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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六▪P6

  ..續本文上一頁任運、無功用行;亦即起用之際,皆隨衆生緣,而從大悲心中自然流出如是妙用,不複思議、亦無作意,無能無所之相,故稱無作。又,由于是無漏金剛之智所生,故是無作;若有作之法,即有能作、所作,即是有漏、有生滅之法;若是有漏有生滅,即不能起如是妙用。

  【義貫】

  “是名”微“妙”清“淨”之“叁十二應”化,即是普門示現“入”諸佛“國土”所現之“身”,此等“皆”是“以”金剛“叁昧”之力,返“聞熏”轉八識,返“聞修”證圓通,所起之“無作妙力,自在成就。”

  【诠論】

  以上之叁十二應,所現之身雖有差殊,但有一重大相同之處,即“而爲說法”,這才是菩薩現身的本意:以菩薩說法,衆生依修,這樣才能真的度脫;是故須知,現身是爲了說法——“身”是爲了“法”。

  第四節  十四無畏

  【“世尊!我複以此聞熏聞修金剛叁昧無作妙力,與諸十方叁世六道一切衆生同悲仰故,令諸衆生于我身心,獲十四種無畏功德。”】

  【義貫】

  “世尊,我複以此”返“聞”而“熏”轉八識,返“聞”而“修”證圓通所依之“金剛叁昧無作妙力”,而得“與諸十方叁世六道一切衆生同悲仰”菩提涅槃“故,令諸衆生于我身心獲”得“十四種無畏功德”之益。

  1. 令離八難無畏

  【“一者、由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令彼十方苦惱衆生,觀其音聲,即得解脫。

  二者、知見旋複,令諸衆生,設入大火,火不能燒。

  叁者、觀聽旋複,令諸衆生,大水所漂,水不能溺。

  四者、斷滅妄想,心無殺害,令諸衆生,入諸鬼國,鬼不能害。”】

  【注釋】

  “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觀音”,觀衆生求救之音聲。“以觀觀者”,而觀我所觀者,即是觀我所要救拔之衆生。此謂,我不只是自己觀衆生求救之聲,而觀我所欲救拔者。

  “令彼十方苦惱衆生,觀其音聲,即得解脫”:而是要加持或教導十方世界,正受苦惱的衆生,亦得自己返觀其念菩薩之音聲,亦即,也以此因緣而自修返聞自性法門,與我一般,因而得究竟解脫;而非純粹只是等著靠我去救他。如是,能自修而度脫者,方是究竟解脫。故此第一種施無畏者,是十四無畏之總,是真究竟無畏,故列第一。

  “知見旋複”:自此以下,十叁種無畏,首先皆是菩薩自述爲何能得此無畏功德之因,亦即說明菩薩以修何法門,而能得此無畏功德。“知見”,代表六根的功能:見、聞、覺、知、嘗、嗅。“旋複”,旋妄複真。此言,以我修行將六根的知見等旋妄複真,而得圓通叁昧,故能令衆生入火不燒。

  “觀聽旋複”:以我自己修行將耳根之觀聽之功旋妄複真,以此叁昧加持之力,能令衆生墮水不溺。

  “斷滅妄想,心無殺害”:由我自己修行斷除六識之妄想分別,且心無殺害,故超越鬼神之心行,因此我能加持衆生,當其入于鬼國,不被鬼害。

  【義貫】

  “一者、由我不”只是“自”己“觀”衆生求救之“音”聲,“以觀”我所“觀者”而去拔濟求救者,而是進一步欲加持“令彼十方”世界中受“苦惱”之“衆生”,皆得自返“觀其”念菩薩之“音聲”,因此自能與我一般,返聞自性,“即”自證“得”究竟“解脫”。

  “二者”、以我自己修行將六根之“知見”等功能“旋”妄“複”真,而得圓通金剛叁昧,以此金剛叁昧之加持力,能“令諸衆生”猶如我身,“設入大火,火不能燒。”

  “叁者”、以自己修行將耳根之“觀聽”功能“旋”妄“複”真,而得圓通金剛叁昧,以此金剛叁昧之加持力,能“令諸衆生”猶如我身,若爲“大水所漂,水不能溺。”

  “四者”、以我自己修行外不緣塵,內不循根,識心不生,故“斷滅”六識“妄想”分別,且“心無殺害”,以此清淨心行乃超越一切鬼神之心行,故能以此叁昧加持之力“令諸衆生”,若“入諸鬼國,鬼不能害。”

  【“五者、熏聞成聞,六根銷複,同于聲聽,能令衆生臨當被害,刀段段壞。使其兵戈猶如割水,亦如吹光,性無搖動。

  六者、聞熏精明,明遍法界,則諸幽暗,性不能全,能令衆生,藥叉、羅刹、鸠槃茶鬼、及毗舍遮、富單那等,雖近其旁。目不能視。

  七者、音性圓銷,觀聽返入,離諸塵妄,能令衆生禁系枷鎖所不能著。

  八者、滅音圓聞,遍生慈力,能令衆生經過險路,賊不能劫。”】

  【注釋】

  “熏聞成聞”:返熏妄聞成爲真聞。

  “六根銷複,同于聲聽”:六根銷妄複真。“聽”,即聞性。“同于聲聽”,即與聞性相同。

  “猶如割水”:刀雖割水,水亦無斷痕,故無所傷。

  “亦如吹光”:“光”,太陽光。亦如以口吹太陽光,太陽光是吹不熄的。

  “聞熏精明,明遍法界”:由于我以“返聞”法門熏修,而得複本精之妙明,此妙明遍照法界。

  “則諸幽暗,性不能全”:“幽暗”,幽隱暗昧。諸鬼衆皆是以幽暗爲性,菩薩妙明加持所致,則諸鬼之幽暗性不能保全。

  “鸠槃茶鬼”:即魇魅鬼。 

  “毗舍遮”:啖精氣鬼。 

  “富單那”:主熱病鬼。

  “音性圓銷,觀聽返入”:“音性”,即音聲動靜二性。“觀聽”,觀照能聽聞之性。“返入”,逆流返入本性。

  “滅音圓聞”:“滅音”,寂滅音聲生滅之相。“圓聞”,而圓證聞性。

  【義貫】

  “五者”、以我修返聞照性,反“熏”妄“聞”而“成”真“聞,六根銷”妄“複”真,“同于聲聽”之性(聞性),以此複真金剛叁昧之力,“能”加持“令衆生”之身猶如我身,“臨當被害,刀段段壞,”或能“使其兵戈猶如割水”,水無斷痕,或雖刀刃加身“亦如”以口“吹”日“光”,日光不滅;是故,我能加持令衆生藏“性”所顯真空妙有之身“無”有“搖動”。

  “六者、”我以返“聞”法門“熏”修、得複本“精”妙“明”,此妙“明”之性“遍”照“法界,則”令“諸幽”隱“暗”昧之“性不能”自“全”,以此金剛叁昧之加持力,“能令衆生”之身猶如我身,遍身光明,因此,若有“藥叉、羅刹、鸠槃茶鬼,及毗舍遮、富單那等,雖近其旁,目不能視”,故不能爲害。

  “七者”、以我修“音”聲之動靜二“性圓銷,觀”照能“聽”聞之性,逆流“返入”本性,故諸塵銷滅,“離諸塵妄”,以此銷塵金剛叁昧力故,“能”加持“令衆生”之身猶如我身,一切“禁系枷鎖所不能著。”

  “八者”、以我修習返聞入流,寂“滅音”聲而“圓”證“聞”性故,“遍生慈力”,一此加持力,“能令衆生經過險路,賊不能動。”

  【诠論】 以上爲八難無畏。

  2. 令離叁毒無畏

  【“九者、熏聞離塵,色所不劫,能令一切多淫衆生遠離貪欲。

  十者、純音無塵,根境圓融,無對所對,能令一切忿恨衆生,離諸瞋恚。

  十一者、銷塵旋明,法界身心猶如琉璃,朗徹無礙,能令一切昏鈍性障諸阿顛迦,永離癡暗。”】

  【注釋】

  “熏聞離塵,色所不劫”:以我熏修“出流”之妄聞,令成“入流”之真聞,而得離塵,故色塵不能劫奪、或動搖我心。

  “純音無塵,根境圓融”:以我修反觀純一聞性所顯之妙音,別無所對之塵,亦即“動靜二相了然不生”,故內根外境圓融無礙。

  “無對所對”:無能對、所對,故絕一切對立差別。

  “銷塵旋明,法界身心猶如琉璃”:“銷塵”,以我修行銷除所緣之妄塵。“旋明”,旋複本性之妙明。“法界”,外身。“身心”,內身。此謂,因此能令外之法界、內之身心,皆如琉璃一般通徹光明。

  “阿顛迦”:義爲無善心,亦即心中無善法之衆生,以其根暗鈍,故于法不了,不能攝受任何善法,故心中無善;交光法師說此爲愚癡之極者。

  【義貫】

  “九者、”以我修行“熏”出流之妄“聞”而爲入流之真聞,故能“離塵”染,“色”塵“所不”能“劫”奪,以此離塵金剛叁昧力故,“能”加持“令一切多淫衆生遠離貪欲。”

  “十者、”以我修反觀“純”一聞性所顯妙“音”別“無”所對之“塵”:所對之塵即銷,能對之塵亦寂,故內“根”外“境圓融”無礙,“無”能“對、所對”之對立差別,以此叁昧力故,“能”加持“令一切忿恨衆生,離諸”互相敵對之“嗔恚”心。

  “十一者、”以我修行“銷”除所緣妄“塵,旋”複本性妙“明”,令外之九“法界”、內之“身心”皆“猶如琉璃”,內外明“朗”照“徹無礙”,以此金剛叁昧力故,“能”加持“令一切昏”迷暗“鈍性障”者,乃至如“諸阿顛迦”(心極昧劣暗鈍無善者),“永離”愚“癡暗”鈍。

  3. 滿子息願無畏

  【“十二者、融形複聞,不動道場,涉入世間,不壞世界;能遍十方,供養微塵諸佛如來;各各佛邊爲法王子。能令法界無子衆生,欲求男者,誕生福德智慧之男。

  十叁者、六根圓通,明照無二,含十方界,立大圓鏡,空如來藏,承順十方微塵如來秘密法門,受領無失,能令法界無子衆生,欲求女者,誕生端正、福德、柔順、衆人愛敬、有相之女。”】

  【注釋】

  “融形複聞”:“融”,銷融。“形”,四大幻形。“複聞”,旋複真聞之性。

  “不動道場”:“不動”,以不生不滅故不動。“道場”,真如之理體,亦即真如本心。

  “涉入世間”:“涉入”,起于大悲,依叁昧力,故能涉入。“世間”,有叁種世間:器世間、有情世間、真覺世間。菩薩以叁昧之力,于此叁世間皆能涉入無礙。

  “不壞世界”:菩薩雖以叁昧力涉入世間,但亦不破壞世間之因果,以無我相故。

  “明照無二”:“明”,表圓通之體。“照”,表圓通之用。“體”與“用”二者對于已達圓通境界之菩薩而言,已無差別,他已能即體即用,即用即體,無二無別,是爲體用圓通之相。

  “含十方界”:“含”,裹也。此圓通之體與用含裹了十方世界,十方之佛世界盡在其中。

  “立大圓鏡,空如來藏”:“圓鏡”之義,圓者,圓滿也;鏡有二義:一、能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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