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有。」此即以人之叁世爲喻,其理易知。「尋求理者,此中分四種:『(一)觀待
道理,謂諸果之生,須觀待因緣。複由分別門中,尋求世俗與勝義及彼之所依。』
觀待二字之意義,有對照義,如白色,乃觀待其後之爲紅或黃藍等色而有。如尋求
世俗,須觀待名言量。尋求勝義,須觀待抉擇究竟理智。尋求二谛,須觀待于立名
處及立名。彼之所依,謂所知境。如于一果,知非無因,須觀待其因緣。『(二)
作用道理,謂一切法各有其作用,如火有燃燒作用等,複善尋求此是其法,此是作
用,此法能作如是用等。』此喻如火之燒、風之蕩,其理易知。『(叁)證成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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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不違正量,成立其義。即善尋求于此義上,有無合于現、比、聖言量。』如言
聲是無常與現比聖言叁量無違,即能成立。如不淨觀,以現量膿血青瘀等,其形其
色,令人厭怖,此爲現前易見之顯者,其較隱者,可以比量而知之。其最隱者,則
須以聖教量知。如此處有瓶無瓶,可以現量知。現量之粗分無常相,如人死、屋傾
之類,即現量境,此爲人所易知。至細分無常相,如補特伽羅無常,則當以比量知
。至如業果,則最難信解,即當以佛語聖教量而知。此叁量有互不相違性。『(四
)法爾道理,謂火之熱性、水之濕性等,即彼之法性。然此須信解世間共許之法性
,及不可思議性,與安住法性。不更思其余道理。』此中所說之叁種性:一、世間
共許之法性,即世間傳稱之法性,如火有熱性、水有濕性,乃火與水之規矩及其原
理。二、不可思議法性,此中有叁:即緣起力不可思議、業力不可思議、佛力不可
思議。如餓鬼長劫時間,滴水不得入口而能生存;地獄有情烊銅灌口而壽命不斷,
皆屬業力之不可思議;如佛一毛孔能攝能現叁千大千世界,此佛力之不可思議。叁
、安住法性,謂一切法本無自性實有,而能安住。如見發光熊熊,即知爲火。若尋
求其何以爲火,即無意義可得。故于此世間共許之法性,不應更思惟其余道理。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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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不可思議法性亦然。緣起不可思議,此如前所舉喻,屋上之鳥,爪痕映于屋中之
酪上,此種緣起道理,再加追尋,亦無意義可得。「如是安立六種尋求,然總約修
中觀瑜伽者,其所應知之事,實惟叁種,謂文義及盡所有性,與如所有性。依第一
種立第一義尋求,依第二種立事尋求,依第叁種立余叁尋求與共相尋求。」上所說
之叁種,亦稱叁覺,即語文覺、事邊際覺,及如實覺。然第叁之如實覺,又不能謂
即如所有性,即勝義谛。以其中如四之「品」,五之「時」等,又皆盡所有性攝,
意者盡所有智抉擇未盡,以如所有智由異門而抉擇之。余按:(此上師語)亦可擇
。此處所說如所有性,不必專指勝義谛。「初說四種□缽舍那,其門有叁,尋求有
六,此叁門與六尋求,仍是前四中攝。又前說之力勵運轉等四作意,聲聞地說是止
觀所共,故□缽舍那中亦有四種作意也。」
卯叁、修觀法分叁 辰一、明依止修觀之義 辰二、明彼法屬大小乘中何乘 辰叁、
正明依止修觀之法。
辰一、明依止修觀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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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深密經說,先修成止,後乃修觀。慈尊諸論,菩薩地、聲聞地,清辨師、
靜天師、蓮花戒之叁篇修次,及般若教授論等,亦多作是說。此等意趣,非說先不
緣無我,隨緣一種所緣,生奢摩他已,後緣無我修習,名(進行、做)□缽舍那,
以止觀二道非由所緣分故。般若教授論亦說緣二取空性,先生奢摩他,後乃緣彼性
,以觀察修,生□缽舍那故。無著菩薩亦說,緣盡所有性之□缽舍那,先生止已,
後依于止修粗靜行相之□缽舍那故。又說:彼是內外聖凡所共修之道故。以是若未
先得奢摩他今新修者,除專住任何一所緣外,不可于所緣境多相觀察而修。以如前
修即能成辦,若如後修必不能成奢摩他故。諸先已得奢摩他者,較但如前安住而修
,若能于如所有性或盡所有性隨所修義,以慧思擇觀察而修,其後能引最勝心一境
性妙叁摩地。如此所成最極有力心一境性妙叁摩地前,專住一境不能辦,故稱贊觀
察而修也。但此修法,是先求止,後依于止修觀之法,如無我義是一所緣,可作止
觀二種不同修法,理由即此。別如觀察上下諸界功德過失,修粗靜行相□缽舍那,
與以觀慧觀無我義,修無我相□缽舍那,尤須引生猛利堅定,斷所治品乃有力也。
又緣盡所有性之□缽舍那,非唯斷除煩惱現行,修粗靜相者,即般若教授論所說思
擇十八界相之觀修,亦是緣盡所有性者。以此爲例,余凡思擇盡所有義而修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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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知皆爾。雖般若教授論說于引生緣如所有性止觀之前,先當引生瑜伽師地論所說
緣盡所有性之止觀。今如靜天與蓮花戒等所許,先修隨一奢摩他已,即可修緣如所
有性□缽舍那。」
前說觀之差別,不出正思擇等四種所攝,故修觀法亦依此而分。慈氏諸論,如
莊嚴經論等,後人多有誤解,如謂緣佛像種子字等爲止,緣空性爲觀。以所緣不同
而分止觀,此皆不應理。本論前已說,修止不可于所緣境多相觀察者,謂不可今日
緣佛像,明日又緣種子字,或空性。或今日緣此種佛像,明日又緣彼種佛像。形量
變易不能成止,不專注修不能得止。但專注修,亦不能進步。觀察修,不唯不妨成
止,且能引生最勝有力心一境性妙叁摩地。「解深密經說:先修止,後修觀。慈尊
諸論,如菩薩地、聲聞地、清辨論師、寂靜天、蓮花戒之修次叁編及般若教授論等
,亦多作是說。此等意趣,非說不先緣無我,隨緣一種所緣,生奢摩他已,後緣無
我修習,名□缽舍那。以止觀二道,非由所緣分故。─又說,彼是內外聖凡所共修
之道故。」總上明修觀法,依諸經論,應當先修止而後修觀,止觀差別,不以所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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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分。止觀體性不同,止以禅定爲體,觀以智慧爲體,故止觀修法亦不同。「以是
若未先得奢摩他,今新修者,除專注任何一所緣外,不可于所緣境多相觀察而修。
以如前修即能成辦。若如後修,必不能成奢摩他故。其已先得奢摩他者,但如前安
住而修,若能于如所有性,或盡所有性,隨所修義以慧思擇觀察而修其後能引發最
勝心一境性妙叁摩地。─故稱贊觀察修也。」九住心,乃修止方便,須依專注修,
然僅此亦不能進步。故應依定力攝持而行觀察修,則進步甚大,且能得殊勝有力妙
叁摩地。「但此修法,是先求止後,依于止而修觀之法。如無我義,是一所緣,可
作止觀二種不同修法,理由即此。別如觀察上下諸界功德過失,修粗靜行相□缽舍
那,與以觀慧觀無我義,修無我相□缽舍那,尤須猛利堅定,斷所治品,乃有力也
。」修粗靜行相(世間)及修無我相(出世間),但依止專注修,不能斷所治品,
皆須依觀察修,于斷所應斷品,乃有力也。「緣盡所有性之□缽舍那,非唯斷除煩
惱現行,修粗靜相者如是,即般若教授論所說之思擇十八界相之觀修,亦是緣盡所
有性者。以此爲例,余凡思擇盡所有義而修觀者,應知皆爾。」緣盡所有性之觀,
不外緣十八界,或心界,或色界,或法界,隨一所攝,故非唯修粗靜行相者,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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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所有性之觀。「雖般若教授論說,于引生緣如所有性止觀之前,先當引生瑜伽師
地論所說之緣盡所有性之止觀。今如寂天與蓮花戒等所許,先修隨一奢摩他已,即
可緣如所有性□缽舍那。」先登把阿□黎(即般若教授論之作者)所雲,先修瑜伽
叁摩地,緣盡所有性之止觀,而後引生緣如所有性之止觀。此就易修易生者而言。
今此論,則于此不決定。依寂天及蓮花戒師說,或先依盡所有性,如緣佛像種子字
等,或先依如所有性之無我義爲所緣而修止。得止已,乃緣如所有性而修觀,均無
不可。修法有修中尋見者,亦有見中尋修者,今茲所說,乃屬前者。
辰二、明彼法爲大小何乘
「如是次第修止觀法,是依大小何乘,顯密何教而說耶?曰:此是叁乘與四宗
所共,亦是密乘下叁部所共者。各別諸續與注疏論師之所許,密宗道次第中已廣說
。無上瑜伽部義,般若教授論雲:『集密經雲:善觀察自心,諸法住心中,法住空
金剛,俱無法法性。』如楞伽經雲:『當依止唯心,勿觀察外境。』謂經說叁種瑜
伽地,一緣唯心、二緣真實、叁名無相。初二地中以止修觀修,修習止觀如前解說
。緣如所有性生觀之理,亦許相同。自宗則說,無上瑜伽時引生正見,須如中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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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引生之法,于生起次第與圓滿次第後得位中,雖亦有觀察真實義之作意,然在
已得結身能力之圓滿次第者,于根本定修真實義,雖亦必須安住見上而修,然不須
如余論所說之觀察也。故于爾時,放舍觀察後,莫並放棄專注正見,修真實義。可
如是修習之理由,此中不便明講,故此僅說余道須如前修之理由也。」
「如是次第修止觀法,是依大小何乘,顯密何教而說耶?曰:此是叁乘與四宗
所共,亦是密宗下叁部所共者,各別諸續與注疏論師之所許,密宗道次第中已廣說
。」此明修止觀次第,如上所說,是叁乘與四宗之所共,亦是密乘下叁部所共,爲
各別續部與其注疏論之所許。「無上瑜伽部義,般若教授論雲:『集密經雲:「善
觀察自心,諸法住心中,法住空金剛,俱無法法性。』」此先登把阿□黎造論時,
引集密經語,意謂瑜伽者,于自心法性,依密宗方便,善爲觀察自心之法性,獲得
一切法皆顯現于心中,「□」,此通達心體法性之心,如同虛空之不可分別。金剛
,喻空性不能壞滅,不能分裂。此謂密乘方便與智慧不能分離。別法…
《菩提道次地略論釋 卷之十九》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