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偏重離染方面的發揮;相反的,這時須由妄返真,因此《楞伽》一經比較注重歸真方面,故佛在此所舉的諸識中的叁相,便有一項是真如之相,用意在此,行者不可不詳。下面將再對這叁相,分別加以解說一下,但爲了程序上的方便,姑且把次序倒過來,先講真相:
“真相”:即是真如無變、無動、無起、無滅之相。這個真如之相,也就是一切法的真相。故《起信論》雲:“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即是此義。這真如之相又是怎樣呢?《起信論》上又說:“是故一切法,從本以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但隨妄念,不可得故。”偉哉斯言!又說:“言真如者,亦無有相,謂言說之極,因言遣言,此真如體,無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又說:“亦無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真如。”這是“真相”最好的诠釋,欲複一真者,必于此用力。
“業相”:這與《起信論》所說的“業相”相同。本來是一真如之相,由于一念無明妄動,便把真相轉爲業相。所以業相又稱無明業相。又,這“業”是什麼意思?一切的動或作(心動、造作)都叫業。因此《起信論》上解釋說:“以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爲業。”所以心動,或一念妄動就是業。爲什麼會心動?因爲無明(《起信論》稱“不覺”)。這業相一成,便轉真如體爲阿賴耶體;或者說:就把真如熏成阿賴耶,把真變成妄,淨變成染。一切衆生生死的轉折點在此,迷與悟的關鍵也在此。
“轉相”:“轉”,是轉變或轉化之義。通常是指阿賴耶的叁細相中之“能見相”,或“相分”之生起:無明把真如體熏成賴耶體,而成無明業相之後,再繼續熏,便把本來無能無所的賴耶體,轉成能見的見分,所以稱爲“轉相”。但在本經,這“轉相“不全指阿賴耶的見分之轉化生起,而是說諸識都有此受熏或互熏而轉變之相(因爲經文中說:諸識皆有轉相、業相、真相叁種相),這是與一般狹義的“轉相”不同,也是比較究竟的說法。
【義貫】
“大慧,諸識”都各“有叁種相”狀或性質:一、展“轉”變化的“相”狀與性質,二、無明動作“業”用的“相”狀性質,叁、“真”如無變動起滅的“相”狀性質。
【诠論】
本節經文最重要的一點在于指出:“諸識都有真相”。因爲據一般所了解的,唯有真如才有真相,而諸識全是妄相,因此想滅妄求真,而不知妄中有真,這也就是迷與悟的轉機。因此,這也就是爲什麼大慧菩薩第一個問題就問諸識有幾種生滅;而佛唯恐會衆以爲諸識只有生滅之相,而不了在這生滅之中,實有不生滅而與之爲體:相有生滅,體不生滅。亦即:在這一切表面的生滅之中,其背後都有一個不生滅的本體在——否則這“生滅”在一刹那之間滅後,便應什麼都沒有了,怎麼還會有接下來的“生滅”生起?!這樣便落于斷滅,而一切法實不斷,而能令這一切法于生生滅滅中不斷的,是什麼?那就是不生滅的本體:真如,由于一切法皆有真如,皆爲真如之變現,所以一切法能流注不斷。
再進一步言之:諸識在一刹那間生滅之後,若背後沒有一個不生滅的本體,便應什麼都沒有了,不應再有下面的諸識生滅,這樣,便不應有衆生,也不應有世間及一切法,更不會有因有果,一切悉歸斷滅,而實不然。這個背後不生滅的本體就是真如,因此,雖然諸識念念生滅,而真如不滅,故一切法常得相續不斷:因此衆生不斷,生死的業果亦不散失,修道之業果亦不可壞,其因在此。
舉喻以明之:譬如明鏡中有像現,鏡中之像會變,但鏡中像變時,鏡子本身寂然不變不動。這鏡子就好比真如,而鏡中像有如八識,八識于真如鏡上生起,刹那生滅不住,但真如卻不跟著壞滅變動,真如本身恒久不壞不變——以其不變,故能容八識不斷地變;因此八識之變,實變而無變,因爲絲毫不能影響真如本體——因爲只有影子而已!並無實物。雖變而無變,但一切法還是如是因緣如幻而起,不變而變,這就是真如不變而能隨緣,雖隨緣而常不變的性質。又如波浪,水面起波浪,蕩漾不止,風平時浪便靜;浪雖止,而水並不消滅。水比如真如,浪比如八識。于真如海中,由一念無明起八浪,八識浪止後,真如海水不滅。因爲浪是由水造成的,或說:浪的本質是水,因此“八識全體即是真如”即是此義。海浪的本質是水,浪止,浪複歸于水:八識的本質是真如,八識浪止,其本質複歸于真如,不增不減。又如電視螢光幕上現像,亦複如是,茲不贅述。因此,本經最緊要的一點,就在令行者了知:于諸識表相的生滅中,都有一個不生滅的“真相”在內,全妄即真。然凡夫之所以生死者,以見妄不見真,見浪不見水;以見妄不見真,故欲滅妄以求真,或離妄以求真,而不知浪即是水,妄即是真!離浪無水,離妄無真,不一不異。若能了此,方能不迷“本真”;若不迷此“真”,則歸真有望,否則累劫修行,仍是權化。因此古德說:“六根門頭,有一無位真人,放光動地。”便是契入真相之語。
再者,本節經文即是講諸識皆有真、妄二相:“真相”是諸識之真,“業”、“轉”二相是諸識之妄。“業相”是無明,“轉相”是因無明所起的能所相;諸識以有無明力推動,所以有能、有所。而真如則無能無所。換言之,諸識之妄指其有能有所之相而言;而諸識之真,便是指其無能無所之實相:雖然諸識都有無明與能所之妄(業相、轉相),但其中仍都含有一個無能無所、湛然長寂的真相,爲其本體。
【大慧,略說有叁種識,廣說有八相。何等爲叁?謂真識、現識,及分別事識。】
【注釋】
“廣說有八相”:“八相”,其實就是八種識。唐譯作:“識廣說有八。”
“真識”:就是如來藏識。
“現識”:就是阿賴耶識。
“分別事識”:“分別”通常是指第六意識的作用,但在此則包含第七末那,因第七識內能攀緣第八阿賴耶識,執爲我,外攀緣第六意識,執爲我所,因此亦能分別人、我,故攝在分別事識中,總名爲七轉識。
【诠論】
問:這一節經文中說有叁種識,而前一節中說有叁種相,且這叁種識與相的內容又幾乎差不多,到底有什麼差別?
答:不同。前面所說的叁種相,是諸識中每一識都含有的叁種相狀、現象、或性能,若以一個英文字來說,即是諸識之叁種Qualities(性質)。這是在本經中叁相的意義。再明白一點說:這裏的叁種識,每一識都含有前面所說的叁種性能(“相”):真識含有真相、業相、轉相的性能;現識及分別事識也都有這叁種相;不但這叁種識有,連廣說的八種識,每一識都有這叁種性能:眼識有轉相、業相、真相;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也都有這叁相。這是本經中“相”與“識”的關系。
至于在《起信論》中,賴耶的叁細相與叁識也是不同,不過與本經所說的並不一樣。依《起信論》言,叁細相是真如體上,由一念妄動,所生起的叁種現象,稱爲“相”,(全是阿賴耶本體上的事,與本經不同,詳如前。)這時,叁細只有“相”現起,還未得“識”之名,亦仍未有“識”之用,因此可說“相”是初期的發展,等後期定型後,才稱爲“識”,變成識之後,每個識方有“獨立的個體與功能”,而“可以獨立作業了”。再以“業相”爲例:當還在業相的階段,尚無“業識”之名,更無“業識”之體用,故只稱爲“相”,不名爲“識”。其他二者可類推。
【大慧,譬如明鏡,持諸色像,“現識”處現,亦複如是。】
【注釋】
“持諸色像”:“持”,是攝持、顯現之義。
“現識”:是指第八識叁細中的“現相”,也就是阿賴耶的相分。
【義貫】
“大慧,譬如明鏡”能攝“持”顯現種種“諸色像,現識”所在之“處”能顯“現”諸色像,也是同樣的道理。
【诠論】
此處佛爲何以明鏡比喻現識?有兩層意義:一、明鏡顯物時,是一時頓現,並沒有先後的分別;二、明鏡只要對境便能顯,它本身並沒有取擇,所謂漢來漢現,胡來胡現。現識也是這樣,它現起外在諸物、山河大地、有情無情,是一時頓現的,不分前後,而且它本身亦無取舍憎愛。有所取舍分別的則是第六意識。
【大慧,現識及分別事識,此二壞不壞,相展轉因。】
【注釋】
“現識”:簡言之,即第八識,阿賴耶識。
“分別事識”:即前七識。
“此二壞不壞”:“此二”指現識及分別事識兩者。“壞”、依本質來看,即是改變、轉變之義;從識體上所現之影像來看,即是謝滅之義。“不壞”,就是不改變、不轉變、不謝滅之義。
“相展轉因”:“相”是互相,“因”,爲生起之因。這句是指第八識(現識)與前七識(分別事識)展轉互相爲生起之因。
【義貫】
“大慧,現識(阿賴耶識,亦即第八識)及分別事識(前七識)”這兩者皆有“壞”與“不壞”的現象,而此二者,一壞、一不壞、因而互“相展轉”,互爲生起、改變之“因”。
附及,由第八識生起前七識,名爲“展”;“展”是開展之義,由一成八,故稱“展”。由前七識反熏第八識時,名爲“轉”,“轉”是反轉,回頭反熏之義。
【诠論】
前面說過,前七識本爲第八識受無明熏而生起的,如此,可說第八識爲前七識生起之親因。前七識生起之後,緊接著便開始作業(“造業”):攀緣攝取塵境,前七識攀緣攝取到的外塵影像,便反過來供給第八識(稱爲“反熏”),第八識便將這新得的資料(“業”)儲藏起來(所以阿賴耶又稱“藏識”,就是這個道理,因爲它儲藏衆生所造的一切業,令不散失,而最後受報的,也是阿賴耶,因爲只有它保存衆生所造的業,前七識只是采辦,可說是“中介者”(Agent),它一辦完一件事,將資料供應給第八識後,便馬上滅去,等下次根塵相對時—…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義貫 卷第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