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是根,因爲根能攝受諸塵,故名攝受。“自心現攝受”,因爲諸根之生起,乃是依自心所現而有,故稱“自心現攝受”。此諸根之現起,雖是由心現起,然卻是因不覺才現起,故稱“自心現攝受不覺”。全句義謂:眼識生起之第一緣爲由有“自心”所“現”能“攝受”諸色塵的眼根,依“不覺”而生起。此句亦可把它視作倒裝句,其次序爲:“不覺自心現攝受”,或許較易了解。故唐譯此句作:“所謂不覺自心現而執取故”。“攝受”,即是執取之義。
“無始虛僞過色習氣”:“色習氣”,即執取色塵這無明貪愛習氣。“無始虛僞過”:謂執取色塵之習氣,乃是無始世來無明虛妄熏習之過。“僞”即是妄。上面已有不覺心現之能取之眼根,既有能取,便會有所取之色塵,所以色爲第二緣。此句唐譯作:“無始時來取著于色虛妄習氣。”
“計著識性自性”:“識”是了別、分別之義。上面已有根、塵二緣、此二緣相接時,便生識,由識了別分別,種種計著此塵之相,這種“計著”色塵的相狀之“性”,是“了別識”的“自性”,所以稱“計著”爲“識性”之“自性”。換言之,計著乃爲識性之本性。“自性”即本性之義。此句唐譯作:“識本性如是故”;魏譯作:“識自性體如是, 故。”
“欲見種種色相”:這一緣才是最重要的。即使有如上叁緣具足,缺此一緣,還是無法見相。所謂欲見則見,心生法生,即是此理。
“水流處藏識轉、識浪生”:“水流”指以上四緣和合,成爲瀑“水”,其激“流”之“處”,便令“藏識”之體,受熏而“轉”變,因而于藏海中激發種種“識浪生”起。
【诠論一】
此四緣,簡言之即是根緣、色緣、識緣、欲見緣。
【義貫】
“爾時世尊告大慧菩薩言”:“由有“四”種“因緣”,“故”令“眼識”生起。是哪四緣呢?就是:一、由有“自心”所“現”能“攝受”執取諸塵之根,而卻“不覺”知此等諸根實乃自心所現。二、由有“無始”世來“虛”妄詐“僞”不實取著“色”塵的“習氣”之“過“咎”。叁、由有能“計著”色相的了別“識”之“性”其本性(“自性”)如此。四、心中“欲見種種色相”之無明欲望。
“大慧”這就“是”眼識生起的“四種因緣”。因有這四種因緣會合,便成爲瀑“水”之“流”,其流生“處”,便令“藏識”之體受熏染而“轉”變,因而于藏海中激發滔天的眼“識”之巨“浪生”起。”
【诠論二】
附及,此處佛所說的四緣,與《唯識學》上的所說的四緣、九緣大略相同。唯識的四緣是: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九緣是:(一)空、(二)明、(叁)根、(四)境、(五)作意、(六)分別依、(七)染淨依、(八)根本依、(九)種子緣。若依九緣來看,則此處的第一緣,“自心現攝受不覺”爲根緣;第二緣,“無始虛僞過色習氣”,爲境緣;第叁緣,“計著識性自性”,爲種子緣;第四緣,“欲見種種色相”,爲作意緣。四緣、九緣是開合而已。再者,此經中佛所說的四緣,與《唯識學》上所說諸緣,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本經之四緣,都是依唯心而說,都不是單純的名詞,如“根緣”、“境緣”等,而皆是依唯心而立名,如“自心現……”、“無始虛僞……習氣”等。這是本經之特色,如是則明了顯示:其實一切緣也都是唯心所現!如是則一切根、境、識等皆達唯心妙旨。
【“大慧,如眼識,一切諸根、微塵、毛孔俱生,隨次境界生,亦複如是:譬如明鏡現衆色像;大慧,猶如猛風吹大海水,外境界風,飄蕩心海,識浪不斷。”】
【注釋】
“諸根”:指六根。
“微塵”:指器世界,亦即依報。
“毛孔”:代表衆生之根身,亦即衆生世間,是爲正報。
“俱生,隨次境界生”:“俱生”,就是一時俱生,也就是頓生,無分前後,如鏡現像,一時俱現。“隨次境界生”,爲“隨次”第、依“境界”因緣而“生”,亦即是漸生,如風吹海水,前波起、後浪隨,依次漸生。此謂諸識之生起,有一時頓起的,也有依次漸生的兩種。
“譬如明鏡現衆色像”:這是比喻識之生起,有頓生的,如鏡對形,妍媸好醜,一時頓現。
“猶如猛風吹大海水,外境界風飄蕩心海,識浪不斷”:這是比喻有些識之生起,是依境界因緣會合的先後,次第而起,如境界風鼓動藏海,令識浪一個接一個不斷生起。
【義貫】
“大慧”譬“如眼識”之生起,是依如上所說之四種因緣,其他諸識之生起,亦複如是。世間“一切”法,如衆生之正報“諸根”、以及依報、小至“微塵”乃至正報中小如“毛孔“等這一切法的生起,有一時“俱生“的,也有“隨次”第依“境界”因緣和合之先後,而漸次“生”起的,也是這個道理(“亦複如是”):“譬如明鏡”于對境顯“現衆色像”時,便是一切一時頓現;“大慧,”又譬“如猛風吹大海水”,使波浪于海中一波接一波地次第生起一樣,“外”在“境界”之“風,飄蕩”藏識之“心海”,令七“識”之“浪”,“不斷”地次第生起,也是這樣。
【因所作相,異不異,合業生相,深入計著,不能了知色等自性,故五識身轉。大慧,即彼五識身俱,因差別、分段相知,當知是意識因。】
【注釋】
“因所作相”:“因”,是以藏識爲因,由其“所作”業之“相”,而生七轉識。
“異不異”:即非一非異,是指藏識與轉識非一非異:“非一”,因七轉識實與藏識不同;“非異”,因轉識與藏識爲同一真如體上所現起。
“合業生相,深入計著”:“合”,是和合,“業”是藏識叁細中的業相,“生相”是藏識叁細中的現相。這句是說:本來藏識與七轉識,非一非異,凡夫就已經分不清楚了,再加上藏識的業相與現相相合,則更加弄不清楚,因此更加執妄爲真,而“深入計著”七識爲實有,不知乃唯心所現。
“不能了知色等自性”:即“不能了知色等”六塵,實爲自心體上所現起之相,其“自性”本空。
“故五識身轉”:“身”,是聚集,或多數之意。“轉”,是生。由于不能了知六塵自心所現,執以爲實,更加于此自心所現之六塵相上,種種分別計著,故有前五識生起。
“即彼五識身俱,因差別、分段相知”:“俱”是同時。“差別”,即了別。“分段”,即分析。“相”指五塵之相。“知”,爲覺知。謂:就在幾乎是前五識生起的同時,由于了別、分析五塵之現狀,因而産生覺知,這個覺知,就是第六識生起之因。〔因爲前五識,在初念緣外境時,只有現量,後隨念分別,由于起第二念再緣此境時,內與分別意識同緣,所以有比量分別計度。這分別計度,就成了第六意識的相狀。所以,前五識是第六識生起之因。〕
【義貫】
以藏識爲“因”由其“所作”業之“相,而生七轉識,此七轉識與藏識乃非一非異(“異不異”),如此,七識更與藏識之“業”相及現相(“生相”)相和“合”,故令凡夫愈迷妄識,而以七識爲真,轉更于七識中“深入計著”七識之相爲我我所,而“不能了知”自身所現之“色等”六塵之“自性”本空,即執爲實有,“故”反擊心海,起五識波浪,而有前“五識”生。“大慧,”就在那前“五識”現起的同時,便“因”了別、分析五塵之“相”,而産生覺“知”,“當知”這個覺知便“是”第六“意識”生起之“因”。
【彼身轉,彼不作是念:“我展轉相因,自心現妄想計著轉。”而彼各各壞相俱轉:分別境界,分段差別,謂彼轉。】
【注釋】
“彼身轉”:“彼身”,是彼諸識身,“身”是多數義。此指前七識。“轉”,爲生起。
“彼不作是念”:謂彼諸識生起時,乃由不覺心現而起,故“不作是念”。又,彼等諸識因無自性,故不能作是念。所謂不能作是念,即是不能覺知,或不能如是自覺。(退一步說,諸識若能如是自覺,則無諸識生起矣!以諸識皆是依無明不覺心現故。)
“我展轉相因,自心現妄想計著轉”:這是諸識所不能作之念(亦即,所不能自覺知者)。“我”,是我等,指諸識自身。謂:“我”等諸識,是由于“展轉”互“相”爲“因”,且于“自心”所“現”之種種境界上,“妄想”分別“計著”而生起。諸識是沒有這樣自覺力的。
“而彼各各壞相俱轉”:“彼”,是指七識。“壞相”,是破壞了真如寂靜不生、清淨無染之相。“俱”,是同時,謂七識同時轉起。此謂,因爲諸識無如是之自覺力(覺知一切皆唯自心所現,本無可緣、可取的外境界相),因而妄想執取,而起諸識浪,故破“壞”了心海平靜無波、寂靜不生之“相”,于是七識一時俱起。
“分別境界,分段差別,謂彼轉”:“分別境界”指前五識生起之因。“分段差別”,是指第六意識生起之因。謂七轉識生起後,又更于自心所現之境界加以分別,而生起前五識,接著第二念又再于此等境界上更加微細地判別,而生出第六意識,這就是彼等諸識生起的現象。“這等于是一個影子生另外一個影子,影中生影,展轉不息。”
【義貫】
“彼”七識生起之時,不能有如是自覺力,而這樣想(“作是念”):““我”等諸識實是由于“展轉”互“相”爲“因”,且于“自心”所“現”之境界上,種種“妄想”分別“計著”,因而生起。”由于彼等七識不能如是覺知,因“而彼”七識便“各各”都破“壞”了心海平靜無波、寂靜無生之“相”,而起滔天大浪,七識一時俱起。七識起後,又更“分別”自心所現之六塵“境界”,而生前五識,此時又更加于每一境界上,求其每一小段(“分段”)之微細“差別”,因而生起第六意識。這就是七識相因轉生的情形。”
【如修行者入禅叁昧,微細習氣轉而不覺知,而作是念:“識滅然後入禅正受。”實不識滅而入正受:以習氣種子不滅,故不滅;以境界轉,攝受不具,故滅。】
【注釋】
“修行者”:指二乘行人。
“入禅叁昧”:指二乘所入之滅受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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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義貫 卷第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