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超”越二乘“無學”之境。“此”爲如來之“阿毘達磨”(無比法),乃“十方”之“薄伽梵”(佛世尊)所共由之純“一”直道妙修行“路”、通達無上大“涅槃”(一切法本不生不滅)之“門”。
【诠論】
關于阿陀那識,法相宗以之爲第八識之別名;而地論宗、攝論宗及天臺宗皆以之爲第七末那識之別名,彼論以爲第七末那執阿賴耶爲自我,故以之爲末那識之別名。然據宗門之《楞伽經》、本經(《楞嚴經》)及《解深密經》,則知阿陀那識實指阿賴耶識而言。阿賴耶之義爲:“我、愛、執、藏”,此則與阿陀那識之執持義同。至于末那識之行相則爲“恒、審、思、量”,恒與“我癡、我見、我慢、我愛”等四煩惱相應,而此“恒審思量”與“見、愛、慢、癡”之煩惱已是屬于比較表面的心相,乃至是屬于心所有法的範疇,故並不與阿陀那“極深細”之行相相應。是故應依了義經而理解,不應依不了義。所以依經而言,且以經證經,阿陀那識應是指第八義,而非其他。又,以阿陀那識即是“本識”,行相深細,凡愚不易正解,故如來才常不開演;而這句話在本經中,及在《楞伽經》與《解深密經》中,佛皆作如是說。若將阿陀那當作是第七識,則有二矛盾:一、第七識並非“甚深細”;二、關于第七識,佛于權教中並沒有“常不開演”。故可知阿陀那識非爲末那識之別名。
1. 绾巾示解結次第
【于是阿難及諸大衆,聞佛如來無上慈誨,夜伽陀雜糅精瑩,妙理清徹,心目開明,歎未曾有!
阿難合掌、頂禮白佛:“我今聞佛無遮大悲,性淨妙常真實法句;心猶未達六解一亡舒結倫次。惟垂大慈,再愍斯會及與將來,施以法音,洗滌沈垢。”】
【注釋】
“祗夜伽陀雜糅精瑩”:“祗夜”,重頌,即于經文長行(散文)之後,再以韻文把前面長行的要義重述一遍,這重頌有兩個作用:一、便于記誦、受持,因爲頌體字數一定,梵文的原文又有押韻,讀來音調铿锵易頌;二、讓聽法者再把如來所開演的經義重點,複習一次。“伽陀”,孤起頌,即于頌文之前,並無長行。又,有些頌文中所開演的意義,是在前面經文長行中沒有的,這種頌文,其形式上雖是重頌(祗夜),而實質上卻是孤起頌(伽陀),所以下文說“雜糅”,其義就是指此而言;以佛在上面的頌文中所開演的,雖大部分是前面長行中已說,但還有很多重點是長行中沒有的,例如“六解一亦亡”那一段,及“陀那微細識,習氣成暴流”、“自心取自心,非幻成幻法”、“是名妙蓮華、金剛王寶覺”等皆是。
“精瑩”:剔透,猶如水晶,指如來的法偈,其形式雜揉了夜與伽陀,毫不死板,但其性質卻都是一體精瑩剔透。
“心目開明”:“心目”,即心眼,亦即是道眼。心眼開明,即見法清明,得于正解,乃至勝解。
“無遮”:“遮”,遮限。無遮限,即無分別、無限製,指于布施會中,對一切聖凡、道俗、貴賤等一切人,平等同施,不論于才施、或法施皆然,此種布施法會即稱爲“無遮會”。
“六解一亡舒結倫次”:“六”,六結,喻六根。“一”,一巾,喻一真之名。“亡”,無,在此指無用,不需要。若六結已解,則一真之名亦無用。“舒”,即解。“倫”,類,即法門之種類。此謂解開結縛的法門之種類及其修行之次第。
“洗滌沈垢”:“沈”,沈澱。“沈垢”,沈澱在本識中的微細無明業垢。因爲至此,與會大衆多數表面上的浮垢或已除滅,或沈澱至心底,是故心相表面上已得清明,才能達到“心目開明”;但這只是“心表”的清明而已,而“心底”的沈垢猶正厚實未除,仍待以無上般若大智,方能照徹。
【義貫】 本節從略。
【即時,如來于師子座,整涅槃僧,斂僧伽黎,攬七寶幾,引手于幾取劫波羅天所奉華巾,于大衆前绾成一結,示阿難言:“此名何等?”
阿難、大衆俱白佛言:“此名爲結。”
于是如來绾疊華巾,又成一結,重問阿難:“此名何等?”
阿難、大衆又白佛言:“此亦名結。”
如是倫次,绾疊華巾,總成六結,一一結成,皆取手中所成之結,持問阿難:“此名何等?”
阿難、大衆亦複如是次第詶佛:“此名爲結。”】
【注釋】
“涅槃僧”:梵語Nirvasan,音譯爲泥縛些那,或泥洹僧;意譯爲裙。十叁資具衣之一,似尼衆五衣中之下裙而稍異。義淨之《南海寄歸內法傅》卷二載雲:四部之殊,以著裙表異。
“斂僧伽黎”:“斂”,收。“僧伽黎”,大衣,即二十五條衣。此爲如來整理內外衣。
“攬七寶幾”:“攬”,引取。“七寶幾”,鑲嵌有七寶的小桌子。
“引手于幾”:“引手”,伸手。
“劫波羅天”:梵語Kapala,亦即夜摩天,又譯爲焰摩天、炎摩天、或時分天。
“绾”:系。
“次第詶佛”:“詶”即酬,答也。
【義貫】 本節從略。
【佛告阿難:“我初绾巾,汝名爲結。此疊華巾先實一條,第二、第叁,雲何汝曹複名爲結?”
阿難白佛言:“世尊,此寶疊華緝織成巾,雖本一體,如我思惟:如來一绾,得一結名;若百绾成,終名百結;何況此巾只有六結,終不至七,亦不停五,雲何如來只許初時,第二、第叁不名爲結?”】
【注釋】
“疊華巾”:寶疊華織成之巾。限于
“緝”:績,以縷縫布之邊。
【義貫】 本節從略。
【诠論】
“巾本一條”,喻心本是一。“第二、第叁,雲何汝曹複名爲結?”如來之意爲:既然于一心所成之根結,都賦與不同的名(如眼、耳、鼻、舌、身、意等),爲何同一條華巾爲結,你們卻都給它一個名,而不分別給予不同的名?這又進一步表示:巾之了六結既同樣是“結”,身之六根結亦應同樣的“根”,並無差別;然衆生以無明,而強作分別,故令諸根有別;諸根既有別,則成不同;若不同,則不通矣。今欲修“圓通”,須先打破如是的虛妄分別。
附及,《楞嚴正脈》說:“首五句稍以倒亂”,又說“我初绾巾”等二句應放在此段之首,這樣文理才不倒;又說這是譯寫之誤;圓瑛老法師承其說。鄙則以爲經文如是次第應沒有錯;而且,“我初绾巾,汝名爲結。此疊華巾先實一條,第二、第叁、雲何汝曹複名爲結?”這兩句置于此,蓋具深義焉:一、在修辭上,用來強調;二、“此疊華巾先實一條”更用來點醒聽者:“心本是一”之義;叁、“第二、第叁雲何汝曹複名爲結?”爲修辭中之“修辭問句”(Rhetorical question),所謂“修辭問句”者,即實非問句,而是一種以“問句”來達到“強調”、“反諷”等目的之句法。第二、第叁,乃至第六個結,應不可以再稱爲“結”,因爲“結”這個名稱已用在第一绾巾了。正如六根中第一個既已稱爲“眼”,其他就不再稱爲“眼”了。如來用此事例及看似平淡的問句,而來點撥當機,令其于習焉不察、“想當然耳”的無可置疑處,而生疑情,于是猛然覺醒衆生之虛妄分別、妄立名相、循名取實之過謬,亦即《楞伽經》所明之“相、名、妄想”之非,而一念回流,入于“正智”、“如如”。此如來之深意也,不可不察而以爲譯家有過。
2. 六結雖異,一巾所找造
【佛告阿難:“此寶華巾,汝知此巾元只一條,我六绾時名爲六結。汝審觀察:巾體是同,因結有異?于意雲何?初绾結成,名爲第一;如是乃至第六結生,吾今欲將第六結名,成第一不?”
“不也,世尊。六結若存,斯第六名,終非第一。縱我曆生盡其明辯,如何令是六結亂名?”
佛言:“如是!六結不同,循顧本因,一巾所造,令其雜亂,終不得成。則汝六根亦複如是:畢竟同中,生畢竟異。”】
【注釋】
“巾體同是,因結有異?”:巾體本來是同一個,會不會因爲打了結,而令巾體變成不一樣了?比喻:心體本是一,會不會因爲六根區隔,而令心之本體變成有異?
“吾今欲將第六結名,成第一不?”:我現若想把最後打成的這第六個結,倒過來把它稱爲是第一個結,這樣能成嗎?
“縱我曆生盡其明辯,如何令是六結亂名?”:如果第一就是第一,第六就是第六,怎麼可能改變呢?若要改變,縱令我是很有口才的人,而且盡我一輩子的工夫去辯說,也不能夠把第六結說成是第一結,並且令聽者皆承認有道理。換言之,即使再有口才的人,也無法用狡辯術而真正將這六個結的次第以及名稱,全都攪亂了。
“如是”:這是佛印可阿難以上所說。
“六結不同,循顧本因,一巾所造”:這六個結雖然不是同一個,但是我們若回顧其本因(本體),實只是一巾所造。佛在上面雖印可阿難所說,但阿難一心只注意“結相”之“異”,而沒有注意“結體”是“同”;這就是見“相”不見“性”。然如來之意則在藉著觀察“結相只異”,而導引入“結體是一”,但阿難之知見仍不及于此。
“令其雜亂,終不得成”;雖然六結同是一巾所造,但法如是故,既已成結,再要任意亂其次第,也是不可得了。
“則汝六根亦複如是:畢竟同中生畢竟異”:一心所成的六根與一巾所成的六結一樣;在畢竟同的“體”中,生出畢竟異之“用”:用雖有別,而體仍舊是一,不會因用之多寡而改變其體一之性。
【義貫】
“佛告阿難:此寶華巾,汝知此巾元”來“只”是“一條”,當“我”系“六绾時”,即“名”爲“有六”個“結。汝”現在“審”細“觀察”一下:“巾體”本“是同”一個,會不會“因”打的“結”而令巾體“有”所差“異?于”汝“意雲何?”最“初”的“绾結成”之時,“名爲第一”結;“如是乃至第六結生,吾今”若“欲將”最後的“第六結”之“名”,首尾掉換一下,而令之“成”爲“第一”結,這樣能成立“不”?
“不也,世尊。六結若”真的“存”在,“斯第六”個成就的結其“名終非第一”。這個事實,“縱”然“我”經“曆”多“生”、竭“…
《大佛頂首楞嚴經義貫 卷五》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