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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贯 卷第一▪P22

  ..续本文上一页道以执有无之恶见,令人于一切真理,现前无法证得。此句唐译作:“不得现法故。”

  “及见始非分”:“始”,原始,即根本之义,指一切法之根本。“见”,为知见、证知之义。“非分”,非其分,即非执恶见者之分,亦即:他们没分,无能力证知彻见一切法的根本,因为其所执恶见障正知见的原故。承上句,既然于一切法现前的因果都不能了知,哪里谈得到穷溯深究过去无量劫来的一切法的根本?这都是妄执恶见所造成的结果。

  【义贯】

  “大慧,彼”执外道二见论者,破坏了一切“相续”的因果法:例如世间的惑业(“事”)、或五阴“生”,或诸“有”等法,皆悉破坏;又如出世间的四圣谛法,如灭谛(“涅槃”)、如“道”谛、如众“业”集起之集谛、如明三界苦“果”之苦谛,等等种种佛所说之真“谛”圣法,外道皆作“破坏断灭”之“论”。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所执邪见,障于圣道,令他们自己及他人于“此”等圣谛之因果法“现前不可”证“得”。不但如此,而且令自他无能力(“非分”)了悟彻“见”一切法的原“始”根本。

  【大慧,譬如破瓶,不作瓶事;亦如焦种,不作芽事。如是大慧,若阴界入性,已灭、今灭、当灭,自心妄想见,无因故,彼无次第生。】

  【注释】

  “破瓶不作瓶事”:“事”,是功用、作用之义。谓已经破了的瓶子,不能再有瓶子的作用,故不能再当瓶子用,更进一步说:已不可说是有个瓶子了。这比喻外道的无因,就好像破瓶,破瓶虽有个瓶子的样子,但实在等于没有瓶子一样。同样的,外道以“无”为一切法的生因,虽然表面上亦是有个因的样子,但这“因”实不能生出什么来,因这个“因”是无,而无怎能生有

  因此这个无因等于破瓶一样,不但不能生世间法,更不能生出世间涅槃果,因为无因则无果,这是一定的。

  “焦种不作芽事”:“种”是种子,“不作芽事”是不能生芽。谓烧焦的种子,不能再发芽。焦种比喻外道之邪因,如执自在天、神我、胜性等为万物生因。这些因,表面上看去也是有个因,但这些“因”因为不正,犹如焦种,已经败坏,也根本不能生起什么法来,不但不能作世间法之生因,也不能作出世法、得涅槃之因,因为其种已坏故。故若依此修行,唯有徒劳,如种植焦种欲求果实。

  “已灭、今灭、当灭”:这是指外道所执断灭论,谓阴界入之性三世不相续,过去生者,过去已灭,不相续到现在,故过去之阴界入不为现在阴界入之因,而现在之阴界入非为过去阴界入之果,以不相续故。相同的,阴界入现在生者,亦现在灭,不相续到未来,而成为未来阴界入之因,而未来之阴界入亦非现在阴界入之果;未来生的阴界入也是在当时即灭,所以一切都不相续。这是标准的断灭论者。外道之所以倡如是言,三世阴界入不相续,不互为因果,是因为他们邪执三世之阴界入别有生因,如有、无、自在天等,故不待三世因果相续而生一切法。

  “彼无次第生”:“次第生”为先因后果、次第生起。此谓外道因执无因,故他们无法证得一切诸法先因后果、次第生起之相,更何况能证得其所志求之涅槃!

  【义贯】

  “大慧,譬如”已“破”的“瓶”子,就不能再有瓶子的功用,(只有一个瓶子的样子而已,外道的无因论也是这样,只有个“因”的样子,但并不能生出什么来。)又“如”烧“焦”的“种”子,无法再发芽抽枝,(外道的邪因也是一样,无法当作任何一法的生因)。就是这样,“大慧,若”如彼外道所执之断灭见说:五“阴”、十八“界”、十二“入”之“性”,过去生者,过去“已灭”;现在生者,“今灭”:未来生者,“当灭”,三世之阴界入不相续而互为因果。如是,则其所求之涅槃,只是“自心妄想”所“见”,并无其实,以其“无因故”不应有任何果,更不会有涅槃果。所以他们绝“无”法证知一切法先因后果“次第生”起之相。

  【大慧,若复说无种、有种、识三缘合生者,龟应生毛,沙应出油;汝宗则坏,违决定义。有种、无种说有如是过,所作事业悉空无义。】

  【注释】

  “无种、有种、识三缘合生”:“识”,是指外道之神我。谓亦有外道执有、无、及神我三种缘和合而能生阴界入等一切法。前面只破斥外道所执之有无二见,现在更进一步破斥三种邪说集合起来的妄见。又,外道所执之神我,实乃恒常不变,既然恒常不变,则不应能与他物合,亦不能生它物,若能合、能生,则有违其所立神我恒常不变之宗旨;因为既恒常不变,则一切法应自无始来,皆无有改易才对,所以,他们既要神我恒常不变,又要它成为万有中千变万化、生生灭灭刹那不息的本因,那是自相矛盾的:不变的东西不会生出会变化的东西,同性质的东西才能产生同性的东西——其实,总而言之,神我既不变,则一切皆应固定,无有变化。这是外道神我论最大矛盾、不通的地方。

  “龟应生毛、沙应出油”:承上言,若说只要三种缘和合便能生出他物,(不管这三物本身是否有能生的性质与能力,例如外道所执之有、无与神我三缘,本无能生之性能,他们却说能生一切法),而且所生之物还可与此三缘完全不同性质;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只要乌龟与其他随便两样东西相合,便应能生出龟毛。龟毛比喻为此三缘所生之物,且与此三缘原来的性质完全不同;龟毛同时亦用以比喻不可能之事。同样的道理,依外道所言,只要随便两样东西,与沙相和合,沙中便应能生出油来。简言之,龟生毛与沙出油,比喻神我及有无三者和合不可能生出一切法。

  “汝宗则坏”:“汝”是你们,指外道。“宗”为宗旨。义为:如果这样的话,你们所立的宗旨便不破自坏,站不住脚,或不能成立。

  “违决定义”:这有两个意思:一、是指外道自己违背自己所立之“神我决定恒常不变”的理论。“义”,为理论,或道理。二、违背圣人所证的决定之因缘正理。这便是因明学上所称的决定相违。换言之,便是:一定是错的。

  “所作事业,悉空无义”:义即:如果你们所立的宗旨都站不住脚,则若依此去修行,“所作”的种种修行之“事业”,都落“空”了,且毫“无”意“义”,徒自辛劳而已。

  【义贯】

  “大慧,”又如有些外道还说(“若复说”):一切法是由有、无、神识(神我)(“无种、有种、识”)“三”种因“缘”和“合”而“生”的。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则乌“龟”与其它二物合,“应”能“生毛”,“沙”与其它不相干的二物合,“应”能“出油”。这样,你们自己的“宗”旨便不攻自“坏”了,因为你们已“违”反了自己所“决定”的立论基础,说神我恒常不变,同时也违背了佛所证的决定最高之真理。“有种、无种说”既然“有如是”诸“过”,若依此修行,则“所作”的种种修行之“事业”,“悉”皆落“空”,且毫“无”意“义”。

  【诠论】

  这一节,充分显示外道所倡之理,真是妄想分别。因为既见他宗有种能生之说已被攻破,无种亦不得立,神我也站不住脚,于是便有一派学者异想天开说,那么这三个合起来,应该能生了吧!真是妄想颠倒。这都是因为外道不见真的关系,才会这样颠倒梦想,攀缘造作。

  【大慧,彼诸外道说有三缘合生者,所作方便因果自相,过去未来现在、有种无种相,从本已来成事相承,觉想地转,自见过习气,作如是说。】

  【注释】

  “所作方便因果自相”:上面只说外道妄立三缘和合而能生一切法之理论,那只是其基本理论,而还未说到其如何应用,此下便是谈到外道依此理论所起的应用,而创立了更多的邪说,作为其修行之教法、修因,及依教起修所能得之果。“所作”,便是依三和合缘能生之理论,所立之种种法相。“方便”,即是外道之教法。“因果”,便是外道依其所自立之言教,而作修因,及其所得之果。“自相”,谓外道计执以上种种“所作因果、方便”皆有实“自”体“相”,亦即,执其为实有也。

  “过去未来现在,有种无种相”:此谓外道计“有”与“无”二种贯通三世。

  “从本已来,成事相承”:“本”,为外道之祖师迦毘罗仙。七世传到黑自在,造《金七十论》。“成事”是成立基本理论。“相承”,为代代师师相承。

  “觉想地转”:此为外道二十五冥谛之基础立论,其论为:“八万劫前称为冥初,(有点类似道家之浑沌初开,或宋儒之太极。之所以八万劫者,因为外道之天眼通最多只能见到八万劫,八万劫之前,便看不清楚,一片浑沌,所以名之为冥初,真是其理囿于其所见,有以致之。)因此他们说冥初时无有一物,然后从冥生“觉”,从“觉”生我心(“想”),从心生“地”,如是次第“转”生二十五谛,故称“觉想地转”。

  “自见过习气”:谓外道之所以有此等种种谬说,完全是依于我见(“自见”)的过咎之习气。这是总说外道邪说生起之根本原因。

  【义贯】

  “大慧,”由于那些“外道说”确“有三缘”和“合”能“生”万物的道理,于是便依此理论而创“作”出种种言教“方便”,以为其本身及弟子修道之修“因”,并妄谓依此而修能得种种“果”,且计这些方便、因果皆有实“自”体“相”。他们还说:“有种、无种”二“相”是贯通“过去、未来、现在”三世的。凡此种种谬见,是“从”外道的“本”源,其祖师迦毘罗仙“以来”,便已“成”立其基本理论,后代代师师“相承”,皆有所增益,最后成立了所谓二十五冥谛之理论,所谓从冥生“觉”、从觉生心“想”、从想生“地”等等,如是展“转”而次第出生二十五谛。外道之所以会产生这种种邪说自惑惑人,依如来所见,推究其根本原因,皆为其依于我见(“自见”)“过”恶之“习气”熏习而“作如是”论“说”。

  【如是,大慧,愚痴凡夫,恶见所噬,邪曲迷醉无智,妄称一切智说。】

  【注释】

  “噬”:咬。

  “一切智”:唯佛称“一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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