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者猶如是,更何況下焉者的毛道凡夫?
“雲何出世間智?謂一切聲聞緣覺墮自共相,希望計著”:以二乘觀陰、界、入,因緣、四谛等,皆不出于總別相觀,而證種種智慧,故說“墮自共相”。以墮自共相,故厭叁界生死,不達唯心,計有實法可斷,有涅槃可證,所以說“希望計著”。
“觀無所有法”:觀一切法本皆寂靜,無所有,無有一相可得。
“離有無品”:離于有無二種妄見。
“如來地,人法無我”:得如來地,證人法二無我。
“緣自得生”:緣自得法而生此出世間上上智。由于此斷障證真之智,皆是從自覺境界中流出,所以是“緣自得”法而“生”。
【義貫】
“大慧,彼智有叁種,謂世間”智、“出世間”智、及“出世間上上”智。
“雲何”爲“世間智?謂一切外道”及“凡夫,計著”一切諸法之性,戲論“有無”,名爲世間智;
“雲何”爲“出世間智?謂一切聲聞、緣覺”之人,“墮”于陰界入之“自共相”妄想,虛妄“希望”離生死、證涅槃,“計著”諸法爲實,不了唯心,名爲出世間智;
“雲何”爲“出世間上上智?謂諸佛菩薩,觀”一切法皆寂靜“無所有法”,徹“見”一切法“不生不滅,離”于“有無”二“品”之邊見,得入“如來地”,證“人、法”二“無我”及“緣自得”法而“生”此無上覺智,是名爲出世間上上智。
【大慧,彼生滅者是識,不生不滅者是智。
複次,墮相無相,及墮有無種種相因,是識;超有無相是智。複次,長養相是識,非長養相是智。】
【诠論】
以上說明的是智的種類,從此以下開始分別解說何者是識,何者是智。這裏說明的智與識之別,皆是以凡外二乘之智爲識,而以出世間上上智爲智;這是由于凡外二乘皆不出于分別,故是識,非究竟真智。佛如是開示,令行者依智而不依識。
【注釋】
“彼生滅者是識,不生不滅者是智”:由于凡外計法有無,二乘依于四谛、十二因緣,而不了自心現量,然皆不出生滅之法;今佛以自證之不生滅究竟之境界而觀,則見彼生滅著實仍是識,而不生滅者方是智。
“墮相無相,及墮有無種種相因,是識;超有無相是智”:“相無相”,有相無相。謂凡外各執有無,二乘著空厭有,皆屬相無相。“因”,是指有、無二相之因。外道以種種邪因爲“有、無”之因,如勝性、微塵等。而二乘以惑、業爲染淨之因,即六識、叁毒等。邪正之“因”見雖殊,然而卻皆不離相與無相之分別,是故仍屬于識,未達于智;唯有佛之離有無相,方是智。
“長養相是識,非長養相是智”:“長養”,即佛在前面所說:“色等長養心”是也。凡假外塵,資養于內者,即是識;若無所資待,自得于內者,方是智。
【義貫】
“大慧,彼”九法界有“生滅者是識,”佛界“不生不滅者是智。複次,”凡外“墮”有“相無相,及墮有無種種相”之“因”之計著者“是識;超”越“有無相”者,方“是智。複次,”取外塵而得“長養”增益之“相”者,“是識”,不取、無待外,“非長養相”者,方“是智”。
【複次,有叁種智,謂知生滅、知自共相、知不生不滅。】
【義貫】
“複次”,佛“有叁種智,謂知生滅”之智、“知自共相”之智、及“知不生不滅”之智。
【诠論】
這是佛所獨具的叁種智,以此叁智而能了知前面所說凡聖叁種智(世間智、出世間智、出世間上上智)所知之境界。猶如佛有五眼,而能圓知一切凡聖境界一樣。此謂凡愚依著世智,以不知生滅本空,故墮有無;二乘以不達自共相皆悉一如,故墮自共相計著;而菩薩之未證不生滅性者,則長養進心,未脫凡聖情量。佛以自覺聖智,知此等境界,原是真如所現,本自空寂,無生無滅,超心意識,離凡聖見;如是即顯佛智圓明,所知大備,不同于二乘與凡夫,各知一端。然而佛之此叁種智慧,體唯是一,用即有叁,這便是即一而叁,即叁而一,故爲圓滿通達無礙之真智。
【複次,無礙相是智;境界種種礙相是識。
複次,叁事和合生,方便相是識;無事方便自性相是智。
複次,得相是識;不得相是智:自得聖智境界不出不入故,如水中月。】
【注釋】
“無礙相是智,境界種種礙相是識”:“種種礙相”,即是前面所說之知生滅之智;以其未達緣生之相本空,故成礙相。今以佛智觀之,照見如如,故礙者爲識,無礙者方爲智。
“叁事和合生,方便相是識;無事方便自性相是智”:“叁事和合生”,即根境識叁者和合而生之自共相。此等自共相之見,二乘以總、別相觀智破之,故稱“方便相”,亦即,以觀智方便得破之相。而佛以無上真智照了,回脫根塵,實無叁事和合,亦不假方便,頓見一切諸法本自性相,如此則是智。
“得相是識,不得相是智”:“不得相”,即前面所說之不生滅性。因凡夫、叁乘,皆有求、有得;佛以智照了,體本不生不滅,無有能證所證,能得所得,因此,有所得是識,無所得是智。
【義貫】
“複次”,徹見一切法“無”相妨“礙”之“相是智”;覺諸凡聖、染淨等“境界”有“種種”互相障“礙”之“相”者,便“是識”(妄識分別)。
“複次,”見實有根、境、識“叁事和合”而“生”之自共相,然後以總別相觀智之“方便”而破其“相”者“是識”;洞了實“無”叁“事”和合,亦不假“方便”,頓見諸法本“自性相”者“是智”。
“複次,”有所“得相是識;不得”少法之“相是智:”以“自得聖智”之“境界”,乃“不出不入故,”猶“如水中”所現之“月”,實無往來,水中亦無月,然卻能隨緣而現。
【诠論】
本節最後說:佛所自證之自得聖智境界所現報化身,如水中所現之月,實無出入,亦無來無去,然能現一切境界,而度脫衆生。然而以實言之,不但佛之境界如水中月,無出無入,亦無來去,即衆生之六道境界,亦如水中所現之月,實無出入,亦無來去;以佛與衆生,皆同一如故,故凡聖所現一切境界,實皆同其不生滅性。然以衆生不了此故,枉造諸業,枉受生死。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采集業爲識,不采集爲智。觀察一切法,通達無所有,逮得自在力,是則名爲慧。】
【注釋】
“采集業爲識,不采集爲智”:“采”,采取,謂根對前境,起念攀緣。“集”,積集,招集。“業”,善惡生死之業。謂根對于前塵,而生攀緣、取著,廣事采取,積集于心,招生死果,即名爲識。“識”,分別義。謂所緣之境,雖有真妄之殊,然一切分別,都名爲識。若能了根塵本來絕待,分別亦無自性,則妄識不生,即名爲智。此二句爲總頌智與識之差別。上面所言之智與識,雖有六種不同,然其要者,皆不出以分別爲識,不分別爲智,而分別與否,即在于采集與不采集。
“觀察一切法,通達無所有”:由觀察緣生之一切法,而至通達無相、無所有,即見諸法當體不生不滅,離一切相,如空中華。此二句頌不生不滅者是智,以見諸法有生有滅,即名爲識。
“逮得自在力,是則名爲慧”:“逮”,及、至。“自在”,解脫、神通、無功用道。謂及至證得無功用道的神通自在力,用而常寂,無心遍施,即名佛之無上智慧。“慧”,即是智。
【義貫】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采”取招“集”善惡生死“業”者“爲識,不采集”衆業者方“爲智”。由“觀察”緣生“一切法”,而至“通達”無相“無所有”,見諸法當體離一切生滅相,得無生忍,“逮”證“得”佛地無功用“自在”神通之“力”,用而常寂,“是則名爲”如來所證之無上“慧”。
【縛境界爲心,覺想生爲智,無所有及勝,慧則從是生。】
【注釋】
“縛境界爲心”:“心”,即識。受縛于諸境界者,即名爲心識。
“覺想生爲智”:能覺知種種妄想之生起者,即爲智。
“無所有及勝”:“無所有”,指菩薩所證之無相境界。“勝”,指佛地上之勝妙之境。
【義貫】
受“縛”于“境界”者,即名“爲心”識,能“覺”知種種妄“想”之“生”起者,即“爲智”。菩薩得無相“無所有,及”至佛位“勝”妙之境,“慧則從是”處而“生”。
【心意及與識,遠離思惟想,得無思想法,佛子非聲聞。】
【注釋】
“心意及與識”:若依心、意、意識,則爲長養。“心、意、意識”即八識。
“遠離思惟想”:若遠離一切思惟妄想分別,即非長養。
【義貫】
若依“心、意、及與”意“識”,則爲長養,“遠離”一切“思惟”妄“想”分別,則非長養,至證“得無思”惟妄“想”之“法”,轉識爲智,乃“佛子”之境界,而“非聲聞”之所能。
【诠論】 本偈爲頌菩薩離心意意識、無生、無長養之境界。
【寂靜勝進忍,如來清淨智,生于善勝義,所行悉遠離。】
【注釋】
“寂靜勝進忍”:“寂靜忍”,即寂滅忍。《仁王經》上說五種忍:伏忍、信忍、順忍、無生忍、寂滅忍,各有下、中、上叁品。叁賢位菩薩皆在伏忍位;初地至叁地爲信忍;四至六地爲順忍;七至九地爲無生忍;十地、等覺、及佛爲寂滅忍。
“生于善勝義”:謂如來之智,乃生于最善之勝義谛。
“所行悉遠離”:“所行”,指一切凡愚所行之妄想境界,佛于此等境界悉皆遠離。
【義貫】
“寂靜”殊“勝”趨“進”之“忍”智,乃“如來”最極“清淨”之“智”,此智乃“生于”最“善”之“勝義”谛,于諸凡愚“所行”之一切妄想境界,“悉”皆“遠離”。
【我有叁種智,聖開發真實,于彼想思惟,悉攝受諸性;二乘不相應,智離諸所有。】
【注釋】
“我有叁種智”:即上所言之“知生滅、知自共相、知不生不滅”叁種智慧。
“聖開發真實”:“聖”,指自覺聖趣。謂此叁種智乃依自覺聖趣所開發之真實智慧。
“于彼想思惟,悉攝受諸性”:“彼”,指佛所證之聖智境界…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義貫 卷第叁》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