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是有“記耶?有我耶?無我耶?有此世耶?”(今世)“無此世耶?有他世耶?”(來世)“無他世耶?有解脫耶?無解脫耶?一切”法是“刹那”生滅“耶?一切”法“不”是“刹那”生滅“耶?”一切法歸于“虛空耶”?歸于“非數滅耶?”歸于“涅槃耶?瞿昙,”一切法是“作”成者“耶?”還是“非作”而有者“耶?有中陰耶?無中陰耶?”
“大慧,我”當“時報言:婆羅門,如是說者,悉是世論,非”是“我所說”,皆“是汝”之“世論”。
【诠論】
此節爲佛敘述昔時說法答問之事,以明示佛法與世論,有天淵之別,令諸菩薩及佛弟子知所抉擇,不爲邪見迷惑,亦是確定答大慧前疑佛法亦墮世論之問。自“所作”到“中陰”,共有叁十問,如來以叁十世論爲答,以外道邪見妄想分別已熾盛,故暫不爲作詳細分別解說,但以一語破之,令知自省。足見如來度生之善巧!
【我唯說無始虛僞妄想習氣,種種諸惡,叁有之因,不能覺知自心現量,而生妄想,攀緣外性;如外道法:我、諸根、義,叁合知生——我不如是;婆羅門,我不說因,不說無因,惟說妄想攝所攝性,施設緣起,非汝及余墮受我相續者,所能覺知。
大慧,涅槃、虛空、滅,非有叁種,但數有叁耳。】
【注釋】
“我唯說無始虛僞妄想習氣”:我唯說由于無始來之虛僞戲論,妄想計著習氣。此即起惑。
“種種諸惡”:妄造種種諸惡。此即造業。
“叁有之因”:成叁有之因,感叁有苦果。此即受報。
“不能覺知自心現量”:不能覺知此因與此果唯是自心現量,本無實體。
“如外道法”:如外道法所說。
“我、諸根、義,叁和合知生”:“我”,神我。“諸根”,五根。“義”,外境。“知”,識。謂神我、諸根與外境,叁者和合而生識。此爲外道所說。
“我不說因,不說無因”:“因”,謂神我作者之因。“無因”,謂計自然而生,無因而生。佛法不如是妄計邪因或無因。
“惟說妄想攝所攝性,施設緣起”:佛惟說由于自心妄想分別,見有能攝之心,所攝之境,假名施設而有緣起諸法,並無實體。
“非汝及余墮受我相續者,所能覺知”:“受”,攝受取著。“我”,我相、我執。謂此法非汝及其他墮于攝受取著我相相續不斷者,所能覺知。
“涅槃、虛空、滅”:涅槃無爲、虛空無爲、擇滅無爲,此爲叁無爲。因婆羅門曾問及此,故在此再進一步解說。
“非有叁種,但數有叁耳”:謂叁無爲,體非有叁種,只是名數現有叁種。以無爲體寂,離名絕相,一相無相,豈有叁種?只是空不礙假,因緣幻有,現有叁相,而其相本空,故名無爲,但有假名。以名假立故,其數亦非實。
【義貫】
“我唯說”由于“無始”來之“虛僞”戲論“妄想”計著“習氣”,而妄造“種種諸惡”,形成“叁有之因”,致感叁有之果;凡此皆由“不能覺知”一切諸法唯是“自心”所“現量”,本無實體,“而生妄想,攀緣外”法之“性”,執爲實有所致,因此令叁有妄現。“如外道法”所說:神“我、諸根”、及“義”(外境),“叁”者和“合”而令能覺“知”之識“生”起;“我”則“不如是”說;“婆羅門,我不說”由作者等“因”能生諸法,亦“不說無因”能生諸法,“惟說”由于自心“妄想”分別,妄見有能“攝”取之心及“所攝”取之境,執其“性”爲實有,繼而假名“施設”,故有“緣起”諸法現起。然此甚深法“非”是“汝”婆羅門“及”其“余墮”于攝“受”取著“我”相“相續”不斷“者”,“所能覺”悟了“知”。
“大慧,”所謂叁無爲之“涅槃”無爲、“虛空”無爲、及擇“滅”無爲,體“非有叁種”,以無爲體寂無相故,“但”名“數”現“有叁耳”,名數本無實體,一切名相皆複如是。
【诠論】
佛在此,最後提到叁無爲法,是因爲婆羅門曾問到叁無爲,故特此提出,以爲總破外道世論對于名相之妄想計著。如來之意蓋爲:既然連叁無爲的名相都非有實體,唯心妄現,不可執著,更何況彼婆羅門所問之種種有爲法之名相,而可執著乎?又,連無爲法之名相皆無實體,更何況生滅之有爲法而有實體可得?若如是知,則不墮世論之邪見戲論矣。
【複次大慧,爾時世論婆羅門複問我言:癡愛業因故,有叁有耶?爲無因耶?
我時報言:此二者,亦是世論耳。
彼複問言:一切性皆入自共相耶?
我複報言:此亦世論;婆羅門,乃至意流妄計外塵,皆是世論。】
【注釋】
“癡愛業因故,有叁有耶”:“癡”,即無明。謂是否以愚癡無明愛業之因,而有叁有?
“此二者”:指因與無因。
“一切性皆入自共相耶”:“一切性”,一切法。“入”,歸于。謂是否一切法皆歸于自相、共相?亦即:是否一切法最終皆可以自共相來歸類?都有自共相可尋、可得?
“乃至意流妄計外塵”:“意流”,意識流動。乃至微有意識流動,妄計外塵境,皆是世論。
【義貫】
“複次大慧,爾時”彼“世論婆羅門複問我言:”是否爲以愚“癡”無明“愛業”之“因”緣“故”,而“有叁有耶?”抑“爲無因”而有叁有“耶”?
“我”當“時報言:此”有因無因“二者,亦是世論耳”。
“彼複問言:一切性”(一切法)“皆”歸“入自”相與“共相”之類別“耶”?
“我複報言:此亦”是“世論;婆羅門,乃至”只要稍微有“意”識“流”動、虛“妄計”著“外塵”之性,“皆是”墮于“世論”邪見妄想。
【複次大慧,爾時世論婆羅門複問我言:頗有非世論者不?我是一切外道之宗,說種種句味,因緣譬喻莊嚴。
我複報言:婆羅門,有;非汝有者,非爲非宗,非說,非不說種種句味,非不因譬莊嚴。】
【注釋】
“頗有非世論者不”:“頗有”,可有?“不”,同否。問答至此,此婆羅門已稍微有點自省世論非正。
“我是一切外道之宗”:我所習者是一切外道之宗。亦即:一切外道世論之學我莫不盡知,難道除此之外,還有別的道理?此婆羅門雖已少自省世論非正,然由于其倨傲之習氣過重,仍是不甘落後,還是自逞其能。
“有;非汝有者,非爲非宗”:的確有法非是世論,然而並非爲汝所有者;其法乃非有爲,亦非建立論宗。
“非說,非不說種種句味”:非關言說,亦非不依第一義而方便說種種法句妙味。亦即:雖無說示,亦不礙說示,不墮斷滅,以真空不礙妙有也。
【義貫】
“複次大慧,爾時世論婆羅門複問我言:頗有”法“非世論者不?我”所修習者乃“是一切”世論“外道之宗”主,我善“說種種”文“句”趣“味”,以種種“因緣、譬喻”而“莊嚴”一切所說,何以不契你意,而皆斥爲世論?
“我複報言:婆羅門,”的確“有”法非是世論,然“非”是“汝”所“有者”;其法“非”有“爲、非”建立論“宗,非”關言“說”,亦“非不”依第一義而方便“說種種”法“句”妙“味”,亦“非不”隨順衆生而以種種“因”緣、“譬”喻而“莊嚴”之。
【婆羅門言:何等爲非世論,非非宗,非非說?
我時報言:婆羅門,有非世論,汝諸外道所不能知。以于外性,不實妄想,虛僞計著故。
謂妄想不生:覺了有無自心現量,妄想不生,不受外塵,妄想永息,是名非世論。此是我法,非汝有也。
婆羅門,略說彼識,若來若去,若死若生,若樂若苦,若溺若見,若觸若著種種相,若和合相續,若愛,若因計著;
婆羅門,如是比者,是汝等世論,非是我有。】
【注釋】
“非非宗,非非說”:“非非”,雙重否定,即是肯定。“非非宗”,非如外道世論之不正宗,亦即是正宗。“非非說”,非不正之說,亦即是正說。
“以于外性,不實妄想,虛僞計著故”:謂以汝等世論者,于諸外法,作不實妄想,虛僞計著,故不能知非世論之正法。
“謂妄想不生”:此即非世論正法之主旨。以下爲解釋此正法如何得起之大要。
“覺了有無自心現量,妄想不生”:以覺了有與無皆是自心所現之量,故了知妄想實不生。以外道世論特著有無,起種種戲論言說妄想,迷惑自他,因此佛在此破之。此處的“妄想不生”爲理上悟。
“不受外塵,妄想永息”:以了妄想無體,實不生起,因此不攝受取著外塵境界,而妄想永息。此處的“妄想永息”是事上證。然理上悟與事上證中間,亦無絕然分際,以此爲無上法門,乃上上根人之頓悟頓證者也。
“略說彼識,若來若去,若死若生”:今我略說外道所計之彼妄識之相:例如彼外道計妄識有或來或去,或死或生之相。“若”,或也。
“若溺若見”:或沈溺于戲論,或計著種種邪見。
“若和合相續”:乃至或計著和合及相續相。
“若愛,若因計著”:或愛著不舍,或妄立衆邪因而計著之。
“如是比者”:“比”,類也。
【義貫】
“婆羅門言:何等”法“爲非世論”耶?亦即:“非”如外道之“非”正“宗”,亦“非”如外道之“非”正“說?”(而離于外道之非正宗、非正說)
“我時報言:婆羅門,有”法“非世論”,但爲“汝諸外道所不能知”者。“以”汝等“于外”諸法“性”,作“不實”之“妄想,虛僞計著故,”不能知此非世論之正法。
此非世論之正宗正說者“謂”一切“妄想不生:”以“覺了有、無”皆唯“自心”所“現量”,故了知“妄想”實“不生”,因此“不”複攝“受”取著“外塵”境界,而“妄想永息,是名非世論。此是我”正“法,非”是“汝”所“有”者“也”。
“婆羅門,”今我“略說”外道所計之“彼”妄“識”之相,舉如彼計著其“若來若去,若死若生,若樂若苦,若”沈“溺”于戲論、“若”計著種種邪“見,若”接“觸、若”戀“著種種相”,乃至“若”計“和合”及“相續”相,以致“若愛”著不舍,“若”妄立衆邪“因”而“計著”之;
“婆羅門,如是”之“比”(類)“者”,…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義貫 卷第叁》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