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生,標出應斷之差別。叁
句乃總說緣起即性空義。無論何種有法,若待緣者,過去諸師即說彼爲空。四句說
瑜伽者若依緣起之因相而達空性者,佛即贊彼爲不放逸之勤修瑜伽者。初句說無生
之義,二句明其無自性生,是于破生中標出應破之差別,而別立所應破。顯句論引
楞伽經雲:「我佛依自性不生之密意,說一切法無自性生。」佛意恐人見經說無生
,未加簡別,便執一切生皆非有。故佛自釋雲:「諸經密意謂無自性生。」例如般
若心經,亦因無自性生而說一切法無,無色無受等,謂色無自性,受無自性也。佛
恐末世衆生誤解緣生即無生,以爲無世俗名言之生,故于次句自釋雲雲。月稱中論
釋中,亦恐人于未別立應破之無生諸語,執爲任何一切皆無,故取佛經之密意,釋
爲無自性生之義。佛經有時在別經或前品已各各分別明顯說所應破分,即不再分別
明說。月稱恐人不明,故引此經。如心經說五蘊皆空,自續派即以爲未別立應破,
執爲無實事之色受等,即其一例。「第叁句說,凡依緣起而生者,即自性空,故自
性空是緣起義,非生滅作用空義。」自性空方顯緣起義,非唯破生即是自性空,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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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破生即是緣起,玩味經文第叁句,自知緣起即自性空義,自性空即緣起義。此非
初業有情所能了知,乃已獲得甚深中觀見者,內心所現之境。緣起即性空義,又不
可釋爲世俗谛即勝義谛,亦不可釋爲了解緣起意義即了解性空意義。緣起之義有釋
爲一法立名處,謂依自己應具之支分而成。或釋爲依因與緣而得生起。此二皆緣起
義,非緣起之名言。如已知瓶之自性空,然尚不能安立瓶之安名處,由觀待其支分
而成,(不知其即是緣起之理。)如前所說之現空雙合。有達空而不能了現者,意
謂達空性不必即了知緣起。亦有了知緣起尚未達空性者,如知苗芽依水土種子等諸
緣而生,凡夫皆然,然不能了知苗芽性空。緣起最難安立,若說緣起即性空,則一
切穿衣吃飯皆是空矣。故說,緣起即性空義,性空即緣起義者,乃是已得中觀清淨
見之行者,于空性已得決定知,由此力故,彼能引生緣起決定。于緣起所得決定知
,能引生空性決定。二者互爲助伴。心中決定緣起,則空性同時顯現。心中決定空
性,則緣起同時顯現。「中論亦雲:『若法因緣生,即自性寂滅。』此以緣起爲因
,說自性寂滅而空。故有說中觀宗凡因緣生者,即說無生,當知此等臆說,一切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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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此而破之。」括弧內文字,系引略論中語過去藏中,有僅依經文字面不生不滅
等語,不了知其差別應斷,而認爲依緣而生即一切無生者。知此,即能盡除彼執。
經論中皆稱贊緣起因,如無熱惱龍王所問經:「智者通達緣起法,永不依于諸邊見
。」此之緣起因,謂了知自性成就,其性本空之緣起因,佛極贊歎。若未圓滿通達
緣生,尚難免不墮邊見。入中論亦雲:「由說諸法依緣生,非諸分別能觀察。是故
以此緣起理,能破一切惡見網。」首句設問:以何緣故,一切諸法依其自身各各應
具之因緣無謬生起?答:緣起因故。故于四邊生上分別觀察,爲不可能。(觀察不
出,何以故?緣起因故。)故此緣起理智,能斷自、他、共、無因生等諸惡見網,
其他之理皆不能斷此惡見網。故緣起理是斷斷常等邊見之王。「此即龍猛父子無上
特法,故當略說緣起道理。」亦即是抉擇法無我之理之一。中觀二字,梵語「麻底
麻噶」意謂遠離斷常二邊而顯中。能障中見之險處,主要有二:(一)常見及增益
見。緣實執境而生執常之見,雖無了達真實之相,然執實有即是不變,可以說爲執
有常性,增益見,謂自性本非實有,強增益爲有。常見,謂見爲常。常邊,謂常之
一邊。見與邊,二者微異。(二)未合量之應斷分。謂遮破太過,而不能引生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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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之諸宗,彼等亦自許爲中觀宗,然彼等不能引生決定因果緣起,因其遮破太過
,于一切有,無論彼此、是非、自他、業果,皆不能執,故說業果悉皆非有之斷見
及損減見。(即誹謗見,謗無因果。)自續、唯識、經部、有部,皆墮入常見險處
。彼等誤解無我空性,于修空性之應斷分,破除不盡。而過去藏中一類學者,則又
破除太過,墮入斷見。自續以下,拘于宗見,于彼心中造作一種應破。諸斷見者,
則以一切法爲應破。故二者皆于應斷斷認識不清,皆由不能辨別自性之有與名言之
有,能辨此者,唯應成派也。
依共通說,執諸法實有爲常見,撥諸法皆無爲斷見。此論中特提出無自性,因
自續派以下,皆誤認自性有,與一般名言之有爲一,故墮于常。過去藏中又多將一
切法,概列入應破分,又將一切法自性無,誤混爲一般名言之無,而墮于斷。此二
須由緣起理據(有是因,生是果之因相。)成立無自性成就之宗,方能斷除。如影
像依容鏡等緣起而生,故影像無容貌自性,亦即影像非自性容貌,推之苗芽亦然。
若有自性苗芽,即不須更待水土等緣,此是緣起理之粗分。應說苗芽生起之作用與
種子破壞之作用,二者同時相合而苗芽生。無明、行等,亦複如是。故知緣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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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具:(一)會合,(二)依靠,(叁)安立。叁條件,稱爲聚合緣起,依靠緣起
,安立緣起。雲何爲聚合緣起?如苗芽依種子生緣之作用,聚合而生起。行等,亦
依其生緣之作用聚合而生起。故說有自性自相爲不合理。凡內道各派(即一切有部
亦然)皆說此種聚合緣起。雲何爲依靠緣起?縱許有自性成就,瓶等之自體在,然
亦須依其自身之支分而在,即與自能自在之義相違。龔列格西雲:「如豎箸然,欲
其直立不倒,須另以物支持。」此即不能自能自立之相。推之苗芽等然。苗芽依其
自體諸支分而有,不能自立,故知苗芽無自體。是即第二依靠緣起。四非論雲:「
若法緣起有,是即無自性。此皆無自性,故我終非有。」此謂若法觀待其他因緣支
分而有,即無自主自在自立。此無自在之理,于緣起一切法皆然。如眼識顯現苗芽
,若如所顯現而實有,方爲自在。非對「現旺」(依他起性)而言「讓旺」。(自
在)唯識說苗芽乃「現旺」,(他自在,他力,依他起。許「現旺」即不應許「讓
旺」。)而又許有自性,彼許如其顯現而有故自相違。本宗說,見苗芽時,不關系
于唯分別安立而執有苗芽,是爲有自在。依唯分別安立,是爲無自在,四百論成立
此無自在宗,爲未達性空緣起之人而立。(即自續派以下諸人)或問:依因與緣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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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自在,(依他起性)一切有部亦如是說,何須再成。須知此處所成立之無自在,
乃應成派之不共者。緣起須具前說之叁條件:第一,生緣聚合成無自性,緣因相合
,是爲聚合緣起。第二,須觀待支分而有。由此緣起因,知其無自性,爲依靠緣起
。第叁,依自積聚而施設安立。由此緣起因成立無自性,是爲安立緣起,或稱施設
緣起,亦即依之而施設之緣起。總稱爲緣起叁理。其中粗細與共不共之差別。(此
據夢語音義「桑母巴打耶」,具有聚及依、及依而施設之叁義。)依而施設之緣起
最細,乃不共者,爲月稱所特別開顯。至觀待支分而有,(雖微塵許,亦須觀待其
自有支分而有。)乃自續派所許之緣起,較粗。因緣和合之緣起,爲唯識、經部、
有部所共許,此爲最粗,以但攝有爲而不遍有爲故。(遍有廣狹之分)依而施設之
緣起,乃應成獨創。上叁,宗喀大師特略攝爲二,即共與不共。依而施設爲不共,
觀待支分與因緣和合攝爲共之一種。凡依較ァ魽或依緣立之法,與所依必非一性,
如自性一,則一切作用皆成一。然彼二亦非異性,若異,則兩無相關。此說無論瓶
等或依其因緣支分而生,或依其積聚唯分別安立而生,皆無自性成就之異或一。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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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補特伽羅之能取所取,及諸法之能作所作皆應成一。若異,則如牛馬之互不
相關,破其相依之關系,與觀待于他之理相違。依生緣起,應成派與他宗共,不過
詳細解釋中有不同。如陶師與瓶,不能說爲自性成就之一、異。若一,則陶師與瓶
無異。若異,則應不待陶師而瓶能自立。補特伽羅爲業力所作,亦然。中論亦雲:
「若法從緣生,是則不即因,亦不異于因,故不斷不常。」若瓶與其支分積聚爲異
,則瓶腹洞穿時,應說瓶未嘗壞。如是,則瓶即是常性。如瓶與積聚爲一,則瓶應
具有不變之自性,而瓶實刹那變壞,無常爲性,此二相違,則其流應成不斷與斷之
二種,于是遂成斷見。此頌亦可依生、依施二種緣起配合。緣起與其自性非一,亦
非除本法之緣起而有異體。以故知諸法不由一異而有遠離四生,非常非斷。龍樹菩
薩出世贊亦雲:「外道計諸苦,自造及他造、共造、無因造。佛說是緣生。」自造
,謂是即由若煩惱同體之因而生。此自造之「自」字,非指補特伽羅之我,乃是如
數論師所說,種子未生苗芽之時,雖不能見苗芽,然此種子內先即具有能生苗芽之
因。亦即謂種子內積聚有不可見之苗芽,將來之苗芽與此是一體,以種子中先有苗
芽爲苗芽之生因故。他生謂異體爲因,謂種子與苗芽各異。有種時尚無苗芽,有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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芽時種子已壞。此雖應成派亦許,所不同者,彼說有自性異體爲因而生。俱生者,
外道見苦或時依自身生,或時依外緣生,如被他撻等故說苦由俱生。瓶由土瓶與土
爲一體之物及匠他而成,故亦是俱生。無因生,乃遠離外道,此爲外道之一種所計
,彼說日升月恒,非有作者,孔雀文彩,非由人塗畫而成。外道數論師許自生。遠
離外道許無因生。外道吉哺巴許俱生。自續以下許他生…
《菩提道次地略論釋 卷之十七》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