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一
以上講修菩提心馬車竟。
茲講正文
從依師起至發心,即是正修,應依次第善爲修習,令心變動。下士要義爲輕現
世重後世,此即防止行人發心動機,僅爲現世名利等不淨之因。若發心動機爲利有
情,則下士法即成上士法。又下士要著爲念死無常及死來無定期,此乃捶碎執著現
世心理。上士道次第要著爲慈悲,而以違緣助道尤須修習。如死無常心真實生起,
則輕現世心亦即易生,真出離心亦即隨之而生,大慈悲心亦複由此而易生。故心生
之難易,在視行人能修習與否,果能勤修即無違緣助道,習亦易生。
庚叁、依軌則受法
分叁 辛初、未得令得 辛二、得已守護不失 辛叁、犯已還淨法。
辛初、未得令得 分叁 壬初、從何處受 壬二、以何身受 壬叁、受之軌則。
雲何未得令得,就昔未成熟者令依儀軌受。此中又分願心與行心二種,菩薩地
于此二種則分別說,寂天教授則二種並說。其分說者,爲有情有堪受願心而不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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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心者說。並說者,爲願行皆堪受者說。此處所說,指願心儀軌。昔覺窩至藏,問
:如何發心?答:依軌則誦,即能發心。覺窩謂:「無慈悲心菩薩,惟藏人有之。
」以此窺之,所謂未得令得者非指行心,乃指願心與宣誓。如徒有願無誓,則亦不
堅固。已有願者,令其宣誓,即系令其堅固。
壬初、從何處受。
「諸先哲所許,謂具足願心,住彼學處,猶爲不足,須具行戒。此與勝怨論師
所說相順也。」
覺窩尊長事次第中,僅雲具相阿□黎;道炬論亦如是說。先覺釋此,謂僅具願
心學處者,即爲已足。如具行心律儀,則爲再求登進造極之選。宗喀大師謂此與勝
敵論師說相隨順。亦有認爲後者爲但書之意,含而未宣,令讀者自思。
壬二、以何身受
「以何身受者,以天龍等身,及從意樂門,一切皆堪發願心,而爲此願心之所
依。此中如道炬注釋雲:『于生死發出離心,念死及慧與大悲。』是謂以如前所說
之次第而修心,于菩提心稍得,將意轉變之領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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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受依者,即能受之身,謂天龍等。等字,謂等取人、非人等。其中之身及意
樂,皆堪發願心者。至如北洲人及黃門身,則不堪發心。又作無間業,謗無因果等
,其意樂亦不堪發心。除此等身與意樂外,余皆堪發心。然此處所說最殊勝者,則
當如道炬論所說;厭生死、念死、具慧及大悲者,乃爲此之所依。即于叁士道已修
,及菩提心已生起變意者是。不然,即爲覺窩所呵之無慈悲而發心之一類。何以必
須道次已,修菩提心已變意者,乃爲堪受之依;蓋受儀軌時,依上師諸佛菩薩加持
力,即可得真實菩提心。即或不得,但能意已先變者,于此亦有增加。如其心不變
動,則受亦無甚利,不過略種習氣耳。
壬叁、受之軌則分叁 癸初、加行儀軌 癸二、正行儀軌 癸叁、結行儀軌。
癸初、加行儀軌(加行,即受軌前一日,上師所作所說,大抵如六加行。)此中
又分叁 子初、殊勝皈依 子二、積集資糧 子叁、淨修意樂(淨修其心)。
子初、殊勝皈依分叁 醜初、淨地設像陳供 醜二、啓白與皈依 醜叁、皈依竟說
學處。
醜初、淨地設像陳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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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寂靜處漉掃潔淨,塗以牛身五物,漉以旃檀等勝妙香水,散布香花。將鑄
塑等叁寶尊形,及函軸並諸菩薩像,供置于幾座等微妙之案臺。幔蓋花等供養之資
具,盡其豐饒,當爲設備樂器食物等。善知識所坐之座位,亦以香花裝飾陳設;于
諸先覺者,更從供僧施鬼等門中積聚資糧。若無力供養,則如賢劫經所說。,僅供
布縷等,亦須作之。若有供者,則須無谄殷重尋求而供,令法侶見者,心生慚恥不
忍。藏人于阿底峽尊者前,請爲發心受戒時,曾告曰:『供養劣者,菩提心不生。
』佛像則須一極善開光釋迦佛像,無可無之方便;經函亦須略波羅密以上之般若經
。次請聖衆。弟子沐浴著鮮潔衣,恭敬合掌。戒師當令弟子于諸功德資糧田,至誠
生信。想一一佛菩薩前,皆有自身恭敬而住,徐誦七支行願。」
淨地,謂寂靜處,即寺院內。藏地有預治五物丸。此丸即取黃牛身中五物,于
平地後再用塗淨。先選無病黃母牛,初七專飼清水,牽至高潔草原;複喂一七,其
糞尿以淨器盛之,並取其乳,製爲酥酪。以此五物爲丸,稱清潔藥物,有驅穢作用
,此爲印度古規。即拭棹,擦曼達皆用之,再洗以旃檀水,以增其香氣。散花,懸
幡,設叁寶像;伎樂,即各種樂器。莊嚴師座宜高。先覺供先供僧、施鬼,以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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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所以施鬼者,以物寶等爲鬼物所忌,故先施以安之。供師宜豐。賢劫經謂,有
貧僧,僅供師一缽粥及碎布等,乃至一握花、一串念珠,生起菩提心者。此乃指貧
者言。若有供者,則須以無谄殷重而供。殷重即包豐隆在內,無谄分來因無谄、發
心無谄。所供殷重豐隆,令見者心生感動,有慚愧不自容之意。
醜二、啓白與皈依
「啓白與皈依者,次于戒師生大師想,禮拜獻供、右膝著地、合掌恭敬,爲發
菩提心事而請白雲:『昔諸如來應正等覺,及入大地諸大菩薩,最初于無上正等菩
提如何發心。我名某甲,今亦如是,請阿遮黎耶,令于無上正等菩提而發其心。』
乃至叁請而說,次所對之境,爲佛及滅谛爲主之道谛法,並不退之菩薩聖衆僧。時
則從于今日乃至未得菩提之間,爲救護一切有情故,佛爲皈依之大師、法爲正所皈
依、僧爲皈依修行之助伴,作總思惟。別想如是意樂,于一切時中當不退轉。以猛
利欲樂,如前所說之威儀而作皈依。『阿遮黎耶存念,我某甲,從于今時乃至菩提
,于其中間,皈依佛兩足中尊。阿遮黎耶存念,我某甲,從于今時乃至菩提,于其
中間,皈依寂靜離欲之法諸法中尊。阿遮黎耶存念,我某甲,從于今時乃至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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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其中間,皈依不退菩薩聖僧衆中之尊。』如是叁說,此中一一皈依各一存念,及
皈依法之辭句與余不同。是依阿底峽尊者所作之儀軌也。」
修此時應作如是想:一、于戒師生大師想,二、禮拜供養。在印度即右膝著地
,在藏則兩腳蹲地,爲發菩提心,而啓白:「昔諸如來應正等覺,及入大地諸菩薩
,最初于無上正等菩提如何發心,我名某甲,今亦如是,請阿□黎耶,令于無上正
等菩提而發其心。」如來二字,藏文爲德興洗巴。意謂得善果而逝。善逝分斷證二
種善逝。一說,依過去諸佛斷證道路如是而逝者。應字,即應受供養之義。正字,
對于真俗二谛應如何了達,即如其量而正了達之義。等字有圓滿義。覺字藏文桑傑
,謂應斷已斷、應證已證,如是覺者。菩薩,藏文爲降區生巴,義含爲一切有情義
利具足菩提心,而勇力以行其所願者。巴字,即勇義。加欽波二字,其義爲大,即
登地有證德者,原文爲大菩薩而入大地者。大地,原文爲清淨地,八、九、十,叁
地,始稱清淨地。此處以發心爲主,爲殊勝皈依。佛,即世尊。法,即大乘之滅道
二谛。尤以滅谛爲主。滅谛,分見道位、修道位。見道位又分離障位及清淨解脫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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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處指初地而又證入清淨解脫者言。對于見道位中,應斷之二障塵垢,悉已寂滅
者,或即稱爲法身,但又非真法身。就見道位已淨塵垢一分,即名滅;滅後所得清
淨一分,名谛。道谛照所應斷應證而作,及其至也,則名爲谛。僧爲不退位菩薩,
即對佛位不退之菩薩。不退,又有已得相、未得相之分。或謂得見道即不退,或謂
鈍根得修道始不退,但最利根即加行道已有不退者。
總之,菩薩攝受衆生,已具有殊勝堅固智慧與方便,依此引生其身及語有特徵
者,是爲不退相。其境,爲上述大乘叁寶。其時,爲自發心以至得大菩提。其意樂
,爲救護一切有情。具此叁者,爲不共皈依。于右膝著地時,照此意義作總思惟。
別則照此總義,以不退心發猛利欲樂,願一切時中而不退轉。次乃隨念「阿□黎耶
存念,我某甲,從于今時乃至菩提,于其中間,皈諸佛兩足尊。阿□黎耶存念,我
某甲,從于今時乃至菩提,于其中間,皈依寂靜離欲之法,諸法中尊。阿□黎耶存
念,我某甲,從于今時乃至菩提,于其中間,皈依不退菩薩聖僧衆中之尊。」阿□
黎耶,即教師義;凡曾從其學法承教者,皆稱阿□黎。如初謀面者,則初一二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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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者存念,後遍乃易爲阿□黎。某甲者,則稱己名,以表虛心。得菩提藏,藏字,
即心要義,心要分內心要與外心要。佛座後菩提樹,爲外菩提心要。應斷已斷、應
證已證之無所不知境,爲內菩提心要。此處則指內心要言。(一)皈依佛兩足尊,
指人類,佛爲人類中尊。藏文爲「窮登得」;窮登,梵文爲棒噶穩。窮字爲摧四魔
,登字爲具六種賢妙功德,即:一、自在具足,二、相好具足,叁、功德具足,四
、名稱具足,五、智慧具足,六、精進具足。得字,有超越義。摧魔具足,聲緣亦
有。譯師于佛特加得字,以示區別。居士戒皈依時,以乃至命存爲期。此處時間,
以直至成佛爲期。居士戒認佛在爲生死輪回求救護。此處認佛在知佛爲一切有情救
護者。(二)皈依法,法者,一切所知境,皆可謂法。就中有殊勝功德者爲正法、
善法。正義爲殊勝,指具足超越殊勝功德言。此處法字,又具有受持作用,即由此
善法,令我心有受持,不墮惡道。再加寂靜二字,指生死煩惱已寂言。離欲者,欲
字指煩惱。煩惱中以貪欲爲首,如油入布,惟法可令其離。此蓋舉首惑以概其余。
雲何能使人寂靜離欲,則唯有皈依大乘正法,故皈依此。又複當知,皈依法爲正皈
依,以自能皈依寂靜離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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