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我執之所緣。入中論曾破之。其論釋亦說:「唯緣依蘊假立之我,于
蘊之積聚,不說爲世俗之我,故于一時積聚及先後時之蘊聚相續,皆不說爲彼見之
所緣,唯于能生我念之唯我,乃是俱生薩迦耶之所緣。」意謂唯緣于我想而生之唯
我及唯自補特伽羅而爲所緣。如此之我執乃我,非我所,謂于我,執有自性成就。
薩迦耶見,義爲壞聚見。或問,今既不緣蘊爲我而稱薩迦耶見者爲何?本論則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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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依于壞蘊聚上施設安立之我爲所緣,觀其成立有自性之我,是爲薩迦耶見執我之
相狀。余宗則于壞蘊上見其成立有我,是爲薩迦耶成立之我見。至緣我想之唯我作
所緣者,是說薩迦耶見執我之情況。其與我想同時心之我,則非薩迦耶見所執之我
。以佛亦有時稱我故。如如謂,我不與世诤,世與我诤。世有,我說有;世無,我
說無。及我之聲聞菩薩等,亦如常人之言我來我去,我衣我食,此僅爲世俗名言之
我,非薩迦耶見。又凡夫修密法時,作法身是我,報身是我,化身是我,等想時,
亦不能說是薩迦耶見。以世俗名言之我無自性成就,故非薩迦耶見。必緣于我想同
時執有我想成就,乃爲自性實有之我,乃爲薩迦耶見。此我之依處,非依一分蘊及
蘊聚所能安立。此種依蘊聚唯名施設安立之我,是爲本宗特法。余如廣論已廣說。
喻如于狗,說彼是狗,非謂狗是我,故執狗是自性成就,雖是俱生補特伽羅我執,
而非薩迦耶見。因薩迦耶見須念唯我而執有自性成就,緣狗則不生是我之念故。故
于他身執爲自性成就補特伽羅之俱生,雖是補特伽羅之俱生我執,而非彼補特伽羅
之薩迦耶見。
俱生我所執薩迦耶見,究緣我與否,教無明文,甚難抉擇。以理當依我及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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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皆緣。我執所緣是唯我,我所執是唯我所。我之俱生心非顛倒,我之俱生心
所生之薩迦耶見,乃是顛倒,我所俱生亦非顛倒,我所俱生心所生之薩迦耶見,乃
爲顛倒。念我所時,同時生起薩迦耶見,執有自性,方是應斷。我所心既緣我,又
緣我所,如何分別?我執薩迦耶見,屬于補特伽羅我執,定緣補特伽羅,亦定緣自
我。若不爾者,則非補特伽羅我執所攝。我執薩迦耶見,唯緣自相續之我。我所薩
迦見,既緣自我,複緣我所,不過以緣我所爲主要。故論說其所緣惟是我所,略不
說我。
緣自相續者,是俱生薩迦耶見,緣他相續是補特伽羅我執,而非薩迦耶見。二
執俱執實有,唯所緣不同。其執境之狀,即我執執我有自性成就之相,我所執執我
所有自性成就之相。換言之,即我執薩迦耶見所緣,爲「有法」之我,即名言之我
。而其所執爲「無法」之我,即自性成就之我。此中分四料簡:(一)有是俱生我
執,亦是薩迦耶見。(二)有是俱生我執,而非薩迦耶見。(叁)有非俱生我執而
是薩迦耶見。(四)有非俱生我執,亦非薩迦耶見。本宗則不許其第叁之一分,以
薩迦耶見,必是俱生我執故。故本宗唯有叁分成量。(即叁料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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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我執所緣之境,爲眼耳等法。法字,在印文爲達摩,其義爲持。所持爲何?
持一切法,即一切種智所緣境無所不遍,不論善惡,有爲無爲,一切彼皆能持。如
虛空亦有其虛空性相,爲其所持。故通言爲法,遍一切所知境,遍一切有。至所謂
正法者,則專指善法,其特性以不墮入險途及生死輪回爲其別法。或問:法既遍于
一切,而補特伽羅亦在一切有中,如是,補特伽羅我執,亦謂爲法我執,可乎?答
:法我執所緣,非通指一切法,乃以與補特伽羅差別門中非補特伽羅之法爲所緣,
乃除安立我名所余蘊等爲主。如于蘊等上執有補特伽羅自性成就,即爲補特伽羅我
執。于蘊等上除去補特伽羅,而執蘊等立名處有自性成就,則爲法我執。于此,尚
有辯難。如問,我所執是補特伽羅我執,則彼亦以補特伽羅爲所緣耶?此乃難題。
在宗喀大師著述中,有時以眼耳等爲我所執之所依,(村細)有時以眼耳等爲我所
安立名處,我所執仍緣于我。如先不緣我,即不能生我所執之心。我所執之行相,
則緣彼所緣之「我所」,執能作者爲自性成就,以我之本體對于我所視爲能作者。
喻如進食,菜飯爲所食者,我爲能食者。緣于所食之菜飯,而執能食之我自性成就
。故我所執之行相,具有執我自性成就之成分而非法我執。必如此釋,于所上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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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有補特伽羅一分而不成爲法執。以上諸理,不憚繁述者,以佛智所緣一切所知境
諸法,如執爲實有,不屬人我執,即屬法我執。如達其爲非實有,不屬人無我,即
屬法無我。故二無我必由于二我。證空性爲二無我所攝,故無二無我所不攝之空性
。此本宗于二我執之建立不同于余宗者。自續派以下,大都說補特伽羅有自能,(
壤階土巴)成就即是人我執。至犢子部則許補特伽羅本身自性成就,而不說爲人我
執。因彼部宿爲外道,執離蘊有我,故佛爲說補特伽羅有自性我。法執,在小乘二
宗皆不許。唯識則許有離心實法爲法執。以遍計執實,如離心有外境,即是法執。
自續派謂,如執法本性有真實成就,即是法執。本宗雖亦許執法有自性,爲法我執
,然又不同于彼等。如薩迦耶見,下叁宗許蘊執有我,爲二種薩迦耶見。自續則許
我執有我,爲我及我所安立爲二種薩迦耶見。緣于自蘊,執有自能成就之實我能作
所作者之執心,爲我執薩迦耶見之行相。緣于自蘊,執有所作實我之心,爲我所薩
迦耶見之行相。但本宗則以此爲薩迦耶見之粗分,故粗細有不同。
二我執即染汙無明。如入中論釋「愚疑即無明。無明者,法非有性而強增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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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在藏文爲「惡阿」,即本體性義。)此謂無明對于能見之事事物物真實法
性作障覆,此障覆爲性之心,即無明,亦即世俗心,亦即顛倒心。「由此能令諸有
性于觀如所有事而起愚蒙。」故愚疑無明法非有性,而強增益。于見實性障覆爲性
,名曰世俗。入中論釋又雲:「如是,由有支所攝染汙無明增上力故,建立世俗谛
。」所謂有支者,謂成就生有之支分。無明,即叁毒中之疑,爲二執之主要,亦即
十二有支中之第一位。且是染汙無明。以無論就此生他生,順演逆溯,皆以無明爲
首。認識染汙無明:一、于補特伽羅及蘊等上,認爲不依他緣而自性成立,即是無
明。二、于人及法上,不依安名處,亦不依分別安立名言,而執有自性成立,即是
無明執我之情狀。叁、法我執,屬于染汙無明。如經雲:「如是,無明緣行,乃至
緣生緣老死,于境執實,即無明。」此許執實即染汙無明,于法我執建立煩惱障所
知障,二障中此屬煩惱障,此爲自宗特法,聖父子亦如是雲。至他宗,如自續以下
,皆以法我執屬所知障,如七十空性論雲:(見廣本一五四頁)(龍猛所造六論:
一、根本智論,二、六十如理論,叁、七十空性論,四、業練論,五、回诤論,六
、寶□論。)「因緣所生法,若分別真實,(實有藏文爲「樣打把」,即執實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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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佛說爲無明,彼生十二支。」此謂因緣所生內外諸法,無論何種分別,執爲
真實,即是無明。十二支即由此而出生。十二有支,無論此生他生,或單就一生言
,皆可起十二支,由蘊等于無明執實力生我執,我所執,薩迦耶見,成第一支,無
明。由二障,薩迦耶見生貪鎮,由貪鎮對他方作利作害之一切行,成第二支-行。
(此屬于業。)又由第八支愛與第九支取,兩支因緣,成就第十支-有。即就一生
言,臨死時對身生起愛著,無論其相信後世因果與否,皆有欲另取一更好之身之心
。此由多生串習力,臨終時亦定生愛取二心。又由過去業力強大故,決定成就有支
。由中有入母胎,中有即滅,即成就第叁支-識。識住于父母精血中,成就第四支
-名色。自羯那藍等六位,成就第五支-六入。根、境、識,叁聚接觸,生第六支
-觸。因觸生叁受(苦、樂、不苦不樂),生第七支-受。由此出胎,成就第十一
支-生。由生支第二刹那便成老,由老便成死,合爲一支,即第十二支-老死。四
大次第銷散,合入于空爲死。此老死支由何來?實由生來,生由受,受由觸,推之
名色由識,識由有,有由取,取由愛。故此生之識,由前生之愛、取、有叁支而來
,此叁支又由無明、行二支而起。如煩惱已斷,即無愛、取、有叁支。無此叁支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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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入胎等五支(即識、名色、六入、觸、受。)與生及老死等二支矣。如此生成就
之阿羅漢,因達空性,斷愛取因緣,雖仍有業有種,亦如種子無水,無故有支,亦
不受生老支。故前論續雲:「見真知法空,無明則不生。由無明滅故,十二支皆滅
」。十二支以無明爲根,須見真性,方能破除無明根。真性即空性。應依聞思,由
聞而思,善達內外一切法自性本空。由善達空性而修,即能斷無明,由無明滅故,
十二有支即不複生。吾人造諸雜染業,如能知此理,于能斷煩惱之空性加以努力,
則生有種子不能作增上緣,即不致來生再造業受果矣。論中若分別真實句,真實即
指執實,藏文爲「毆波」,含有事物義,謂指一切事事物物,爲實有之意。此論在
特別闡明因緣所生之有爲法,未說及無爲法。雖虛空無爲,若執爲實有,亦是法執
。此處不說者,蓋有叁意:一、無明等十二有支,所緣以有爲法爲主。二、執實心
觀待有爲法則易生起,觀待無爲法則難生起。叁、破除執實心,從有爲法上破除較
無爲法上破除爲易。經部有部乃至唯識皆如是。
前引之七十空性論頌文,前叁句說認識無明,彼生十二支句,說無明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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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地略論釋 卷之十五》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