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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缽舍那講記 第九講▪P4

  ..續本文上一頁緣故,就會在世俗谛之上以理觀察。「由非正理破壞其法」,你是透由相似的正理,而破壞了世俗法。因爲以中觀應成派的角度而言,他們會認爲,所謂的世俗法是在不觀察的當下所安立出來的。既然它是在不觀察的當下所安立的,你透由相似的正理在觀察世俗谛時,當然是沒有辦法安立世俗谛,因此對于世俗谛以及勝義谛真實的內涵,你並不了解。因爲在于一法,也就是世俗法之上,你是透由正理來作觀察,但是它並不是透由正理觀察之後所安立的一種法。「由非正理破壞其法」你只是透由相似的正理,並不是正確的正理,只是一種相似的正理,來破壞這種世俗法,我善安立世俗谛故,住世間品。我跟你不同的地方,是在于我能夠善巧的安立世俗谛的內涵。因爲以自宗的角度而言,我會認爲所謂的世俗谛,是在不觀察、不尋求的當下所安立的,所以這樣的安立方式,是能夠善巧的安立世俗谛,「住世間品」。

  汝爲破除一分世俗立余道理,我以余理而返破除,如世耆長,唯爲破汝失世間法者,非破世俗。」接下來自宗他又談到,「汝爲破除一分世俗立余道理」這當中的「一分世俗」就是世俗谛當中又可以分爲「真實」的世俗,以及「顛倒」的世俗這兩種。你透由某一種相似的正理,破除了「真實」的世俗,所以「汝爲破除一分世俗」就是破除了世俗當中,真實的世俗的這一分,「立余道理」你所舉的這種道理,或者是你所安立的這種理論,它並不是真實的正理,而只不過是一種相似的正理罷了。「我以余理而返破除」要是你如此的承許,你所引的、你所證成的正理,只不過是一些相似的正理的話,「我以余理而返破除」我可以透由其它的正理,而破除你所提出來的這種觀點。「如世耆長,唯爲破汝失世間法者,非破世俗」,在這個地方我所要破除的對象,是沒有辦法承許世間的人,所以「唯爲破汝失世間法者」我所要破除的對象,是破除沒有辦法安立世間的人,也就是他宗,「非破世俗」而並不是透由正理來破除世俗。這一點「如世耆長」,如同世間的長者一般,他們會認爲,外境能夠顯現的一切萬事萬法,不管是因果或是緣起,這一切都是存在的。因此你要是透由相似的正理來破除世俗的話,是會被世間共許的力量所推翻的。因此我就是透由正理來破除,沒有辦法承許世間的人,而不是透由正理來破除世俗。

  此說唯破失壞世俗諸宗論師,不破世俗。之前《明顯句論》當中的這一段文,最主要要表達的內涵,是說所要破的對象,是推翻世俗的宗論師,並不是要透由正理來破除世俗。「此說唯破失壞世俗諸宗論師」我所要破的對象,是要以破除、推翻世俗的宗論師爲主,並不是要透由正理來破世俗。若以觀察實性之理破壞世俗,說是不善安立二谛,故以正理破世俗色等,決定非此論師真意。最後的結論就是,如果你認爲觀察實性的正理,它能夠破壞世俗的話,「說是不善安立二谛」就表示你沒有辦法善巧的安立世俗谛以及勝義谛。「故以正理破世俗色等,決定非此論師真意」,因此以正理能夠破除世俗的這一點,並不是龍樹菩薩他真實的密意。因爲在《明顯句論》以及諸多的論著當中都有講到,要是你承許觀察實性的正理,它是能夠破壞世俗的話,就表示你沒有辦法善巧的安立二谛。透由這個內涵,我們就可以了解到,透由正理能夠破除世俗法的這一點,並不是龍樹菩薩他真實的密意。因此我們必須要先了解到,一切的世俗它是建立在「不觀察之上的」。既然世俗法,它是在不觀察之上而建立的,那你去觀察世俗法的當下,當然是沒有辦法獲得世俗真實的內涵。沒有辦法獲得時,並不能夠代表,正理它是能夠破除世俗的。因爲正理沒有辦法獲得,跟正理它本身能夠破壞、能夠破除這兩點,他們是代表不同的內涵。所以諸法既然它是在不觀察以及不仔細尋求的當下所安立的,那透由正理怎麼可以會去獲得真實的世俗呢?所以透由這一點我們必須要先了解到,觀察真實的正理,在觀察諸法時,是沒有辦法獲得世俗,但是不能夠藉此而破除了世俗。

  總之,非唯中觀論師,凡是自部印度諸宗,許有二谛建立者,雖可由他補特伽羅于自所立二谛建立出相違過,然彼自于所立二谛,許勝義理破世俗義,我敢斷言定無一人。宗大師在最後就做了結論,總而言之「非唯中觀論師,凡是自部印度諸宗」,不僅僅是中觀應成的論師,只要是自部印度的諸宗師,不管是有部、經部、唯識、自續,或者是應成,「許有二谛建立者,雖可由他補特伽羅于自所立二谛建立出相違過」,每一個宗派他在安立世俗谛,以及勝義谛時,「雖可由他補特伽羅于自所立二谛建立出相違過」,雖然可以從他宗的立場,認爲自宗所立的二谛是有相違的。比如上上它是能夠破下下,有部也有有部所安立的世俗谛以及勝義谛。但是有部所安立的二谛,以經部的角度而言,他會透由各式各樣不同的正理,來推翻有部所安立的二谛。相同的,唯識它會推翻經部宗,自續會推翻唯識,到最後應成也會推翻自續。上上是可以推翻下下的,但是以自宗的角度而言,他在安立有勝義谛時,絕對不會因爲有勝義谛,而就推翻了自宗所安立的世俗谛,他能夠有辦法同時的承許有勝義谛以及世俗谛的存在。「然彼自于所立二谛,許勝義理破世俗義,我敢斷言定無一人」,因此宗大師他就斷言說,過去自部當中,印度的諸論師,他在安立二谛時,絕對不會承許安立勝義谛的正理,它是能夠破除世俗的,這種人在過去印度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而現今這種人在我們西藏卻有産生。西藏的論師們會認爲諸法是無自性的,但是他在安立無自性的當下,卻又沒有辦法安立世俗谛,反而會認爲諸法是無自性而來推翻世俗谛。並且在這個同時,他又承許世俗谛以及勝義谛這兩者是同時存在的。這樣的論點,我們可以看得出來,在這樣的觀點之下,會産生許多相違的過失,這種過失是以前印度論師,他們所不會産生的。雖然上上的論師,他會推翻下下的宗師所提出的觀點,但是以自宗,就是每一派,不管是有部、經部、唯識、自續、應成,每一派他以自宗的角度而言,他是有辦法同時安立勝義谛以及世俗谛的。那這一點西藏的論師卻沒有辦法,他在安立諸法無自性時,是沒有辦法安立世俗谛的。這一點是西藏的論師,跟以前過去印度的論師,所不同的地方。

  以上已經結束了「觀察堪不堪忍正理思擇而爲破除然不能破」的科判。接下來所要進行的是第二個科判,「觀察由量成不成立而爲破除然不能破」。之前在第二「顯所設難皆非能破」科判當中分爲四個科判,我們可以看到第427頁,或者是你可以直接就翻到《毗缽舍那》的科判。「顯所設難皆非能破」的科判分四,第一個科判已經講述完畢,接下來所要進行的是第二個科判,「觀察由量成不成立而爲破除然不能破」。這個科判的內容相當廣泛,而且相當的深奧,所以剛開始在進行候,可能有一些人沒有聽過,對于這個部分也相當的陌生,而實際上這個部分,也是這四個科判當中最難的部分。接下來的部分,在下午會爲大家講述。

  亥二、觀察由量成不成立而爲破除然不能破

  接下來看到第432頁的倒數第四行。第二、觀察由量成不成立而爲破除,然不能破。許有色等,非許量所未成要許量成。第一句自宗就講到,「許有色等,非許量所未成」在承許色法等諸法時,「非許量所未成」並不是正量所不能夠證成的。我在承許諸法是「有」,是「存在」時,我也承許它是透由「正量」來證成的。因此「非許量所未成」,我並不承許它不用透由正量來證成,「要許量成」相反的,我是承許它是透由正量來證成的。若爾論雲:「世間皆非量」,雲何應理?他宗就談到,如果色法它是透由正量來證成的,在《入中論》有講到「世間皆非量」,也就是世間的世俗之心皆非正量,這句話你要怎麼作解釋?他宗會提到這樣的問難,必須要看到之前第411頁的地方。因此請翻到411頁,我們看到第二行中間的這個地方,「若許由名言眼識等成者,彼是能成之量不應道理,彼等是量已被破故」,他宗就講到,如果你在承許名言,也就是世俗法時,「名言眼識等成者」你要是認爲它是透由眼識等世俗的量來證成的話,「彼是能成之量不應道理」實際上世俗的這些心識,它並不是正量,它是正量的這一點,已經被破除了。在哪裏有破除這一點呢?如叁摩地王經雲:「眼耳鼻非量,舌身意亦非,若諸根是量,聖道複益誰?」《叁摩地王經》當中「眼耳鼻非量,舌身意亦非」就是談到,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這些世間的心識,並不是真正的正量。所以從字面上的意思來看,似乎已經談到了眼識等諸根識,它並不是正量。既然在《叁摩地王經》當中有這樣講述到的話,你怎麼可以說色法它是透由名言識的正量來證成的呢?這一點是不成立的。不僅在《叁摩地王經》有這樣講述到,《入中論》也有談到「世間皆非量」,也就是在世間裏所有的世俗心,它皆非正量。

  接下來看到第432頁的原文。因此當自宗承許,色法它是透由正量來證成,而且證成色法的正量,是名言識的當下,那他宗就問到,既然名言識它是正量的話,《入中論》裏「世間皆非量」的這句話,你應該怎麼解釋?此破世間眼等諸識于真實爲量,非破于一切境爲量。自宗就做了解釋,今天破除世間的眼識,以及世間的這些世俗心,它並非正量的這一點,是在面對真實義的時候,它並非正量,「非破一切境爲正量」而並不是要破除它對任何境界「皆是正量」的這一點。眼識它在面對真實義的當下,對于真實義而言,它不是正量,但是它對于色法而言,它對于色法這一點是正量。所以要破除世間的世俗心它是正量的這一點,是在面對真實義時,它並非正量,並不是要破除它對于任何境界「皆是正量」的這一點。自宗就做了解釋,因此從這個當中,我們必須要先了解到,眼識等諸根識它對于自己不共的境界而言「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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