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念所緣是過去事。
之前在《四百論》有引龍樹菩薩在《中論》所造的這兩句話,就是講到了「念謂于倒義,唯顛倒而生」。接下來在《四百論》的釋論當中又做了解釋,「故念所緣是過去事」。首先我們必須要先了解到,爲什麼在這個地方,自續的這些中論師,以及應成的這些中論師,他們要討論是否有「念」的存在呢?因爲所謂的念力,或者是念的心,它是必須要緣著熟悉的境界,它所緣的境界是必須之前所了解,而且是相當熟悉的境界。在緣著這個境界時,在不忘的當下,一再去思惟這種境界的心,我們稱之爲「念」。所以從這當中就能夠了解到,「念」它的所緣境,必須是一件過去所熟悉的境界,或者是一件事物,並且在不忘的當下,一再去思惟的這種心,我們稱之爲「念」,所以首先「故念所緣是過去事」。在探討「有無念」時,必須要先了解到,「念」它的所緣是「過去」所發生過的事情。若彼有性,其念由緣實有義故,亦可有性。當「念」在緣著過去所發生過的事情時,要是境界它本身是有自性的話,「若彼有性」它所緣的過去世是「有自性」的話,「其念由緣實有義故,亦可有性」,因爲「念」它的所緣境本身是有自性的話,緣著有自性的境界所生的「念」,也應該是有自性的,但是並不然。若過去事全無自性,則緣彼念亦應無性,故雲顛倒亦善成立。但是實際上「念」它的所緣境,也就是過去所發生的這件事情,它的本質是無自性的,所以這句話就講到了,「若過去事全無自性,則緣彼念亦應無性」,因此緣著無自性的境界,所發生的念力,它應該也是無自性的。「故雲顛倒亦善成立」這個當中所謂的「倒」,就是這樣的意思。
言顛倒者,是無自性及緣起義,非是余義。事斷無義,非顛倒義。之前在《中論》當中有談到了,「唯顛倒而生」當中的「顛倒」是什麼意思呢?是無自性及緣起義。在無自性之上,是必須要能夠安立緣起的內涵才行,所以這當中的顛倒,就是講到了「是無自性及緣起義,非是余義」,除了無自性以及緣起義之外的意思,是沒有辦法來解釋《中論》當中「顛倒」的這兩個字。「事斷無義,非顛倒義」,尤其是「無事」或者是「無作用」的意思,更不是《中論》所要講的「顛倒」的涵義,所以就講到了「事斷無義,非顛倒義」,它只是要诠釋「無自性」以及「緣起」的內涵,並不是要強調「無事」或者是「無作用」的涵義。又過去事,非一切種全無所有,是所念故,見彼果故,這當中就談到,「又過去世,非一切種全無所有」,並不是過去所發生的事情,就是不存在的。在這個地方,所謂的「過去世」,在了解過去世之前,必須要先了解過去、現在以及未來這叁時。以中觀應成派的角度而言,他們是認爲,過去、現在以及未來都是沒有自性的。因此要安立這叁種狀態,這叁種時間,是必須要「彼此觀待」,才有辦法安立所謂的過去以及現在。
而實際上來說,過去世是否能夠真正的安立,這是有待考慮的事情。爲什麼呢?因爲所謂的過去,就是「已經消失」的意思。過去的這個字在藏文當中,還有另外一個意思,就是它是「已經消失」的意思。所以既然它是已經消失的,怎麼可以安立它是一件事物呢?所謂的「事」是必須要是「能作用」的東西,才能夠安立成「事」。所以過去世是否能夠安立,這是有待考慮的。但是以中觀應成派的角度而言,他在安立所謂的過去世時,是以「現今」來作觀待。也就是這一件事物跟現今來作比較的話,要是現在之前所發生過的事,我們就可以安立成是所謂的過去世。這個地方是所謂過去世它的意思,但是實際上能否安立過去世這個名詞,是有待考慮的。所以在這個地方,我們就是以中觀應成的角度來作判別,所謂的過去世就是「觀待現在的這個時間,觀待現在的這個時候」,而在這個之前所發生過的事情,給它一個名詞就是叫過去世。所以並不是過去所發生的一切事就是不存在的,這個後面就有舉兩個正因,第一個正因「是所念故」,爲什麼它是存在的?因爲在它之上,它是可以生起各式各樣不同的念力的緣故。所以過去所發生的事情,有可能是存在的,因爲在它之上能夠生起種種「念」的心。第二個原因「見彼果故」,過去所發生的這件事,它爲什麼是存在的呢?因爲它是能夠生果的。這是第二個原因,因爲它能夠生果的緣故,所以它是存在的。
接下來亦非有性,應性常故,應可現取故。」雖然它是存在的,但是它並非有自性。所以第一句就是講到了「亦非有性」,它爲什麼是沒有自性的呢?接下來也舉了兩個原因。第一個原因「應性常故」,如果過去的這件事情,它是有自性的話,這個時候就會發現到,它是不需要觀待他者,到最後推論會發現,過去的這件事它會變成所謂的「常態法」,但是實際上這是不合理的,所以它是無自性。要是它有自性的話,它就會成爲常態法,這是第一個過失,「應性常故」如果它是有自性的話,它有這樣的過失。第二個過失「應可取故」在這個當中應該加現前的「現」,「應可現取故」。爲什麼要加上這個「現」字呢?就是當「念」在執著境界時,境跟心發生的時間,是應該要有先後的次第。因爲我們之前在講「念」這個字的時候,就是有談到,它是必須對于「過去」所發生的境界,生起熟悉感,所以應該是「境界」先産生,之後才會有「念」的心,所以它之間是會有先後的次第。如果「念」它所緣著的境界,是有自性的話,它應該會成爲常態法。何謂常態法?所謂的常態法就是,它是必須在無時無刻都存在的一種法。既然它是無時無刻存在的話,在念力現起時,它所緣的境界也應該是存在的才對。如果這樣的話,「念」在這個當下就能夠現起這個境,但實際上這是違背了「念」的定義。因此過去世要是有自性的話,會有兩種的過失,它會成常態法,第二它會成爲「念」所現取的境界。以上已經結束了《四百論釋論》的內涵。
接下來宗大師又做了解釋,此說過去等事,既非全無,亦非有性,其顛倒虛妄義即緣起義,非無事義。這當中講到「過去世」這叁個字的時候,過去世它並不是不存在的,「既非全無」它雖然是存在的,但並不是有自性,「亦非有性,其顛倒虛妄義即緣起義,」這當中在講到過去世,它是顛倒義的時候,是在講述過去世它是透由緣起而産生,它並沒有自性,「非無事義」而並不是沒有作用的意思。故許諸法有自性者是實事論師,或墮有邊者,非說唯有法者,即實事論及實有師。因此承許諸法是有自性的這一派的人,我們可以稱之爲實事論師,這邊應該加上「師」這個字。因爲承許有自性的這些論師,是可以稱之爲實事論師,或者是墮入有邊者。「非說唯有法者,即實事論師及實有師」,因此所謂的實事師,他是必須宣說諸法是有自性的內涵,並不是承許有諸法存在,就是實事師。因爲實事師的這個「事」就是「有自性」的意思,所以當他能夠承許諸法是有自性,這個人我們可以稱之爲實事論師,或者是墮入有邊者。而並不是說,他承許有法的即是實事論師或者是實有師。相同的道理,如是若說內外諸法,由作用空爲無事者是無事論師,或墮無邊者,非說彼無性者即墮無邊。相同的,所謂的無事論師,就是講到了內外的諸法,它是沒有作用的這種論點的人,我們稱之爲是無事論師,或者是墮無邊者,而並不是宣說無自性的這個人,他是墮無邊者,所以這兩者之間是有差別的。
若未如是分別全無與無自性,有自性與有之差別,第一句話就是講到,要是沒有辦法分別「全無」與「無自性」之間的差別,以及「有自性」與「有」之間的差別,而于破除有無邊時,這個時候他宗爲了要破除有無二邊,就會做以下的宣說,但作是說:「我非說無,是說非有,他宗爲了要破除有無二邊,這個時候他就會講到,「我不說無」但是「我說非有」。因爲他講到「無」的時候,會墮入斷邊,這個時候他就講到,我不說「無」這個字,但是我說「非有」,這個是他宗的第一個論點。接下來,及非說有,是說非無者,並且我不僅不說「無」,我也不說「有」,而是說「非無」。因爲他在講到「有」的當下,所謂的「有」就是「自性有」,因此如果講自性有的話,是會墮入常邊的緣故,因此他就講到,爲了要斷除常邊,「我不說有」但是「我說非無」。純相違語,非能略說中觀深義。這樣的言論,純粹是相違的話語,根本沒有辦法解釋中觀的深義。因爲「非有」就是「無」,「非無」就是「有」,你怎麼能夠說「我不說無」但是「我是說非有」?或者是「我不說有」但是說「非無」呢?因爲實際上「非無」就是「有」,「非有」就是「無」啊!所以你所做出來的這種論點,純粹是相違的。也就是「非有」的當下,你就必須要承許是「無」,你不能夠說「我不說無」但是「我說非有」。這樣的話,你所提出來的論點,它本身就已經相違,怎麼可以說你是在闡釋中觀的正見呢?
由破他時觀察有無自性等而破,自亦現許彼二決斷。而又許有俱非義故。他宗以他的角度,在破斥對方的時候,他會認爲這一法,要不是「自性有」就是「自性無」,他是以這種方式來破斥對方的,這是以他宗的角度而言。但是他在破斥對方時,「自亦現許彼二決斷」他也承許到要是「有」的話,它要不就是「自性有」,要不就是「自性無」,他是以這種方式來破斥對方。並且他也承許,「有」的當下要不就是「自性有」,要不就是「自性無」,這個是已經決定的事情。「而又許有俱非義故」但是他又承許要是「有」的話,它並不一定要包含在「有、無」這兩者當中,所以「而又許有」,就是「有」的這件事情,「俱非義故」「俱」就是包含了「有跟無」的意思。所以他承許,存在的這件事情,它是要包含在「有自性」以及「無自性」這兩者當中,但是它並不一定要包含在「有跟無」這兩者當中,這是他的論點,但是他所提出來的論點,可以看到很多的相違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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