粉,合土成泥,以塗場地,方圓丈六,爲八角壇。”】

  【注釋】

  “先取雪山大力白牛”:“雪山”爲橫亘于印度西北之山脈,有以喜馬拉雅山爲雪山者;亦有以蔥嶺西南的興都庫什山脈主雪山者。此雪山以其終年積雪,純一潔白,又高峻難至,故用來象征純白無染、凡夫難證、至高不動的真如本性,爲不變之理體。“大力白牛”象征自性清淨之根本正智。亦即《法華經》所說之“大白牛”。“大”,表一佛乘。“白”,表純一無雜,以其心不雜凡外權小。“牛”,表力大,能忍辱負重,發長遠心,馱負衆生至無上菩提。

  “食其山中肥膩香草。此牛唯飲雪山清水”:“香草”象征叁慧,“清水”象征正定。此牛唯以叁慧及正定爲飲食:食叁慧草、飲禅定水;即以清淨法食爲食。

  “其糞微細”:“糞”表清淨法食消化之余,象征由戒生定、因定發慧之轉化。

  “可取其糞,和合栴檀以泥其地”:“泥”,塗。建立道場,修行密法,須先淨地,將原地之土除去二、叁尺(此表淨除現行業習),覆以新土(表淨持佛戒),再用大白牛糞(表正定)加旃檀香(表般若慧),塗在地表上。又,大白牛糞,亦表佛力及菩薩力,而旃檀則表行者之自力,內力外力和合,以塗“心地”,表反熏八識之意。

  “若非雪山,其牛臭穢,不堪塗地”:如果不是如來所說的一乘大法(雪山),則一切凡外邪小之法盡皆不淨(臭穢),不能拿來反熏行者之八識,淨嚴心地(塗地)。

  “別于平原,穿去地皮五尺已下,取其黃土”:“平原”,指其他菩薩或祖師所說之法。“穿去地皮”,表離其文字相,“取其黃土”,表得其菁華,悟指月之指。又,“穿去地皮”亦表破我、法二執之表相,然後解陰結、而破五陰。

  “和上栴檀、沈水、蘇合、薰陸、郁金、白膠、青木、零陵、甘松、及雞舌香。以此十種”:“雞舌香”即丁香。十種香表十波羅蜜:檀、戒、忍、進、禅、慧、方、顯、力、智。一般顯教講“六波羅蜜”,于密教中,如《華嚴》等大經,如來則爲諸菩薩說“十波羅蜜”,令速證毗盧法身。以本經乃圓攝顯密二教之理事,故于理上亦凡顯入密,以期令行者速入如來自證秘密境界。

  “細羅爲粉,合土成泥,以塗場地”:“細羅爲粉”,表行者于十波羅蜜須精參密行,完全通達融會,無有擀格。“以塗場地”,以郊嚴心地。

  “方圓丈六”:“丈六”,爲如來化身之身量,表令行者速得佛身故。

  “爲八角壇”:“八角壇”以理上言,即八不中道: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去。以行“八不中道”,即離四句(生滅、斷常、一異、來去)、絕百非,如是即顯如來真如法身。“壇”,爲供養處;于理上言之,此八不中道爲最上供養。于事上,則“八角”表八供養:嬉、鬟(huán〈古〉婦女梳的環形發髻。)、歌、舞、香、花、燈、塗;此亦即真言密教之八供。

  【義貫】:本節從略

  【诠論】

  自此以下,爲佛開示如何建立道場、設法壇、備供具、供品等。因爲修行聖道,牽涉到六凡、四聖、一切染淨、依正諸法,所以本有許多凡夫無法通達的不可思議之處,道場的設立須理事兼顧。然而不管如何建立,總離不了清淨及莊嚴二法;又,清淨爲內外清淨,莊嚴爲內外莊嚴;內外清淨故能離障,內外莊嚴故能成就一切聖法。然須先清淨,而後能莊嚴;以清淨爲體,以莊嚴爲相、用。把握這兩個原則,方能開始建立道場。

  又,須知此中種種事相,都含有深義,一般稱爲“表法”。表法的“表”字,是表徵或代表之義,也就是文學中所說的“象徵”(symbol)。象徵之義,爲以某形象來表徵某種意義,如以玫瑰代表愛情,以骷髅代表死亡,即是象徵之義,又稱爲“表法”。然而“表法”與“譬喻”有何不同呢?于文學中,譬喻(simile)系顯喻(明喻),而象徵則爲一種隱喻(metaphor)。譬喻之中,一定有一個“如”字、或“像”字、或“仿佛”、“好象”、“猶如”等,舉例言這,“人生如夢幻”就是譬喻(顯喻);“你是我夏天的太陽”、“音樂性是詩的靈魂”都是隱喻。隱喻有很多種,象徵(表法)是其中的一種。爲什麼要解釋這些呢?因爲佛在講甚深法的時候,常常都用譬喻的方法來說(因此佛經是文學性及詩意很高的作品——然而佛卻不是爲了文學性或詩意而運用譬喻。)其實“譬喻”即是佛十二部經的一種。那麼佛爲什麼于說法中要廣用譬喻呢?因爲佛所說的道理很深奧,非已證入聖慧眼的人,無法現量知見,因此佛只好以種種“比量”言詞,令聞者睹近,漸漸深入,最後達于本源的“現量”境界。因此佛在《法華經》等經中說:“諸有智者,應以譬喻而得開悟。”這裏的“譬喻”即包括了顯喻及隱喻。《金剛經》中的譬喻多爲顯喻(舉如“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而《法華經》中的譬喻多爲隱喻(如:叁車、羊車、鹿車、大白牛車;化城;浪子回頭的故事等)。這些隱喻(也就是《六祖壇經》所說的諸佛之“密語密義”),學者必須了解其所代表的意義(文字背後的意義),這樣修來才有意義。而此處所說“設立道場”的種種事相,也多半涵攝某些密義或深理,並非純粹只是表面的莊嚴。因爲事相上的嚴淨又含藏了理上的深義,理與事兩相和合,就能産生不可思議的法力,這就是如法設立壇場的用意所在。

  附帶提一下,設立壇場時,理或事皆不能偏廢,但由于我們在時間空間上,與佛世時大不相同,有許多事相上的物品實在無法一一完全照辦,例如此段經文中說用大雪山的牛糞來塗地,在此情況下,恐怕只能盡量于事相上配合經文而作,或用相近之代用品,但猶須通達其理,如理而作,如此即使于事上有所不逮,亦庶幾無大過矣。

  最後,關于前面所提的“護持道場清淨”一項,有必要再詳加說明一下。所謂“護持道場清淨”或“護淨”,對于佛法的修行人而言,于專修、靜修、或閉關時,特別重要。“護淨”的內容,最主要的當然是指“淨戒”;若以此修大佛頂法來說,當然是要依“四種清淨明誨”去修,以爲首要。其次,在家或出家,都應依其已正式受持的戒法來修持,即是所謂“具戒清淨”;若已受菩薩戒、叁壇大戒者,即應依“菩薩叁聚淨戒”而修。接著再依佛頂叁味法修持,以達“淨念”、“淨業識”,念念護持自心清淨,相續不斷——這就是積極的、主要的“護淨”之行。此等諸行是護淨之“本行”或“本因”,但光是有本行之因也還不能成就其事,仍須有許多“助行”或“助緣”,因緣和合則事易成就。故“護淨”之助緣以及助行亦不得忽視或忽略,亦須虔敬如實而行。  

  那麼什麼是護淨的“助行”呢?簡言之,即行者自己的身體以及道場的環境,皆須護持清淨,勿使汙穢、髒亂。首先,佛案、佛龛、供桌、供具皆須常擦拭,維持幹淨;乃至地板、地氈、行者的起居處或臥房、書桌、浴室、廁所、馬桶、洗臉臺等皆須整理幹淨整齊。早起後,被子、蚊帳皆須折疊收拾。最重要的是:每天必須沐浴一次,內衣褲須每天換。若依密法修習,有些經軌中還規定要“六時澡浴”,這可能是因爲印度氣候濕熱,容易出汗,再加上禮佛、經行流汗更多,故須常洗。在此講一則事:二十多年前,在香港有位在家的“上師”,他在書中教人閉關時,特別叮囑行者“不要洗澡”(或不可洗澡)。這在佛正法中是沒有這樣的作法與說法,而且正好相反。

  又,如果行者是出家衆,更須如常剃除頭發,至少半個月一次,這才是如法行。虛雲老和尚是近代禅者的翹楚,他在他自撰的年譜中說,他在山中獨自閉關修行數年之後,經常入定;但因遠離人群,無人供養四事,故衣食皆很艱難;吃得很少,衣服已破爛,不堪蔽體。然而精神奕奕,步履如飛。他結束閉關後,爲了于修道上更進一步,于是打聽到當時的一位極有修行的出家長老大德之處,徑去請益。到了以後,如法頂禮,說明來意,老法師見他頭發俱長,衣不蔽體,于是問他:“你如是形貌是誰教你的?虛雲和尚答:“沒人教我,是我自己這麼作的。”老法師說:“你這是在修外道,不是在修佛法!”真是一語中的!一點不錯,在佛法中,諸佛菩薩及佛弟子都是清淨莊嚴的,他們即使勇猛精進,也是要保持身心與環境清淨莊嚴,生活正常。若因修行而搞得像流浪漢似的肮髒邋遢髒臭,那是外道,不是佛道。即使到現在,也常見有出家衆掩關修行,雖有人護關,但出關時卻留著長發、長須,看來倒比較像武當山的“道人”,不像佛門高僧。故知其作法是謬誤的。

  又,爲佛弟子,應常念我本師釋迦如來,初發心出家時,即自剃發須,故爲佛之出家弟子,不論在閉關或平時,都應如法依律剃除發須,不應蓄發、留胡子,有違威儀。

  以上爲關于專修或建道場時的“護淨”,行者應如實于理上解、事上行,不可偏廢,亦不掉以輕心,更不可說:“我只要心清淨就好了。”作這樣的惡取空邪論。試問:倘若你的身體、衣服、居住環境、以及佛堂都一片髒亂,如是,你如何能維持你的心清淨?又,身體與環境之染淨即是心中的染淨之反應:心清淨,即與清淨的法相相應;心染汙,即與染汙的法相應。故若身體與環境垢穢,而其人尚在其中生活、居住,若說此人能令其心清淨無染,那是很可疑的,也很不配稱或相應。再者,若于身體與居處不能作到護淨無染,那是依正(依報、正報)不淨。以此依正不淨之因緣,便會感得“樂穢”的惡鬼神前來親近及擾害;當然,因爲護淨不力,身境汙濁,清淨的護法菩薩、鬼神亦不樂居,因而遠離。進而言之,若能護淨,不論是“淨戒”、“淨地”、“淨壇”、“淨身”,即表示對法的尊重、以及對修道的誠意。試想,我們要請客時,尤其是請貴客,並非只准備豐富的飲食即可,而環境卻一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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