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安樂責任。(叁)修慈勝利,供養有情中,惟供養佛功德爲最大,叁昧
王經雲:「以各種供物經無量劫供養諸刹土佛,不及修慈一分之數。」
「文殊莊嚴刹土經雲:『于東北隅有大自在王佛,世界名曰千莊嚴。如□刍入
滅盡定之樂,諸有情亦具是樂;于彼世界經百千俱胝歲修行梵行者,若于此上下至
于彈指頃,緣一切有情發起慈心,較前之福猶爲甚多,況晝夜而住。』寶□論亦雲
:『每日叁時中,施食叁百罐,不及須臾頃,慈獲福一分。天人當起慈,彼等亦守
護,意樂及多樂,毒械不能損。無力獲大利,當生梵世間,設未成解脫,亦得慈八
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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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殊莊嚴經甚贊修慈勝利,寶□論亦雲:「每日初中後以叁百壇施,不及須臾
修慈之福。」壇,藏呼「遮姑菜」;即小壇,用以煮上米者,須臾,乃漢譯,藏文
六十呼吸爲一「取桑」。每日叁萬六千呼吸,即一百六十小時。每二小時爲一「玉
贓」,即一百二十呼吸。此藏中記時刻如是。修慈具有八德,即:(一)天人敬,
(二)天人護,(叁)心安樂,(四)身安樂,(五)毒不能傷,(六)刀杖不害
,(七)事不勞成,(八)生于梵世。
「若有慈者,人天起慈,任運歸仰,佛亦以慈力敗彼魔軍,故成最勝守護等也
。」
佛以慈力降伏摩軍。彌勒本事謂,地方有修慈者,其他災難不生。
「修慈之次第者,先親,次中,後于仇怨而爲修習。次于一切有情,如次而修
之。修習方便者,若數數思惟有情苦苦之理,其悲便起。念諸有情缺乏有漏無漏之
樂,如是數數思惟。若修此者,欲與樂心任運而起,此複以種種樂而爲作意,于諸
有情而施與之。」
修慈次第,先親,次中庸,次怨仇,次一切有情,加無量心。尚有秘密修慈,
須發誓令有情得樂。中又分有漏無漏,一切有情並有漏而不得,由于無善法以爲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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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有情或墮叁塗,不惟無樂,反而受苦,由于有惡法以爲苦因。故于苦因苦果願
其離,樂因樂果願其得。思惟有情無現、竟二樂,數數思惟,慈心自起,又複以種
種作意而思。入行輪回向品全爲修慈方便,應照彼作意。
醜二、修悲
「悲所緣者,謂以叁苦隨其何類具苦之有情也。行相者,想其離苦,及願其離
,我當作離苦也。修之次第者,初親,次中,後怨。次于十方一切有情而修習也。
」
修悲,爲學習方便,先修慈,次修悲,在心之生起則無次第。(一)悲所緣,
指一切受苦有情。苦字包括甚廣,聖者菩薩有苦,而無苦谛;聲緣有苦,又有苦谛
,如阿羅漢有余涅槃,未能以與五蘊相離,尤爲行苦性故。菩薩斷除惑業受生,故
無苦谛;而悲憫有情,在生死中生極厭離,故尚有苦。(二)修悲行相,初、念行
相,中、願行相,後、負責行相。「慈」爲念有情無樂者得樂,「悲」爲令有情有
苦者離苦。(叁)修悲次第,與修慈同,先願親者離苦,次願中庸離苦,後願怨仇
離苦。
如是等舍慈悲各各差別之境,如次而修者,是蓮花戒阿□黎隨順對法經而作也
。最爲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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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怨仇離苦得樂,均先修平等舍,否則不能生起,如是一一分別修習,爲蓮花
戒教授,最爲扼要。
「若不各各分別,初即總緣而修,雖能相似生起。然一一而思,則現起任何亦
未生起。若于一一由意變之領納,如前所說而出生已,漸爲增多,後緣總而修習,
則隨緣總別,皆清淨而生故耳。」
若不一一分修,遽修一切有情,貌似生起,實則一無所生。悲心至爲重要,如
有悲心,則佛法即在掌中,蓮花戒所說修悲次第,根據阿□達摩而來,至十方有情
,亦有先緣東方,次緣南方,乃至十方者。但最初親、中、怨,及先舍後悲次第,
總不可越。
「修習法者,思惟是母所成之諸有情,墮于有海,如何領受總別之苦等而思之
。苦已釋竟。」
(四)修悲方法。凡觀苦,須先從粗分入手,如先觀叁惡趣苦,次乃及于輪回
苦,亦不可超越。例如行苦,即屬細分,如先觀行苦,即難生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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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生起之量者,修次第首編雲:『隨于何時,猶如最悅意之兒,身不安樂。
于一切有情亦決定欲令離苦之悲心,成任運隨轉,如本性而轉,爾時是彼圓滿,得
大悲名。』謂于最極心愛幼兒之痛苦,其母生幾許之悲愍。以彼幾許爲心量,于一
切有情任運起悲者,說爲具足之悲相也。」
(五)悲心之量。如修次篇謂,如是最悅意獨子有苦,母心不安,任運而生。
悲心已生起者,對于一切有情苦惱,亦如母于獨子任運而轉,漸漸如其本性而轉,
不假而起。如觀察修,初由意業造作,及至相應,則能任運而起,所謂任運,即相
應之意。如本性而轉者,謂見有情受苦如自身苦,是爲如其自性而轉,如自身覺得
輪回是苦。悲心圓滿者,必緣一切有情,非僅緣一二有情。其修習法,須先了解悲
心之意義,次緣少數有情依義而起作意。次緣一切有情而起作意。次如慈母于獨子
之苦,次如常人于自身之苦,任運而起,隨時隨地現前,入于無作,是爲大悲圓滿
之量。
「慈生之量,例此當知。」
但此又不獨修悲如是,即修無常、出離心、慈心等一切法,亦當如是,先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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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造作,次無作。若不緣義作意,即墮無因邊及常邊。
醜叁、修增上意樂
「修增上意樂者,如是修慈悲之後,思念慨歎,我最愛樂悅意之諸有情,如是
樂乏苦逼,當如何而令其得樂離苦耶。負荷脫彼度等之擔,下至言談,亦當修心也
。此于報恩時,雖亦稍起,然于此所說者,謂有欲令得樂離苦之慈悲,尚嫌不足。
于有情念以我爲作利樂之意樂,須生慈悲爲能引起故也。彼等亦非僅于正座時修,
即座後等之一切威儀中,皆爲憶念相續而修。此修次中編所說也。」
修增上心,于如上修慈修悲之後,慨然念歎一切如母有情如何能離苦得樂,如
是能使離苦得樂之重擔,由我負荷,此心即由悲心增上不已所致。此心于修報恩時
,亦能生起。但世間利樂,諸母亦能自得,爲欲稱我報恩之心,惟有令諸母成佛。
如是亦能生增上心,然終不如修悲後所生增上心之力大量大。在修報恩時所生增上
心,不過一種願心,修悲後所生之增上心,乃爲決定心。因報恩心所引之境,爲悅
意慈;悲心所引之境,爲菩提心,故前後不同。前者例如買物,見物時,起欲買之
心,後者如買已,付價,起物已屬我之心。修此心者,不僅在座上,即一切威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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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至言談,亦須修習。如龍樹雲:「願一切有情罪苦,在我身上成熟。我之功德,
在有情身上成熟。」一切修心之法,均應如是。修次中篇所說與大月德論師所說相
同。大月德雲:「苦樹無始苦,暫灌甘露汁,亦複有何益。」
下士道次,爲暇滿人身,即受持心要中之最殊勝者。上士心要,尤在菩提心要
。生起菩提心要訣,廣說八萬四千法門,彌勒約爲現觀莊嚴論,阿底峽又約爲道炬
論、宗喀大師又約爲廣略二道次論。以前所說爲生起菩提心加行,現所說者爲正修
。七因果,依阿底峽承傳。
大悲:(一)所緣,爲具足叁苦有情。(二)行相,想其離苦相,我願其離苦
,我爲作令彼離苦事。(叁)次第,先親、次中庸、次怨,推之一切有情。(四)
方法,思惟六道總別痛苦。(五)生起之量,對一切有情痛苦,能如慈母對于最愛
獨子身有不安,欲其離苦之心,任運隨轉,即爲合量。此層最要,因不知悲生之量
,往往輕易自許爲有大悲心,因此對于菩提心亦不能確切認識,宗喀大師于此特別
叮咛。常人悲心爲偏執之悲,對自黨苦及粗重苦(如見宰殺牛羊,心不忍是),始
生故。具量大悲,爲菩提心最要根本。如未具量,則對菩提心之生起尚有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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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慈。所緣亦如大悲,須具五相。慈生之量,亦如慈母對于愛子病愈得樂之心
,任運生起。推之一切有情,無不如是。
增上意樂。七因果,前叁爲生起利他心之因。慈、悲增上意樂,爲真正生起利
他之心。于慈悲已生起後,視僅願有情離苦得樂,尚爲不足,必須比此更爲增上,
故名增上心,即是使彼等如何離苦得樂之重擔,我願負荷,心極堅決,毫不推诿,
此種增上力量,下至言談,亦當修習,毋使退墮,願如母有情離苦得樂之心,在修
報恩心時,本已有之;此處在引起能負荷拔苦予樂之慈悲力量,非前所能比。此叁
種心,非僅在座上正修可生,須于下座一切威儀中修。譬如苦樹,根斡枝葉皆苦,
非僅數盅糖沖灌使能甜。吾人具足煩惱爲自性之身心。亦非一二次慈悲增上心之修
習即能轉動,故須于一切威儀中修之。
癸二、修求菩提之心
「修求菩提之心者,依如前所說之次第修已,若見利他,須得菩提,雖亦是生
起欲得之心,然爾許不足。如前于皈依時所說,從思身語意業諸功德門中,先當增
長信心,次以信心爲欲所依,于彼等功德,起誠心欲得。于自義利,亦非得種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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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引生決定也。」
修求此心者,如不明輕教,多有誤解。菩提二字,總謂一切智。有聲緣菩提,
有大乘菩提。聲緣菩提,就應斷應證果相得名。大乘菩提分究竟不究竟。究竟菩提
即法身;不究竟菩提,指初地以上,分斷分證之果相。于慈悲增上心生已,見須證
得法身,乃有負荷一切有情拔苦予樂功德。從知母至增上,雖能生起求菩提之心,
但不勇猛。須依修皈依時,思惟佛叁業功德,生起信心。由信心生起欲得之欲樂。
有此信心,則知不惟利他,即爲自利,亦非如此不可,始得決定堅固。
總七因果:一、前六爲修求利他心…
《菩提道次地略論釋 卷之十》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