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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義貫 卷第二▪P31

  ..續本文上一頁生,及計“有性”及“無性”二種,爲能“生”一切諸法。

  【依因于妄想,而得彼緣起,相名常相隨,而生諸妄想。

  究竟不成就,則度諸妄想,然後智清淨,是名第一義。】

  【注釋】

  “依因于妄想,而得彼緣起”:外道雖言依于“有”“無”二性能生一切諸法;而其實則是依于妄想自性之因,而得彼緣起自性。亦即,一切皆依心妄有:依妄想,有緣起。

  “相名常相隨,而生諸妄想”:而相與名二者常相隨逐,如影隨形,皆是虛妄;以不了此,而妄自生起諸妄想。

  “究竟不成就,則度諸妄想”:然窮究其妄源,則緣起與妄想兩者實皆不得成就:以緣起依妄想,而妄想本身亦無自性,所依既無自性,則能依自然亦無自性。“不成就”,即不成立。知是了知,則滅度一切妄想。“度”,滅也。

  “然後智清淨,是名第一義”:然後便得回複聖智清淨,是名爲達第一義。

  【義貫】

  諸法之生起,非依有無二性,而實爲“依因于”無始之“妄想”自性,“而得”成就“彼緣起”諸法之性;而妄“相”與假“名”二者“常相”伴“隨”,如影隨形,皆是虛妄;衆生以不了此,“而生”起“諸妄想”,然窮其底源,則妄想及緣起兩皆“究竟不”得“成就”(成立),以緣起依妄想,而妄想本身亦無自性,如是則能依所依皆無自性,故不成就。若能如是覺了,“則”可滅“度諸妄想,然後”便複得本具之聖“智清淨,是名”爲達聖谛“第一義”。

  【妄想有十二,緣起有六種,自覺知爾焰,彼無有差別。

  五法爲真實,自性有叁種,修行分別此,不越于如如。】

  【注釋】

  “妄想有十二”:妄想雖有十二種之殊。

  “緣起有六種”:緣起亦有六種之別。此六種緣起有兩種講法:(一)爲六塵,因爲緣起諸法系由六塵境風所動而起。(二)爲六因,即前所說之當有因、相續因、相因、作因、顯示因、待因六者。因爲一切緣生之法,不出此六因故。

  “自覺知爾焰、彼無有差別”:然而若以自覺聖智觀之,則知諸妄想相及緣起相,皆是被爾焰之所障礙,故有如是之諸多差別妄想現起,而其實彼等諸法皆無有差別,以皆如故。“爾焰”,即所知,或所知障。

  “五法爲真實”:相、名、妄想、正智、如如等五法,本皆爲一真實之相。

  “自性有叁種”:自性雖有緣起、妄想、圓成叁種之多。

  “修行分別此,不越于如如”:而修真實行者,以真智分別了知于此,則知一切皆不越于如如,皆在如如之中,亦即皆爲真如實相。

  【诠論】 此二偈爲頌妄想與緣起本一,五法及叁性本如如也。

  【義貫】

  “妄想”雖“有十二”種之殊,而“緣起”亦“有六種”之別;然則若以“自覺”聖智觀之,則“知”諸妄想相及緣起相,皆是由于“爾焰”障遮隔了真如之一相,所現起之虛妄相(虛妄差別相),而其實“彼”等諸法皆本一如,“無有差別”。

  相、名、妄想、正智、如如等“五法”,亦本皆“爲”一“真實”所現之相;而“自性”雖“有”緣起、妄想、圓成“叁種”之多,然“修”真實“行”者,以真智“分別”了知“此”等諸法,則知一切皆“不越于如如”,皆在如如之中,皆爲真如實相。

  【衆相及緣起,彼名起妄想,彼諸妄想相,從彼緣起生。

  覺慧善觀察,無緣無妄想,成已無有性,雲何妄想覺

  】

  【注釋】

  “衆相及緣起,彼名起妄想”:若分別衆相及緣起諸法,彼即名爲起妄想。

  “彼諸妄想相,從彼緣起生”:是故彼諸妄想相,皆從彼緣起諸法而生。

  “覺慧善觀察,無緣無妄想”:若以自覺之聖智慧善觀察,則了知本無緣起,亦無妄想。“緣”,緣起。

  “成已無有性,雲何妄想覺

  ”:“成”,圓成實性。謂圓成本身已無有自性,更何況由圓成而起的依他、遍計會有自性可得

  甚而更言有斷除妄想後之覺悟

  此即五法、叁性、能覺所覺,悉皆離。

  【義貫】

  若分別“衆相及緣起”諸法,“彼”即“名”爲“起妄想”;是故“彼諸妄想相”,皆爲“從彼緣起”諸法而“生”。

  若以自“覺”之聖智“慧善觀察”,則了知本“無緣”起,亦“無妄想”,了無一法可得。即使圓“成”實本身亦“已無有”自“性”,更何況依他起性,及遍計之性,會有自性可得

  若如是一切皆無自性可得,“雲何”而言實有斷除“妄想”而得之“覺”哉

  【彼妄想自性,建立二自性,妄想種種現,清淨聖境界。】

  【注釋】

  “彼妄想自性,建立二自性”:以依彼妄想自性,而得建立依他起,及遍計所執二種自性。

  “妄想種種現”:若依凡夫在迷之妄想,則有種種妄相現起。此即是依他起性。

  “清淨聖境界”:若以聖智觀察,則一切本爲清淨圓成之相,此即聖智所自證之境界。

  【義貫】

  以依“彼妄想自性”,故得“建立”依他起、及遍計所執“二”種“自性”。是故若依凡夫在迷之“妄想”,則有“種種”虛妄之相“現”起;若以聖智觀察,則法法本自“清淨”圓成,此即“聖”智所證之“境界”。

  【妄想如畫色,緣起計妄想,若異妄想者,則依外道論。】

  【注釋】

  “妄想如畫色,緣起計妄想”:此二句言依他起及遍計所執二性互起。謂妄想有如畫師,運想分布畫色,而成就畫像。此即依妄想而成緣起諸相。第二句言:緣起之相成就後,複依彼緣起之相,而生種種計著之妄想,此即依緣起複起妄想。申言之,譬如畫師運想分布彩色,便是由妄想生緣起;畫成之後,世人觀之,或愛或怖,種種分別,即是由緣起再生妄想。

  “若異妄想者,則依外道論”:若言異于妄想之因而有諸法生者,則是依止外道之邪因論。再以前面之譬喻而言:然而彩色乃是因畫師運想而起,反過來,畫師之運想卻因彩色而彰顯,若離此彩色與運想之外,而能有端嚴之畫像可得者,未之有也。凡十法界諸緣起之相,皆依想心而有,若言異于此因而有諸法得成就者,即是外道之冥谛、勝性、時、方、微塵等能生萬物之邪論。

  【義貫】

  “妄想”有“如”畫師,能運想分布“畫色”,令成畫像(由妄想生緣起),畫成之後,衆生複于此“緣起”之相,生種種“計”著之“妄想”(由緣起生妄想);“若”言“異”于“妄想”之因而有諸法生“者,則”爲“依”止“外道”所計邪因能生之“論”。

  【妄想說所想,因見和合生,離二妄想者,如是則爲成。】

  【注釋】

  “妄想說所想”:“妄想”,即能妄想,亦即妄想自性(遍計自在);“所想”,所妄想,亦即依他起性。謂以依能妄想之遍計性,而說有所妄想之依他起性。若了能妄想實無,猶如虛空華,則知亦無所妄想者;如是,能依既無,所依自然無寄。

  “因見和合生”:“見”,即能見與所見二者合言。謂因能見與所見二者和合一處而有依他、遍計及能想、所想等諸相生起。“能見”,即妄想自性;“所見”,即依他起性。

  “離二妄想者,如是則爲成”:若離于依他起、及遍計執二種妄想者,如是則當一體即是圓成實性,離妄即真。“二妄想”,即能妄想(遍計),及所妄想(依他起)。

  【義貫】

  以依能“妄想”之遍計所執性,而“說”有“所”妄“想”之依他起性,(若離妄想,則無依他之性——能想既亡,所想自寂),“因”能“見”與所見二者“和合”一處,而有遍計及依他二性“生”起。若“離”依他與遍計(能、所)“二”種“妄想者,如是則”當體即“爲”圓“成”實性。

  【大慧菩薩摩诃薩複白佛言:世尊,惟願爲說自覺聖智相,及一乘;若自覺聖智相及一乘,我及余菩薩,善自覺聖智相及一乘,不由于他,通達佛法。】

  【注釋】

  “不由於他”:不由其他法門而修證,即因此一門而獨超之義。

  【義貫】

  “大慧菩薩摩诃薩複白佛言:世尊,惟願”世尊“爲”我等解“說自覺聖智”之行“相,及”究竟“一乘”之行相;“若”世尊爲我等說“自覺聖智”之行“相,及”究竟“一乘”之行相,而令“我及”其“余”諸“菩薩,善”了知“自覺聖智”之行“相,及”究竟“一乘”之行相,則能“不由于”其“他”法門之修證,以此一門獨超,而“通達”一切“佛法”。

  【诠論】

  此地,大慧是舉究竟理與究竟智爲問。自覺聖智即究竟智,而一佛乘即究竟理。因爲前面佛在偈中作結論說:妄想清淨,即是聖智境界;大慧欲大衆皆能升進于此境界,故有此問,然而此究竟理與究竟智,本是清淨一心;心、佛、衆生,于此各皆圓具。若善此旨,則了一一法即是心、即是理、即是智,因而成就法身,不由他證。

  【佛告大慧:谛聽谛聽,善思念之,當爲汝說。

  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佛告大慧:前聖所知,轉相傳授:妄想無性。菩薩摩诃薩獨一靜處,自覺觀察,不由于他,離見妄想,上上升進,入如來地,是名自覺聖智相。】

  【注釋】

  “前聖所知,轉相傳授:妄想無性”:以“妄想無性”而答自覺聖智相的原因是:因爲妄心無處即是菩提,生死涅槃,本來平等——先聖所傳授者,只是這個究竟之理。此理爲佛佛相傳,祖祖相承,所以說“轉相傳授”。“前聖”,即先佛。

  “獨一靜處,自覺觀察”:然而妄想原無而須斷,非徒口說妄想無性,便可證真;所以須獨一靜處,以自覺智,觀察妄無自性。貴乎自一心默證,非從先聖得來。《法華經》雲:“知法常無性,是故說一乘”。《華嚴經》雲:“諸法無性,即第一義”。本經言妄想無性即自覺聖智,故知無性之旨,乃圓頓教中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之顯說。其他如六祖說:“不斷百思想”,及二祖說:“覓心了不可得”,皆是證無性之旨。

  “離見妄想”:“見”,即能見所見。離于能見所見之妄想,亦即離于能所之妄想。

  【義貫】

  “佛告大慧:谛聽谛聽,善思念之,當爲汝說。”

  “大慧白佛言:唯然受教”。

  “佛告大慧:”自覺聖智之行相者,乃“前聖所”自證“知”、“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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