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收在色處裏呢?這是問百法裏爲什麼假色該收在法處裏。法處的假收在法處裏是對的,色不是法處,色處起的假的長短方圓,就應該收在色處嘛。解答這個問題,“解雲。忿貪俱意緣,是故法處攝。”我們起的貪心是意識所緣,忿這個煩惱還是意識所緣,所以忿和貪都屬于法處,法處就是意識所緣,意識的對象就是法。隨煩惱的忿,根本煩惱的貪,都是意識所緣的,意識所緣的境就都是法處。所以,忿還是歸法處攝。“長等非眼見故,非色處收。”長不是眼睛看出來的,是通過意識,遍計才曉得這個是長短方圓。那麼長這個東西,雖然叫它形色,但不是眼睛見的,所以就不能把它收在色處裏頭,而把它收到法處裏,叫做遍計所起色,而不是眼睛所見的色。“如色塵中作此分別。乃至觸塵分別,隨義應知。”色塵裏,有一部分是遍計所起,就該收在法處裏,按照這個例子,那麼從色起,聲香味觸,不是直接由你身根所感覺的,是隨分別的心認識出來的,就叫遍計所執。遍計所執的就不能屬于物質,而要屬于法處,所以“隨義應知。”,聲香味觸裏所有遍計所起的,都要歸在法處裏,而不歸在他本家下,這是一種解釋。
又一釋雲。眼等五識,假實並緣。若緣於假,必緣其實,緣實之時,不緣於假。所以者何,假依實有,緣假之時,其必緣實。實不依假,緣實之時,不緣於假。此家所說,諸假法等非法處中遍計性攝。如長等假色,即色處中收。乃至觸塵之中滑等假觸處中攝。第六意識緣一切法。如其所應,隨義應知。
“又一釋雲。眼等五識,假實並緣”另外有個解釋說我們物質的五根,眼耳鼻舌身,也能看到實法,也能看到假法。這是另外一家的說法。前頭那家說,眼等五根只能看到物質的境界,實有的物質,才能領納,多余的東西都是遍計所起,通過思想,自己臆造出來的。後面講法呢,就不同一點,說眼等五識是假實並緣,假法也能夠緣,實法也能夠緣。但是有個問題,“若緣於假必緣其實”說眼睛一定先看到實法,然後才能看到假法,調轉來說“緣實之時,不緣於假”就是說你看到那個紅的時候,你光看見紅沒有管它到底圓不圓,這又是一個解釋,這個解釋還要加以解釋說:“所以者何,”爲何爲什麼要這樣說呢,說“假依實有”假的境界要依實的境,才能夠表現出來。“緣假之時,其必緣實”,你要看到那個圓的形象時,必要緣那個紅顔色。緣假的時候,一定要先緣實,“實不依假”實的東西就不考慮這個假法,管你圓不圓,“緣實之時,不緣於假。”你看到紅的時候,用不著管它圓不圓。“此家所說,諸假法等非法處中遍計性攝”這家的解釋說所有這些假法都不屬于法處,都不是遍計所起。“如長等假色,即色處中收。”說長短方圓假色就歸在色處中,“乃至觸塵之中滑等假觸處中攝”觸處裏摸到這個東西滑的,摸到這個東西澀的,是種假觸,假的觸也要屬于觸處。頭一家的說法,假的要歸到法處,而不是在色法裏;第二家說的呢,假的還要歸色法收,不歸法處,這是歸納的問題。“第六意識緣一切法”前面講五識,第六意識就不緣物質的東西,不緣色聲香味觸。意識裏的思想,只要是法他都能夠緣,所以“如其所應”就說看它緣的實的法嗎,假的法嗎,要如其所應,應該怎樣解釋,,你就“隨義應知”這就把外境的六個方面,與六識的關系講清楚了。
第七末那緣境。西方諸德,亦有兩釋。一釋雲。末那緣阿賴耶識見分爲我。緣阿賴耶識相分爲其我所。問曰。何一心執阿賴耶識見分爲我,複執阿賴耶識相分爲其我所。解雲。且如,眼識一時尚緣青等種種諸色。一心所緣我,我所,此亦何過。問曰。諸論並雲,末那執阿賴耶識爲我,我所,不言執其相分。何故今者,乃言執其相分以爲我所。解雲。當知此相不離於見。所以諸論並言緣阿賴耶識爲我、我所,此亦無過。又一釋雲。末那執阿賴耶識爲我、我所。問曰。執阿賴耶識爲我。雲何複執爲執我所。解雲。謂此末那先執阿賴耶識爲我。後複執此所計之我是我家所有,故名我所。問曰。若執阿賴耶識相分爲我所者,此有何過。解雲。諸論中但言執阿賴耶識爲我、我所,不言執其相分是其我所。末那直執阿賴耶識,爲我、我所。何能複更外執相分以爲我所。於義不可。是故不緣。
第七識就不好講了,這超出了我們常識範圍。“第七末那緣境”它緣什麼爲境呢?“西方諸德,亦有兩釋”普光論師說,印度人對這個問題也有兩個說法“一釋雲”第一個解釋講的“末那緣阿賴耶識見分爲我。緣阿賴耶識相分爲其我所。”末那識一天到晚只曉得有我,這個才是我們的根本的我執,第七末那識看見什麼才說有我呢?末那識看見的這個東西我們凡夫不覺得,末那識看到的是阿賴耶識,它不是往外看,是往內看,阿賴耶識既然是識,就有見分和相分,唯識家講我們這個心識,可以分成幾層。把心分成兩層叫二分家,除二分家外,還有叁分家、四分家。二分家說識這個東西,有兩個部分,一個部分,他是把外頭他所對的境,取過來現起叫他的相分,然後這個識還能夠認識這個相,叫見分。所以識就分成相分和見分。相是所見,見是能見,一個識同時有能所兩方面。東西在外頭,他這邊識上把那個東西現起,比如眼識,外邊東西要現在在你眼睛裏視網膜上,然後視覺的能力才能夠認識它。耳識也是如此,聲音沖擊到那鼓膜,你現的那個聲音是相分,然後你認識那個聲音是鍾聲嗎?是鼓聲嗎?是見分。見識都有相分、見分,外境現在識上,然後認識那個東西,就像照像,外境要印在底片上,用時還有一個沖洗的功能把它實在記載下來。末那識緣的境到底是幾層,印度的那些大德,有兩種不同的解釋,一個解釋這樣講。“末那緣阿賴耶識見分爲我。緣阿賴耶識相分爲其我所。”阿賴耶識這個東西的功能是內執根深,外執器界。這個第八識,在裏頭要把他自己這個身體執持到,執持他有這個五根,這是一方面。阿賴耶識還有一個重大的責任,就是執持外面的器界。器界就是物質世界,物質的世界也是阿賴耶識執到的。我們的物質的環境是由于我們過去的業力,熏成阿賴耶識的種子而形成的,阿賴耶識就能執持外面的世界。有人說物質的世界大家都一樣,我們所看到的那個水池,大家都看到,我們坐在這個大殿上,大家都坐。唯識家說,這是由共業所感,大家所感到這個緣,都在這裏來坐,這是共業。我們都看到了外面那些花,這也是我們共業所感。而這個共業所感的外境,是哪個把它保持著呢?是阿賴耶識保持著的。所以阿賴耶識這個功能就大得很,一要內執根深,內阿賴耶識要把自己的六根,這個身體保持著,阿賴耶識走了,不管了,人就死了,這個六根的身體就壞了,所以叫內執身。阿賴耶識還有個作用,外面這個物質的世界,也是它在那兒把它維系著的,把它執持著。它不執持,不管了,爲什麼這個世界還是在呢?這個人死了,他的阿賴耶識走了,他的那一部分阿賴耶識就不管了;其他的人還沒有死,別的人還要管的,所以這個人死了,他的世界不存在了,但別人的物質世界照樣存在。這裏講末那識與阿賴耶識的關系,說末那識呆的很,整天它就把阿賴耶識盯著,他就盯著阿賴耶識的見分,把它認成是“我”,對阿賴耶識的相分,執爲“我所。”所謂我所,就是我們周圍存在的這些環境,就是阿賴耶識的相分。第七識就把阿賴耶識見分認識成我,這就是俱生我執,牢不可破。是誰把我逮得那麼緊,逮得最緊的就是末那識。末那識的工作就是這麼一個事,他不下班,一天就看著阿賴耶識的見分,把它認作是我,看著阿賴耶識現起的相分認作我所。阿賴耶識的相分是什麼呢?內裏頭就現起他這個身體,眼耳鼻舌身的這些根,外裏頭就現這個山河大地世界。阿賴耶識把相分執著爲我所,認爲這個身體是我的,這個世界是我的,這個範圍是我的。末那識的作用,就管這兩個事。就又有提問題,“問曰。何一心執阿賴耶識見分爲我,複執阿賴耶識相分爲其我所。”這就是說一心不能二用,你剛才講的末那識一個心,又在執阿賴耶識的見分爲我,又執阿賴耶識的相分爲我所,一個心咋個管得到兩頭呢,“解雲。且如”回答說姑且給你舉個例“眼識一時尚緣青等種種諸色”,眼識同時又有青,又有黃,它同時都看得出來,所以一時緣多數的東西是可以的,“一心所緣我,我所,此亦何過。”末那識這一個心,又有緣我又要緣我所,這有什麼要不得呢,又提問“問曰。諸論並雲,末那執阿賴耶識爲我,我所,不言執其相分”這個問題說,諸家著的論著都有一個共同的說法,末那識是執阿賴耶識爲我,我所,沒有說是執阿賴耶識的相分。“何故今者,乃言執其相分以爲我所”爲什麼現在說是執相分爲我所呢,大家都是籠統說的,末那識執阿賴耶識是我、我所,一下都包了。你現在呢說執其相分爲我所,你的說法就跟衆人不同嘛,這裏答複說,“解雲。當知此相不離於見。所以諸論並言緣阿賴耶識爲我、我所”你應當知道,相分跟見分並不能分開,相分離不開見分,所以兩個就說在一起了。諸論,就是諸家論師所造的這些著作,都說末那識就緣阿賴耶識,認阿賴耶識爲我、我所。籠統一下說了“此亦無過”他那樣說也沒有過失,我這樣說也有道理。
“又一釋雲”,因爲末那識和阿賴耶識關系玄妙的很,我們在坐諸位誰都看見末那識,誰又看見了阿賴耶識,這個非常真實,是菩薩給我們說的,我們自己是很難感覺到。所以還有一個解釋這樣說“末那執阿賴耶識爲我、我所。”我就是我,我所就是我的附帶的所有的東西。“問曰。執阿賴耶識爲我。雲何複執爲執我所。”這又有問題了,既然是執它爲我,怎麼說它又是我所呢?我就是我,我所有的應該還有另外的東西,何故又將這個東西又叫我所呢?“解雲。謂此末那先執阿賴耶識爲我。後複執此所計之我是我家所有,故名我所。”解釋說這有個層次。末那識先對阿賴耶識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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