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起分齐见妄想”:而起色与空是不齐一的分别妄想之见。
【义贯】
“大慧”,还有些别的“外道,见”诸法相而“计著色”与“空”之“事”,及其“形”像“处”所、分位等“法”,而“不能善知虚空”与色二者之所以有所“分”别而不“齐”一的真正道理,而“言色离”于“虚空”有其自性,(亦即色异于虚空,色与空不一),如是而“起分”然不“齐”之“见”解“妄想”。
【诠论】
此节经文魏译作:“复有馀外道,见色有因,妄想执著形相长短,见虚空无形相分齐,见诸色相异于虚空有其分齐。”
【大慧,虚空是色,随入色种。大慧,色是虚空,持所持处所建立性。色空事,分别当知。大慧,四大种生时,自相各别,亦不住虚空,非彼无虚空。】
【注释】
“虚空是色”:虚空即是色,色空不异,无二无别。此即言:虚空虽空,其性不空,以不空故,能生诸有。如真如本性本空,然其性亦不空,以其不空,故能起染净种种业识,成阿赖耶,含藏三千,乃至一切依正染净,皆为此空而不空之如来藏性之妙用。
“随入色种”:“随”,随缘。“入”,显现。以虚空无心,如明镜,随缘而显现诸色像。如遇染缘,则显现染像,遇净缘,则显净相。故色实是空之所现,无二无别,如水与波,波即是水,无二无别。又“入”亦可当进入之义。如此,则此句言:虚空随缘而入于色种之中。此即是说:色空是互入互摄的,并非色空二者绝对相异、相对、相隔、互不相到。
“色是虚空”:色即是虚空。色虽有种种色现,然其性是空。
“持所持处所建立性”:“持所持”,即能持及所持;能持指虚空,其所持者为色。此谓:色不自存,必须由虚空来持,方得成就,正如波不自波,必有水相持,方得成波。然此能持、所持,实为一物,并无差别,譬如水与波,同是一水,并无差别,只因有境风因缘,故有波相显现,而水性实无有变异。色与空亦然,虽有能持所持之殊,而成色空之别,然其性原是一空,并无变异。“建立”,成就。全句之义为:色是能持与所持因缘和合之处,所成就之性。
“色空事,分别当知”:“事”,即物。谓色与空这两种东西,其中的分别,应当善知。此所谓“分别”,亦即是无分别中的分别,所谓善分别是也。又,色空本无分别,而今现有分别,所以说是无分别中的分别,所谓从空起妄是也。
“四大种生时,自相各别”:四大种地、水、火、风之自相各为坚、湿、暖、动,各有差别。
“亦不住虚空”:“住”,是停住不变。谓四大其性虽空,然亦不住于空性,因其自相坚、湿、暖、动,念念变异,无有少时停住。其性虽空,亦不住于空,这是指不变而随缘,是故有种种万法生起。反之,倘若四大种停住于虚空之性,便不会有种种万法生起。今见有种种万法生起,念念迁谢,故知色不住于空,而能随缘成物。
“非彼无虚空”:谓非彼四大之中没有虚空。虽然色不住空,但色空二者并非截然为二,互不相干,互不相到,而是色中皆有空性。四大之中若无虚空之性,则四大念念生灭时,应成断灭,无复有四大相续存在,亦不能与物和合成就种种事物。因四大之性若不空,则成窒碍不通,不能流动,所以不能与物和合。且若其窒碍不通,则其念念灭时,便是实灭,而不能虽念念变灭,而实不灭,因而不致落于万法断灭。
【义贯】
“大慧,虚空”即“是色”,以虚空之性“随”缘而成(“入”)“色种。大慧,色”即“是虚空”,因色乃是能“持”的虚空,与其“所持”的色种,两者因缘和合之“处”,“所”共成就“建立”之“性。色”与“空”二种“事”物之微妙“分别”,应“当”善“知。大慧”,地水火风“四大种生时”,其坚、湿、暖、动四种“自相”虽“各”自“别”异,然仍以虚空为性;其性虽空,然“亦不”停“住”于“虚空”表面之相,而有前后起灭之别异;因此四大自相虽各别,然并“非彼”四大之中“无”有“虚空”之性。
【诠论】
此节讨论有名的“色空一如”之问题。至少有三个理由说色空不异:一、变现(“随入”),色为空性之所变现。二、能持所持是一,如水持波,水波无异。三、色空互入互即,色中有空,空中有色,非截然为二,而不互到。又,色如空华,空中之华,非有非无,只是众生徒自妄为,自捏其目,故于空见华,而此空华,即是众生业识之所变现,空者则为如来藏,华则为业识,亦即是捏目妄为。色空亦如是,空即是如来藏,色即是业识之变现。又,一切万法本无分别,而为一圆成,只因一念妄动,故使有分别,而令本一精明,成六和合(如《楞严经》中所明)。故现在行者最大的课题,即是在此六和合之中,当下体取此一精明,而顿入如如不二的不分别境。
【如是大慧,观牛有角,故兔无角。大慧,又牛角者,析为微尘,又分别微尘刹那不住,彼何所观故而言无耶?若言观余物者,彼法亦然。】
【注释】
“观牛有角,故兔无角”:若因观牛有角之故而言兔无角。
“又牛角者,析为微尘”:“微尘”为邻虚。再者,所谓牛角者,若将它分析为邻虚之微尘。
“又分别微尘刹那不住”:然后再分别此微尘之性,则知此微尘之性刹那不住,其中并无牛角之性可得,若如是,则牛角之有,便成不有。
“彼何所观故而言无耶?”:若牛角之有变成不有、有既不有,则彼外道人要以何物来对观而言兔角无呢?“观”,是对观,“何所观”是以何法来对观。此段是言:彼外道若以有立无,则若分析其有,知其有亦空,则其立言之本便无着落;能立之有既破,所立之无便无法成立。
“若言观余物者,彼法亦然”:魏译本作:“若如是观,余法亦然。”
【义贯】
“如是,大慧”,若因“观牛有角”之“故”而言“兔无角”者,实为虚妄。“大慧,又”所谓“牛角者”,若“析”之“为”邻虚之“微尘”,然后再“分别”此“微尘”之性,则知其性“刹那不住”,其中并无牛角之性,可得。若如是,则牛角之性即自不有,有既不有,则“彼”外道人以“何”物来对“观”,“而言”兔“无”角“耶”?“若言”对“观余物者”,则“彼法亦”不得成立。(亦即,若其他法亦是以对观而得,则那些法也都同样不能成立;换言之,一切对观而得之法,皆为虚妄,皆不得成立。)
【诠论】
此段亦含另一种意义,如《楞伽科解》上说,即以牛兔二角,来比喻色空二法。因为执色空有异者,必说:“空不自空,对色显空”。今若分析色至于邻虚,则无色矣;色既无色,凭何显空?如兔角无,是因对牛角有,若析牛角而为邻虚、牛角既无,兔角何立?除了色与空外,若言其他二法、亦是如是破之。
【尔时世尊告大慧菩萨摩诃萨言:当离兔角牛角、虚空形色异见妄想。汝等诸菩萨摩诃萨,当思惟自心现妄想,随入为一切刹土最胜子,以自心现方便而教授之。】
【注释】
“当离兔角牛角、虚空形色异见妄想”:“异见”,为差别见,即见法有异也。此句唐译作:“汝应远离兔角牛角、虚空及色所有分别”。
“当思惟自心现妄想”:唐译作:“应常观察自心所见分别之相。”
“以自心现方便而教授之”:以“一切法为自心现”之法门为方便而教授之。此句唐译作:“为诸佛子说观察自心修行之法”。
【义贯】
“尔时世尊告大慧菩萨摩诃萨言”:汝等诸菩萨应“当”远“离”于“兔角”与“牛角、虚空”与“形色”等一切差别“异见”之“妄想”分别;且“汝等诸菩萨摩诃萨”应“当”常自“思维”观察“自心”所“现妄想”分别之相,不但如是自修,并且应“随”缘“入”于一切国土,“为一切刹土”中之“最胜”佛“子”宣说,“以”一切法悉为“自心现”之无上“方便”法门“而教授之”,令入佛智。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色等及心无,色等长养心,身受用安立,识藏现众生。心意及与识,自性法有五、
无我二种净,广说者所说。长短有无等,展转互相生,以无故成有,以有故成无。
微尘分别事,不起色妄想。心量安立处,恶见所不乐,觉想非境界,声闻亦复然,
救世之所说,自觉之境界。】
【注释】
“色等及心无”:色与心本皆无体,此颂心境两空。
“色等长养心”:但凡愚不了,却取色等外法以长养其妄心。
“识藏现众生”:“识藏”,为八识藏体。谓众生一切境界皆为八识藏体所现之影像,本无实体。
“心意及与识,自性法有五,无我二种净”:“心意及与识”,指八识。“自性法有五”:“自性”,为三自性:“法有五”,即指五法。“无我二种”,即二种无我。“净”,指这一切皆本自清净无相。此颂八识、五法、三自性、二种无我、皆本自清净无相。
“广说者”:即是佛。
“长短有无等,展转互相生,以无故成有,以有故成无”:此颂牛兔二角展转待观,互相为因,而成有无等妄想分别。
“微尘分别事,不起色妄想”:此颂分析牛角至于微尘,不见牛角自性,因此不起色为实有之妄想。
“心量安立处”:此为颂上思惟自心,离有无计,为圣智心量安立之处。
“恶见所不乐”:然此却为外道执恶见者之所不乐,以其心著有无故,恶见覆心故,与圣智不相应故。
“觉想非境界”:“觉想”,为依见闻觉知之妄想。此句即:亦非凡夫觉想之境界。
“声闻亦复然”:亦即,亦非声闻之境界。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色等及心”本皆“无”体,心境本空。但凡愚不了!却取外“色等”相以“长养”其“心”,因此根“身”及身所“受用”之器界由之而“安立”;然此等诸法自本而言,皆为八“识藏”体所“现”之“众生”境界,本无实体。然以凡外不达心境本空之理,妄见为有,逐外生心,故如来大悲开示,说八识(“心意及与识”)、三自性、五法(“自…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贯 卷第一》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