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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缽舍那講記 第十講▪P3

  ..續本文上一頁,來闡釋中觀應成的不共正見。

  接下來是看到第434頁的第五行,下面這個地方,「由說欺诳破不欺诳即是破量,以不欺诳是量相故。」首先我們看到最後一句話,「以不欺诳是量相故」所謂的正量,它是什麼樣的內涵呢?它的本質是不欺诳的,所以不欺诳是正量的定義,這當中的「相」就是它的涵義,或者它的定義。因此不管是經部宗、唯識宗,或者是應成,他們都認爲,只要心識它是正量,它的本質就是要不欺诳的。因此以應成的角度,他就會認爲,既然正量它的本質是不欺诳的話,那你在對于任何的境界,如果産生的是正量的話,就表示在面對境界的同時,本質是不欺诳。因此以經部宗的角度他會認爲,眼根識在緣著色法的同時,它所顯現的這一分是不欺诳的;也就是在顯現色法的同時,色法之上有自相、有自性的這一分,也是不欺诳的。但是應成的論師卻不這麼認爲,他認爲眼根識在對著境界,它所現起的「自性成立」的這一分是「量」的話,那就表示這一分「是不欺诳」,那就如同眼根識它所看到的一般,「境」它是必須是「自相成立」的。但是實際上以應成的角度而言,他是沒有辦法這樣來安立。

  欺诳之理即住此相之事,現爲余相。這幾個字,在之前《四百論釋論》我們可以看到第433頁的倒數第六行最下面這個地方,「以住此相之事,現余相故。」因此之前就解釋到,談論到眼根識它是欺诳之理,以《四百論釋論》而言,它是講到了「即住此相之事,現爲余相。」這幾句話應該要怎麼解釋呢?宗大師他就做了解釋,謂色聲等五境,實無自相,于諸根識現有自相,故說彼等于自相境非是正量。宗大師就對于這一句話,「即住此相之事,現爲余相」做了解釋。就是談到,色身等五境,色身香味觸這五境,「實無自相」以它的本質而言,它是沒有任何的自相,或者是沒有任何的自性。「于諸根識現有自相」雖然它的本質是無自相、無自性的,但是當我們的眼根識,緣著這些境界的當下,會現出境上有自性、有自相的這一分,「故說彼等于自相境非是正量」因此當心在緣著境的當下,因爲境本身是無自相的,但是心所顯現出來的是有自相,因此這兩種方式,境所存在的方式,跟內心所顯現的方式是不同的,所以我們不能夠說,心在面對有自相的境的同時,它所顯現是正量,所以在這邊就講到了欺诳。「即住此相之事,現爲余相」,諸法它最究竟的本質,在我們的內心顯現的時候,它並不是顯現它原來的本質,而是顯現出有自相的這一面。因此當心在緣著「有自相」的境的同時,它顯現出來的這一分,並不能夠稱之爲「正量」,因爲它是「欺诳」的緣故。

  總此意趣,謂諸根識于五境自相非是正量,以待五境所現自相是欺诳故。接下來就做了更詳細的解釋,之前這一句話當中,它最主要的意趣就是講到,「謂諸根識于五境自相非是正量」它談到的就是五根識在面對五境的同時,它所顯現的五境是「有自相」的這一分,以「心」的角度而言,面對著這一分的當下,這種方式並「不是」所謂的「正量」。「以待五境所現自相是欺诳故」,爲什麼不能夠稱之爲正量呢?因爲實際上它所顯現的,跟它最究竟的本質,並不是相同的,所以這就是所謂的欺诳。五境實空無自相,現自相故,如現二月之識。欺诳的方式在下面有講到,色聲等五境它最究竟的本質,是「空無自相」的,也就是它是無自相、無自性的。它的本質雖然是「無自性」,但是在內心顯現的當下,是顯現出「有自相、有自性」的這一分,所以我們稱之爲「欺诳」。「如現二月之識」這當中就做了一個譬喻,就比如在天空當中,雖然只有一個月亮,要是你看到了兩個月亮,就表示你所看到的,跟實際上所存在的並不相符,所以你所看到的這兩個月亮,並不能稱之爲是所謂的正量的方式。因爲月亮只有一個,你看到的時候,要是看到兩個月亮,就表示你看到的跟事實上是不符的。所以你不能夠說,看到兩個月亮的這一顆心,在看到兩個月亮的時候,是以正量的方式來作顯現。相同的道理,「境」它最究竟的本質是「無自相」,所以你看到它「有自相」的時候,怎麼可以說「心」在面對「境」的當下,它所顯現的是「正量」呢?這種理論是錯誤的。

  其實事諸師,謂色聲等若無自相自性,則說彼等空無一切作用功能而成無事,這當中的實事師,就是自續派以下的論師。自續派以下的論師,他是怎麼來安立諸法的呢?「謂色聲等若無自相自性,則說彼等空無一切作用功能而成無事」,若是外境的色聲,它的本質是無自相,或者是無自性的話,這個時候自續派以下的論師他們就會認爲,無自性就表示它是空無一切,也就是它沒有任何的作用,也沒有任何的功能,而成爲無事。故若不于五境自相爲現量,則于五境無成量之處。因此當心在對著五境的同時,要是對于五境之上的自相,沒有辦法現起正量的話,「則于五境無成量之處」這個時候有哪一種心識,在對著境的當下,能夠成爲真正的正量呢?是沒有辦法安立的。若于五境成量,亦許于彼自相成量。因此當心在面對著境,就是在面對五境的同時,它能夠生起正量的話,就表示他能夠對于五境之上的自相,也生起正量,這是自續派以下的論師,他們所提出的論點。

  此論師謂,若有自相或有自性,則成實有,安立實境之量,雖須于自相爲量,然境虛妄,故立此境之量不須于自相爲量。「此論師謂」這個論師,最主要就是應成的論師,尤其是以龍樹菩薩爲主,他們所談到的觀點,「若有自相或有自性,則成實有」,如果外境它是有自相,或者是有自性的話,它則會成爲谛實有。所謂的「實有」,就是我們平常用的「谛實有」的這個名辭。如果今天外境它是有自相,或者是有自性的話,它最究竟的本質就會成爲谛實有。「安立實境之量,雖須于自相爲量」,如果外境它是谛實的話,就如同能夠安立外境是谛實的正量,它在安立谛實的當下,也是必須要能夠安立自相。如果外境它是谛實有的話,表示心在對著境的同時,它對于自相的這一分,也必須能夠顯現出正量。爲什麼要顯現出正量?所謂的谛實就表示,它是不欺诳的。那何謂不欺诳?所謂的不欺诳,就是它的本質,跟在內心所顯現出來的是一模一樣的時候,我們說這種法是不欺诳的。既然它是谛實,就表示它是不欺诳,就如同我們的內心,顯現出有自相的這一分,那境它也是自相成立的。所以如果對于谛實能夠生起正量,在這個之上,你對于自相的這一分也可以生起正量。「然境虛妄,故立此境之量不須于自相爲量」,然而境界它並不是谛實的,它是虛妄的,「故立此境之量不須于自相爲量」,因此當你的心,在面對著虛妄境的同時,因爲境界它本身是虛妄的緣故,所以縱使它在心當中,能夠顯現出有自相的這一分,但是因爲它是虛妄的,就表示它所顯現的,跟它所實際存在的是不一樣的狀態。雖然它能夠在心這一方顯現出有自性的這一分,但實際上它是無自性的,所以你不用在有自性,或者是有自相的這一分之上,生起所謂的正量。所以最後就講述到,「然境虛妄」以應成的角度而言,它並不認爲外境它是谛實有,而是虛妄的緣故,「故立此境之量」所以當你的心在緣著境的同時,因爲境是虛妄的緣故,雖然它能夠顯現出有自相的這一分,但是因爲它是虛妄的,所以不需要在這一分之上,安立所謂的正量,所以「不須于自相爲量」。

  四百論釋雲:「以世間見,遣真實見,亦非正理。彼唯于世間立爲量故,彼所緣義亦是虛妄欺诳法故。」首先我們看到第一句,「以世間見,遣真實見,亦非正理」,這當中所謂的真實見,它就是談到,以一般人的心而言,就是凡夫的心,在顯現諸法的同時,會現起諸法有自相的這一分,「遣真實見,亦非正理」,但是你不能夠說,因爲凡夫的內心在緣著諸法的同時,會顯現出有自相的這一分,就否認了諸法之上無自相的這一分是空性,你不能夠以這樣的內涵來否定它。就是凡夫的心在緣著境的同時,雖然是會顯現出有自相的,但是你不能夠因爲這樣的原因,就說諸法之上無自相的內涵,並不是諸法的空性。雖然凡夫會顯現有自相的這一分,但是實際上它並不如同境界所存在的方式,所以你不能夠以這樣的方式,來遣真實見,這是不正確的,所以「亦非正理」。「彼唯于世間立爲量故」後面就有講到兩個原因,爲什麼你不能夠以這種方式來破除真實見?第一個原因,「彼唯于世間立爲量故」所謂的「世間」,最主要是談到了世間的名言識。因爲當名言識在對著境界的同時,它所現起的是正量,就是名言識在對著外境的色法,所現起的是正量。可見透由名言識能夠對于外境生起正量,就表示外在的色法等這一切,都是在名言識的安立之下。既然它是能夠被名言識安立的話,就表示它不是在觀察、在尋求的狀態而呈現出來的,它是在不觀察、不尋求而呈現的。因此「彼唯于世間立爲量故」它所安立世俗的心,因爲它是名言識的緣故,所以在安立的當下,你是沒有辦法去尋找到真實的本質,它是在不尋求以及不觀察之下而産生的,「彼所緣義亦是虛妄欺诳法故」,因此安立世俗法以及勝義法的心,它是由不同的心來安立的,所以你不能夠透由安立世俗的心,來破除勝義的道理。第二句「彼所緣義亦是虛妄欺诳法故」,雖然名言識在顯現境的當下,會顯現出境上有自相的這一分,但是它所緣的境,是虛妄欺诳的緣故,因此它的本質,跟它所顯現出來的方式並不相同。所以你不能夠說,因爲在我的內心,看到了有自相,所以推翻了諸法無自相是空性的理論,這個理論是錯誤的。

  故破于自相爲量,非須全破其是量。故非總破名言諸識爲量。接下來自宗就做了結論,「故破于自相爲量」今天破除眼根識它是正量的這一點,是破除了它在對著有自性,也就是境上有自性的這一分,是能夠呈現正量,是要破的是這一點。「故破于自相爲量」實際上它是正量沒有錯,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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