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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缽舍那講記 第十六講▪P2

  ..續本文上一頁點,也就是「梵天造作一切法」這一點而言,透由正理我們來觀察之後,我們會發現到,要是一切的法是由梵天王所造作出來的話,這會違反正理,甚至違反現量,也就是因爲它違反正理、違反現量的緣故,對于這個內涵,世親菩薩在解釋的時候,就換了一種方式來作解釋,而談到了「業生世間一切法」。但是對于地球的形狀,或者是它的大小而言,實際上地球是圓的、是方的,跟我們說實在並沒有太大的關系,所以它是圓形也好,它是方形也好,甚至它是任何的形狀,其實這都可以接受,這並不一定要去否定,或者並不一定要去證成的一件事情。再加上當時印度是很流行外道的這一本論典的緣故,所以爲了要適應當時衆生的根器,世親菩薩在解釋地球的形狀以及它的大小,它形成的方式的時候,是照著外道的論著來作解釋的。但由于第一個部分,也就是「梵天造作一切法」的這個內涵,透由正理以及現量來作觀察之後,會與正理、現量相違的緣故,所以並沒有以外道的方式來作诠釋,而更進一步的談到了「業生世間一切法」。但是對于地球的形狀和它的大小種種的內涵,因爲當時這部論典相當的勝行,而且當時人們也是以這樣的一種方式,來诠釋地球的形狀以及大小等內涵,所以當時並沒有將這個部分做一個非常大的更改。

  之前我們談到所謂的「緣起」的這個概念的時候,我們是以四谛的角度而談到了由因生果的緣起法。但實際上當我們在談到由因生果的緣起時,難道我們一定要從四谛的角度來作解釋嗎?這並不是。現今我們在日常生活裏,我們的四周圍有許多的由因生果的緣起法,這些法則我們仔細的去觀察,我們就可以稍微的了知到,許多的果在形成之前,是必須要具備有很多的因緣和合之後才有辦法形成的。甚至我們現今四周圍有很多的東西是我們沒有辦法透由想象,沒有辦法透由內心思惟的力量,而得到的一個結果。我們會覺得很多的事情、很多的東西我們沒有辦法接受,甚至說它太不可思議了。但實際上這一切的事物都是建立在由因生果的緣起法之上,所以這當中就會特別的強調「真實不虛妄」的這個內涵。既然它是由因生果的緣起法,就表示它是存在的法則,既然存在的法則,我們就沒有辦法透由正理,或者是其它的正量來推翻它。但是當我們在建立由因生果的緣起法時,我們都會覺得由因生果的法則,是在外境本身而形成的一種緣起法,這是因爲我們對于空性的內涵,完全沒有體會所造成的。透由善惡因、感善惡果的這種因果法則,我們會認爲這種法則與我們的內心一點關系都沒有,不管我們平常在談論由心的力量去安立境也好,或者你不去談論這個問題,但實際上當你面對境界的時候,不管你嘴巴上面說由心安立,或者是不由心安立,你所看到的境界就是如此的真實。在你的內心當中所生起來的認知,你就是認爲因果的法則,跟我的內心一點關系都沒有。甚至你會有一種縱使我的心不去安立它,由因還是會生果的,這是我們一般人會有的一種的概念。

  但實際上我們更進一步的去思惟這個問題,既然果是必須要依賴、甚至觀待因才有辦法形成,就表示「果」的本身是必須要依賴他者,既然必須要依賴他者,就表示它並沒有自主的能力。我們也知道「一果」的形成,必須要透由衆多的因緣聚集之後,「果」才有辦法形成,「果」在形成之前,「因」必須要能夠具備,「因」沒有具備「果」就沒有辦法形成,「因」在具備之後,「果」是自然會呈現出來的。但是不管怎麼說,縱使由因所生的果,它本身具有強大的力量,但實際上它在形成的當下,是必須要觀待因緣,甚至觀待其它的法才有辦法安立的。既然必須要觀待,就表示它本身並沒有真實的自性,也不獨立,所以在這個當中我們必須要能夠去探討,觀待所形成的因果法則。對于這一點而言,科學家他也認同,在現今科學家的認知當中,他們會去探討許多微塵的這些事情,甚至他們發現到,許多佛教的論典裏面根本就沒有談到的微塵,他們所談到的微塵是相當細分的。甚至他們也承認衆多細分的微塵在聚集之後,能夠形成粗分的微塵,而衆多粗分的微塵在聚集之後,是能夠形成一個個體的,這一點科學家他們也能夠認識到這個特色。所以他也知道,粗分的微塵,或者是個體,必須要透由衆多的細分微塵聚集之後,才有辦法形成,而從這個當中他們也能夠了解到,果是必須要觀待因,甚至必須要觀待衆多的因緣聚集之後,才有辦法形成。既然是必須要觀待,就表示它本身並不自主,也不獨立,「觀待」跟「獨立」這兩者是完全相違的。既然這一法是存在,又不自主,甚至在境界本身的那個方位,又找不到一個真實的境的話,那這一法它是如何安立的呢?既然它是存在,又不自主,在境界那個方位又沒有辦法真實的探討到它的話,就表示這一法是透由分別心去安立才有辦法形成的,它的形成完全是必須要觀待內心才有辦法建立,才有辦法形成出來。

  所以因此在第叁句話當中就有談到「一切所執之境皆壞滅」,這當中的所執境就是談到了「有自性」,或者是不需要觀待分別心所形成的境,這一點是透由正理能夠破除的。我們一般的人都會認爲由因生果的緣起法,是在境界的那個方位很真實的能夠呈現出來,甚至在不觀察以及不簡擇的當下,我們能夠安立外境,但是你繼續的去觀察,甚至去探討境最究竟的本質時,你會覺得,你內心當中真實的境界似乎是不存在的。既然你在觀察以及探討之後,並沒有辦法找到一個真實的境的話,那境之所以能夠形成,最主要的因就是觀待于我們內心當中的分別心。所以既然境的形成方式,是必須透由內心的力量去安立的話,不需透由分別心所安立出來的境,就是我們必須要破除的,也就是這當中所謂的「一切所執之境」。這當中的「所執」是談到了「執著實相」,或者是「執著自性」的這種執著,它所執著的境是不存在的。雖然我們在不觀察、不簡擇的當下,會認爲這個境是很真實的,但是你透由正理不斷的去觀察之後,你會發現境本身並不是以這樣的一種方式呈現出來。如果能夠以這種方式來探討空性的內涵的話,「彼乃趣入佛陀歡喜道」。

  接下來我們看到《毗缽舍那》的正文,今天請翻到《菩提道次第廣論》的第446頁,我們進行的是第446頁的第二大段。在第叁個科判當中,一開始他宗就提出了一個問難,這個問難當中就是提到了,破除了四生,有沒有辦法破生?所以談到了「由破自、他、俱無因生,若能破生,則四句生雖于名言此宗說無,故于破生不須簡別。」如果透由破除了四生能夠破生的話,那以你的角度,也就是中觀應成派的角度而言,四句生在名言當中是沒有辦法安立的,所以以你的角度,四生是可以透由正理來破除的。如果在破除了四生之後,生也能夠破除的話,「故于破生不須簡別」在破除生的時候,你不需要要加上勝義來作簡別。這當中不需要加上勝義來作簡別,就是談到你破生的當下,你不需要特別強調,我所破的「生」是所謂的「勝義生」。因爲破除四生,要是能夠破生的話,在破生的當下,你不需要特別的去強調,你所破的生是勝義的生,你就直接說「你是破生」這樣就好了。「若不能破,則破四生亦不能破勝義之生」,如果破除了四生沒有辦法破生的話,那破除四生之後,相同的道理,也沒有辦法破除勝義之生,這是他宗所提出來的兩個基本問難。但對于第二點而言,自宗他會認爲,如果生它所形成的方式,是以勝義的方式形成的話,也就是生本身要是勝義生的話,透由正理來探討,它必須要符合「四生」當中的任何一「生」。也就是因此透由破除了四生,能夠遮止「生」是有勝義,或者是能夠遮止「勝義生」的這一點,因爲勝義生本身的當下,如果一法它是勝義生的話,透由正理來作探討,到最後都會發現到,它要不就是「自生」,要不就是「他生」等其它叁種生法。因此如果能夠破除這四生,就代表它能夠破除勝義生。但是不是破除了四生之後,能夠破生呢?並不是。對于他宗所提出來的問難,自宗就回到說:「前說非許,當答後難」,對于之前你所提出來的第一個問難,我並沒有辦法承許,「當答後難」而對于你所提出來的第二個問難,我之後會作詳細的解釋。

  若許勝義之生,須許堪忍觀真實性正理觀察。如果承許「生」它本身是有勝義的,也就是承許了勝義之生之後,「須許堪忍觀真實性正理觀察」,在承許了勝義生之後,我們也必須要承許這一法在透由正理觀察之後,必須要能夠堪忍正理觀察。這當中所謂的堪忍正理觀察,就是透由正理在觀察之後,它必須要找到一個真實的境,因爲境界它本身是有勝義,有真實的話,透由正理在觀察之後,也必須要能夠找到一個真實的境界,這一點叫做「堪忍正理觀察」。所以若許勝義之生,須許堪忍觀真實性正理觀察,爾時須以正理觀察,自他等四從何句生?如果一法它是勝義生的話,透由正理來觀察之後,它必須要能夠安立這一法是自生,還是他生,還是俱生,還是無因生,它必須要從這四生當中找到一個最究竟的答案。由許勝義生,故定須許四句隨一觀察。所以得到的結論就是,如果你承許了勝義生,你就必須要更進一步的承許,我所承許的勝義生是四生當中的某一生,因爲這一點是透由正理觀察之後所得到的一個結論。若僅受許依此因緣有此生起,未許實生,首先先將「實生」旁邊的標點符號改成逗號。如果說你只是僅承許了,透由因緣所生起的緣起法,在承許的當下,「未許實生」你並沒有承許,這種由因生果的緣起法是有勝義,或者是有自性的話,未許彼故,由于你並沒有承許真實的生,或者是你並沒有承許勝義的生,雲何能以觀真實之理觀從自他等何者而生?既然你在承許生的當下,要是沒有承許真實生,或者是勝義生的話,那透由正理來作觀察之後,並不需要得到一個最究竟的結論,也就是它是四生當中的哪一生。因爲你剛開始在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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