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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正道菩薩戒論▪P5

  ..續本文上一頁有情,開解令離欲尋思苦。如欲尋思,恚、害、親裏、國土、不死、輕侮相應、族姓相應,所有尋思,當知亦爾,他蔑他勝所苦有情,開解令離被蔑勝苦。行路疲乏所苦有情,施座施處,調身按摩,令其止息勞倦衆苦。(《瑜珈師地論·菩薩地·戒品》)

  二者于應助伴,而作饒益。此複有二:一于事業爲作助伴;二于苦惱爲作助伴。初于事業爲作助伴。複有八種:

  一者思量所做事業。謂當思量,于何事業,或作不作,致盛衰故,爲作助伴。

  二者決擇所做事業。謂從現前起,定做彼事,爲作助伴。此二即名意念加行二種助伴,(謂代思量及自荷負助伴之 )

  叁者謂于道路,若往若來,或無伴侶,或路 毀,皆爲導伴。

  四者無倒事業加行助伴。謂正開示,如耕種事等罪方便。

  五者守護所有財物,謂方便開示,令他守護氖資財,不被竊盜之所劫取。

  六者和合乖離。謂解怨修好。

  七者義會,謂于彼定期所修福業,爲作助伴。

  八者修福。謂于彼不定期所與福業,助彼修之。

  德光論師雲:『如是初二助伴,令彼資財,未得者得,事業加行、守護財物,令已行者,增長護持。後二助伴,令增長者,修習供養。』

  二于苦惱爲作助伴。複有二種:

  一者身苦。此複有四:

  一者于諸疾病,施藥瞻待。(手代言者與壟者,藏文合爲一句)

  二者于根殘缺,盲者往向,引趣其道。壟者取舍,饒以手勢。

  叁者于支不具,或以身荷,或以車乘,載赴其處,(迷方路者一句,藏文中無)

  四者于行疲乏,施以食住,調身撫摩。(其遇以矣者,誨以勝慧,藏文中無)

  二者心苦,此複有叁:

  一者于蓋障苦。爲貧欲等五蓋所纏,示以聖者,令其開解。

  二者于無間苦。爲八尋思之所縛苦,說法對治,令其開解。八尋思者:一欲、二恚、叁害、四親裏、五國土、六不死、七他來輕侮、八族姓相應。族姓相應者,謂資財族姓具足,欲樂自在,豪我等出世間法,令其開解。

  庚二 于昧理者爲作饒益

  又諸菩薩,爲諸有情如理宣說。謂于樂行惡行有情,爲欲令斷諸惡行故,以相應文句助伴、隨順清亮、有用相稱、應順常委分資糧法,而爲宣或複方便善巧說。如于樂行惡行有情,爲欲令斷諸惡行故。如是于行堅行有情,爲欲令彼斷堅行故。于現法中求財寶者,爲欲令彼正少功力,集多財寶,守護無失。于佛聖教懷憎嫉者,爲欲令彼得清淨信。證清淨見,超諸惡趣。盡一切結,越一切苦。應知亦爾。(《瑜珈師地論·菩薩地·戒品》)

  二者于昧理者,爲作饒益。謂于惡行異熟所起苦惱有情,令其回轉,止息惡行。

  雲何與說正法?謂以相應文句等八種法,而爲說之。

  德光論師雲:『于彼叁問,具四功德,而爲酬答:一者于不知問,應說相應文句、助伴之法,謂以無倒義及連續而酬答之。二者于相違問,應說隨順、清亮之法,謂以隨順法爾前後相違義而酬答之。叁者于二種問,應說有用、相稱,更說應順、常委分資糧而酬答之。言有用者,謂以方便,令其解悟。言相稱者,謂稱所化機,如量調伏,令彼了知,言應順者,應順世間所立功德。言常委分資糧法者,謂就聖道家資糧而答。言常委者,即恒勤守護。謂恒時殷重,製諸煩惱,將護其心故。』此與最勝子說同。後二種法,德光謂是『由解增上,而爲酬答』最勝子謂『由證增上,而爲酬答』。

  又此二師所說,雖雲叁問,顯系四問,德光論師雲:『言相應者,得名助伴,先後不違故。言隨順者,得名清亮,順法爾故。言有用者,得名相稱,如量調伏故。言應順者,得名常委,順淨行故。譬如甚深、和雅、可意、善了、爾聞五種佛語,如其次第,得名震吼、悅耳、喜樂、明亮、無不順滴五聲。如是于每二句,得以後句,引攝前義。于一切問,以四功德,而爲酬答。謂前後不違、法爾不違、調伏不違、勝義不違。』論中又謂:『或複方便善巧宣說。』謂于犯戒諸惡行者,爲令止惡行故,依入文句,如法開示。如是于行悭等者,爲令修施等而下之壽誕,亦如是說。或由方便,令彼有情,正少功力,集多財寶,守護無失,又于無失,又于聖教懷憎恚者,方使說法,令起淨信,入佛聖教。又于已入佛聖教者,令斷于見所斷煩惱,證清淨見,超諸惡趣。又于已證見道者,爲示方便,更斷余結。

  庚叁 于有恩所爲作饒益

  又諸菩薩于其恩諸有情所,深知恩惠常思酬報。暫見申敬,贊言善來。怡顔歡慰,吐誠談 ,詳處設座,正筵令坐。若等若增財利供養。現前酬答,非以下劣。于彼事業,雖不求請,尚應伴助,況乎有命!如于事業,如是于苦、于如理說于方便說、于濟怖畏、于衰惱處開解愁憂、于惠資具、于與依止、于隨心轉、于顯實德令深歡悅、于懷親愛方便調伏、于現神通驚恐引攝,如應廣說,當知亦爾。(《瑜珈師地論·菩薩地·戒品》)

  叁者于的恩所,爲作饒益。暫見申敬,贊言善來。怡顔歡慰。詳處設座,正筵令坐。財利供養,若等若增。現前酬恩,非以下劣。于彼事業,雖還不求請,尚應助伴,況乎有命!如是乃到于現神通,驚恐引攝,廣作饒益。

  庚四 于諸怖害能爲救護

  雙諸菩薩,于遭怖畏諸有情類,能與救護。謂于種種禽獸水火、王賊怨敵、家主宰官、不活惡名,大衆威德、非人起屍、魍魉等畏,皆能救護,令得安隱。(《瑜珈師地論·菩薩地·戒品》)

  四者于諸怖害,能爲救護,謂于原野所棲獅虎豹害,或實水患,或諸水族摩羯陀魚等鱗介害,是名旁生二種怖害。國王威勢諸黜罰害、強盜劫賊所侵奪害、財寶中斷及怨敵害、家主宰官權勢之害,是名人中四種怖害。複于不具資財、善行、辯說叁可愛事。有不活畏、惡名畏,或大衆威德之畏。複有非人之畏。非人有二:一者異生魍魉,二者咒換起屍。如是等畏,皆爲救護。

  庚五 于他擾惱令其開解

  又諸菩薩,于處衰惱諸有情類,能善開解令離悉憂。或依親屬有所衰亡。所謂父母兄弟妻子、奴婢僮仆、宗長朋友、內外族因、親教軌範,及余尊重,時有喪亡,善爲開解令離憂惱。

  或依財寶有所喪失。謂或王賊之所侵奪,或火燒,或水所溺,或爲矯詐之所诳誘,或由事業無方損失,或爲惡親非理橫取,或家生火之所耗費,于如是等財寶喪失,善爲開解令離憂惱。(《瑜珈師地論·菩薩地·戒品》)(或爲矯詐之所诳誘句,藏文爲或未善藏以致失壞。

  五者于他憂惱,令其開解。此複有二:一于親屬別離憂惱;二于財寶別離憂惱。初于親屬別離惱。複有五種:一者別離生親,謂喪父母。二者別離所攝及果有親,謂喪妻子。(藏文無兄弟二字)叁者別使役親,謂喪奴婢,及諸僮仆。四者別恩惠喪宗長、朋友、內外族因親屬。五者別離示導益親屬,謂喪親教、軌範、上師、共淨行者。

  二者財寶別離憂惱。複有二種:

  一者能共世間一切苦因。

  二者不共一切世間苦因。

  共一切者:謂或王賊之所侵奪:或火所燒,或水所溺。

  不共有二:一者如理守護。又複有二:一不如理守護資財。謂爲矯詐之所诳誘。二不如理邊置資財。謂由事業無方損失。二由他致令散失。亦複有二:

  一者不獲支配所有財苦,謂爲怨敵非理橫取。有疏亦作『或有惡親非理橫取』。

  二者由自家室所起憂惱苦,謂家生火之所耗費。有疏亦作『家生敗種之所耗費』。

  由如是等親屬財寶別離因緣,出生 中上品愁憂,爲說無常,令其開解。所言 中上品愁憂者:謂父母喪亡,是上品憂。奴婢喪亡,是中品憂。財寶喪失,是下品憂。當知此是自所需用,及可愛者。

  庚六 于缺資具爲作饒益

  又諸菩薩,備資生具,隨有來身,即皆施與。謂諸有情,求食與食,求飲來飲,求乘與乘,求衣與衣,求莊嚴具施莊嚴具,求諸什施以什物,求曼塗香施曼塗香,求止憩處施止憩處,求諸光明施以光明。

  (《瑜珈師地論·菩薩地·戒品》)

  六者于缺資具,爲作饒益。此複有六:

  一者于彼資生匮乏苦者,求諸飲食,給與飲食。

  二者于疲勞苦,給與車乘。

  叁者于漸羞苦,求衣與衣,求莊嚴具與莊嚴具,彼不具衣與莊嚴具,起慚羞故。

  四者于彼缺乏資具苦者,求諸什物,施以什物。

  五者于惡臭苦,來求香華,及諸曼塗,即便施以香華曼塗。

  六者于缺止憩及光明苦身。謂來求止憩,施止憩處。其勤修者,來求燈明,施以燈明。

  庚七 于求依止爲作饒益

  又諸菩薩,性好攝受攝諸有情類,如法禦衆方便饒益。以無染心先與依止,以憐愍心現作饒益。然後給施如法衣服、飲食、臥具、病緣醫藥、資身什物。若自無有,應從淨信長者居士婆羅門等,求索與之,于已以法所護如法衣服、飲食、諸從臥具、病緣醫藥、資身什物,與衆同身,自無隱費。于時時間,以其隨順八種教而正教授,五種教誡而正教誡。此中所說教授教誡,當知如前力種性品已廣分別。(《瑜珈師地論·菩薩地·戒品》)

  七者于求依止,爲作饒益。此複有二:

  一者攝受徒衆意樂。非求名聞利義恭敬。以憐憫心,現作饒益。以無染心,先與依止。

  二者攝受徒衆加行。此複有二:一者財攝;二者法攝。

  初複有二:

  一者從他來求索而施與之。爲攝受徒衆故,應從淨信長者憾居士,求索衣服、飲信、臥具、病緣醫藥、資具什物而給施之。

  言法攝者。亦複有二:

  一者施以教授。此複有八。一未住心者,有五教授。令于所緣能系故。謂于上品貧、嗔、疑、慢,及尋思者,如其所應,爲其宣說不淨、慈悲、緣起、修界差別、修阿那波那念,而教授之。

  二心已住,有一教授。爲令獲獲得自義利故。爲其宣說能治斷常二見,遠離二過邪執處中之行。

  叁于自所作未究易者。有二教授。令舍中間所有留難。謂令舍除于所行道未作謂、于所趣果未證謂證諸上慢。

  當知此八教授,略由安住、正方便道、舍棄留難叁所攝。

  二者施以教授。複有五種,

  一者遮止有罪現行。

  二者開許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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