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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信位菩薩的修行▪P8

  ..續本文上一頁的功德(因)回向願成就某種目的(果)。我們所修到的功德是「因」,所欲成就的目的是「果」。行者須知我們所作的一切修行是「修因」,是方法,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莫把手段當目的;因此佛法行人不是「爲了修行而修行」,而是「爲了菩提而修行」;故須時時明覺所欲達到的目標爲何,不要迷失方向,明記一切皆是爲了成就無上菩提。一旦忽然忘失最終目標(無上菩提),便很容易中途退沒或退墮(「退沒」而貪著兒夫境界,或「退墮」而求外道、一)乘境界)。所以菩薩道行者,時時要將一切所修功德,回向願成無上菩提,此即是「回因向果」

  ( b )回己向他「回己向他」之義即是:將自己所修的功德施與他人,令他以此而得利、樂、解脫。或許有人會生如是疑:「若把所修功德都回向給別人,那我豈非一切功德都沒有了嗎?我辛辛苦苦所修的,不都白費了嗎?」絕對不會白修的,很奇怪,事實上與你所想的正好相反:自己所擁有的越是施與別人,結果自己所得到的反而更多― 然而決不可預作是念:爲了自己能得到更多,所以才施與他人。這是爲了「回收」而布施,爲了貪得更多而施與,而非爲了利他而布施,所以這不是真心、真正的布施;如老子所說:「所欲與人,己愈多。」這道家式的純以利己爲出發點的布施,是權謀詐術的運用。而菩薩修行不是爲了會令「己愈多」,所以才施與他人,應純粹只是爲了利益他人,令他得利益

   得安樂,因而布施,不思己之得失多寡。能如是行施,即是真修「回向心」。如是「回己向他」即真是菩薩道行者。反之,若乏此回向心,則必無法成就菩提;因此以修無上菩提而言,「回己向他」可說比「回因向果」還重要。有人又會心有疑問:「菩薩行施,完全不爲自己的利益著想,如果一切功德都回向給他人,自己的成就會不會因此而減緩或減少?」關于這個問題,我以一個譬喻來解說。譬如一支六十瓦的燈泡,你若拿它來照一個人,它所發出的亮度是六十瓦,如果你拿它來照亮一屋子的人,它的亮度依然是六十瓦,不增不減,然而它所照亮的人卻大爲增多了;可是對燈本身及其所發出的光來講,並無損害,不過它所産生的功用卻以數倍計。或許你偶而會生出自私的想法:認爲「這盞燈是我的,我不想讓別人也照到,因爲照了別人,可能會因此分掉一些我的燈光,而使我所得的亮度減少了。」但事實上,絕對不可能有這樣的事發生。六十瓦的燈,一個人受照,得到六十瓦的亮度之益,兩個人去照,兩個人同時都得到六十瓦的利益,絲毫不少,然而燈光卻不用增加一倍,而燈之功用卻增了一倍。若叁個人、四個人去照,燈之功用利益即如是倍增,而「燈體本然,無有增減」。同樣的道理,你若把所修的功德與衆人分享,雖然你所修的功德本身並沒增加,但由于你的回向,而蒙受其利的人卻大大增多了,因此你原本所修的功德之作用,也因此而倍倍增上― 化一爲二,化二爲四,乃至無量!所以你所修的一份功德,卻經由你回向之功,而轉成無量功德。因此,所修之功德愈回向,只會愈多,不會愈少。再以另外一個譬喻來說明回向之功用。譬如手電筒,燈泡雖然很小,而它之所以能照得很遠、很亮,所涵蓋的範圍也大,其原因是因爲有一片反射鏡。手電筒反射鏡的質量越好,照射的效果就越好;反射鏡質量差,手電筒照亮的效果也差,所照的距離與亮度都較爲不理想。有一種手電筒稱爲lantern ,照得很竟、很遠,比一般電筒好,那是因爲它的反射鏡很明、很亮、很大的關系。燈泡就如我們所修集的功德,反射鏡就如同我們的「回向心」。我們的回向心越明淨

   越廣大,它所能利益到的人也越多。所以由此看來,將功德回向給別人,不但毫不減損己身的受用,反而只有令此功德之效用增廣。因此你若能回向盡虛空

   遍法界一切衆生,那你所修集的功德本身盡管微不足道,然而透過此廣大心量的回向心,也會化成有如等虛空、遍法界的功德之用,所以這就是「轉有限之體,爲無限之用」。(出家人施食時的「七粒遍十方」,即是此種廣大心之用。)因此菩薩修行主要在其發心;若能發等虛空、遍法界之無量大心,即能與如來心相應,因此「回向心」在整個佛法的修行中,是很重要的一環。修行得了好處,要能不吝惜地與人分享,這樣才能令佛法常住、令佛種不斷。

  ( c ) 回事向理「回事向理」就是將所修的種種「事」相「事」,例如:讀經、念佛、打坐、持咒聞佛法、淨、 涅槃講經說法、弘法利生等等。真如、 本性、不生不滅等等「向于」欲成就這些理上之信、解以上即旦及回事向理七信位菩薩所修證禮佛「理」,回向欲成就「理」上之證悟、布施、供養、持戒、忍辱、不聽「回事向理」即「回」所修之種種事,悟。所成之「回向心」,包括回因向果、回己向他

  八、八信位― ― 護法心

  例如:苦、無常、無我、空、「八信位」的菩薩所主修者爲「護持如來正法之心」。此菩薩若見有人破壞佛法,則必起而護衛,即使此菩薩正在修般若,當此之時,他也決不會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而置身事外、不護正法;因爲如果那樣,便是落人「斷滅空」,且有逃避佛子的責任之嫌。『 法華經』 中說:「如來以一大事因緣出興于世」。什麼是「一大事因緣」?那就是:教化、開覺一切衆生皆得作佛;以是之故,菩薩學佛修行,應護持一切佛法。若有人以相似之佛法,企圖以假冒真,而證人說他得佛之正法,以此欺诳衆生

   招搖撞騙,他若得遂其志,則將混淆正法。此時,菩薩爲護衛正法、維護衆生慧命,必須挺身而出。然而護持佛法須有方便,不是暴虎馮河、莽莽撞撞地逞匹夫之勇即可成事。我有一位朋友是佛教徒,他的修行算是馬馬虎虎,他的太太是天主教徒。這位朋友跟我們說,有一回宋能爾布道大會,他去參加了。當宋牧師說因爲人太多了,如有任何問題,可以遞條子的方式傳上去問。他也趁機寫了幾張條子,所寫的問題有十余條之多。據說宋能爾看到他寫的條子,一讀之蔔,氣得七竅生煙,越講越氣,最後還破口大罵哩。我那個朋友于是大樂― ― 他跟我說他是在「破斥外道」。這其實是顛倒,爲什麼呢?他老兄自家中就有一位外道(他太太),他伏不了,也不能度化引導令其歸敬佛法,卻陪著外道妻、進外道的道場去瞎攪和一通,這樣不但不名爲「護法」,實是胡鬧,而且是以「黑函」式藏頭露尾地胡鬧。菩薩護法斷不以此之圖。再說,護法的菩薩是要具有大智慧、 大方便,並且心懷大慈悲,絕不是像這樣躲在暗處,放暗箭、發黑函式地鬧場「踢館」,令他受大苦惱― ― 相反地,佛所謂的「降伏外道」都是公開地、光明正大地令他心服口服,令他覺知自己所修的錯誤,並了知佛法的殊勝,因而放棄本所修習的外道法,轉而歸敬叁寶,修習如來正法。所以「降伏外道」不是只爲了要氣氣他、爲難他,一譏他沒面子,下不了臺。因此可知,降伏外道是須具有如佛的大智與大悲,才能勝任的事,也是大菩薩的最主要修行項目之一。我們一般人,若能利益周遭有緣之人,令他們都歡喜趣向佛道,已經是很不簡單的了,故知護持佛法須從你身邊的人開始,勿舍近就遠。再講一則故事:有」些人覺得青海自稱「無上師」,超過佛如來,犯了大妄語,心中很氣;于是有一次在青海的信徒的街頭弘法大會中出現,大聲喊叫說青海著魔,是魔弟子,呼籲大衆不要信她,不要看他們的宣傳資料,于是與青海的信徒對陣,互相叫罵,以致動起武來,但佛教徒這邊人數少得多,最後被圍打,差一點不能突圍。如此落荒而逃,惹人笑話。之所以會有這種過錯,即在于佛弟子不解佛義,不懂佛理,不知「護怯」的真義,而望文生義,自作解人。因此可知,護持正法之心,固然是一切佛弟子都應修習長養,但是護持正法、降伏外道之事,卻不是人人皆有能力爲之。

  九、九信位― ― 戒心

  「八信菩薩」的護法心修得滿心之後,便進入第九信,主修持戒、護戒之心。或許又有人要問:持戒,大家都知道是學佛一開始最重要的基本修行;既然如是,爲何大乘信位菩薩的修行中,卻將此排在接近末尾的第九項?其道理在于:正因爲能發「護持如來正戒之心」是甚難稀有之事,所以非久修菩薩功德,無法發起,亦無法勝任。你勸人念佛、打坐、看經、誦經、 持咒、 乃至于勸人修檀波羅蜜都尚容易;欲令人持戒,實在甚難。可知護持如來戒法是非常可貴的事;再者,佛弟子須能夠起護持佛戒之心,才是真正地護佛正法。因爲佛的正法,其本源是從戒法中來。佛將滅度時說,佛滅度後,佛弟子當「以戒爲師」。所以我們須依佛所教而敬持佛戒。由于這是難行的項目,所以才排在後面的階位。前面先積集種種福德資糧,等衆福德充滿

   資糧具足之後,再開始護持戒法。在座若有人還未受過五戒或兩戒均可,這是受「少分戒」「滿分戒」(五戒全受)

  但是慢慢來,因緣成熟,應盡快去求受戒,可先受持一戒;日後因緣具足再受「多分戒」(叁戒以上)或。有機會亦可多參加「八關齋戒」,其功德殊勝無量。視自己的能力而受持,不要太勉強。飯吃得太快,會打破碗,反爲不美。

  十、十信位― ― 願心

  此處的「願」有廣義與狹義兩種。廣義的願心是指無上菩提之願,狹義之願心則指願求上上升進,在「十信滿心」之後登入「初住」。唯因已發欲「于佛法中住」之願心,方能于十信滿心後,得登「初住位」。「住」者,安定、安住、不動蕩、不遊移、不榜徨,亦即決定一心依法而行,趣求佛道之義。「住位」菩薩之境界,猶如在法界之大地田野上,蓋好一棟房子,于其中安住,屯墾。就像美國西部開拓史中一樣,開拓者首先蓋一楝房子,安定下來,再慢慢開墾。信位菩薩所成辦的,猶如蓋了一幢以信位十心所成就的房子,以有此屋,故能使行者行住安住下來,然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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