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有。」此即以人之三世为喻,其理易知。「寻求理者,此中分四种:『(一)观待
道理,谓诸果之生,须观待因缘。复由分别门中,寻求世俗与胜义及彼之所依。』
观待二字之意义,有对照义,如白色,乃观待其后之为红或黄蓝等色而有。如寻求
世俗,须观待名言量。寻求胜义,须观待抉择究竟理智。寻求二谛,须观待于立名
处及立名。彼之所依,谓所知境。如于一果,知非无因,须观待其因缘。『(二)
作用道理,谓一切法各有其作用,如火有燃烧作用等,复善寻求此是其法,此是作
用,此法能作如是用等。』此喻如火之烧、风之荡,其理易知。『(三)证成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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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不违正量,成立其义。即善寻求于此义上,有无合于现、比、圣言量。』如言
声是无常与现比圣言三量无违,即能成立。如不净观,以现量脓血青瘀等,其形其
色,令人厌怖,此为现前易见之显者,其较隐者,可以比量而知之。其最隐者,则
须以圣教量知。如此处有瓶无瓶,可以现量知。现量之粗分无常相,如人死、屋倾
之类,即现量境,此为人所易知。至细分无常相,如补特伽罗无常,则当以比量知
。至如业果,则最难信解,即当以佛语圣教量而知。此三量有互不相违性。『(四
)法尔道理,谓火之热性、水之湿性等,即彼之法性。然此须信解世间共许之法性
,及不可思议性,与安住法性。不更思其余道理。』此中所说之三种性:一、世间
共许之法性,即世间传称之法性,如火有热性、水有湿性,乃火与水之规矩及其原
理。二、不可思议法性,此中有三:即缘起力不可思议、业力不可思议、佛力不可
思议。如饿鬼长劫时间,滴水不得入口而能生存;地狱有情烊铜灌口而寿命不断,
皆属业力之不可思议;如佛一毛孔能摄能现三千大千世界,此佛力之不可思议。三
、安住法性,谓一切法本无自性实有,而能安住。如见发光熊熊,即知为火。若寻
求其何以为火,即无意义可得。故于此世间共许之法性,不应更思惟其余道理。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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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不可思议法性亦然。缘起不可思议,此如前所举喻,屋上之鸟,爪痕映于屋中之
酪上,此种缘起道理,再加追寻,亦无意义可得。「如是安立六种寻求,然总约修
中观瑜伽者,其所应知之事,实惟三种,谓文义及尽所有性,与如所有性。依第一
种立第一义寻求,依第二种立事寻求,依第三种立余三寻求与共相寻求。」上所说
之三种,亦称三觉,即语文觉、事边际觉,及如实觉。然第三之如实觉,又不能谓
即如所有性,即胜义谛。以其中如四之「品」,五之「时」等,又皆尽所有性摄,
意者尽所有智抉择未尽,以如所有智由异门而抉择之。余按:(此上师语)亦可择
。此处所说如所有性,不必专指胜义谛。「初说四种□钵舍那,其门有三,寻求有
六,此三门与六寻求,仍是前四中摄。又前说之力励运转等四作意,声闻地说是止
观所共,故□钵舍那中亦有四种作意也。」
卯三、修观法分三 辰一、明依止修观之义 辰二、明彼法属大小乘中何乘 辰三、
正明依止修观之法。
辰一、明依止修观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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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深密经说,先修成止,后乃修观。慈尊诸论,菩萨地、声闻地,清辨师、
静天师、莲花戒之三篇修次,及般若教授论等,亦多作是说。此等意趣,非说先不
缘无我,随缘一种所缘,生奢摩他已,后缘无我修习,名(进行、做)□钵舍那,
以止观二道非由所缘分故。般若教授论亦说缘二取空性,先生奢摩他,后乃缘彼性
,以观察修,生□钵舍那故。无著菩萨亦说,缘尽所有性之□钵舍那,先生止已,
后依于止修粗静行相之□钵舍那故。又说:彼是内外圣凡所共修之道故。以是若未
先得奢摩他今新修者,除专住任何一所缘外,不可于所缘境多相观察而修。以如前
修即能成办,若如后修必不能成奢摩他故。诸先已得奢摩他者,较但如前安住而修
,若能于如所有性或尽所有性随所修义,以慧思择观察而修,其后能引最胜心一境
性妙三摩地。如此所成最极有力心一境性妙三摩地前,专住一境不能办,故称赞观
察而修也。但此修法,是先求止,后依于止修观之法,如无我义是一所缘,可作止
观二种不同修法,理由即此。别如观察上下诸界功德过失,修粗静行相□钵舍那,
与以观慧观无我义,修无我相□钵舍那,尤须引生猛利坚定,断所治品乃有力也。
又缘尽所有性之□钵舍那,非唯断除烦恼现行,修粗静相者,即般若教授论所说思
择十八界相之观修,亦是缘尽所有性者。以此为例,余凡思择尽所有义而修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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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知皆尔。虽般若教授论说于引生缘如所有性止观之前,先当引生瑜伽师地论所说
缘尽所有性之止观。今如静天与莲花戒等所许,先修随一奢摩他已,即可修缘如所
有性□钵舍那。」
前说观之差别,不出正思择等四种所摄,故修观法亦依此而分。慈氏诸论,如
庄严经论等,后人多有误解,如谓缘佛像种子字等为止,缘空性为观。以所缘不同
而分止观,此皆不应理。本论前已说,修止不可于所缘境多相观察者,谓不可今日
缘佛像,明日又缘种子字,或空性。或今日缘此种佛像,明日又缘彼种佛像。形量
变易不能成止,不专注修不能得止。但专注修,亦不能进步。观察修,不唯不妨成
止,且能引生最胜有力心一境性妙三摩地。「解深密经说:先修止,后修观。慈尊
诸论,如菩萨地、声闻地、清辨论师、寂静天、莲花戒之修次三编及般若教授论等
,亦多作是说。此等意趣,非说不先缘无我,随缘一种所缘,生奢摩他已,后缘无
我修习,名□钵舍那。以止观二道,非由所缘分故。─又说,彼是内外圣凡所共修
之道故。」总上明修观法,依诸经论,应当先修止而后修观,止观差别,不以所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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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分。止观体性不同,止以禅定为体,观以智慧为体,故止观修法亦不同。「以是
若未先得奢摩他,今新修者,除专注任何一所缘外,不可于所缘境多相观察而修。
以如前修即能成办。若如后修,必不能成奢摩他故。其已先得奢摩他者,但如前安
住而修,若能于如所有性,或尽所有性,随所修义以慧思择观察而修其后能引发最
胜心一境性妙三摩地。─故称赞观察修也。」九住心,乃修止方便,须依专注修,
然仅此亦不能进步。故应依定力摄持而行观察修,则进步甚大,且能得殊胜有力妙
三摩地。「但此修法,是先求止后,依于止而修观之法。如无我义,是一所缘,可
作止观二种不同修法,理由即此。别如观察上下诸界功德过失,修粗静行相□钵舍
那,与以观慧观无我义,修无我相□钵舍那,尤须猛利坚定,断所治品,乃有力也
。」修粗静行相(世间)及修无我相(出世间),但依止专注修,不能断所治品,
皆须依观察修,于断所应断品,乃有力也。「缘尽所有性之□钵舍那,非唯断除烦
恼现行,修粗静相者如是,即般若教授论所说之思择十八界相之观修,亦是缘尽所
有性者。以此为例,余凡思择尽所有义而修观者,应知皆尔。」缘尽所有性之观,
不外缘十八界,或心界,或色界,或法界,随一所摄,故非唯修粗静行相者,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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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所有性之观。「虽般若教授论说,于引生缘如所有性止观之前,先当引生瑜伽师
地论所说之缘尽所有性之止观。今如寂天与莲花戒等所许,先修随一奢摩他已,即
可缘如所有性□钵舍那。」先登把阿□黎(即般若教授论之作者)所云,先修瑜伽
三摩地,缘尽所有性之止观,而后引生缘如所有性之止观。此就易修易生者而言。
今此论,则于此不决定。依寂天及莲花戒师说,或先依尽所有性,如缘佛像种子字
等,或先依如所有性之无我义为所缘而修止。得止已,乃缘如所有性而修观,均无
不可。修法有修中寻见者,亦有见中寻修者,今兹所说,乃属前者。
辰二、明彼法为大小何乘
「如是次第修止观法,是依大小何乘,显密何教而说耶?曰:此是三乘与四宗
所共,亦是密乘下三部所共者。各别诸续与注疏论师之所许,密宗道次第中已广说
。无上瑜伽部义,般若教授论云:『集密经云:善观察自心,诸法住心中,法住空
金刚,俱无法法性。』如楞伽经云:『当依止唯心,勿观察外境。』谓经说三种瑜
伽地,一缘唯心、二缘真实、三名无相。初二地中以止修观修,修习止观如前解说
。缘如所有性生观之理,亦许相同。自宗则说,无上瑜伽时引生正见,须如中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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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引生之法,于生起次第与圆满次第后得位中,虽亦有观察真实义之作意,然在
已得结身能力之圆满次第者,于根本定修真实义,虽亦必须安住见上而修,然不须
如余论所说之观察也。故于尔时,放舍观察后,莫并放弃专注正见,修真实义。可
如是修习之理由,此中不便明讲,故此仅说余道须如前修之理由也。」
「如是次第修止观法,是依大小何乘,显密何教而说耶?曰:此是三乘与四宗
所共,亦是密宗下三部所共者,各别诸续与注疏论师之所许,密宗道次第中已广说
。」此明修止观次第,如上所说,是三乘与四宗之所共,亦是密乘下三部所共,为
各别续部与其注疏论之所许。「无上瑜伽部义,般若教授论云:『集密经云:「善
观察自心,诸法住心中,法住空金刚,俱无法法性。』」此先登把阿□黎造论时,
引集密经语,意谓瑜伽者,于自心法性,依密宗方便,善为观察自心之法性,获得
一切法皆显现于心中,「□」,此通达心体法性之心,如同虚空之不可分别。金刚
,喻空性不能坏灭,不能分裂。此谓密乘方便与智慧不能分离。别法…
《菩提道次地略论释 卷之十九》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