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能自返,以未得智慧與方便。今幸得此暇滿,正是還返之良機;如小兒嬉
遊,久必思歸。暇滿人身實不易得。此時既得,如再不還,後世未必再有滿暇。故
以現在暇身爲急應還返之時,不可錯過。
解脫即涅槃;離輪回苦即涅槃,斷惑業不爲煩惱所自在,即涅槃,刹那無間住
于滅谛,無變壞性,即涅槃。涅槃道可開爲五種,再析可開爲五五二十五種。有聲
聞涅槃、緣覺涅槃、菩薩涅槃,總之不離叁學。涅槃以無爲爲自性。照前所說,趨
涅槃最好爲暇滿身,暇滿身中又以出家身爲最好。
叁月初二日講
「又若在家者,不但修法之障難甚多,且易生過咎。出家者則與彼相反,故滅
除生死之身,以出家最爲殊勝。若善巧者,當于出家而欽慕焉。」
在家雖亦可成佛,但障礙極多。何以故?(一)在家事與法違,(二)在家易
生煩惱,(叁)在家多散亂。如本生論雲:「在家同牢獄,永莫思爲樂,或富或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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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在家爲大病。」因在家必爲多人謀衣食,事多,煩惱甚盛。出家只爲一人衣食
,、事簡、煩惱少。家如牢獄,人恒歡喜。不生厭離者,以業力所成果故。如犬豕
所住食,穢汙不堪,而甘之者,以自業力成熟犬豕身故。人以力業成父子夫婦,發
生歡喜,亦複如是。本生論系佛前生出家,其長輩勸阻。因作偈答之如上。(衡如
筆記爲:佛在世時,有一菩薩,其家甚富,厭之,住于山林。其叔問之,彼爲說此
偈。與此略異,並錄參考。)在家第一過患,即是不知足。出家行十二頭陀行,即
在少欲知足。又就本生論,在家不能不說妄語;不能免罰罪;顧家則違法,顧法則
違家。法務寂靜,家務猛暴(粗猛、營爲)。故家不可愛,能出家更善。即不能出
家,能種出家習氣亦善。昔印度有色結王,有空性習氣,一次供寶衣于佛,佛忽不
見;供僧,亦皆不見;自著,則身亦不見;遂證空性,故習氣關系甚大。違反生死
以出家身爲最。或謂密法可以在家身修,如金剛□本續雲:「外現比丘,內修生圓
。」時輪本續雲:「修密法以比丘身爲勝。」
「具力所問經(勇猛長者謂關經)雲:『居家菩薩,常願出家。(我于何時能
得出家)。』此中要意(義),謂願近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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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謂與解脫近。圓,即圓滿。總謂出家之身,于解脫道近,且易得圓滿也。
以在家菩薩,當思出家,可見出家最爲殊勝。但出家之西衆中,又以比丘爲勝,以
比丘能得圓滿具足戒故。
「莊嚴經論亦雲:『應知出家分(身)無量功德具,勝比勤持戒在家之菩薩。
』」
出家有四種功德:(一)食由乞來,(二)衣僅糞帚,(糞帚,即棄物義。昔
印度王子,常衣鮮衣,色尚白,舊即棄之。比丘因拾取而加染爲紅黃色,乃其時印
中認爲最下色者,比丘衣之,故名糞帚衣。)(叁)坐就樹下,(四)能得斷證喜
樂。昔仲敦巴雖示現在家身,然實與出家無異,居士應于五戒遵守,再加少欲知足
,方爲修法,非謂坐崖窩,修氣脈明點,即修法也。
「如是非但爲修解脫生死,贊歎出家,即由顯密門中修一切種智,亦說出家身
爲殊勝也。出家戒者,是叁種戒中之別解脫律儀,于教法根本之別解脫戒,當敬重
之。」
別解脫者,謂欲解脫,須依有情,特別尤在自己守戒,方得出輪回,非徒依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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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故。五戒亦稱別解脫戒。因見輪回苦,欲求脫離,即受別解脫戒。凡夫不必依他
力但自力依別解脫戒,勤善守護,即能得禅定。得禅定即能生智慧,得智慧即能出
輪回,故出離輪回根本在別解脫戒。
叁月初叁日講
庚二、修何等道而爲滅除
「修何等道而爲滅除者。」
暇滿人身極難得,已如前述。而善趣身又少于惡趣身,暇滿身更少于善趣身,
尤其南洲暇滿身,則少之中又加甚焉。暇滿身由善業來,但善行不易,爲惡則易,
今既由過去善業獲得此暇滿人身,來生再得與否,則不可知,故趁現在暇滿,即應
修法,不可稍涉遊移。但如僅修十善法,亦僅能遮惡趣,得人天果而已。人天仍易
墮落,必修中士法,因在輪回中不能自主,尚須受業煩惱支配,亦如人之喜怒,不
能自主然。奈世間人一般不知業力支配,而謬謂靠命運,一任自然,實爲顛倒見。
故不打破惑業,亦絕無自主可言,打破惑業,即是出離輪回。如何方能打破,須依
戒定慧叁學,缺一不可。外道修定,缺于戒慧,任其定境如何高,亦終不能出離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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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親友書雲:『縱使烈火然頭上,遍身衣服焰皆通(透),此苦雖急猶可置,
求證無生較此要。爾求屍羅及定慧,寂靜調柔離垢殃,涅槃無盡無老死,四大日月
悉皆亡。』謂于叁學當修學也。」
此中寂字,謂有漏五已憶寂,靜,謂無垢。調柔,謂惡行悉調。此乃指涅槃言
。涅槃,無形色。而外道有謂證如白寶光(如月)爲涅槃。又有謂證到日月光(如
珍殊海螺)爲涅槃,又有謂證如傘蓋爲涅槃。總之,爲形色可見。親友書此偈,正
破斥之。涅槃分有余無余。自續以下,觀行性苦,與取蘊相離,得有余涅槃。再修
證阿羅漢果,得無余涅槃。在應成派則謂先證無余,後證有余。自續以下,以離苦
爲有余。應成派以除實執爲有余,故不相同。(康同生居士原稿頂批有雲:先證無
余,謂先達空性,證無依故,此指定中而言。出定後,此身尚在,尚有余依。羅漢
于出定後,再證此補特伽羅是無自性,故雲後證有余。此王喇嘛所答也。──錄此
以待研討。)叁學數目決定,無論就調,或伏惑,或證果,均限于此數,不可減,
亦不必增。以(一)最初心馳散,惟戒學足以治之。心昏掉,定學足以治之。心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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縛,慧學足以治之。(二)果。不外現近與究竟二者。現近果,即增上生,不外欲
界與上界;欲界人天須戒,上二界須定。究竟果,即涅槃果,此中分二:暫時涅槃
,與無上涅槃。暫時涅槃,即聲緣涅槃。無上涅槃,即佛涅槃。此二;須慧學。(
叁)斷惑。依戒戰勝煩惱粗分,依定降伏煩惱細分,依慧破除煩惱種子。故叁學即
足。無庸增減。其次叁學次第決定,先戒、次定、次慧,亦不可淩越。梵問經雲:
「初善住根本,次樂心寂靜,後聖見惡見,相應不相應。」亦即顯明此義。
叁月初五日講
「于此,若僅于中士道而爲引導者,亦須廣說以叁學引導之方便。然此不爾(
然此處非僅爲中士說)。以慧觀及心學生止法者,于上士時當說,今此略言戒學耳
。」
此明本論非僅爲中士道說,若爲中士道說,尚須定學慧學,此處暫略,專詳戒
學。以止觀二分,容後詳講。
「先須于戒之勝利數數思惟。心既決定,則勇猛增長。」
戒字,指律儀之十七種,歸納爲四部。學律儀又不外叁種:一、未得戒者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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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戒。二、已得戒者如何守戒。叁、已破戒者如何還戒,凡學戒須先知戒勝利,數
數思惟,心生決定,發生歡喜,然後受持。
「親友書雲:『衆德依戒住(戒是一切德所依),如地長一切。(如動指有情
界,不動指器世界依于地)。』」
佛在諸經上亦如是說,定依于戒,慧依于定,故戒是一切切德所依。不問增上
生,畢竟勝,均依叁學而成。叁學以戒爲本,故雲如動不動皆依于地。
「妙臂經亦雲:『如諸禾稼依于地,無有過患而發生(無諸災患而生長)如是
依戒勝白法,以悲水潤(悲水灌溉)而生長。』當如說而思焉。」
勝白法,指佛之善法,增長,指斷證功德之增長。涅槃經贊戒、如梯、如地、
如大商主、如商釋幢。帝釋張幢,諸天皆喜,以能勝修羅故。戒是法幢,建之則諸
善神皆喜。頗喀大師雲:「每月十四十五兩日,四天王天巡視南洲,見善持戒者,
以報帝釋。帝釋喜,以爲是天衆增長,能勝修羅之象徵,遂揚言贊歎,以告兜率諸
天,輾轉傳語,速于登報表彰。」聲聞地贊戒有十種利:第(一)得增上功德,則
成佛功德。第(二)死無懊悔。第(叁)得美名稱。第(四)睡眠安適。第(五)
眠時有善神守護。第(六)無有怖畏。第(七)得大威權。亦如宗喀大師,爲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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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服。昔薩迦巴問大師,以何術致此?大師曰:「我以如理而行得之。」第五世達
賴,兼攝政教,亦自雲:「我唯守護戒律。」第(八)非人不能害。第(九)能遇
順緣。第(十)所願皆成。思惟如是諸利,心生歡喜,則樂受持。但受而不持,過
患亦重。
叁月初六日講
「于戒受已而守持者,勝利甚大。若不守護,過患亦甚。經雲:『或以戒得樂
,或以戒感苦,具戒則安樂,毀戒則苦惱。』」
戒而反爲苦者,以輕于受戒,而不嚴于守護,任其毀敗,即是惡行,故結果爲
苦也。
于此未世,煩惱熾盛,持戒功德,尤較佛在世時爲大。如受而不持,過患亦大
,不但顯教,密教亦然。現多有已受大灌頂,而不知密戒爲何事者,此無異見人跳
岩而自效之。
「文殊根本大教王經亦雲:『持咒若壞戒,不得上悉地,中品亦不成,亦不成
下品。佛于毀戒人,不說咒成就,亦非趣涅槃,境處之方際(所)。于此惡異生,
何有咒成就,此毀戒衆生,如何有樂趣?既不成現上,亦不成勝樂,況佛說諸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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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能成就耶?』」
經中所雲勝成就者,指佛。中品指證空性;下品指八種共成就,如劍輪等。
「如是所示不守護之過患,當數數思之。如叁昧王經雲:『于居家白衣,我所
說學處,爾時諸比丘,彼戒亦不具。』于此所說,謂□刍不能守護五戒之時,(有
居士能)精進持戒者,感果甚大,故當努力。即彼(前)經(又)雲:『盡…
《菩提道次地略論釋 卷之九》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