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並無明文,但依藏德古規,以修此爲有益,
故補于此。
壬二、修學于他生亦不離菩提心之因分二 癸初、修學遠離能壞之四黑法 癸二、
修學受持不壞之四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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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初、修學遠離能壞之四黑法
「四黑法者,一、謂于和尚、阿□黎、尊長、福田而作欺诳。欺诳境中,和尚
□黎易知。尊長者,謂欲作饒益人。福田者,前所不屬之具德者也。于彼等前爲作
何事而成黑法耶。謂于彼等隨于何境,心雖了知,故作欺詐,即成黑法,而非妄之
谄诳者,如下當說,此中須以虛妄而欺詐之。集學論雲:斷諸黑法是爲白法。此之
對治,是四白法之第一也。二、令他于無悔處生悔。謂他修善無悔之補特伽羅,于
彼所作之事,以令悔之意樂,于無悔處令生悔也。于此二中,能不能诳,及生不生
悔皆同。叁、誹謗大乘安住之有情,謂于菩提發心現前具足律儀之人,于彼所作之
事。以鎮心發起而說不雅之惡言。對于境說者,謂了解其義之人也。生此甚易,而
過患亦極重,前已略說。複次,若于菩薩生輕毀心,盡彼劫中而彼菩薩須住地獄。
除謗菩薩,余任何業,皆不能將菩薩墮于惡趣,此最極寂靜決定神變經所說也。攝
抉擇分中亦雲,『未得記●之菩薩,若于記●菩薩忿恚诤毀,隨起幾許恚心,須于
彼許劫中,複從初始修行地道。』是故于一切中須滅鎮恚。設若生起,無間而忏,
于其防護,亦須勵力。即彼論中所說也。四、隨行谄诳無正直心。其境者,謂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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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俱可,于彼如何作者謂行谄诳。其中谄诳者,如以升稱爲谝等。诳者,如無功德
詐現爲有。谄有,于自作罪,方便不顯,此集論中說也。」
四黑法者:(一)欺诳境,謂親教、阿□黎、尊長、福田,于其任何一境。彼
以悲憫舉我之過,我故知而欺,又一切掩飾己過,虛張己德,皆屬欺诳。欺诳又分
二:不妄欺诳與有妄欺诳。此處所雲系指後者而言,其前者下當說。福田一境,包
括父母在內。反之,于上四境不作欺诳,即是白法之一。(二)令無悔者生悔,謂
故意挑剔,以是爲非,使人不安而生慚悔。其所作善業本來無悔,今令其生悔,是
即陷于非悔處(善業)令其生悔。如是者,不問他方受欺與否,生悔與否,皆成黑
業。例如點酥油燈者,謂清油燈不佳,令燃清油者悔用清油之類。又如學大乘者,
謂學小乘者不佳,亦是非悔處而令其生悔。于此應方便獎掖,令其向上精進,不使
生悔則可。如令生悔,則爲黑業。但遇有大善力量而作小善者,此小善是否屬非悔
處,尚另有辯論,此處暫置。(叁)誹謗大乘有情,此處所謂大乘有情,指具足發
心者言。如對此類有情以鎮恚心出不雅言,即成誹謗。但對境以能了彼語言者爲限
。如對畜生,則爲非境。此爲寶積經迦耶問品釋論所說。誹謗二字,在藏文義爲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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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不贊之相,釋爲以鎮心出不雅言者是。所謂不雅者,如指責大乘人惡行之類。
此種黑法,生起甚易,以境不易識故,發心菩薩,六道皆有,最不易識,故有雲菩
薩如劫火坑灰,外灰內火,誤蹈即死。菩薩有情,常韬光養晦,有如劫灰,故對彼
犯過極易,且過極重。前說業果時,所謂田門力大,毀恒沙佛塔,不及謗菩薩之罪
,亦即指此。誹謗菩薩,指已發心人學處(發心人即是菩薩),以菩薩謗菩薩,則
造謗者須經爾許劫(廣論謂,以所起鎮心刹那爲劫。)恒住地獄。神變經謂:「除
謗菩薩,余業不能使菩薩住地獄」。蓋已發心菩薩雖不免爲先業所引而有造惡,但
以發心力強,能使不墮惡趣,惟謗菩薩罪,則非發心力量所能掩護。菩薩二十種功
德,有授記與未授記之分。未受記菩薩謗授記菩薩,以下位謗上位,例如資糧中品
謗上品者,視其鎮心所起刹那數,須盡爾許劫數從頭修行,始能證得,極爲延誤時
間。此見攝頌。故應對一切有情不起鎮,設起立忏,並盡力防護其後,不使再造。
此亦攝頌抉擇分中說也。(四)隨行谄诳無正直心。對境,謂其他一切有情而行谄
诳。此谄诳謂如大鬥小稱等。例如意喜窮勒,本欲遣人至若馬,而故先說欲遣到較
遠之垛壟,迨其人面有難色,始轉言改遣汝到若馬。似此即屬谄诳不正直之類。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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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無著釋,诳謂詐現功德,谄謂矯隱實過。二者皆以貪名利供養爲動機。如爲慈悲
,暫有隱蔽,則不犯此過。谄最易犯,俱舍謂,梵天亦多谄罪。以其身爲天主,自
謂一切世界爲己所造,居之不疑。其天衆亦以此贊其主,故同犯谄罪。诳,分實與
不實,如上欺阿□黎,爲不實例,意喜窮勒爲實例。總之,以彎曲心,任作何業,
皆犯此過。
癸二、修學受持不壞之四白法
「修學受持不壞之四白法者,即反四黑法也。其中一白法之境者,即一切有情
也。所作者,于彼設遇喪命因緣,下至戲笑,斷故知妄說。若如是作,即自能于和
尚□黎等增上境不生欺妄也。第二白法之境者,謂一切有情。所作者,于彼無谄诳
,以正直心而住。此是第四黑法之對治也。第叁白法之境者,謂一切菩薩。所作者
,起同大師之想,隨于四方贊其實德。夏惹瓦雲,『我等雖作微少之善,然無增長
之相,而壞盡之相則甚多。于菩薩及法侶,以鎮恚輕□,互生瘡□,而壞盡也。』
以是若能將此及于菩薩前所生之瘡□斷之,則集學論中所說之依于補特伽羅而起之
損失,將俱不生。以不知菩薩于何有故,應如迦葉問經『于諸有情,生大師想。』
是修淨相,以作增上雲耳。又護功德,是謂聽者至時,非不往四方稱贊而成過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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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爲第叁黑法之對治。第四白法之境者,自所成熟之有情也。所作者,令不樂小
乘,執持圓滿菩提也。此亦就自己說,須將所化之機安立于圓滿菩提。若所化之機
不生圓滿菩提之意樂,則不成罪,以不能成辦之故耳。以此斷第二黑法。若有至心
將他安立一切安樂之究竟欲樂,則雖僅令他發生少不樂之追悔,及令不樂之加行,
必不爲也。
能如是,則必不失菩提心,師子問經雲:『累生于菩提心,于夢不舍,況于未
睡時,不須說何成。佛告曰:或村或城邑,隨其所住處,正入于菩提,以是心不舍
。』複次文殊莊嚴刹土經雲:『斷除我慢嫉妒悭吝,及見他富饒,意生歡喜,若具
此四,不舍所願。』又寶積經雲:『若于一切威儀中修菩提心,及隨作何善之先,
修菩提心,則于他生亦不離此寶貴之心。如是一切中而爲觀察。』等,顯然而說也
。」
四白善法:(一)不妄語。境,謂一切有情;事,謂從嬉笑乃至失命,無故知
妄誤。能如是,即能對治對上師阿□黎妄語過。故知妄語,即心起顛倒而說。非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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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者不犯。但妄不僅口業,身業亦有之,如以身態對于虛妄表示不虛妄是。(二)
正直心。境,謂對一切有情;事,謂于彼所不能行谄诳,以正直心而住。菩薩行于
此極爲珍重。雲何以正直心而住,謂心口如一。假如口正直,行亦正直,但其動機
乃爲羅致他人爲其所用,似此居心,即不得爲正直。故藏德謂:心須無外皮。能如
是,即能對治第四黑法。(叁)于菩薩作佛想。境,謂一切菩薩作大師想,隨于四
方贊其功德。但菩薩最不易識,而又不離有情中,故從其方便言,對一切有情皆作
佛想。霞惹瓦雲:「我等雖作微少之善,然無增長之相,而壞盡之相則甚多。」蓋
作相似善者,如禮拜、供養、布施等,亦有身心輕安,信念發生,諸相顯現,但不
持久,或一月半月之後,此相即漸不現,乃至其他功德生不起來,皆由不識菩薩有
情,無意中犯鎮恚誹謗菩薩及法侶過失所致(法侶,謂受持清淨梵行者)。能斷此
,則如集學論說:「依補特伽羅所生諸過,皆悉不生。」但如僅能做到對菩薩有情
不謗不恚,尚有未足,必當更如迦葉問經:「對一切有情起大師想,並觀其清淨相
。」若未能如此,則謗菩薩過及依補特迦羅所生諸過,不能斷盡。對于一切有情作
大師想者,爲一切有情中有菩薩故,以謗菩薩罪極重故。但人與法須加分別,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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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觀一切有情如佛,即當觀一切有情之語,即爲正法,此經中曾有明文,如佛謂:
「對于我語,須加考察,如煉金磨治、抉擇等,否則無從修入。」佛語尚屬如此,
其他一切有情之語,更當觀察抉擇,自不待言。四方贊揚一語,系指有聽者至之機
會而言,亦非謂不往四方之宣揚即成過失,此爲內道與其他宗教宣傳不同處。能如
此,則對治第叁黑法。(四)安住衆生于大乘。境,謂自所成熟有情。事,謂不樂
小乘,令住大乘。小乘在藏文有卑、狹、偏等義,以其僅爲成佛一部分方便功德,
而非圓滿菩提功德故。然此亦僅就自方須令他方入大乘言。若彼不生大乘意樂,則
不成罪。昔西藏迎請阿底峽、那錯羅劄瓦曾向那爛陀寺發願保證,叁年送歸。及後
在湯日,適滿叁年。那錯恐違誓成罪,以請。尊者謂:現在印藏阻兵,事實不能去
,不成罪。欲安住有情大乘,而有情不能住于大乘,其例類此。以上系對治第二黑
法。以既至心欲安住有情于究竟安樂,則定不令他生憂惱而反作令他憂惱加行也。
安住衆生于大乘,固出大寶積經。他經如獅子問經亦有作意。謂「如何于一切生中
,乃至夢醒間,不失菩提心。佛答:或村或城,隨地有情住處,皆令安住菩提,以
是方便,則心不舍。」城邑之量,依經具有十八種工藝爲城邑。不具者非。又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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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莊嚴刹土經謂:「斷除我慢嫉悭,見他富饒生喜,則不舍願心,不舍願心者,生
生皆不離圓滿菩提。」又寶雲經謂:「一切威儀中修菩提心,隨作何善,以菩提心
爲前導,則能感世世不離此…
《菩提道次地略論釋 卷之十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