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通”:“彼”是指海水與波浪,及藏識與業識二者。“譬”,爲譬喻。“類”,是類比。“通”,是令彼凡夫因而通曉。
【義貫】
“爾時世尊以偈答曰”:因爲“凡夫無智慧”,所以不能明見覺知藏識心與諸業識。第八“藏識如巨海”之深廣、常住,前七轉識“業相”則“猶”如巨海中之“波浪”,依境風而乍現,然而這只是“依彼”二者之性相相近,而作的“譬”喻、“類”比,欲令彼凡夫因而“通”解曉了,並非無形的心業真的如有形之海浪,可以肉眼見之;無相之心業唯有智眼方能得見。
【爾時大慧菩薩複說偈言:
日出光等照,下中上衆生。如來照世間,爲愚說真實,已分部諸法,何故不說實
】
【注釋】
“日出光等照”:“光”,是陽光。“等照”,平等照射一切衆生,不分等級高下。
“下中上衆生”:爲上智、中庸、下愚叁等衆生。
“爲愚說真實”:“愚”,爲愚夫。“真實”,爲究竟,即法身之境界。義謂:亦應爲愚者開演究竟之法身境界,令其開悟。
“已分部諸法”:義謂:佛已分別于諸部中,開演諸識之妄的權法。
“何故不說實”:何故至今仍不對愚者亦演示賴耶之真的究竟實法
【義貫】
“爾時大慧菩薩複說偈道”:“日出”之後,其“光”平“等照”射“下中上”一切“衆生”,無有分別;“如來”之智光“照”射一切“世間”亦如是。因此,如來亦應“爲愚”癡凡夫演“說”究竟“真實”之法身境界,令其開悟。而且,佛既早“已分”別于諸“部”中開演種種“諸”識之妄的權“法”,“何故”至今仍“不”對愚者亦演“說”究竟真“實”之法,以令其了妄即真
【爾時世尊以偈答曰:若說真實者,彼心無真實。】
【注釋】
“真實”:即真實之理。
“彼心無真實”:“彼”,指愚鈍衆生。以愚劣衆生,惑業障重,心中全是虛妄之相,毫無真實之理與智,故說:“彼心無真實”。
【義貫】
“爾時世尊以偈答曰”:我“若”對愚癡凡夫“說”出究竟“真實”之理,奈何“彼”愚癡凡夫“心”中,全爲無明煩惱、虛妄之相覆蓋,毫“無真實”之理、智,因此與真理不相應,是故我不對愚夫開演究竟真實之法。
【诠論】
此節兩句點出如來于愚夫爲何不示究竟之法的道理,這也是諸佛菩薩及諸祖師非機不說,非器不傳的原因;非不慈悲也,以若非機而說,即是非說,于說者有過,而于聽者常有害也,是故諸佛如來之法,皆應衆生心而現,待機而說,令其得利也。
【譬如海波浪,鏡中像及夢,一切俱時現,心境界亦然;境界不具故,
次第業轉生。識者識所識,意者意謂然,五則以顯現,無有定次第。】
【注釋】
“一切俱時現”:“俱時”,即同時。此謂:如海浪、鏡像、及夢境一樣,衆生之心與外境亦常如是一時俱現。
“心境界亦然”:“心境界”,爲衆生心與心外境界。“亦然”,即亦常如是一時而現。
“境界不具故,次第業轉生”:上兩句是說一切因緣具足時,則內心外境便一時俱現。這兩句是說:然而有時境界因緣不能一時具足,此時外境便次第引起業用,而逐漸令諸識展轉生起。
“識者識所識”:以下四句偈爲闡示前七識生起之次第,及其得名之原因。“識者”,是指第六意識。“識所識”,上一個“識”是動詞,了別之義。“所識”,是第六識所了別者,指前五識。全句之義爲:所謂第六意識者,是因爲它了別其所了別的前五識,故稱第六意識。(因第六識簡稱識,“識”即了別之義。又,第六識最大的功能及特性,即在識別,故稱爲“識”。)
“意者意謂然”:“意者”,是指第七末那識,末那識又稱爲“意”,或“意識”,故常爲了與第六意識兩者容易分別起見,而稱“第七末那意識”。“意謂然”的“意”爲心之義。“謂”,是以爲。“然”,是如此。全句義爲:所謂第七末那意識者,是衆生心中執第八識之見分及相分爲自內我法,且自以爲然,定斷不錯,執著不舍,故稱第七末那爲意。
“五則以顯現,無有定次第”:“五”是前五識。“顯現”,是顯示現量境界。此二句言:前五識則是直接顯示現量之境界,且隨境生之前後轉生,無有一定之次第。
【義貫】
(彼愚夫心中所現之不真實相,)“譬如海”水中之“波浪”,或如“鏡中”之“像及夢”中之事等,“一切俱”同“時”而“現”,衆生之“心”與心外之“境亦然”,常如是一時而現。然而有時“境界”因緣“不”能一時“具”足之“故”,則種種境界“次第”牽心引發“業”用,而令諸識因而漸次展“轉生”起。所謂第六意“識者”,爲“識”別其“所識”別之前五識,故名爲識;所謂第七末那“意”識“者”,爲執第八識之見、相二分爲自內法,且內心之中(“意”)自以爲“然”,自以爲此爲真實之我,如此執我,其意堅定不舍,故名爲意。前“五”識“則以”直接“顯”示“現”量之境,且各隨著諸境緣生起之次第,依次轉生,彼此之間“無有”一“定”之“次第”。
【譬如工畫師,及與畫弟子,布彩圖衆形,我說亦如是:
彩色本無文,非筆亦非素,爲悅衆生故,绮錯繪衆像。】
【注釋】
“工畫師”:“工”,巧也。工畫師喻佛。
“畫弟子”:畫師之弟子,喻菩薩。
“布彩圖衆形”:分布色彩,圖繪種種形像。
“我說亦如是”:我所說之法亦如是。
“彩色本無文”:彩色顔料之中本無圖文可見可得,然以衆生心攀緣故,見有和合,見種種色彩和合而生圖文之想,而實彩色性離,離心意識。此喻佛所說法之文字性離,文字之中本無所有,亦無有道,亦無非道,然以衆生心攀緣,見文字性非空,見文字中有道,見文字有實自性,見文字與道和合,而實不合。故說“彩色本無文”。
“非筆亦非素”:“筆”爲彩筆,“素”爲絹素、畫布也。此謂種種圖文亦非在于彩筆之中,亦非在畫布之中有圖像可得。
“爲悅衆生故,绮錯繪衆像”:“绮”,斜也,不順經緯縱橫之相也。錯者,錯綜也,謂錯綜真俗也。如來一切言說施設,皆爲方便示導,欲令即文離文,即言離言;文字圖像,有如指月之指,月不在指,然若無如來之指,則衆生無由見月。道亦如是,道不在文字言說,然若如來不說,則衆生無由見道、悟道、入道。是故如來種種方便言說,首在隨衆生之根欲,令其歡喜信受,然後漸漸化導,入于正道,此乃如來之不舍大悲也,故言:“爲悅衆生故”。“绮錯繪衆像”爲绮斜縱橫于有與無之間,錯綜于真與俗之際,而繪成衆像。“衆像”,比喻如來所建立之一切法。
【義貫】
諸佛如來及諸大菩薩“譬如工”巧的“畫師”,以“及”“畫”師的“弟子”(如來爲畫師,菩薩爲畫師弟子)一起共同分“布彩”色,繪“圖”種種(“衆”)“形”像。“我”所“說”之法“亦如是”:“彩色”顔料之中“本無”圖“文”,亦“非”于彩“筆”之中有圖像可得,“亦非”于絹“素”之中有圖像可得,然“爲”愉“悅衆生故”,令其歡喜、漸入正道,故如來“绮”斜縱橫于有無之間,“錯”綜于真俗之際,而“繪”成“衆”多妙法之形“像”。
【言說別施行,真實離名字,分別應初業,修行示真實;真實自悟處,覺想所覺離,
此爲佛子說,愚者廣分別。種種皆如幻,雖現無真實;如是種種說,隨事別施設。
所說非所應,于彼爲非說。】
【注釋】
“言說別施行”:“別”,特別。“施行”,施設之舉。“行”者,舉也。
“真實離名字”:“名字”唐譯作“文字”。此句謂真實究竟之理爲離于文字言說,是故行者應不著文字言說,循名取實。
“分別應初業”:“分別”,爲廣分別。“初業”,爲初發心修行道業之人。此謂:爲初發心人,應廣分別諸法,令其易了,易可得入。
“修行示真實”:“修行”,爲真實修行之人,或久遠修行之人。對如是行人則示以究竟真實之道,以其機已熟故,堪能悟入,堪當大法。譬如大雨,小樹小草則溺斃,唯大樹能當之,由受潤澤,益發繁茂興盛。
“真實自悟處”:真實之理,乃修行者自悟之境界,《華嚴經》中所謂:“不由他教”,亦是此經所謂:“自覺聖趣”。
“覺想所覺離”:“覺想”,爲能覺想。“所覺”,爲所覺想。義即:此真實之處乃能覺所覺、能想所想,悉皆遠離。能覺,指能覺之心,或能覺之人;所覺,指所覺之理、或所覺之法。能想、所想也是如此:能覺所覺,能想所想之心、理、人、法,悉皆遠離,方是無上正真之道。
“種種皆如幻”:“種種”,指衆生之心與世間之境,以及如來所說之法門。以外境依心而現,而心如幻,故心與境皆悉如幻;而如來之法門爲應衆生心而現,衆生心既如幻,故應之而現之法門亦複如幻,是故言:“種種皆如幻”。
“所說非所應,于彼爲非說”:謂若所說之法,爲非所應之機,則于聽者反成非說。“非說”者,不得當之說也。
【義貫】
至于種種“言說”爲特“別施”設而舉“行”,而正“真實”在之境,實“離”于“名”言文“字”。廣“分別”說者乃爲肆“應初”發心修行道“業”之人而設,至若久遠“修行”,機熟之人,則爲顯“示”正“真”之“實”相。而正“真實”相之境,乃修行者“自悟”自證之“處”,非他人真能示之,亦非言說所能及。此真實之處乃能“覺”能“想”、“所覺”所想,悉皆遠“離”,不著一切處之境界,如“此”正真實相,但“爲”大根能頓入而解真實之“佛子”而“說”,若應“愚者”則須“廣”以言教,種種“分別”諸相。然則“種種”心,境與法門“皆”悉“如幻”,“雖”有相顯“現”,然皆“無真實”之性。如來“如是種種”之言“說”,皆爲“隨事”應機而分“別施設”建立。若“所說”之法,“非所應”之機,則“于彼”聽者反成“爲非”當之“說”,是以不得不用權說也。(如對小乘心量之…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義貫 卷第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