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来阐释中观应成的不共正见。
接下来是看到第434页的第五行,下面这个地方,「由说欺诳破不欺诳即是破量,以不欺诳是量相故。」首先我们看到最后一句话,「以不欺诳是量相故」所谓的正量,它是什么样的内涵呢?它的本质是不欺诳的,所以不欺诳是正量的定义,这当中的「相」就是它的涵义,或者它的定义。因此不管是经部宗、唯识宗,或者是应成,他们都认为,只要心识它是正量,它的本质就是要不欺诳的。因此以应成的角度,他就会认为,既然正量它的本质是不欺诳的话,那你在对于任何的境界,如果产生的是正量的话,就表示在面对境界的同时,本质是不欺诳。因此以经部宗的角度他会认为,眼根识在缘着色法的同时,它所显现的这一分是不欺诳的;也就是在显现色法的同时,色法之上有自相、有自性的这一分,也是不欺诳的。但是应成的论师却不这么认为,他认为眼根识在对着境界,它所现起的「自性成立」的这一分是「量」的话,那就表示这一分「是不欺诳」,那就如同眼根识它所看到的一般,「境」它是必须是「自相成立」的。但是实际上以应成的角度而言,他是没有办法这样来安立。
欺诳之理即住此相之事,现为余相。这几个字,在之前《四百论释论》我们可以看到第433页的倒数第六行最下面这个地方,「以住此相之事,现余相故。」因此之前就解释到,谈论到眼根识它是欺诳之理,以《四百论释论》而言,它是讲到了「即住此相之事,现为余相。」这几句话应该要怎么解释呢?宗大师他就做了解释,谓色声等五境,实无自相,于诸根识现有自相,故说彼等于自相境非是正量。宗大师就对于这一句话,「即住此相之事,现为余相」做了解释。就是谈到,色身等五境,色身香味触这五境,「实无自相」以它的本质而言,它是没有任何的自相,或者是没有任何的自性。「于诸根识现有自相」虽然它的本质是无自相、无自性的,但是当我们的眼根识,缘着这些境界的当下,会现出境上有自性、有自相的这一分,「故说彼等于自相境非是正量」因此当心在缘着境的当下,因为境本身是无自相的,但是心所显现出来的是有自相,因此这两种方式,境所存在的方式,跟内心所显现的方式是不同的,所以我们不能够说,心在面对有自相的境的同时,它所显现是正量,所以在这边就讲到了欺诳。「即住此相之事,现为余相」,诸法它最究竟的本质,在我们的内心显现的时候,它并不是显现它原来的本质,而是显现出有自相的这一面。因此当心在缘着「有自相」的境的同时,它显现出来的这一分,并不能够称之为「正量」,因为它是「欺诳」的缘故。
总此意趣,谓诸根识于五境自相非是正量,以待五境所现自相是欺诳故。接下来就做了更详细的解释,之前这一句话当中,它最主要的意趣就是讲到,「谓诸根识于五境自相非是正量」它谈到的就是五根识在面对五境的同时,它所显现的五境是「有自相」的这一分,以「心」的角度而言,面对着这一分的当下,这种方式并「不是」所谓的「正量」。「以待五境所现自相是欺诳故」,为什么不能够称之为正量呢?因为实际上它所显现的,跟它最究竟的本质,并不是相同的,所以这就是所谓的欺诳。五境实空无自相,现自相故,如现二月之识。欺诳的方式在下面有讲到,色声等五境它最究竟的本质,是「空无自相」的,也就是它是无自相、无自性的。它的本质虽然是「无自性」,但是在内心显现的当下,是显现出「有自相、有自性」的这一分,所以我们称之为「欺诳」。「如现二月之识」这当中就做了一个譬喻,就比如在天空当中,虽然只有一个月亮,要是你看到了两个月亮,就表示你所看到的,跟实际上所存在的并不相符,所以你所看到的这两个月亮,并不能称之为是所谓的正量的方式。因为月亮只有一个,你看到的时候,要是看到两个月亮,就表示你看到的跟事实上是不符的。所以你不能够说,看到两个月亮的这一颗心,在看到两个月亮的时候,是以正量的方式来作显现。相同的道理,「境」它最究竟的本质是「无自相」,所以你看到它「有自相」的时候,怎么可以说「心」在面对「境」的当下,它所显现的是「正量」呢?这种理论是错误的。
其实事诸师,谓色声等若无自相自性,则说彼等空无一切作用功能而成无事,这当中的实事师,就是自续派以下的论师。自续派以下的论师,他是怎么来安立诸法的呢?「谓色声等若无自相自性,则说彼等空无一切作用功能而成无事」,若是外境的色声,它的本质是无自相,或者是无自性的话,这个时候自续派以下的论师他们就会认为,无自性就表示它是空无一切,也就是它没有任何的作用,也没有任何的功能,而成为无事。故若不于五境自相为现量,则于五境无成量之处。因此当心在对着五境的同时,要是对于五境之上的自相,没有办法现起正量的话,「则于五境无成量之处」这个时候有哪一种心识,在对着境的当下,能够成为真正的正量呢?是没有办法安立的。若于五境成量,亦许于彼自相成量。因此当心在面对着境,就是在面对五境的同时,它能够生起正量的话,就表示他能够对于五境之上的自相,也生起正量,这是自续派以下的论师,他们所提出的论点。
此论师谓,若有自相或有自性,则成实有,安立实境之量,虽须于自相为量,然境虚妄,故立此境之量不须于自相为量。「此论师谓」这个论师,最主要就是应成的论师,尤其是以龙树菩萨为主,他们所谈到的观点,「若有自相或有自性,则成实有」,如果外境它是有自相,或者是有自性的话,它则会成为谛实有。所谓的「实有」,就是我们平常用的「谛实有」的这个名辞。如果今天外境它是有自相,或者是有自性的话,它最究竟的本质就会成为谛实有。「安立实境之量,虽须于自相为量」,如果外境它是谛实的话,就如同能够安立外境是谛实的正量,它在安立谛实的当下,也是必须要能够安立自相。如果外境它是谛实有的话,表示心在对着境的同时,它对于自相的这一分,也必须能够显现出正量。为什么要显现出正量?所谓的谛实就表示,它是不欺诳的。那何谓不欺诳?所谓的不欺诳,就是它的本质,跟在内心所显现出来的是一模一样的时候,我们说这种法是不欺诳的。既然它是谛实,就表示它是不欺诳,就如同我们的内心,显现出有自相的这一分,那境它也是自相成立的。所以如果对于谛实能够生起正量,在这个之上,你对于自相的这一分也可以生起正量。「然境虚妄,故立此境之量不须于自相为量」,然而境界它并不是谛实的,它是虚妄的,「故立此境之量不须于自相为量」,因此当你的心,在面对着虚妄境的同时,因为境界它本身是虚妄的缘故,所以纵使它在心当中,能够显现出有自相的这一分,但是因为它是虚妄的,就表示它所显现的,跟它所实际存在的是不一样的状态。虽然它能够在心这一方显现出有自性的这一分,但实际上它是无自性的,所以你不用在有自性,或者是有自相的这一分之上,生起所谓的正量。所以最后就讲述到,「然境虚妄」以应成的角度而言,它并不认为外境它是谛实有,而是虚妄的缘故,「故立此境之量」所以当你的心在缘着境的同时,因为境是虚妄的缘故,虽然它能够显现出有自相的这一分,但是因为它是虚妄的,所以不需要在这一分之上,安立所谓的正量,所以「不须于自相为量」。
四百论释云:「以世间见,遣真实见,亦非正理。彼唯于世间立为量故,彼所缘义亦是虚妄欺诳法故。」首先我们看到第一句,「以世间见,遣真实见,亦非正理」,这当中所谓的真实见,它就是谈到,以一般人的心而言,就是凡夫的心,在显现诸法的同时,会现起诸法有自相的这一分,「遣真实见,亦非正理」,但是你不能够说,因为凡夫的内心在缘着诸法的同时,会显现出有自相的这一分,就否认了诸法之上无自相的这一分是空性,你不能够以这样的内涵来否定它。就是凡夫的心在缘着境的同时,虽然是会显现出有自相的,但是你不能够因为这样的原因,就说诸法之上无自相的内涵,并不是诸法的空性。虽然凡夫会显现有自相的这一分,但是实际上它并不如同境界所存在的方式,所以你不能够以这样的方式,来遣真实见,这是不正确的,所以「亦非正理」。「彼唯于世间立为量故」后面就有讲到两个原因,为什么你不能够以这种方式来破除真实见?第一个原因,「彼唯于世间立为量故」所谓的「世间」,最主要是谈到了世间的名言识。因为当名言识在对着境界的同时,它所现起的是正量,就是名言识在对着外境的色法,所现起的是正量。可见透由名言识能够对于外境生起正量,就表示外在的色法等这一切,都是在名言识的安立之下。既然它是能够被名言识安立的话,就表示它不是在观察、在寻求的状态而呈现出来的,它是在不观察、不寻求而呈现的。因此「彼唯于世间立为量故」它所安立世俗的心,因为它是名言识的缘故,所以在安立的当下,你是没有办法去寻找到真实的本质,它是在不寻求以及不观察之下而产生的,「彼所缘义亦是虚妄欺诳法故」,因此安立世俗法以及胜义法的心,它是由不同的心来安立的,所以你不能够透由安立世俗的心,来破除胜义的道理。第二句「彼所缘义亦是虚妄欺诳法故」,虽然名言识在显现境的当下,会显现出境上有自相的这一分,但是它所缘的境,是虚妄欺诳的缘故,因此它的本质,跟它所显现出来的方式并不相同。所以你不能够说,因为在我的内心,看到了有自相,所以推翻了诸法无自相是空性的理论,这个理论是错误的。
故破于自相为量,非须全破其是量。故非总破名言诸识为量。接下来自宗就做了结论,「故破于自相为量」今天破除眼根识它是正量的这一点,是破除了它在对着有自性,也就是境上有自性的这一分,是能够呈现正量,是要破的是这一点。「故破于自相为量」实际上它是正量没有错,但是…
《毗钵舍那讲记 第十讲》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