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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義貫 卷第一▪P13

  ..續本文上一頁答乃如來以大智慧大方便傳授諸佛所印之心地法門,微妙無上,離心意識,不可思議,最爲第一,唯能于言離言者乃得契入,是故達摩祖師默傳吩咐此經以爲印心。

  【不生句生句(1)。常句無常句(2)。】

  【诠論】

  從這以下是諸佛所共說的百八法句,亦即百八法要。這百八法句都是從諸佛寂滅一心中所流露出來的,依于第一義悉檀,次第建立;而從這百八法要,又衍化出八萬四千法門,以肆應衆生種種根機,方便教化成就,以此百八法句,精要無比,含攝宗說二通,世谛真谛,權法實法,正的反的,無不俱備,是故在最後如來勉言:“應當修學”。

  百八法句的第一句之所以爲“不生句”者,因爲一切諸法,從本以來,本自不生,無生無滅,其性如是,然以衆生自心妄想,一念妄動,故見一切爲有生,于是由空無相“不生”之一真法界中,妄成有生有滅之十法界,是故,由“不生”而有“生”,這是前二法句“不生句生句”的第一層意義,這是依世間法産生的次第上來建立的,因爲出世間法乃依世間法而建立,若無世間,則出世間亦無;以有世間,故說有出世間,是故此二法句所建立的第二層意義即是出世間法建立之所以:以衆生一念無明妄動,産生十法界之殊,是故如來隨順世間,于空無相“不生”中,依于無盡大悲,出“生”一切上妙法門,令衆生皆得回悟此本自不生之法理。是故,綜上所言,世間生滅之法,與如來所說出世間不生滅之法,皆本自不生,以衆生迷于本心本性,令不生成有生,以如來悲愍一切衆生顛倒妄見,枉入諸趣,生生滅滅,是故從其寂滅不生之娑婆苦海中,出生建立一切法相,俾令衆生依此還得本心,徹悟本性,與如來寂滅無二,此則“不生句生句”,世間與出世間,雙攝雙融,雙立雙遣,本于一心,一切不著之義。

  再者,這“不生句生句”,還有一層意思,此指菩薩自修證而言,因一切法本自不生,即此“不生”,亦複不生,若執此不生法爲有,則此“不生”,亦成爲生滅之法,是故菩薩修行,不應以不生爲有生,否則即墮常見之過,如是即能“遠離諸見過”,生與不生,兩皆不著,但依一心,是則爲如來建立百八句之大義。接著,“常句無常句”。承上而言,因衆生從不生法中,妄見有生滅,于是乎産生常與無常之見:一切法本非常與無常,以衆生心迷翳眼故,見有常與無常,妄執“常”爲“無常”,或執“無常”爲“常”,或執亦“常”亦“無常”,或執非“常”非“無常”,種種妄見之執,令人輪轉;如來爲欲令離此種種妄執,故或時而說常,意令離斷滅之無常邪見,或時說無常,欲令離世間貪著之常見,此則“常句無常句”之建立也。又,此“常句無常句”之建立,乃本于一心,以依衆生心有常見無常見,故如來有常句無常句之建立,一切法,乃衆生心之反映。而此常見無常見,常句無常句,本自不生,平等平等,菩薩如是了達、如是起用、如是雙攝雙離,以無住本,立一切法,是則爲“常句無常句”之建立也。

  複次,“常句無常句”中,“常句”之所以居首者,蓋以一切法,本自不生,真常寂滅無二,而衆生以顛倒妄見,落于無常生滅之中,如來爲欲令複其真常不生滅之本性,故首建立“常句”,以此爲歸依。

  以上兩對法句“不生句生句”、“常句無常句”爲一切法之總相。切實言之,以“常”即是“不生”,“無常”即是“生”故。此總相建立之後,依次而有種種別相建立。然此所謂次第,亦非絕對、一定,以一切法不可定言故,是故不可執有定實。

  從第一對法句“不生句生句”以下,包括“常句無常句”,每立一法,即遣一法,隨立隨遣,是故即立而無立,不墮兩邊,不著一法。

  又,此百八句,亦大多數影射大慧菩薩百八問而來,亦有許多是大慧菩薩未問,而如來自建立者。凡大慧菩薩所問,在此皆建立爲“句”,然後又皆非之,成爲“非句”。建立爲句,欲成就之;斥爲非句,爲令歸無相。

  再者,此百八句,亦可說是世尊繼偈答之後,再換一種方式來答大慧菩薩的百八問。而事實上,亦非再次答之,乃是再以另一方式遣之:前面偈答爲總遣,此百八句爲別遣,其主旨皆爲教令悟一心。再者,前面偈答是令悟一心之體,本無次第,亦無大小等相,此百八句則爲令悟一心之用,故有次第建立種種諸句諸相,然此諸句諸相,還歸一心,是故凡大慧菩薩所問者,皆一一立以爲句,而又皆一一遣之、非之,遣之又遣,至無一物可留,無少法可立,如是則達清淨、平等、不動。

  複次,爲欲使這百八句的意義比較明白易解,在此茲提示一法,以爲應用方便。如以第二對法句“常句無常句”爲例,首先,可將“句”字省略不看,然後將此對句變成如下四句:

  一、“常”即是“無常”。二、“常與無常平等無二。

  叁、常與無常皆唯心所現。四、常與無常皆應學、通達。

  如是建立,如是不著,兩者俱遣。再者,亦可將”句”字換成“法”字,加于如上四句。茲再以下面一對法句“相句無相句”爲例:

  一、“相”即是“無相”。二、相與無相平等無二。

  叁、相與無相皆唯心所現。四、相與無相皆應學、通達。

  如是建立,如是不著,一切俱遣。

  此百八句,句句皆可仿此而行,則句義易明,學者可自爲之,在注文中茲不重複,以省篇幅。

  複次,此百八句之“句”字,魏譯皆作“見”字,且第一句魏譯作“生見不生見”,唐譯作“生句不生句”宋譯似乎較勝。

  複次,此“百八句”,實際上有一百零四對,共二百零八句,故知百八之數,乃表“多”之義,不可循名執著。于注文中加標數字,以便利查閱。

  【相句無相句(3)。住異句非住異句(4)。刹那句非刹那句(5)。】

  【注釋】

  “相句無相句”:承上所建立之世間與出世間之“不生句生句”、“常句無常句”,而産生一切種種法“相”,故有“相句”之建立,然此種種法相即是非相,以本性空故,故經雲:“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非相者,“無相”也。如來者,一心也;若見本心從本以來寂滅,與如來無二,即是見如來。

  是故五祖忍大師于傳法與六祖大師後吩咐言:“不識本心,學法無益。若識自本心,見自本性,即名丈夫、天人師、佛。”法從心生,還從心滅:是故莫向外求覓;但求自心,若見自心自性,則一切本自具足、清淨、平等、不動、不生不滅。若了斯義,即了“相句無相句”之義,及其建立之所以。又“相”字在此爲特指生、住、異、滅、之四相而言。以上面已有“生相”産生,因此其他叁相皆隨之而産生。

  “住異句非住異句”:“住”即住相,“異”即異相。生住異滅四相,常合爲生住滅叁相,或更簡爲生滅二相。以一切法之生滅極其迅速(一念有九十刹那,一刹那有九百生滅),故非凡夫所能覺知。以有“生相”之産生,故有住、異二相生,于是而有“住異句”之建立,然此住異實非住異,以本性無故,故隨後即有“非住異句”之建立。

  “刹那句非刹那句”:“刹那”,即滅之義,以一切法皆刹那生滅,言“刹那”者,極言其滅之迅速。以有如上之生、住、異等相,是故宜乎而有滅相之産生,爰有“刹那句”之建立。然,所言“刹那”者即非刹那,是名刹那,故有“非刹那句”之建立。

  以上生、住、異、滅(“刹那”)四相,皆爲世間法之粗相,然此諸相,本自無相,故皆非之。

  【自性句離自性句(6)。空句不空句(7)。斷句不斷句(8)。

  邊句非邊句(9)。中句非中句(10)。常句非常句(11)。】

  【注釋】

  “自性句離自性句”:一切法衆生見有自性,故有“自性句”之建立。而一切法實離自性;“離”,即是無之義,因此有“離自性句”之建立。

  “空句不空句”:以離自性,故空,斯有“空句”之建立。二乘之人取偏空,邪見之人因而取斷滅空,皆不了諸法無性之義;蓋此“空”其實不空,名不空空,以自性清淨,空亦不著,故有“不空句”之建立,以遣空著。

  “斷句不斷句”:上言以有“空句”之立,惡見衆生不了,執之爲斷,以爲涅槃,乃有“斷句”之建立。而其所執之斷,其實非斷,以一切法從緣生故,無有能斷所斷,于是有“不斷句”之設,以遣其斷滅惡見。

  “邊句非邊句”:斷見即爲邊見之一,故有“邊句”之立。然此“邊句”實非邊句,以“邊”與“中”對立而言,屬依他起性,若依他起,即無自性,故此“邊句”實非“邊句”,爰有“非邊句”之施設,用以遣除以邊爲邊之執。

  “中句非中句”:如來見斷、邊非實,故示中道實義,于是有“中句”之建立。然此“中句”自性,亦非實有,仍屬依他起性,依邊而起,若無邊句,中句亦息,故此“中句”實亦非中,斯有“非中句”之立,以遣執中爲中之迷。

  “常句非常句”:以有“中句”之立,于是衆生執之以爲真常,是則爲“常句”之立。而其所執之常,亦實非真常,蓋若執常爲常,則常亦成不常,以落情見故,一落情見,便爲非常,是故建立“非常句”,以遣執常爲常之病。

  【緣句非緣句(12)。因句非因句(13)。煩惱句非煩惱句(14)。愛句非愛句(15)。】

  【注釋】

  “緣句非緣句,因句非因句”:一切諸法因緣而生,故有“緣句”、“因句”之立。緣者爲疏,因者爲親;緣者爲輔,因者爲主。然此因、緣者,實非因緣,以此因與緣之自性亦空,是故,所言“緣句”者,實非“緣句”;所言“因句”者,實非“因句”,于是乃有“非緣句”與“非因句”之設,以滌執因緣爲實有法之迷執。

  “煩惱句非煩惱句”:一切煩惱由因緣生,以有因緣,斯有炳惱,故有“惱煩句”之建立,令衆生知苦,因而求出苦、斷苦。然此煩惱本非煩惱,端由自心所現,其性空寂,故有“非煩惱句”之立,菩薩如是了知,則能不以叁界爲火宅,而度生不已。

  “愛句非愛句”:“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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