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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正道菩薩戒論▪P2

  ..續本文上一頁二種有情,而又作利益。雲何利益無性有情?謂于現前救護,令離惡趣,未生諸惡,令其不生,若已生者,即令棄舍,是名菩薩種益衆生之行,複能道彼入諸樂趣,于未生善,令其出生,既生起已,複令增長,是名菩薩安樂衆生之行,又于彼諸無性有情,多具嗔恨,無有善緣,已成邪器,墮入惡趣,爲于彼等,而作道引,利益安樂,意樂不舍,恒常期待,是名菩薩戒衰憫世間之行。雲何利益有性有情?謂能道諸有性有情,至沙門果,是名菩薩利益一切人天之行。雲何利益?謂能道彼令由資糧加行二位,至沙門果故。又複令他現生住安樂地,身心輕快,當解脫樂,是名菩薩安樂之行。由是行者,即于菩薩妙善淨戒,無所謬惑,自除疏中,于此戒益沿多舉說,今未具列。

  二者無量淨戒。攝受無量菩薩學故。

  叁者饒益諸有情戒。謂于行證二種時中,恒常利樂諸有情故。

  四者能獲大果勝利戒。謂在菩薩位中,自求圓滿菩提大果。若趣佛位,能以此果施與他等,獲大勝利。雲何大勝利?謂諸聲聞等,乃有初中後善。饒益一切有情,是爲中善。大果勝利,是爲後善。

  丙二 廣說一切戒(此中有叁丁一所受戒丁二受戒法丁叁訪獲戒)

  丁一 所受戒(此複有四戊一分別戊二自性戊叁因緣具足戊四圓集要義)

  戊一分別 (此複有二 己一所依分別 己二自性分別)

  初說分別。謂菩薩一切戒,略有二種。

  己一 所依分別

  雲何菩薩一切戒?謂菩薩戒略有二種:一在家分戒;二出家分戒。是名一切戒。(《瑜珈師地論·菩薩地·戒品》)

  一者所依分別。所依有二:一在家菩薩;二出家菩薩。及余屬此二衆菩薩。如是彼彼所依止戒,是則名爲一切戒。由各依止受學一切戒故。是名在家菩薩、出家菩薩。

  複次,大德最勝子雲:『叁種趣中,若諸惡趣,及彼天趣,唯自然受,是在家戒。若在人趣,有二種戒,』又薩穆劄《疏》雲:『若在惡趣,及色界天,不從他受,唯自然受,是在家戒。欲界人天,有二種受。謂自然受,不惜從他受。是故並有在家、出家二種之戒。如是菩薩淨律儀戒,死後流轉,亦不舍失。隨其所生,自然獲得。』

  取要言之,菩薩淨戒,雖複死流轉叁趣,而能持續,永不舍失。其言在家、出家二種別者,由諸菩薩于勤策等五出家戒,能具與否而別故。

  己二 自性分別

  又既依此在家、出家十分淨戒,略說叁種:一律儀戒;二攝善法戒;叁饒益有情戒。如是叁戒,能攝一切菩薩所持之戒。

  雲何淨戒決定分爲叁種?

  諸釋論中,多作是說:爲令隨順聲聞乘中叁種律儀數。謂別解脫律儀降伏煩惱;靜慮律儀,暫息諸緣;無漏律儀,永斷一切。

  然諸菩薩,唯二所作。謂自成熟,興成熟他。由自成熟,遠離惡作,攝集善行,乃有律儀、善法二種淨戒;由成熟他,應持饒益有情之戒。故叁決定。若作此說,則爲善哉!

  雲何叁戒次第如是決定?謂如薩穆劄《疏》雲:『遠離戒者,共諸聲聞。後二戒以之爲因故。行則不共故。行則不共故。行不共者,謂自未得度,而能度他,無有是處。經雲,自未寂靜,不能靜他,故先未有攝善法戒,不能成就饒益有情。故次第決定。』

  戊二 自性(此複有叁 己一律儀戒己二攝善法戒 己叁饒益有情戒)

  己一 律儀戒

  律儀戒者:謂諸菩薩所受七衆別解脫律儀,即是 戒、 尼戒、正學戒、勤策男戒、勤策女戒、近事男戒,近事女戒。如是七種,依止在家、出家二分,如應當知。是名菩薩律儀戒。(《瑜珈師地論·菩薩地·戒品》)

  初律儀戒,謂諸菩薩所受七衆別解脫律儀。如 戒、 尼戒、正學女戒、勤策男戒,勤策女戒,屬出家戒品,近事男戒、近事女戒,屬在家戒品。

  又別解脫戒,原有八種,今此不列近住戒者。謂如《菩薩戒二十頌難釋》雲:『唯于一畫夜受持者,非是難行,非能離欲,非能恒常持續。故此不列。』至若薩穆劄《疏》中則謂:『近住戒者,近事男婦所正止住,故爾不列。』言近住攝于近事戒中,非如實語。又彼疏言:『正學女戒,攝于 尼戒。』亦複不應道理。

  問:然則菩薩所有淨律儀戒中,是否在七衆戒外另有余戒?若言是者,即與《菩薩地》說相違。以《菩薩地》中,于七衆戒外,未說余戒故。若言否者,則言別解脫戒,死後流轉,即便舍失。如是具淨律儀菩薩,死後流轉,淨律儀戒亦應舍失。諸天人等,雖複發必修學菩薩叁戒,亦終不能獲得菩薩淨律儀戒。

  答:若出家菩薩,具菩薩戒,于五種別解脫中,隨所受持,即律儀戒。若在家菩薩,具菩薩戒,于近事男女二種雖解脫中,隨所受持,即律儀戒。若諸天人,其身不堪受別解脫戒,然亦能得有菩薩淨戒,謂遠離十不善業,或複遠離身口七不善業,即是其律儀戒故,此七遠離戒,遠離性罪,同七衆別解脫戒,非是真實別解脫戒。

  《道炬論疏》雲:『菩薩律戒者,謂防獲製罪之七種別解脫戒,及防獲性罪戒、 防獲十不善戒。』此中初是真實雖解脫戒,後唯是來七衆別解脫共故。又《牟尼獲念莊嚴論》雲:『律儀戒者,是止息戒。謂以遠離身口七惡爲相,無貪無嗔正見叁種善法爲彼發起。』同論又雲:『既發起已,複由具戒增上力故,即能成滿十善業道。』

  《菩薩戒二十頌難釋》亦雲:『《菩薩地》中所說律儀戒者,謂諸菩薩所受七衆別解脫律儀。當知雖解脫律儀,即是菩薩戒之支,是爲一分。故具別解脫律儀者,即爲正菩薩戒器,行受菩薩所學文句。此中止息殺生等律,非是余戒,與雖解脫非有別異故。若尚不能止息殺生等諸業,來成正受菩薩戒器。』謂由不欲止息殺生等業,不能生起菩薩戒器故。當思止息之義,同別解脫。故釋《菩薩地》義,即謂七種別解脫戒,是爲菩薩戒一分。

  如後所言,具菩薩戒,身口七支于殺生等亦有開者,然止息殺生等而下之非有不共別解脫過。譬如陵墓酒外,余諸製罪,于患病時,雖得開許。然總具足 戒法者,皆應遮止。由取 戒者,應爲離一切欲而受,非爲擇一支分而受。菩薩律儀除于身口七支,方便開許,余亦應如雖解脫戒,棄舍生命,防獲不犯。

  『七種別解脫律儀,恒與余戒能相應,于菩薩淨戒堪能。其他一切皆非是。』

  此頌顯示,初發業者,若先未有隨七種別解脫戒相,不複堪能生起淨戒律儀,謂無七別解脫遠離性罪共相,不複堪能生起菩薩淨戒。非謂無有七種別解脫戒別相,即不生起菩薩淨戒。《道炬論疏》雲:『論頌所說,爲示淨戒殊勝依止故。』此在菩提賢論師《釋》(即《菩薩戒二十頌難釋》)中,已詳說之。今爲攝集其義,略述之耳。

  此義在昔有二種說:有說應依別解脫者,謂欲生起菩薩律儀,及欲安住菩薩律儀,應當依止雖解脫戒,有說不依別解脫者,謂別解脫,是聲聞乘,當思能障菩薩律儀故。

  應依者雲:『即說有菩薩別解脫,即應有大小兩乘七衆別解脫,總以七衆別解脫不損惱他,爲所依止。凡饒益他,皆不損惱故。至如大小計兩乘別解脫戒所差異者,謂相續不斷,將獲他心,犯已還淨,常樂利他,此是大乘別解脫戒。彼則反是。若謂離別,決定無總。然小乘別解脫,非其所依。大乘別解脫,即菩薩學處,自爲自依,亦有相違者。無此相違過。《寶雲經》雲,別解脫律儀,與菩薩學別異故。又大乘七衆戒,受戒獲戒等,俱如諸毗奈耶。』

  上來所說,不應道理。若謂菩薩律儀,當依七衆別解脫律儀而生起,則天人等,不能生起菩薩律儀。若謂定依別解脫爲所安住,則是死後流轉,在在生處,恒常不舍別解脫戒。天人旁生,亦有 。是故生起菩薩律儀,非須依止別解脫戒。《牟尼獲念莊嚴論》亦雲:『若謂近事男、近事女、勤策男、勤策女、正學女、 、 尼,各應畢生隨其所宜,住于七衆別解脫戒,乃能正受菩薩律儀,若不如是,不能生起菩薩律儀。如是言者,是未通過大乘經義,若謂無別解脫律儀,不能生起菩薩律儀者,則是爾時菩薩藏中及其論疏應說言,別解脫戒爲菩薩學之根本處,此定當說。譬如大乘,乃至菩提,決定當依叁皈依行。』

  是故《菩薩地》中,律儀戒說爲七衆別解脫者,當知此有二分。謂根本七衆別解脫戒,及其遠離性罪共于菩薩律儀戒相。非唯心淨土七衆別解脫戒故。

  此中別解脫戒遠離性罪共于菩薩律儀戒相,與所受菩薩律同等生起。彼與菩薩律儀能依所依無分別故。即先未受根本七衆別解脫戒,菩薩律儀亦能生起。雖能生起,然應如法依別解脫,謂當先受在家出家隨一別解脫戒。若不爾者,即于佛說次第有所 越故,譬如未受勤策律儀,即便直受 律儀豈能生起,然不應爾。

  不依者雲:『若未能離自利意樂,不得生起菩薩律儀,是名菩薩律儀生起之障,若先已具菩薩律儀,而又複生起自利意樂,毀失菩薩淨律儀戒。是名菩薩律儀安住之障。』

  如其所說,則是陷于別解脫戒、小乘意樂,二種差別不分辨過。是故生起菩薩律儀,應即舍棄小乘意樂,而不應舍別解脫戒。若複已具大乘律儀,而乃生起小乘意樂,即是毀失大乘律儀。至別解脫不應棄舍,由雖解脫兩乘故,因意樂故,舍別解脫,不應道理。若先具有別解脫戒,即是最勝能受戒者,由彼所依能具足故。

  若以住菩薩戒,而舍別解脫戒,則是毀裂佛說根株。使披利樂衆生禾稼遭大冰雹。那是不能解悟上下經論要義,如是倒見,當永棄舍,製止如是倒見生起故,如《聖叁戒經》雲:『常應順奉如前所說別解脫教。獲光,世若有人,于別解脫起違想,則爲于佛力無所畏而生違背者。則于去來現在諸佛而生違背想,則爲于佛力無所畏而生違背。彼若于佛力無所畏生違背者,則于去來現在諸佛而生違背。由此未來所受異熟,無量大苦。假使叁千大千世界一切衆生受地獄苦,比前衆生所受苦毒,百分不及一,千分不及一,百千俱胝乃到算數譬喻邬波尼殺昙分亦不及一,若欲遠離如聞名尚應棄舍,何況見聞而不遠離!』

  又《妙臂菩薩請問經》雲:『如一切 依于地,由彼無愆而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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