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因相力故常”:謂因此若非以我自覺聖智作正因,且以實相之力所成而得之常,乃非常計常,所以並非常性之果。
【義貫】
“複次大慧,外道”所說之“常”住“不”可“思議”,實爲“無常性”,因爲他們是以神我、作者、微塵、有無等“異”于常性之“相”爲修“因”,“故”不得爲常。以其“非”以我“自”覺聖智所“作”正“因”、實“相”之“力”所成而得之“常”。
【複次大慧,諸外道常不思議,于所作,性非性、無常,見已,思量計常。大慧,我亦以如是因緣所作者,性非性、無常,見已,自覺聖境界,說彼常無因。】
【注釋】
“于所作,性非性、無常,見已,思量計常”:“所作”,外道以神我或梵天等爲作者,亦即能作,而一切諸法爲梵天、神我等之所作,亦即:所創造。“性非性”,即有性、無性,亦即有無。此句言:外道于神我所作之一切諸法,見其時而爲有性,時而爲無性,有已還無,生已還滅,生滅無常,如是見已,反而思量計其作者神我爲常。這是因見所作者既無常,便妄想:那麼能作者應該是常。這實是顛倒之論,正是佛上面所說的“異相因“。既然所作是無常,能作怎能是常?因爲所作爲果,能作是因,無常果不可能出自常因,這完全是由于妄想顛倒,才會起這樣的妄計。
“我亦以如是因緣所作者,性非性、無常”:我亦以如是神我等因緣所作而成之一切法,時而有性、時而無性,有已還無,爲無有常住之性。
“見已,自覺聖境界,說彼常無因”:如是觀察見已,以自覺聖智之境界,說他們所謂的“常”,是犯了無因之過。
【義貫】
“複次大慧,諸外道”所計之“常”住、“不”可“思議”境界,爲“于”神我“所作”之一切諸法,見其時而有“性”、時而“非性”,有已還無,毫“無常”住之性。如是觀察“見已”,反而比度“思量”而“計”能作之神我爲“常”。“大慧,我亦以如是”神我等妄想“因緣所作”而成之一切法,爲時有時無(“性非性”),有已還無,“無常”幻化,刹那不住。如是觀察“見已”,即以“自覺聖”智所證“境界”而宣“說彼”所計之“常”,實爲“無因”,犯無因之過咎,故知其言虛妄。
【诠論】
唐譯此段作:“大慧,外道常不思議,以見所作法有已還無,無常已,比知是常。我亦見所作法有已還無,無常已,不因此說爲常。”可作參考。
【大慧,若複諸外道因相,成常不思議,因自相性非性,同于兔角。此常不思議,但言說妄想,諸外道輩有如是過。所以者何?謂但言說妄想,同于兔角,自因相非分。】
【注釋】
“若複諸外道因相,成常不思議”:謂如果外道還說他們是以作者爲其修因之相,而成就常住不可思議的話。
“因自相性非性,同于兔角”:“性非性”,即有性無性,亦即有無之義。謂,如果外道以作者爲因相,則其因之自相之有無,即同于兔角之有無,但是自心妄計執著,並無其實。
“此常不思議,但言說妄想”:外道如此所成之常不思議,爲但有言說,並無實義。
“諸外道輩有如是過”:謂外道犯因果俱僞之過。
“自因相非分”:“非分”,即無分之義。謂外道于真常不可思議境界之以自覺聖智爲因之相,無分。
【義貫】
“大慧,若複諸外道”以作者爲其修“因”之, “相”,而得“成”就其“常”住不變、“不”可“思議”境界者,其修“因”之“自相”之有無(有“性”與“非性”),即“同于兔角”之有無,但是自心妄計所見,是故外道如“此”而成之“常”住、“不”可“思議”境界,爲“但”有“言說”之“妄想”毫無真實。“諸外道輩,有如是”因果俱僞之“過。所以者何?謂但”有“言說、妄想”實類“同于兔角”之毫無實性,只是言說妄想。而其于真常不可思議境界之以“自”覺聖智爲“因”之“相”,實“非”有“分”。
【大慧,我常不思議,因自覺得相故,離所作性非性故常,非外性非性無常,思量計常。大慧,若複外性非性無常,思量計常不思議常,而彼不知常不思議自因之相,去得自覺聖智境界相遠,彼不應說。】
【注釋】
“我常不思議,因自覺得相故”:“自覺”,爲自覺聖智。此句謂:我所證得之真常不可思議法身境界,爲以自覺聖智而得其修因之相。
“離所作性非性故常”:“所作”,即是作者之能作與其所作之法,而能作所作,即落能所,便爲無常,不得謂常;且既是有能有所,又是無常,但非不可思議。“性非性”,即有無二見。此句謂佛之真常不可思議,爲離于作者之能作所作,及有無二種妄見,故爲中道實義之真常。
“非外性非性無常,思量計常”:“外”,爲外一切法。“性非性無常”,即有性無性,有已還無,無常變現,此謂:並非如彼外道于外一切法,見其性有已還無,生滅無常,因而思量,妄計神我爲常。
“而彼不知常不思議自因之相”:而彼外道實不知如來法身之常不思議境界,爲實有其自因之相,非無因無相而得成常不思議,以外道于因上無因,于果上無相,故不得成常不思議。
“去得自覺聖智境界相遠”:謂以外道既無因相,亦無果相,故離證得自覺聖智境界之相,極爲遙遠。
“彼不應說”:因此彼外道輩不應說有常不思議之常也。
【義貫】
“大慧,我”所證得之真“常”、“不”可“思議”法身境界,“因”以“自覺”聖智而“得”其修因之“相,故離”于作者之能作“所作”,及有無(“性非性”)二見“故”爲中道實義之真“常”,而“非”如彼外道于“外”一切法,見其性有已還無,有性無性(“性非性”)、生滅“無常”,因而“思量”,妄“計”神我作者爲“常。大慧,若複”于“外”一切法之有性無性(“性非性”),“無常”變現,如是見已,“思量”神我作者,妄“計”其爲同于如來法身真“常不思議”境界之“常”,“而彼”外道實“不”了“知”如來之真“常”、“不”可“思議”法身境界,爲實有其“自”覺聖智而作其修“因之相”,非無因無相而得成常不思議也。然彼外道以不了此,故其實“去”證“得自覺聖智境界”之“相”極其遙“遠”,其去以自覺聖智爲因相之真常不可思議境界更加遙遠!因此“彼”外道輩“不應說”已證常不思議境界。
【複次大慧,諸聲聞畏生死妄想苦,而求涅槃,不知生死涅槃差別一切性,妄想非性,未來諸根境界休息,作涅槃想,非自覺聖智趣藏識轉,是故凡愚說有叁乘,說心量趣無所有,是故大慧,彼不知過去、未來、現在諸如來自心現境界,計著外心現境界,生死輪常轉。】
【注釋】
“諸聲聞畏生死妄想苦”:謂聲聞畏懼自心所現生死妄想之苦。
“涅槃”:意義爲滅,或寂滅,即是滅煩惱之義。
“不知生死涅槃差別一切性,妄想非性”:“非性”,爲無有自性,此句謂不知生死與涅槃的差別之相等一切法性,皆是自心妄想所現,無有實自體性。
“未來諸根境界休息,作涅槃想”:“諸根”,爲內六根。“境界”,爲外六塵境界。“休息”,爲令內六根與外六塵不偶,根塵不偶,則識不生,識不生則心不起,六識心不起則是身心暫得休憩止息。“作涅槃相”,小乘行人以爲這壓伏六識令不現行,心得寂止的境界就是涅槃,所以說“作涅槃想”。
“非自覺聖智趣藏識轉”:“趣”,趣向。“藏識轉”,小乘行人只將前六識製伏,而第八識體中的無明種子習氣全然未斷,唯有諸佛如來,才得以自證之內身自覺聖智所趣境界,而將所依之藏識轉爲大涅槃。
“是故凡愚說有叁乘”:凡愚之人,執教爲實,認有實有叁乘,故而欲取證。此爲執法爲有。
“說心量趣無所有”:又有人執偏空之見,說一切心量皆趣向空無一物,而落于斷滅,此爲執無見者。彼不知叁世諸佛涅槃妙心離于有無。
“彼不知過去、未來、現在諸如來自心現境界”:謂彼聲聞人,由于無智而不能了知叁世諸佛如來所證所教之自心現境界。
“計著外心現境界”:因而虛妄計著執取外塵于自心中顯現影像之境界,以爲實有,繼而據之以妄想分別其性。
“生死輪常轉”:如是起惑造業,故生死之輪常轉不息。
【義貫】
“複次大慧,諸聲聞”乘行人因“畏”懼自心現之“生死妄想苦”,“而”趣“求涅槃”之樂。然彼“不”能了“知生死”與“涅槃差別”之相等“一切”法“性”,皆爲自心“妄想”所現,“非”有實自體“性”。因而彼以小乘智眼見“未來諸”六“根”與六塵“境界”不偶,暫令六識“休”憩止“息”,灰心泯智之境界,妄計而“作涅槃”之“想”。此“非”爲以“自覺聖智趣”入“藏識”之體,而將之“轉”爲大涅槃。“是故凡愚”之人,不解佛所說義,取著如來言教,而“說”實“有叁乘”之法,落于有見;抑或執偏空而“說”凡聖一切“心量”皆“趣”空“無所有”,落于無見。而不知叁世諸佛涅槃妙心,離于有無。“是故大慧”由“彼”無智“不”能了“知過去、未來、現在”叁世“諸”佛“如來”所證所教之“自心現境界”,因而妄“計”取“著外”塵于自“心”所“現”之影像“境界”,分別執著此等境界之有無,如是起惑造業,故“生死”之“輪常轉”不息。
【複次大慧,一切法不生,是過去、未來、現在諸如來所說。所以者何?謂自心現性非性,離有、非有生故。大慧,一切性不生,一切法如兔馬等角,是愚癡凡夫不覺妄想,自性妄想故。大慧,一切法不生,自覺聖智趣境界者,一切性自性相不生,非彼愚夫妄想二境界。自性身財建立趣自性相,大慧,藏識攝所攝相轉,愚夫墮生住滅二見,希望一切性生,有、非有妄想生,非聖賢也。大慧,于彼應當修學。】
【注釋】
“謂自心現性非性”:謂一切法唯自心所現,其性非有實自體性。
“離有、非有生故”:“有非有生”,即有生與非有生;非有生即是無生。謂此自心現性,不但離于有生,且離于…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義貫 卷第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