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無所有”之“地,故作”如“是”之“建立。彼”聲聞乘種性者,若能“自覺”悟其第八“藏”體本淨“者”,則其“自”心中之無明“煩惱習”氣,便可“淨”除,而得明“見法無我”之實相,而知色相本空,如是,則即使是已證“得”滅受想“叁昧”,而“樂住”其中之“聲聞”乘人,亦可頓起于寂滅床,而高踞菩提座,因而不久亦“當”證“得如來最”殊“勝之”法、報等“身”。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須陀槃那果、往來及不還、逮得阿羅漢,是等心惑亂。】
【注釋】
“須陀槃那果”:即是須陀洹果,小乘之初果,斷叁界之八十八使見惑,得預聖人之流,或入聖人之流,故又稱爲預流,或入流。證此果後,即再七次往返生于欲界,便證阿羅漢果。(叁果之見惑爲:四谛下分五利使與五鈍使,欲界中有叁十二使,色界與無色界皆各有二十八使,合共八十八使。五利使,又稱五見:身、邊、戒、見、邪。五鈍使又稱五毒,即貪、瞋、癡、慢、疑。)
“往來”:梵語名斯陀含,斷欲界前六品思惑,證此果後,在人天中再一度往來,便可證阿羅漢果,故又稱一往來。(欲界之思惑爲貪、瞋、癡、慢,共九品。)
“不還”:即不還果,小乘之第叁阿那含果,斷欲界後叁品思惑。證此果後,因欲界之見思惑都斷盡,故不再來欲界受生,故稱不還。得此果後,命終即生于色究竟天——色界之最高天,而于其中證阿羅漢果。
“阿羅漢”:小乘之四果,斷盡叁界之見思二惑,故爲殺賊(殺煩惱賊),或應供(應受人天供養)。
“是等心惑亂”:謂此等聲聞乘種性行人,雖能斷見思惑,取證小果,然猶有塵沙無明細惑未斷,卻自以爲已了一切生死,已證大涅槃,所以說其心迷惑、癡斷。又小乘之所謂斷者,其實只是以定力禁製六識,令不起現行而已。
【義貫】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聲聞乘之初果,“須陀槃那”(須陀洹)“果”、二果一“往來”(斯陀含),“及”叁果“不還”(阿那含),乃至“逮得”四果的“阿羅漢,是等”諸聖人雖斷見思之惑,製令六識不起現行,而其八識體中之塵沙無明細惑仍在,尚未出離生死,而說已出離,是故其“心”實是迷“惑”癡“亂”。
【诠論】
二乘人其心惑亂,在此還有更加說明的必要。除了上面所說的,他們雖斷見思二惑,然無明細惑全在,此外,小乘人厭生死,樂涅槃,愛憎之情未亡,光是這愛憎之情,便是無始無明俱在的明證。愛憎之情未亡,則生死之根猶在,是故阿羅漢只能斷分段生死,猶不能離變異生死,因爲其八識體中之根本無明還在的緣故,故未超二死,未得至如來無上大涅槃岸。而二乘人不了知此,卻自以爲已了一切生死,已證大涅槃,所以如來斥爲其心惑亂。
再者,二乘人所斷者,只是表面的六識,至于八識體則以非其智力所及,故猶不能深入知見,更何況修斷之。他們所斷的,即是佛在前面所說的相生、相滅,至于流住生滅,則非二乘人所能,故其所修證,實猶未達究竟,這是很明顯的。
【叁乘與一乘、非乘我所說,愚夫少智慧,諸聖遠離寂。】
【注釋】
“叁乘”:指聲聞、緣覺、與不定叁乘。
“一乘”:指如來乘。
“非乘”:指外道之各別無間種性。
“愚夫少智慧,諸聖遠離寂”:凡此我所說之叁乘、一乘,乃至非乘之法,皆爲化導凡愚邪小之人,令趣向如來實智。以愚夫缺少智慧,二乘諸聖人但求自了,而樂遠離行與趣于寂滅,皆無心量趣入如來實智,證大涅槃,是故如來種種方便化導之。
【義貫】
聲聞、緣覺、與不定種性之“叁乘,與”如來乘之“一乘”、外道各別種性之“非乘”,凡此皆爲“我所”權“說”之法門,是爲化導“愚”癡凡“夫”缺“少智慧”者,以及二乘“諸聖”人,求自了,樂修“遠離”與趣向沈空滯“寂”者,爲令其去權歸實。
【第一義法門,遠離于二教,住于無所有,何建立叁乘?】
【注釋】
“二教”:指權與實二教。
“住于無所有”:指如來自住于第一義谛所安立之無所有寂理,于中無有權、實、叁乘、一乘之少法可得,一法不立。
“何建立叁乘”:是故如來何有建立叁乘乎?因爲這一段經文,世尊是發揮、開闡其所說之法,共有五種種性之別,然此等皆是如來以神力建立,此五種性之法爲有建立,是對衆生而言,對如來而言,則是唯一寂理,並無權實,亦非叁一,此是如來自住境界。雖住如是境界,然亦能起于大悲,廣施建立,教化成熟一切有情。
【義貫】
諸佛所證之“第一義”谛之“法門”,實“遠離于”權實“二教”,如來自“住于”此一切法本自空寂、“無所有”之寂理,一法不立,是故究其實,“何”有如來所“建立”之“叁乘”法可得乎?
【諸禅無量等、無色叁摩提、受想悉寂滅,亦無有心量。】
【注釋】
“諸禅無量等”:“諸禅”,爲色界之四禅定。“無量”,爲禅定所修之慈、悲、喜、舍四無量心。
“無色叁摩提”:“叁摩提”,又譯叁摩地,即定之義,此指無色界這四空定,即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與非想非非想定。
“受想悉寂滅”:此即二乘聖人所修之滅受想定,以其受想皆寂滅,故又稱滅盡定。
“亦無有心量”:凡此種種凡夫與聖人所修之四禅八定,乃至第九次第定,皆實無有少許心量可得。
【義貫】
如來所教授的色界之“諸禅”、四“無量”心“等”禅定境界,以及“無色”界之四種“叁摩提”,乃至小乘聖人所秉修之無漏的“受想悉”皆“寂滅”之滅受想定,凡此皆爲方便化導,令上上增進,然而此諸境界實“亦”皆“無有”少許“心量”可得。
【诠論】
前面幾個偈所明的是小乘所證的各個果位、如來所建立的叁乘一乘非乘,皆是唯心現量,悉無所有,現在更明凡夫與聖人所修一切四禅八定,乃至第九次第定,皆是唯心現,無所有。
【大慧,彼一闡提非一闡提,世間解脫誰轉?大慧,一闡提有二種,一者舍一切善根,及于無始衆生發願。雲何舍一切善根?謂謗菩薩藏,及作惡言:此非隨順修多羅、毗尼、解脫之說。舍一切善根,故不般涅槃。】
【注釋】
“一闡提”:梵文爲一闡提迦(Icchantica),譯爲不信,或信不具,義爲不信善惡因果等真理、及不信叁寶。以其不信善惡因果,故信邪見、惡見,以其不信叁寶,故歸依外道及自在天魔等,是故一闡提人爲無叁乘性,以其斷信等一切善根,是故不得解脫。
“非一闡提”:此謂一闡提雖現在無善性、斷善根,然非決定永遠是一闡提,畢竟不生善根。
“世間解脫誰”轉:“轉”,轉變。此承上而謂:若一闡提人畢竟斷盡善根,決定不再生善,不可改變,如是世間無始來之無信凡夫,欲求解脫者,誰能轉變其惡而令其生善,令得解脫呢?蓋一闡提人,其現行雖惡,然其本性非惡,故可轉也。是故佛言一闡提人亦畢竟成佛。
“舍一切善根”:這就是極惡的實闡提,是真正舍一切善根之人。以舍一切善根,故不得般涅槃,名一闡提。
“及于無始衆生發願”:“及“字下省略“二者”兩字。此指菩薩闡提,亦即權法闡提,因爲他不是真的一闡提,故稱權。但菩薩由于爲度衆生,發深誓願,不般涅槃,此所現不般涅槃之相,與一闡提因斷善根而不能般涅槃,看來一樣,故亦如一闡提。然此菩薩闡提,實非一闡提也。
“菩薩藏”:即菩薩法藏,亦即菩薩之經典也。
“此非隨順修多羅、毗尼、解脫之說”:“修多羅“即經”,“毗尼”即律,“解脫”即禅定。此謂一闡提人謗菩薩法藏,說不是經律、戒定慧解脫之法。
“舍一切善根”:謂作如是謗時,是人即舍一切善根。
“故不般涅槃”:故不能得證涅槃,而長劫沈淪生死。
【義貫】
“大慧,彼”無叁乘性、斷善根之“一闡提”人,“非”決定永遠是“一闡提”。若決定如是,而不可變者,則“世間”無始來之無信凡夫,欲求“解脫”時,“誰”可得而“轉”變其惡,而令解脫?
“大慧,一闡提有”權實“二種:一者”爲由于邪見,而“舍一切善根”,此爲極惡之實闡提,以“及”二者,爲“于無始”來沈淪生死之“衆生”處,“發願”度脫令盡,否則不證涅槃之菩薩闡提。“雲何”爲“舍”盡“一切善根”之實闡提?“謂”是人既毀“謗菩薩”甚深法“藏,及”又“作惡言”謂“此”菩薩法藏“非”爲“隨順修多羅、毗尼”(經律之教)、禅定智慧“解脫之說”,作是語時,是人即“舍一切善根,故不”能得“般涅槃”,(而長劫沈淪生死海中)。
【二者菩薩本自願方便故,非不般涅槃,一切衆生而般涅槃。大慧,彼般涅槃,是名不般涅槃法相,此亦到一闡提趣。】
【注釋】
“菩薩本自願方便故”:此爲菩薩本自所發願,欲救拔一切衆生而現之方便,故不取般涅槃。言方便者,因菩薩若不隨順衆生而現生死,則不能長劫度化衆生,故不取般涅槃而隨順衆生生死,是爲菩薩度生之方便。
“非不般涅槃”:菩薩非因自己惡業所障而不能般涅槃。
“一切衆生而般涅槃”:以大悲願故,爲令一切衆生得般涅槃,而後方自入般涅槃。
“彼般涅槃,是名不般涅槃法相”:“彼”指菩薩。此謂,彼菩薩從本以來已般涅槃。因菩薩了生死即涅槃,一切法本性即涅槃性,本性一切具足,離本性外,更無涅槃可入,這就是菩薩不入般涅槃的法相。
“此亦到一闡提趣”:“此”,即菩薩不入涅槃之事。因爲菩薩自願不入般涅槃,所以看來亦像一闡提人,因舍一切善而不能入于般涅槃,故說趣同一闡提。又,菩薩了善惡平等,無有少法可取可舍,無善惡可修可斷,故似趣同一闡提人之舍涅槃之善。
【義貫】
“二者”爲“菩薩本自”所發“願”救拔一切衆生苦難,示現“方便故”不取般涅槃,隨同衆生生死以教化之,“非”由自身惡業所障而“不”能入“般…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義貫 卷第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