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義。凡夫于境起分別時,固多執實,然亦有不盡執實者。但彼
非認識應破分而不執實,彼不過如取土掩境,令其暫不顯現而已。如我執,在平時
不甚顯現,迨至苦樂增上時,即甚顯著。如乍聞人譽,則我慢不禁油而起。以故欲
斷除此執,不獨應成派應依次第而修,即在中觀自續派,亦須先修隨順勝義之比量
有分別智,以引生真勝義之無分別智。如前引中觀現見論說,于空性生起聞思修叁
慧,于修慧中,又分有戲論與離戲論(境與有境,融爲一味之二現沈沒。)二種,
依此次第,轉入離戲論時,方可稱爲真勝義。經中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超
出一切戲論者,亦即指此。然此非共通之真勝義,乃對隨順勝義而言真勝義。「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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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者,雖于自境(比量智境)能滅實有戲論,而不能滅二相戲論。由與出世(聖者
無漏智)勝義行相相順故,名爲隨順勝義。」此即前所說依因相而通達空性之有分
別智,亦能遮一切實有之相,不過尚有世俗顯現。以彼雖緣空性,二現尚未沈沒,
境與有境,不能融爲一味。然已遮破實有盡淨,與根本無分別智相似,故稱爲隨順
勝義。凡欲通達真實,須依聞所成慧,生思所成慧,又由思所成慧,生通達空性之
修所成慧,乃至真實通達空性之修所成慧。在資糧位時,分上中下叁種。此時有聞
思所成二慧。然亦有未入資糧位即通達空性者,此處但就直入大乘有情而言。加行
位分四,有通達空性之修所成慧,明得、明增等四等持中,二現沈沒與否?依聲聞
地雲:「忍位時慧,有如二現沈沒之顯現,而非真正二現沈沒。」謂境與有境,不
見其爲異,尚有世俗戲論,應安爲隨順勝義。但此處異釋甚多,茲系依自所抉擇而
釋,應安立爲隨順勝義。
複次,通達空性之比量智,「于色聲等法,或色受等蘊破勝義生等之境勝義,
境與有境,亦可作二種勝義解釋。謂空性境于無分別理智之前,是離二種戲論之真
勝義。于有分別理智之前,則僅離一分戲論,而非離二種戲論之真勝義,非是說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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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勝義谛也。」境勝義,謂境與有境。二種戲論,謂實有戲論及二現戲論。無漏智
之境,即空性。其說爲真勝義者,以依有境之心,已離二種戲論而說。有分別智所
通達空性,僅離實有成就之一分戲論,尚非已俱離二種戲論之真勝義。就共通說,
雖是真勝義,就此間分別真實隨順而言,則非真勝義谛。以故有一分慧已離二相戲
論,有一分慧尚未離二相戲論。「以是于實有成就空,除少分能離二相戲論外,多
分未離二相戲論。有說凡勝義谛皆須離二相戲論者,非此論之義也。」以通達空性
之比量智所見空性境,雖是勝義,尚未離二相戲論故。依比量智之有境,未離二相
戲論,故說其空性境未離二相戲論。若離開有境,僅留其境,說未離二相戲論,此
義尚不易安立。反複詳說此義者,爲初業有情多執任何亦不分別方爲勝義谛,以爲
凡是分別,皆是實執。如是誤解,則入歧途。故說先由比量智,依正因相而見空性
,就應破分觀察一異,而加抉擇,得決定智。此即依因而通達空性之情狀。亦即前
說由正聞思修而通達空性之次第。若謂離此別有方便法門,則非余之所知。總之先
多聞,何爲實有成就,及實有成就如何而無之理。知實有境及實有執,如何虛妄之
梗概,即生聞慧之芽,由思令芽增長,由修令其開花結果,如是而已。中觀,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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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分理成如幻及極無所住二派,爲馬鳴菩薩所說。前者謂自續派,後者謂應成派
,原無不合。而藏中人士,則以許勝義谛現空雙聚,即理成如幻派,唯于現境能滅
戲論,即極無所住派,此則非理。凡中觀師,皆說現空雙合爲世俗谛,非勝義谛。
靜命及蓮花戒論師,皆理成如幻派,亦皆不許現空雙聚爲勝義谛。「理成如幻派,
說五蘊事(差別事)與實空相(差別法)二事合聚。唯由理智比量所成之義爲勝義
者,亦是隨順勝義,非勝義谛。」彼說差別事(五蘊)及差別法(實空)二相雙聚
,唯由彼量理智所成之義(此乃專指通達空性之比量理智而言),此爲通達蘊等無
實有自性成就之比量智所許。但自續派許蘊等與實空相合,爲通達蘊等無實有自性
成就之比量智境:(1)及其所量(2)與其所成之義(3)此叁義,皆爲應成派
所不許。應成派說,通達蘊等無自性之比量理智,若以現空雙合作爲空性之境者,
彼境之空性,則與無遮義相違。然在自續派,則不見其相違。
造論者(指本論作者),意謂藏中人士說,理成如幻派所許之義,爲不合者,
以印度理成如幻派(即自續派),本系許現(差別事之五蘊)空(差別法之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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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聚爲世俗谛。而藏中人士說彼許爲勝義谛。故造論者謂彼誤解。以理成如幻派,
如靜命、蓮花戒諸師,皆許彼爲世俗谛故。中觀宗,無論自續、應成,皆許勝義谛
爲無遮義。故許彼爲比量智所成之義。如必欲說彼爲勝義,亦只可許爲隨順勝義。
如乍見苗芽,生起彼是苗芽之決定心,此不須遮破苗芽之應破分(即彼非苗芽之理
),即能生起,此稱爲成。而見空性則與此不同,須遮破空性之應破分,方能見空
性,此稱爲遮。一切法之顯現,非成即遮,成即表義。如但言瓶,不觀不察,心中
現起此即爲瓶。遮中又分「無遮」與「非遮」之二種。無遮者,謂遮無實有之遮辭
。如謂田中無苗芽,心中生起苗芽無實有之顯現,即遮破苗芽之有而顯現爲無遮,
故名爲無遮。非遮者,如謂田中是草,非彼苗芽,心中生彼非苗芽之顯現,乃僅遮
其是苗芽之一分,苗芽以外,則非其所遮也,故雲非遮。以非苗芽,尚有余草故。
若僅說是草,則不須簡別應破,就其共通義,即知是草,即是成辭。凡雲「是」、
「有」「具足」,皆是成辭。雲「非」、「無」,乃遮辭。如有法(能)之苗芽,
與差別法(所)之實空,二者皆于心中顯現,則與實空之無遮義相違。以空性乃由
無實有之遮辭而顯。即此無苗芽之遮辭,已將有苗芽遮破盡淨,更無余義故。「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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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藏中人士說,以離實有一異相,成立苗等無實相。在未斷疑及已斷疑二種有情
之前,皆不成爲正因。」此謂藏中人士說立一異相,成立無實相。而在自宗說,由
實有成就一異之理,而後知苗芽無實之義。彼等謂凡由異所成立之法,皆有非遮之
義。自宗謂彼等所說離實有一異相,不能成立芽等無實相,以非清淨因故,彼成正
因之有情不可得故。彼有法(苗芽)于「有無實有」示斷疑之知者前,不能成立彼
義(不能成立芽等無實相),彼有情不能得離一異之正因故。于已斷疑者前,彼因
(離實有一異)亦不能成芽等無實相。「中觀明論說,離一異之因法,俱屬但遮。
說非一異及無一異,任以何因,皆同是無遮,勿作非遮解。」此謂由無一異體而成
立之法無實有苗芽,俱屬但遮。但遮,即無遮。謂但遮其所應遮而已。別無所表義
。如雲無實有,僅遮實有,更無余義于心中顯現(此即無遮),空性乃無遮,亦僅
遮其所應遮,于應遮分既遮除,彼時心中更不顯現余義,若有余義顯現,即非通達
空性。瓶無實有之一,與無實有之異,皆是無遮。如言有一有異,則是「成」義而
非「遮」義。自宗說苗芽無實有成就,乃苗芽之法性。苗芽非實有成就之一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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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苗芽之法性,以須先依苗芽非實有成就之一異理,心中方知苗芽無實有成就故。
或問:依離一異之因相所成之無實有法,爲有爲無。答:是有。又問:若有,
爲何谛所攝?答:勝義谛攝。以是無漏平等智之境故。故知即是空性,故是唯遮實
有之無遮。「由彼論舉喻,即可了知。故知彼非靜命父子與獅子賢論師所許也。」
此中舉喻,非別舉世間喻,謂即離一異之因。說無實有之一異,亦是無遮。或說非
實有之一異,亦是無遮。由此二者所成之法,皆是無遮,即可喻知。靜命父子,謂
靜命與蓮花戒論師。彼父子及獅子賢論師,皆不許此因所成之法,含有非遮之義。
藏中人士,誤認彼等許有非遮義。果如所許,空性有非遮之義,則修空性時遮破應
破分後,不住于無遮,而住于非遮之義,即反將攝受之空性境舍棄,而入于歧途矣
。故于所現事,瓶等有法之應破戲論(實有)中,無遮與非遮二種差別,應善了知
。喻如說「瓶無實有成就」,此時心中生起「瓶無實有成就」及「無實有成就之瓶
」二種意義,前者乃是無遮,後者乃是非遮,後者乃比量智境。無論極無所住如佛
護等,及理成如幻如靜命等,皆不許爲勝義谛也。若但說瓶,未觀未察,心中即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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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成未遮。若說無實有成就之瓶,則須先行觀察,遮破其實有成就後,瓶義始現
,即是非遮。若說瓶無實有成就,即是無遮。
由眼識所見之苗芽,乃真實現事顯現。由意識所緣之苗芽,乃分別顯現。前者
爲苗芽之自相(現事),後者乃由苗芽及苗芽之義和雜而成(顯現),于所顯現遮
破應破戲論,有遮表二義。表義即是非遮,靜命及智藏論師等,以其與遮破實有應
破分之勝義相順,故立名爲隨順勝義,或稱爲異門勝義。于有法苗芽破勝義生實有
亦是隨順勝義,而余宗如唯識,則執圓成實爲實有。如「二谛論自釋說,破生等爲
隨順勝義之後。又雲『由余唯執真實。亦字即是攝義,若以正理觀察,則唯世俗。
何以故?所遮若非有,遮亦真實無。』此說余如唯識宗,于所遮事遮遣法我,計彼
滅空爲真實有。自宗(自續自稱)則說由無所遮之法我,故遮彼之滅亦非真實。」
以上爲宗喀大師引二谛論釋,及自續派解釋之辭。因唯識執圓成實、依他起皆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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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地略論釋 卷之十九》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