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路等有爲之善行,不管你多麼精勤,作多麼久,乃至無量劫勤苦勞作,仍屬有爲,非關聖性;因此,若欲證聖道、圓通,還是要修治心地。亦即:圓通在于心地,非在外地。
“若以水性觀,想念非真實”:“想念”,即觀想。因爲水觀是由觀想法而成的,故所現之水並非真實。
“如如非覺觀”:“覺觀”,即分別,在此仍指觀想法而言。此言,如如之理須以如如之智方得契入,不是分別覺觀所能達到的。
“厭有非真離”:“厭”,厭離淫欲。“非真離”,非真正的離欲。烏刍瑟摩之火觀,是以厭離淫欲而有(而成),故其離欲非是真實的離欲,因爲若仍有忻厭,則仍未離:“忻欲”與“厭欲”乃是對于欲愛的兩種極端的反應,“忻”固依于欲,“厭”亦依于欲,故皆是依他起,未能究竟;若究竟者,則是于欲不忻、不厭,不取不舍,是真于欲達究竟無著。
“若以風性觀,動寂非無對”:“動寂”,動靜。“對”,對待。以風大有動、靜二相,故是有對待的,非是絕待之物。
“對非無上覺”:既有對待,即非無上覺。
“若以空性觀,昏鈍先非覺”:因空本是晦昧所成,故其性本是昏冥頑鈍,故非是靈明覺知之用。
“觀識非常住”:“觀”,能觀之心。“識”,所觀之識大。不但諸識無常,連能觀此諸識之心亦非常住。
“存心乃虛妄”:若存心欲觀之,乃屬虛妄。能觀之心與所觀之識,皆是虛妄。
“念性元生滅”:這是指大勢至之念佛法門,因爲大勢至菩薩說:“淨念相繼”;既言相繼,即是有生滅:以有生有滅方能有“相繼”之相,若不生不滅,即無相繼相。故一切“念”之性原屬生滅性。
“因果今殊感”:“殊”,別,不同。“感”,感應。本來念佛是爲了求不生滅的圓通,但今以生滅的念佛爲因,所求得的果即非不生滅的圓通,而只是往生淨土的感應。“今”,即今生現證。
【義貫】
(一)“若以地”大之“性觀”之,則地性乃“堅”硬隔“礙、非”可“, 通達”之物,而且持土平填道路尚屬“有爲”之行、“非”無漏“聖性”之行,其後遇平心地之教,方歸聖性:“雲何”欲令初心之人依此有爲之法爲本修因而“獲圓通”?(以上爲文殊菩薩評持地菩薩之地大圓通。)
(二)“若以水”大之“性觀”之,此由水“想”之“念”而成之水並“非真實,如如”不動只理,須以如如不動之智方得契入,並“非”分別“覺觀”所能相應者,“雲何”欲令初心人以此覺觀之心爲本修因而“獲圓通”?(以上爲文殊菩薩評月光童子之水大圓通法門。)
(叁)“若以火”大之“性觀”之,依于“厭”離淫欲而“有”之行,“非真離”欲,須到身心俱斷,斷性亦無,無能無所,方是真離。故此法門“非初心”人修行之“方便,雲何”可依此爲本修因而“獲圓通”?(以上爲文殊菩薩評烏刍瑟摩之火大圓通法門。)
(四)“若以風”大之“性觀”之,風大有“動”有“寂、非無對”待,既有“對”待,即“非無上覺;雲何”欲令初心之人依此對待生滅之法爲本修因而“獲圓通”?(以上爲文殊菩薩評琉璃光法王子之風大圓通法門。)
(五)“若以空”大之“性觀”之,空乃以“昏”冥頑“鈍”晦昧所成,其自體最“先”即“非”靈明“覺”知之用;若“無”明“覺”即“異”于“菩提”覺道,“雲何”欲令初心人以昏鈍頑空爲本修因而“獲圓通”?(以上爲文殊菩薩評虛空藏菩薩之空大圓通法門。)
(六)“若以識”大之“性觀”之,能“觀”諸“識”之心本“非常住”,乃念念生滅不停,且若“存心”以觀察諸識之相,則能觀與所觀“乃”俱“虛妄,雲何”欲令初心之人以虛妄生滅之識爲本修因而“圓通”?(以上爲文殊菩薩評彌勒菩薩之識大圓通法門。)
(七)“諸行”本“是無常”,心“念”之“性”亦“元”屬“生滅”,若以生滅之念爲修“因”,而求不生滅之“果,今”則成“殊”異之“感”應,以此求往生即易,求圓通即難;“雲何“欲令初心人依此生滅之念爲本修因而“獲圓通”?(以上爲文殊菩薩評大勢至菩薩之根大圓通法門。)
第二節 獨選耳根圓通
1. 此世界之因緣
【“我今白世尊,佛出娑婆界,
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
欲取叁摩提,實以聞中入,
離苦得解脫,良哉觀世音!
于恒沙劫中,入微塵佛國,
得大自在力,無畏施衆生。
妙音觀世音,梵音海潮音,
救世悉安甯,出世獲常住。”】
【注釋】
“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此方”,指此娑婆世界。“真教體”,如來真實正教之體。亦即,在此世界中,如來之教法,皆在聽聞之性,皆以耳聞爲主要之傳達工具。至于他方世界則不一定,譬如香積世界以飯香而傳法,有世界以光明而作佛事,或有以目注于佛,而作佛事,等等不一。
“欲取叁摩提”:指首楞嚴大定。
“實以聞中入”:實以從聞性中入于叁摩地爲最佳。
“妙音觀世音”:“妙音”,以說法無滯、出生一切妙法,故稱爲“妙”
“梵音”:“梵”,清淨義。說法無著,究竟清淨,能除叁毒垢染,故稱爲“梵”。
“海潮音”:說法度生,不失其時,有如海潮之不失時。
“出世獲常住”:“出世”,即得解脫。“常住”,即無上大涅槃,不生不滅,故是究竟常住。
【義貫】
“我今”重“白世尊:佛出”此“娑婆”世“界”,在“此方”世界之“真”實“教體,清淨”本然唯“在”聽“音”之“聞”性。領悟聖教雖雙托于音與聞,但若“欲取”首楞嚴“叁摩提,實以”單依“聞”性“中”契“入”爲最上。
“離”分段、變易二種生死之“苦”而“得解脫”,離系自在,“良哉觀世音,于恒”河“沙”數“劫”長時“中,入”于“微塵”數“佛國”世界處處現身,“得”叁十二應“大自在”無作妙“力”,以十四“無畏施”予“衆生”。能以無上微“妙”法“音”廣說諸法之“觀世音”,以無著、清淨之“梵音”度脫叁毒,其說法亦不失時,有如大“海潮”汐之“音,救”度“世”間衆生破其悭貪,“悉”令離患得患失而得“安甯”,且令得“出世”解脫“獲”無上大涅槃果、不生不滅“常住”快樂。
2. 耳根之優點:“圓、通、常”叁真寶
【“我今啓如來,如觀音所說,
譬如人靜居,十方俱擊鼓,
十處一時聞,此則圓真實。
目非觀障外,口鼻亦複然,
身以合方知,心念紛無緒。
隔垣聽音響,遐迩俱可聞,
五根所不齊,是則通真實。”】
【注釋】
“譬如人靜居”:“靜居”,居于靜處。
“十方俱擊鼓,十處一時聞”:“一時”,同時。若十方之處同時擊鼓,便可以同時聽到從十處傳來的鼓聲,不只是聽到當處的鼓聲。
“此則圓真實”:指聞性。這就是聞性本來圓滿、真實不虛。
“目非觀障外”:“非”,不能。眼不能看見遮障之外的東西。
“口鼻亦複然,身以合方知”:交光法師的《楞嚴正脈》,及長水子璇《楞嚴經注》等皆說這兩句經文倒置,應對掉才對。依上下文而言,確然如是,故于“義貫”中即依如是建議,文義方通順。次言:身根須于觸塵相合方能有知,而口、鼻二根于味塵、香塵也是一樣,必須根塵接觸和合方能有知。“口”,即指舌根。
“心念紛無緒”:“心”,指意根,意根之想念,紛亂沒有頭緒。
“五根所不齊”:“齊”,等。指根之聞性之功能,是其他五根所不能與之相提並論的。
【義貫】
“我今啓”禀“如來”,正“如觀音所說:譬如”有“人”于寂“靜”之處“居”住,非處愦(kuì煩亂)鬧之所,若“十方”同時“俱擊鼓”,則“十處”之鼓聲能“一時”俱“聞”,故知鼓聲本無先後只別,以耳根之聞性人人本來圓具,“此則”爲聞性本來“圓”滿“真實”不虛之性質。
相對的,“目”則“非”能“觀”見遮“障”以“外”之物。而“身”根則“以合”于觸塵“方”能有所“知”,塵遠則無覺;“口鼻”二根于味香二塵“亦複然”,根塵相離則不覺,但耳于聲則不然。至于“心”(意根)之想“念”則“紛”亂“無”頭“緒”,而耳根卻雖“隔”著牆“垣”仍可“聽”到“音響”,非如眼根隔則不見;而且“遐迩(xiá ěr)”(遠近)“俱可聞”,不像鼻、舌、身叁根離塵則無覺,因此耳根之功能系其他“五根所不”能與之等量“齊”觀的,“是則”爲耳根聞性本來“通”達、“真實”無妄之性質。
【“音聲性動靜,聞中爲有無,
無聲號無聞,非實聞無性。
聲無既無滅,聲有亦非生,
生滅二圓離,是則常真實,
縱令在夢想,不爲不思無,
覺觀出思惟,身心不能及。”】
【注釋】
“音聲性動靜”:音聲之性爲動、靜二相。音聲爲總相,動與靜爲其別相。
“聞中爲有無”:“聞中”,聞性之體中。此言,聞性湛然之體中,現出聲之有與無,互相代謝之相。
“無聲號無聞”:然而世人顛倒,卻把“無聲”稱作“無聞”。其實是“沒有聲”,並非“沒有聞”,因爲聲音有來去,有隱現(消失與出現),而聞性卻是永遠在的,故不可能“沒有聞”。
“非實聞無性”:並非真的是聞性變成沒有體性,無體性即是消失之義。
“聲無既無滅”:“即”,卻。縱使有相之聲音消失時,聞性卻沒有跟著消滅。
“聲有亦非生”:而聲音出現時,聞性也並非跟著它而出生。聞性並不隨塵生滅,本來常住。
“生滅二圓離”:聞性之體,對于聲塵之生滅二相,都能圓滿的遠離,不爲其所拘囿。
“縱令在夢想,不爲不思無”:縱使人在睡夢之中,也不會因爲由于此時五根不緣、不思外境,而令聞性變得無作用;亦即,即使在夢中,對外界的聲音,還是聽得到。
“覺觀出思惟,身心不能及”:“出”,超過。“身心”,指除了耳根以外的其他五根、六識等。此言,耳根聞性之體用、覺…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六》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