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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義貫 卷第一▪P32

  ..續本文上一頁起分齊見妄想”:而起色與空是不齊一的分別妄想之見。

  【義貫】

  “大慧”,還有些別的“外道,見”諸法相而“計著色”與“空”之“事”,及其“形”像“處”所、分位等“法”,而“不能善知虛空”與色二者之所以有所“分”別而不“齊”一的真正道理,而“言色離”于“虛空”有其自性,(亦即色異于虛空,色與空不一),如是而“起分”然不“齊”之“見”解“妄想”。

  【诠論】

  此節經文魏譯作:“複有馀外道,見色有因,妄想執著形相長短,見虛空無形相分齊,見諸色相異于虛空有其分齊。”

  【大慧,虛空是色,隨入色種。大慧,色是虛空,持所持處所建立性。色空事,分別當知。大慧,四大種生時,自相各別,亦不住虛空,非彼無虛空。】

  【注釋】

  “虛空是色”:虛空即是色,色空不異,無二無別。此即言:虛空雖空,其性不空,以不空故,能生諸有。如真如本性本空,然其性亦不空,以其不空,故能起染淨種種業識,成阿賴耶,含藏叁千,乃至一切依正染淨,皆爲此空而不空之如來藏性之妙用。

  “隨入色種”:“隨”,隨緣。“入”,顯現。以虛空無心,如明鏡,隨緣而顯現諸色像。如遇染緣,則顯現染像,遇淨緣,則顯淨相。故色實是空之所現,無二無別,如水與波,波即是水,無二無別。又“入”亦可當進入之義。如此,則此句言:虛空隨緣而入于色種之中。此即是說:色空是互入互攝的,並非色空二者絕對相異、相對、相隔、互不相到。

  “色是虛空”:色即是虛空。色雖有種種色現,然其性是空。

  “持所持處所建立性”:“持所持”,即能持及所持;能持指虛空,其所持者爲色。此謂:色不自存,必須由虛空來持,方得成就,正如波不自波,必有水相持,方得成波。然此能持、所持,實爲一物,並無差別,譬如水與波,同是一水,並無差別,只因有境風因緣,故有波相顯現,而水性實無有變異。色與空亦然,雖有能持所持之殊,而成色空之別,然其性原是一空,並無變異。“建立”,成就。全句之義爲:色是能持與所持因緣和合之處,所成就之性。

  “色空事,分別當知”:“事”,即物。謂色與空這兩種東西,其中的分別,應當善知。此所謂“分別”,亦即是無分別中的分別,所謂善分別是也。又,色空本無分別,而今現有分別,所以說是無分別中的分別,所謂從空起妄是也。

  “四大種生時,自相各別”:四大種地、水、火、風之自相各爲堅、濕、暖、動,各有差別。

  “亦不住虛空”:“住”,是停住不變。謂四大其性雖空,然亦不住于空性,因其自相堅、濕、暖、動,念念變異,無有少時停住。其性雖空,亦不住于空,這是指不變而隨緣,是故有種種萬法生起。反之,倘若四大種停住于虛空之性,便不會有種種萬法生起。今見有種種萬法生起,念念遷謝,故知色不住于空,而能隨緣成物。

  “非彼無虛空”:謂非彼四大之中沒有虛空。雖然色不住空,但色空二者並非截然爲二,互不相幹,互不相到,而是色中皆有空性。四大之中若無虛空之性,則四大念念生滅時,應成斷滅,無複有四大相續存在,亦不能與物和合成就種種事物。因四大之性若不空,則成窒礙不通,不能流動,所以不能與物和合。且若其窒礙不通,則其念念滅時,便是實滅,而不能雖念念變滅,而實不滅,因而不致落于萬法斷滅。

  【義貫】

  “大慧,虛空”即“是色”,以虛空之性“隨”緣而成(“入”)“色種。大慧,色”即“是虛空”,因色乃是能“持”的虛空,與其“所持”的色種,兩者因緣和合之“處”,“所”共成就“建立”之“性。色”與“空”二種“事”物之微妙“分別”,應“當”善“知。大慧”,地水火風“四大種生時”,其堅、濕、暖、動四種“自相”雖“各”自“別”異,然仍以虛空爲性;其性雖空,然“亦不”停“住”于“虛空”表面之相,而有前後起滅之別異;因此四大自相雖各別,然並“非彼”四大之中“無”有“虛空”之性。

  【诠論】

  此節討論有名的“色空一如”之問題。至少有叁個理由說色空不異:一、變現(“隨入”),色爲空性之所變現。二、能持所持是一,如水持波,水波無異。叁、色空互入互即,色中有空,空中有色,非截然爲二,而不互到。又,色如空華,空中之華,非有非無,只是衆生徒自妄爲,自捏其目,故于空見華,而此空華,即是衆生業識之所變現,空者則爲如來藏,華則爲業識,亦即是捏目妄爲。色空亦如是,空即是如來藏,色即是業識之變現。又,一切萬法本無分別,而爲一圓成,只因一念妄動,故使有分別,而令本一精明,成六和合(如《楞嚴經》中所明)。故現在行者最大的課題,即是在此六和合之中,當下體取此一精明,而頓入如如不二的不分別境。

  【如是大慧,觀牛有角,故兔無角。大慧,又牛角者,析爲微塵,又分別微塵刹那不住,彼何所觀故而言無耶?若言觀余物者,彼法亦然。】

  【注釋】

  “觀牛有角,故兔無角”:若因觀牛有角之故而言兔無角。

  “又牛角者,析爲微塵”:“微塵”爲鄰虛。再者,所謂牛角者,若將它分析爲鄰虛之微塵。

  “又分別微塵刹那不住”:然後再分別此微塵之性,則知此微塵之性刹那不住,其中並無牛角之性可得,若如是,則牛角之有,便成不有。

  “彼何所觀故而言無耶?”:若牛角之有變成不有、有既不有,則彼外道人要以何物來對觀而言兔角無呢?“觀”,是對觀,“何所觀”是以何法來對觀。此段是言:彼外道若以有立無,則若分析其有,知其有亦空,則其立言之本便無著落;能立之有既破,所立之無便無法成立。

  “若言觀余物者,彼法亦然”:魏譯本作:“若如是觀,余法亦然。”

  【義貫】

  “如是,大慧”,若因“觀牛有角”之“故”而言“兔無角”者,實爲虛妄。“大慧,又”所謂“牛角者”,若“析”之“爲”鄰虛之“微塵”,然後再“分別”此“微塵”之性,則知其性“刹那不住”,其中並無牛角之性,可得。若如是,則牛角之性即自不有,有既不有,則“彼”外道人以“何”物來對“觀”,“而言”兔“無”角“耶”?“若言”對“觀余物者”,則“彼法亦”不得成立。(亦即,若其他法亦是以對觀而得,則那些法也都同樣不能成立;換言之,一切對觀而得之法,皆爲虛妄,皆不得成立。)

  【诠論】

  此段亦含另一種意義,如《楞伽科解》上說,即以牛兔二角,來比喻色空二法。因爲執色空有異者,必說:“空不自空,對色顯空”。今若分析色至于鄰虛,則無色矣;色既無色,憑何顯空?如兔角無,是因對牛角有,若析牛角而爲鄰虛、牛角既無,兔角何立?除了色與空外,若言其他二法、亦是如是破之。

  【爾時世尊告大慧菩薩摩诃薩言:當離兔角牛角、虛空形色異見妄想。汝等諸菩薩摩诃薩,當思惟自心現妄想,隨入爲一切刹土最勝子,以自心現方便而教授之。】

  【注釋】

  “當離兔角牛角、虛空形色異見妄想”:“異見”,爲差別見,即見法有異也。此句唐譯作:“汝應遠離兔角牛角、虛空及色所有分別”。

  “當思惟自心現妄想”:唐譯作:“應常觀察自心所見分別之相。”

  “以自心現方便而教授之”:以“一切法爲自心現”之法門爲方便而教授之。此句唐譯作:“爲諸佛子說觀察自心修行之法”。

  【義貫】

  “爾時世尊告大慧菩薩摩诃薩言”:汝等諸菩薩應“當”遠“離”于“兔角”與“牛角、虛空”與“形色”等一切差別“異見”之“妄想”分別;且“汝等諸菩薩摩诃薩”應“當”常自“思維”觀察“自心”所“現妄想”分別之相,不但如是自修,並且應“隨”緣“入”于一切國土,“爲一切刹土”中之“最勝”佛“子”宣說,“以”一切法悉爲“自心現”之無上“方便”法門“而教授之”,令入佛智。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色等及心無,色等長養心,身受用安立,識藏現衆生。心意及與識,自性法有五、

  無我二種淨,廣說者所說。長短有無等,展轉互相生,以無故成有,以有故成無。

  微塵分別事,不起色妄想。心量安立處,惡見所不樂,覺想非境界,聲聞亦複然,

  救世之所說,自覺之境界。】

  【注釋】

  “色等及心無”:色與心本皆無體,此頌心境兩空。

  “色等長養心”:但凡愚不了,卻取色等外法以長養其妄心。

  “識藏現衆生”:“識藏”,爲八識藏體。謂衆生一切境界皆爲八識藏體所現之影像,本無實體。

  “心意及與識,自性法有五,無我二種淨”:“心意及與識”,指八識。“自性法有五”:“自性”,爲叁自性:“法有五”,即指五法。“無我二種”,即二種無我。“淨”,指這一切皆本自清淨無相。此頌八識、五法、叁自性、二種無我、皆本自清淨無相。

  “廣說者”:即是佛。

  “長短有無等,展轉互相生,以無故成有,以有故成無”:此頌牛兔二角展轉待觀,互相爲因,而成有無等妄想分別。

  “微塵分別事,不起色妄想”:此頌分析牛角至于微塵,不見牛角自性,因此不起色爲實有之妄想。

  “心量安立處”:此爲頌上思惟自心,離有無計,爲聖智心量安立之處。

  “惡見所不樂”:然此卻爲外道執惡見者之所不樂,以其心著有無故,惡見覆心故,與聖智不相應故。

  “覺想非境界”:“覺想”,爲依見聞覺知之妄想。此句即:亦非凡夫覺想之境界。

  “聲聞亦複然”:亦即,亦非聲聞之境界。

  【義貫】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色等及心”本皆“無”體,心境本空。但凡愚不了!卻取外“色等”相以“長養”其“心”,因此根“身”及身所“受用”之器界由之而“安立”;然此等諸法自本而言,皆爲八“識藏”體所“現”之“衆生”境界,本無實體。然以凡外不達心境本空之理,妄見爲有,逐外生心,故如來大悲開示,說八識(“心意及與識”)、叁自性、五法(“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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