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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義貫 卷第一▪P22

  ..續本文上一頁道以執有無之惡見,令人于一切真理,現前無法證得。此句唐譯作:“不得現法故。”

  “及見始非分”:“始”,原始,即根本之義,指一切法之根本。“見”,爲知見、證知之義。“非分”,非其分,即非執惡見者之分,亦即:他們沒分,無能力證知徹見一切法的根本,因爲其所執惡見障正知見的原故。承上句,既然于一切法現前的因果都不能了知,哪裏談得到窮溯深究過去無量劫來的一切法的根本?這都是妄執惡見所造成的結果。

  【義貫】

  “大慧,彼”執外道二見論者,破壞了一切“相續”的因果法:例如世間的惑業(“事”)、或五陰“生”,或諸“有”等法,皆悉破壞;又如出世間的四聖谛法,如滅谛(“涅槃”)、如“道”谛、如衆“業”集起之集谛、如明叁界苦“果”之苦谛,等等種種佛所說之真“谛”聖法,外道皆作“破壞斷滅”之“論”。爲什麼呢?因爲他們所執邪見,障于聖道,令他們自己及他人于“此”等聖谛之因果法“現前不可”證“得”。不但如此,而且令自他無能力(“非分”)了悟徹“見”一切法的原“始”根本。

  【大慧,譬如破瓶,不作瓶事;亦如焦種,不作芽事。如是大慧,若陰界入性,已滅、今滅、當滅,自心妄想見,無因故,彼無次第生。】

  【注釋】

  “破瓶不作瓶事”:“事”,是功用、作用之義。謂已經破了的瓶子,不能再有瓶子的作用,故不能再當瓶子用,更進一步說:已不可說是有個瓶子了。這比喻外道的無因,就好像破瓶,破瓶雖有個瓶子的樣子,但實在等于沒有瓶子一樣。同樣的,外道以“無”爲一切法的生因,雖然表面上亦是有個因的樣子,但這“因”實不能生出什麼來,因這個“因”是無,而無怎能生有

  因此這個無因等于破瓶一樣,不但不能生世間法,更不能生出世間涅槃果,因爲無因則無果,這是一定的。

  “焦種不作芽事”:“種”是種子,“不作芽事”是不能生芽。謂燒焦的種子,不能再發芽。焦種比喻外道之邪因,如執自在天、神我、勝性等爲萬物生因。這些因,表面上看去也是有個因,但這些“因”因爲不正,猶如焦種,已經敗壞,也根本不能生起什麼法來,不但不能作世間法之生因,也不能作出世法、得涅槃之因,因爲其種已壞故。故若依此修行,唯有徒勞,如種植焦種欲求果實。

  “已滅、今滅、當滅”:這是指外道所執斷滅論,謂陰界入之性叁世不相續,過去生者,過去已滅,不相續到現在,故過去之陰界入不爲現在陰界入之因,而現在之陰界入非爲過去陰界入之果,以不相續故。相同的,陰界入現在生者,亦現在滅,不相續到未來,而成爲未來陰界入之因,而未來之陰界入亦非現在陰界入之果;未來生的陰界入也是在當時即滅,所以一切都不相續。這是標准的斷滅論者。外道之所以倡如是言,叁世陰界入不相續,不互爲因果,是因爲他們邪執叁世之陰界入別有生因,如有、無、自在天等,故不待叁世因果相續而生一切法。

  “彼無次第生”:“次第生”爲先因後果、次第生起。此謂外道因執無因,故他們無法證得一切諸法先因後果、次第生起之相,更何況能證得其所志求之涅槃!

  【義貫】

  “大慧,譬如”已“破”的“瓶”子,就不能再有瓶子的功用,(只有一個瓶子的樣子而已,外道的無因論也是這樣,只有個“因”的樣子,但並不能生出什麼來。)又“如”燒“焦”的“種”子,無法再發芽抽枝,(外道的邪因也是一樣,無法當作任何一法的生因)。就是這樣,“大慧,若”如彼外道所執之斷滅見說:五“陰”、十八“界”、十二“入”之“性”,過去生者,過去“已滅”;現在生者,“今滅”:未來生者,“當滅”,叁世之陰界入不相續而互爲因果。如是,則其所求之涅槃,只是“自心妄想”所“見”,並無其實,以其“無因故”不應有任何果,更不會有涅槃果。所以他們絕“無”法證知一切法先因後果“次第生”起之相。

  【大慧,若複說無種、有種、識叁緣合生者,龜應生毛,沙應出油;汝宗則壞,違決定義。有種、無種說有如是過,所作事業悉空無義。】

  【注釋】

  “無種、有種、識叁緣合生”:“識”,是指外道之神我。謂亦有外道執有、無、及神我叁種緣和合而能生陰界入等一切法。前面只破斥外道所執之有無二見,現在更進一步破斥叁種邪說集合起來的妄見。又,外道所執之神我,實乃恒常不變,既然恒常不變,則不應能與他物合,亦不能生它物,若能合、能生,則有違其所立神我恒常不變之宗旨;因爲既恒常不變,則一切法應自無始來,皆無有改易才對,所以,他們既要神我恒常不變,又要它成爲萬有中千變萬化、生生滅滅刹那不息的本因,那是自相矛盾的:不變的東西不會生出會變化的東西,同性質的東西才能産生同性的東西——其實,總而言之,神我既不變,則一切皆應固定,無有變化。這是外道神我論最大矛盾、不通的地方。

  “龜應生毛、沙應出油”:承上言,若說只要叁種緣和合便能生出他物,(不管這叁物本身是否有能生的性質與能力,例如外道所執之有、無與神我叁緣,本無能生之性能,他們卻說能生一切法),而且所生之物還可與此叁緣完全不同性質;如果這樣的話,那麼只要烏龜與其他隨便兩樣東西相合,便應能生出龜毛。龜毛比喻爲此叁緣所生之物,且與此叁緣原來的性質完全不同;龜毛同時亦用以比喻不可能之事。同樣的道理,依外道所言,只要隨便兩樣東西,與沙相和合,沙中便應能生出油來。簡言之,龜生毛與沙出油,比喻神我及有無叁者和合不可能生出一切法。

  “汝宗則壞”:“汝”是你們,指外道。“宗”爲宗旨。義爲:如果這樣的話,你們所立的宗旨便不破自壞,站不住腳,或不能成立。

  “違決定義”:這有兩個意思:一、是指外道自己違背自己所立之“神我決定恒常不變”的理論。“義”,爲理論,或道理。二、違背聖人所證的決定之因緣正理。這便是因明學上所稱的決定相違。換言之,便是:一定是錯的。

  “所作事業,悉空無義”:義即:如果你們所立的宗旨都站不住腳,則若依此去修行,“所作”的種種修行之“事業”,都落“空”了,且毫“無”意“義”,徒自辛勞而已。

  【義貫】

  “大慧,”又如有些外道還說(“若複說”):一切法是由有、無、神識(神我)(“無種、有種、識”)“叁”種因“緣”和“合”而“生”的。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則烏“龜”與其它二物合,“應”能“生毛”,“沙”與其它不相幹的二物合,“應”能“出油”。這樣,你們自己的“宗”旨便不攻自“壞”了,因爲你們已“違”反了自己所“決定”的立論基礎,說神我恒常不變,同時也違背了佛所證的決定最高之真理。“有種、無種說”既然“有如是”諸“過”,若依此修行,則“所作”的種種修行之“事業”,“悉”皆落“空”,且毫“無”意“義”。

  【诠論】

  這一節,充分顯示外道所倡之理,真是妄想分別。因爲既見他宗有種能生之說已被攻破,無種亦不得立,神我也站不住腳,于是便有一派學者異想天開說,那麼這叁個合起來,應該能生了吧!真是妄想顛倒。這都是因爲外道不見真的關系,才會這樣顛倒夢想,攀緣造作。

  【大慧,彼諸外道說有叁緣合生者,所作方便因果自相,過去未來現在、有種無種相,從本已來成事相承,覺想地轉,自見過習氣,作如是說。】

  【注釋】

  “所作方便因果自相”:上面只說外道妄立叁緣和合而能生一切法之理論,那只是其基本理論,而還未說到其如何應用,此下便是談到外道依此理論所起的應用,而創立了更多的邪說,作爲其修行之教法、修因,及依教起修所能得之果。“所作”,便是依叁和合緣能生之理論,所立之種種法相。“方便”,即是外道之教法。“因果”,便是外道依其所自立之言教,而作修因,及其所得之果。“自相”,謂外道計執以上種種“所作因果、方便”皆有實“自”體“相”,亦即,執其爲實有也。

  “過去未來現在,有種無種相”:此謂外道計“有”與“無”二種貫通叁世。

  “從本已來,成事相承”:“本”,爲外道之祖師迦毘羅仙。七世傳到黑自在,造《金七十論》。“成事”是成立基本理論。“相承”,爲代代師師相承。

  “覺想地轉”:此爲外道二十五冥谛之基礎立論,其論爲:“八萬劫前稱爲冥初,(有點類似道家之渾沌初開,或宋儒之太極。之所以八萬劫者,因爲外道之天眼通最多只能見到八萬劫,八萬劫之前,便看不清楚,一片渾沌,所以名之爲冥初,真是其理囿于其所見,有以致之。)因此他們說冥初時無有一物,然後從冥生“覺”,從“覺”生我心(“想”),從心生“地”,如是次第“轉”生二十五谛,故稱“覺想地轉”。

  “自見過習氣”:謂外道之所以有此等種種謬說,完全是依于我見(“自見”)的過咎之習氣。這是總說外道邪說生起之根本原因。

  【義貫】

  “大慧,”由于那些“外道說”確“有叁緣”和“合”能“生”萬物的道理,于是便依此理論而創“作”出種種言教“方便”,以爲其本身及弟子修道之修“因”,並妄謂依此而修能得種種“果”,且計這些方便、因果皆有實“自”體“相”。他們還說:“有種、無種”二“相”是貫通“過去、未來、現在”叁世的。凡此種種謬見,是“從”外道的“本”源,其祖師迦毘羅仙“以來”,便已“成”立其基本理論,後代代師師“相承”,皆有所增益,最後成立了所謂二十五冥谛之理論,所謂從冥生“覺”、從覺生心“想”、從想生“地”等等,如是展“轉”而次第出生二十五谛。外道之所以會産生這種種邪說自惑惑人,依如來所見,推究其根本原因,皆爲其依于我見(“自見”)“過”惡之“習氣”熏習而“作如是”論“說”。

  【如是,大慧,愚癡凡夫,惡見所噬,邪曲迷醉無智,妄稱一切智說。】

  【注釋】

  “噬”:咬。

  “一切智”:唯佛稱“一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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