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引生輕安之境,決
不能越先求得止,依止修觀之正理。深密經說:「得止修觀」。意謂不論緣真俗,
修觀不依止,不能謂爲勝觀,僅能謂爲修觀之隨順。以六度論:由靜慮而智慧。以
叁學論:莊嚴經論亦以增上定學爲先,而以增上慧爲後。菩薩地、聲聞地、中觀心
論、入行論、叁種修次,智稱論師,先登把、寂靜菩薩,皆說先止後觀。依經,依
論,依理,皆應如是。當知印度一般(阿□黎降薩等)所謂不須別求止,先即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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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慧修,即可得勝觀者,與龍猛,無著二大車軌相違(二勝六莊嚴以二師爲主)。
前曾言修止觀須依與佛密意無違之清淨教典。而言止,則廣行爲多,如瑜伽師地論
。言觀,則深觀爲多,如中論。其余不能以爲出自印度即可寶貴。
複次,初學未得止者,定須依此決定次第。若已得止,則可隨意而修,不必依
次第。兩事不可相混。現法集論(似無著造)有謂「有已得觀而未得止,依觀而勤
奮于止。」當知所謂未得定,非指初禅未到地定,乃指初禅根本定言。凡初得止,
皆爲初禅所攝,而爲初禅未到定。已得此止,又得勝觀,而複勤奮于正初禅。聲聞
四聖預流,一來,均在初禅未到定。于時已得勝觀,通達四谛,而止僅未到定。欲
得不還,故依觀勤奮于初禅以上之止。菩薩地已如實善從苦至道者,對于四谛名相
言說,已如實善知其非真實,然未得正初禅(根本定),于此無間住心,更不擇法
,是依增上慧而修增上心。增上心,謂初禅根本定以上住心之止,即增上住心。又
爲便于言說,于九住心悉說爲止。思擇、最極思擇、尋、伺等四,悉說爲觀。然如
下文所說,正止觀須以生起輕安爲限。有經論爲簡言便稱,故說九住四擇爲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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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依于诠表權說名止觀,非依真實止觀。由九住即可得止,由四擇即可得觀,故名
止觀,爲依因诠表(诠表,有依相诠表,如呼犬爲獅子是。有依因果诠表,依因果
不離關系而诠表,觀待其因,得名爲果。)又依專注修力亦說名止,依觀察修力亦
說名觀,實則須得輕安乃名正止觀。
醜六、各別學法分叁 寅一、學止法 寅二、學觀法 寅叁、雙運法。
寅一、學止法分叁 卯一、修止資糧 卯二、依彼修止 卯叁、修已成止。
卯一、修止資糧分六
辰一、住隨順處
「成就五德之處:一、易得,謂無大劬勞得衣食等。二、善處,謂無猛獸等凶
惡衆生及無怨敵等居住。叁、善地,謂不引生疾病之地。四、善友,謂戒見相同之
友。五、善相,謂曰無多人夜靜聲寂。如莊嚴經論雲:「具慧修行處,易得賢善處
,善地及善友,瑜伽安樂具。」
修次中篇(阿□黎嘎馬那西那作),攝資糧爲六:(一)順境。此應具五德:
1.不勞而得衣食。2.無猛獸、惡衆、怨家。3.土不生疾。4.賢友同戒見。5.盡無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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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無囂。五者中惡獸包非人,夜囂能驚定使散。衣食不染罪者名善求,染者名惡
求,惡求衣食,能使人退失功德。善地,指過去經賢聖住處,使定易生。瑜伽安樂
具,主要爲修定一切教授。先有多聞爲內緣樂具。其次,賢友善地爲外緣樂具,均
應有之。
辰二、少欲
「不貪衆多上妙衣服等事。」
不貪衆妙衣食。
辰叁、知足
「僅得微少粗敝衣等,常能知足。」
少粗衣食便足。不知足則多求,使心散亂。資糧最要,過去噶丹仲登巴常言,
止之不成,固尤不達修止要義,尤因資糧未具所致。
辰四、離諸雜務
「若貿易等事,及太親近在家出家,或行醫藥,算星相等,皆當遠離。」
如買賣等惡事,自應斷除。即與在家人往返應酬,醫蔔星相,詩詞亦應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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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煩擾分心故。
辰五、屍羅清淨
「別解脫戒與菩薩戒性罪遮罪一切學處,俱不應犯,設放逸犯,當速追悔,如
法忏除。」
戒清淨,無論別解脫或菩薩戒,性遮學處,設放逸有犯,急生追悔,如法還淨
。修止對于內心沈掉散亂細境,悉應清淨。如戒有犯,則對于心外散亂粗境,不易
防護,而內心更不寂靜。喻如動水不能映月。心不寂靜者,清明所緣亦複不至。
辰六、遠離貪欲等尋伺
「常思貪欲等,現法有殺縛等過犯,後法有墮惡趣等過患。或思凡生死事,隨
愛非愛,皆是無常,有壞滅法,彼等不久決定與我分離,我複何爲貪著彼等。如是
修習,斷除貪欲尋伺。道炬論雲:『失壞止支分,雖力勵修行,縱經百千劫,終不
得正定。』故諸真欲修止觀叁摩地者,當勤集聲聞地所說十叁種奢摩他資糧,極爲
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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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等,指五欲五塵上之貪著,于修定有妨。應觀貪等(等取鎮等煩惱粗相。)
致此生遭殺戮,後世遭纏縛等種種過患。又應觀凡生死中愛非愛境,其性無常,對
之應作暫借、旅舍、遊伴、集會等想,如何反增上貪蓍,如此則能息諸欲念(尚不
能斷)。止分,屬于上界功德,必息五欲,乃能生起,六資糧中,以一順境,五淨
戒,六遠貪等爲要。止,乃內外道所共,故六資糧外道亦具。有疑者謂,外道有何
戒清淨可言。但據外道典籍,修止亦自有其法,自有其戒,不過與內道戒之殊勝,
于一切外道者不同。內道別解脫等,著眼于解脫生死,發心殊勝,戒性殊勝,爲外
道所無。道炬論亦雲:「修止者,如缺止之支分。(如六資),縱勤修千年,不能
成止。」欲誠心修止,更應于聲聞地十叁種止資糧,勵力研學,至爲切要。一、自
圓滿,二、他圓滿、叁、意樂。(欲得定),四、具戒,五、遮止諸根,六、飲食
知量,七、□寤瑜伽,八、不失正念,九、依善知識,十、常思以惟修止教授,十
一、具大舍心,十二、無內外障難,十叁、福善圓滿。(具足一切順緣)。實不僅
十叁,尚有二十分隨順戒學資糧等,亦包在內。
卯二、依彼修止分二 辰一、加行 辰二、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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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一、加行
「如前所說六加行法及菩提心,當久修習。彼支分中,亦應淨修共下中士所緣
體性。」
即六加行法,其次菩提心應常修習,即自難得人身至菩提心道次,應修輪廓。
如無此大乘薰染,則雖修大乘法,亦不入大乘。道次有總語,大乘法爲重要,大乘
人尤爲重要。如修法人無大乘心,不得大乘功德。今人徒知大乘法殊勝,尤其金剛
乘殊勝。所修之法爲最高峰,而能修法人爲最低下,是爲不可能,如金剛乘圓滿次
第叁摩地,至高無上,但無生起次第,則圓次不可得。而生次初分即須不假造作之
菩提心,如無此心,欲得生次初分,爲不可能。而菩提心又源于出離心,無出離心
而欲得菩提心功德,爲不可能。出離心又源于下士道畏惡趣苦,皈依心等,如無此
等心,欲得出離心功德爲不可能。凡學法者,最初即須具爲後世心,如爲後世之長
遠眼光尚無,而專爲現世著眼,則尚未入聞道之門,如何能修內道之法,是無異欲
驢生角。故欲學大乘止,即須學上士道菩提心爲加行法,而中士出離,下士業果,
又爲菩提心之加行法,均莫輕視。縱不能生起真實菩提心,假相造作菩提心亦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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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方可修止,如不經此步,辄入坐修定,即入于無想無記法中,以此混過人生,
究有何益。
辰二、正行分二 巳一、身以何威儀而修 巳二、正釋修行次第
巳一、身以何威儀而修
「如修次論說,于安樂坐具,身具八法而修。謂足全跏趺或半跏趺。眼注鼻端
,不應太開太閉。身不可太俯太仰,應端身內含。肩要平衡。頭應從鼻至臍正直而
住,不可過于低昂及偏一方。齒與唇部隨其自然而住,舌抵上齒。息之出入莫令有
聲粗滑,必使徐徐出入無所感覺,無功用而轉。如是先應令身具足八法,尤應善爲
調息也。」
如修次中篇,于極柔安墊上,(最好爲棉花製,下至牛毛亦可。)後高前低,
身具八法,足全跏或半跏(全佛座,半菩薩座。)趺坐依毗盧佛式,以毗盧佛身法
圓滿清淨,堪爲准則。跏趺五因緣:一、速生輕安(定),跏趺定因。二、耐久。
叁、與外道,一切論師,不共表示。四、令他生極敬信。五、佛及佛弟子共所開許
。手定印,(兩大指相接,表方便與智慧圓滿。目不太展,身須正直,肩平,頭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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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俯,唇如常而住,息調勻。由此八法爲因,可引生將來毗盧身功德果。手應置臍
,與圓滿成就有關。目太張,引外散亂;太閉,引內昏沈。眼視鼻端,或鼻端前一
指遠,身不太俯仰,須正直,以脊柱直豎爲准。心攝于所緣而住。身正則脈息正,
能使心調,易于聽命。肩相等,頭不俯仰偏側,從鼻孔至臍成一線,此由頸微俯即
得。如此,使沖喉之亂風不起。齒唇自然而合,總莫做作。齒唇如不自然,則津不
上升,口乾生病。舌抵上□者,因稍住緣,口津即生,舌抵□,則使風與熱相調和
。調息,使內行外行,莫令粗猛(有聲),暴滑(升降太急),緩疾(過長過短)
,須呼吸徐徐,無功用力,依平常從容態度。如是八法。風息調已,宜住所緣。但
種種不善心所或又複起,即須急加遮止,因一位不容二人,既欲心定,即須驅此爭
位之不善心所,用九節風法,想呼吸時,煩惱心所由左或右鼻孔而出,(先左先右
均可)吸則佛光由右或左而入,輪流各叁,再雙呼吸叁,爲九。此即遮止驅除散亂
心之法。如不講究身坐八法,修定難成。佛出世時,有五百仙人在林中修定,或倚
、或臥、或□腳,久不得定。于時有菩薩化爲猿,入林依八法而坐,仙人學之,遂
速得定。或問:八法可開否。佛時唯許一羅漢伏而修定,此外絕少例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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巳二、…
《菩提道次地略論釋 卷之十叁》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